《网络主妇杀人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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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主妇杀人事件-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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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重点中学,这让养父母十分自豪。

但是在新的环境里,竞争十分激烈。所有人都很优秀,而我的一切都显得很平庸,我很快觉得失落起来。有一次,好不容易有个也普通家庭的女生和我说话。我太高兴了,滔滔不绝地说了很多,连我自己也想不到我竟然有这么好的口才,更没想到自己说的话竟然有人这么入神地倾听,还一个劲儿地问我“还有吗?还有吗?”我的自信心膨胀了。我从小住在市委大院里,对于干部子女的生活自然是了如指掌,也许因为从心里面羡慕,观察越发的仔细。于是我大胆地将我知道的一切添油加醋,告诉她我的家庭如何神秘而显赫,我的母亲如何高贵优雅,对我如何要求严格。从她的眼光里我看到了“羡慕”,从我的心中我发现了“满足”。

第一次编造这样的谎言,感觉兴奋而又刺激。为了不穿帮,我还故作慎重地跟她说:“我妈妈叫我不要在外面讲我家的事情,让我要学会像普通家庭的小孩子那样谦虚朴素。我把你当好朋友才跟你说这些的,你可千万别告诉别人哦。我不喜欢张扬。”我得到了她带着钦佩的肯定。

用这样的办法,我结识到了越来越多朋友,获得越来越多满足。我心里知道这一切都是虚假的,然而被人羡慕那一刻的快美让我无法停止。幸好我一向很低调,在吹嘘自己的时候总不忘赞美对方的优点。所以在享受羡慕的同时,我也可以避免被人嫉恨的危险。

就这样,虽然养父母又生了弟弟,不再重视我,可是我找到了在保护自己的同时让自己开心的窍门。说实在的,我还是很感激他们,毕竟他们供我上了大学。虽然我去上学的时候信誓旦旦地跟他们说自己以后一定会把弟弟带到大城市去照顾,但我心里所想却是:总算可以摆脱他们了。所以一入学我就把把自己的姓改了回来,我还是段津津。所有人都可以不重视我的出身,我自己不可以。

但是让我不舒服的是,大院里和我一同考上这个大学的竟然还有一个女生纹纹。她的外公是我们那颇有背景的大资本家,母亲是名符其实的名门闺秀,她父亲入赘到她家,在我们市里担任重要的领导,是政坛的明日之星。

要问我为什么对她这么熟悉得这么刻骨铭心,那得感谢我的母亲。记得小时候,我什么都不懂,在院子里玩,遇到穿着粉红色裙子漂亮得像个洋娃娃的她邀我一起玩,还送给我精致的小耳环作礼物。我满心欢喜地带回家,却遭到母亲的白眼。她一把夺过我的礼物,眼睛滴溜溜在我身上转,轻蔑地对我说:“人家不要的垃圾才给你,还当成个宝!我们这个穷家养不起你啦?整天巴望想当有钱人家的小姐,不照照镜子看看自己的长相?你以为自己是鸡窝里飞出的凤凰吗?这么小就涂脂抹粉,长大了只能去站街!”

然后,她不顾我的哀求,硬是一瘸一拐地押着我,陪着笑把东西送回给人家。而琴的母亲只是漫不经心地看了看那东西说:“什么东西值得你特地送回来?怕是我们家工人本来收拾了要扔到垃圾桶的吧,你就留着给孩子玩吧。”一瞬间我感觉到母亲握着我手的手掌狠狠用力,又见她笑容可掬地拉着我退了回来。路过垃圾堆的时候,母亲用力地把那小玩意扔到地上,狠狠地用脚碾,回身又打了我两巴掌:“不争气的东西!脸都让你丢尽了!”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和纹纹一起玩过。她的中学时代是在省城度过的,而我那么刻苦挤进的,也只不过是市重点。后来,竟然又进了同一所大学,同一个班。她依然骄傲美丽得像个公主,我一眼就认出了她,这并不奇怪。奇怪的是她也认出了我。

这对我来说并不是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对我来说,大学生活象征着摆脱出身阶层的里程碑,我想要一个全新的开始。我把志愿填在这个离家千里之外的北方城市,用意也是在此。有个知道自己底细,又全然优越于自己的人在身边,实在是不舒服的一件事。至少,我再编造自己的家庭背景,都多了一分被人拆穿的风险。

但是我又有什么办法呢。她就像一把锋利的刀刃,横在我的脖子上。不知道为什么,就像小时候一样,她格外青睐我,做什么都要着我一起去。她就是那样的大小姐,任性妄为,对人颐指气使,而我还没办法反抗,让我给她买饭,让我帮她打开水,让我帮她在图书馆占位子,我就像她的仆人。

幸而她的脾气很坏,除了我以外她几乎没有任何朋友。而笑脸常开的我人缘却是格外的好。对那些替我不值的人们,我的说辞是这样的:“我的爸爸是她爸爸的老上级,所以家里嘱咐我要在学校里多照看她来着。什么?她太张扬了?不不,其实她人挺好的,就是有点小姐脾气。唉,其实我挺羡慕她的。我娘亲对我可严格了。从小我们就被教育不能享受特殊待遇,要和普通人家的小孩一样自己坐公交车上学。”

就这样我一边用夸张的用词向人们宣扬纹纹的种种恶习,一边又用宽容的口吻为她开脱。加上她清高任性的脾气,她的人际关系越来越糟,我的人际关系却越来越好。除了经常被她支使这一点极为不爽以外,中学时代我靠编造故事而获得朋友羡慕眼光的经历在大学时代也屡试不爽。

除了纹纹以外,大学生活的一切都让我觉得如鱼得水。我的成绩虽然平庸,但是大学里有太多的活动可以供我发光发热了。从学生会的一个小干事做起,我什么都参与,什么都热心。我抓住一切机会,结识社团里的各种风云人物。生活就像电视里那样的完美。

纹纹看见我的积极经常出言讽刺:“你这么热心巴结别人有意思吗?”她当然不会理解我的心情。她对社团啊学生干部啊入党啊一概漠不关心。反正她是拥有一切的天之娇女,只参加了一个舞蹈社。因为从小练舞,所以她很快成为了当之无愧的主角。

这也没什么,让我觉得胸闷的是她竟然自作主张地也给我报了名。我知道我没有艺术素养,我出身平民,为了升学已经付出了一切时间。但她坚持要我也参加舞蹈社,还说“不会跳跟着我学好了。我的启蒙老师名气都比他们这个学校的指导老师大一百倍。”她还真的每周都抽出时间强迫我跟她练舞。我知道,她希望我的笨拙永远能衬托她的精致高雅,不就是为了羞辱我吗?我认了。就像我母亲对待她母亲那样,我只能陪着笑容和小心奉承,把不甘心和诅咒都深深埋在心底,变成向上的动力。

我讨厌她那副不可一世满不在乎的脸。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想要看看,到底有什么东西是她最想得到的,然后我要把那样东西抢过来给她看。但是这也只不过是个愿望罢了,她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有什么是她非得得到不可的呢?

没想到,世界上真的有这样一件东西,哦不,是这样的一个人存在。淡定的也不淡定了,高贵的也不高贵了。那个人就是庄愿。他是外系的男生,也是大三的时候舞蹈社请来的顾问。他总是带着那样倾倒众生的笑容,仿佛那笑容是与生俱来的东西就像他身上的器官一样自然而然。温文尔雅恰到好处的谈吐,丰富的知识面,仿佛世界上就没有他不知道的事情。那样的渊博放在任何一个多嘴的男生身上都会让人觉得讨嫌,而他却只表现得恰到好处。

渐渐地我发现,纹纹总是在我面前提到庄愿今天说了什么,又做了什么,一副期待的表情。只要是舞蹈社有活动的日子,她总是悉心打扮,还每次都问我穿这件好还是那件好,庄愿会喜欢什么样的颜色。从来没见过她这么小女孩的一面。是在炫耀么?我冷笑。

这也许是我今生唯一一个可以胜过她的机会了,我对自己说。幸而她并没有察觉到我的威胁,反而每次要去找庄愿攀谈,都总是拉上我一起去。她得意的时候总是不会放过我这个观众的。她的缺点就是太过轻敌了。也难怪么,一向这么高傲的她,即使是爱上了别人,也不会改变自己高调的姿态。男人会喜欢那样的女孩么?我怀疑。

我照照镜子看自己:青春的脸大家都一模一样。好吧,我也许黑了点。我最不满意的是自己的倒八字眉,显得有点萎缩。幸好我总是瞪着不大的眼睛,加上丰润的嘴唇,即使不美丽,至少也可爱吧。转一圈看看,不错,胸部不小。再怎么优秀的男人,始终也是男人,呵呵。我小得意。

较量当然不能明目张胆地进行,我自然不会让纹纹怀疑我会和她争夺。所以,倾听心事,出谋划策,我会让她觉得我是最好的姐妹和同盟。这样在她的眼皮底下我也可以争取到更多接触庄愿的机会。

但让我觉得纠结倒是庄愿的态度。对于纹纹的热情,他似乎来者不拒,别人都认为他们俩已经成了一对,自信的纹纹也认为他接受了自己。这对我未免有点打击。但每次出去,他却总是要叫上我。有时候纹纹会对他耍小性。我觉得这是趁虚而入的好机会。比如有一次,他打电话来约,纹纹因为心情不好,不想出去,就把电话放在风扇边上,撒谎说她正在外面。一次独处的时候,我便轻描淡写地跟他说了这件事,还作出替他不平的姿态。他眉毛一扬,似笑非笑地看着我说:“你对我真好。”我心里一荡,仿佛忘记了自己最初的目的。

纹纹似乎也觉察到了什么,有一次她正在和我进行舞蹈练习,我心不在焉地想着庄愿对我说的那句话。跳着跳着,她骤然间停了下来,转头看着我,眼神锐利:“你在想什么?”我吓了一跳,不敢正视她的眼睛,连忙陪着笑说:“我觉得你太出色了,我在你旁边很不协调啊。”她笑笑,我觉得心如刀割。

临近毕业了,庄愿和我之间越来越接近,纹纹却异常地心不在焉,时不时突然从校园里失踪好一阵。庄愿也不怎么提到她,我们经常出双入对,一起到外面的小摊吃东西,一起上自习,在我的默许和鼓励下,他终于第一次牵了我的手。我觉得,这是我胜过纹纹的最后机会了。我下定决心,要让她撞破我和庄愿在一起的情景。

于是我约好了庄愿到荷花池边见面,同时又带走了纹纹的笔记,让室友带话告诉她我的所在。如果我所料不错,她一定会“不小心”碰见我们亲热的镜头。我好期待那一刻呀。然而让我失望的是,纹纹是去了荷花池,但是庄愿却没有出现。

那天晚上的纹纹特别好看。也许是脸上抹去了往日的高傲,却带着一丝凄然。她接过笔记,忽然很诚恳地对我说:“津,我要和庄愿分手。”我眼皮一跳,忙问:“为什么?”

她凄凉地笑着说:“我爸爸在官场上被人作了手脚,外公的生意也受到了连累。他们安排我嫁给外公一个世交的孙子,期望我们的联姻能保住爸爸的前途。虽然我很爱庄愿,但如果爸爸和外公倒台了,我就只是一条丧家之犬,那样的我即使和自己爱的人在一起又有什么幸福可言。你是我唯一的朋友,庄愿也是一个很好的男孩,你们家庭社会地位差距也不大,我希望能把他托付给你,祝你们幸福!”

说着她便翩然走了,留下我品着不知什么样的滋味。她就这样拱手把庄愿让给了我,她以为自己很伟大吗?我辛辛苦苦,最终还是没有胜过她!我想起她当年给我的那对耳环。是的,我理解了,母亲那充满恨意的脚,在地上狠狠地碾着那对耳环。耳环本身并没有错,很漂亮,但那是别人高高在上,满脸鄙夷地施舍给你的,你怎么能不讨厌?给我带来许多幸福快乐时光的庄愿,那一刻在我的心里,就像那对粉红色的耳环一样的刺目。

48。 巅峰对决

今年的夏天似乎特别凉爽,尤其是雨后的周末早晨。庄愿正斜躺在沙发上悠闲地看书,脚底下趴着黑乎乎一团的庄稼。庄大妈正在厨房里给他做早饭。自从段津津去世之后,庄大妈便时不时过来帮儿子料理家务,做做饭什么的。庄愿过的倒也自在。只是每次庄大妈提到要搬过来和儿子一起住,总是遭到他婉言谢绝,只好隔三差五的过来收拾屋子罢了。

这回子她正在厨房里弄米面疙瘩汤,腾腾热气中隐隐带出青蒜的香味。庄稼闻见吸了吸鼻子,从沙发上跳下来,踱步进了厨房。老太太在厨房里问:“小愿啊,你这里有没有干贝什么的,我下一点提提味。”

庄愿漫不经心地说:“好像有,在顶上的柜子里找找吧。”

接着听见咚的一下之后,传来细细索索的声音。老太太满意地说:“庄稼还真是能干,他帮我找出来了。哎哟,这还有鱼干哪?中午做豉椒鱼干给你吃吧。”

庄愿立刻把书扔下,冲进了厨房,从庄大妈手里夺下一只黄色的塑料袋。庄大妈诧异地看着他:“怎么啦?”

庄愿不自然地笑了笑:“这是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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