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嘎。。。”这是我唯一说出的一个字,实在汗颜,可我确实不知如何反驳他,强自挣扎道:“难道。。。难道人类就没有一点可取之处?”
“那倒也不是,人类的灵魂十分美妙,甚至在某些方面可以与神媲美。他们的灵魂拥有各种各样的感情和感觉,有些,甚至是神也不完全具备的,所以,亲爱的,”他话锋忽然一转:“杀人,实在是小到不能再小的一件事,不过是去除他最差的一组莫名其妙可有可无的物质组合,恢复他最珍贵的灵魂而已,是好事,不是坏事。”
我再一次无言以答。
他忽然笑:“哦,差点忘了,还有一点,人类的皮肤不错,剥下来铺床很适合,也算物尽其用。”
我除了目瞪口呆,再没其它什么好说。
踏入人潮涌涌的写字楼,我恍如隔世--这是我历年来奋斗不息的地方,空气中弥漫的气味都是忙碌的,闻起来是这么令人安心
在经历这样古怪的事后,除了工作场所,我想不出第二个更好的地方找回自己了
阿瑞斯。。。我并没有甩掉他,他简直就是一块上好的狗皮膏药,贴身跟着我,想甩也甩不掉
为了不让他引起太大的骚乱,昨天晚上替他买了几件正常人穿的衣服,并亲自动手给他剪短了头发--他当时自然哇哇大叫,说我谋杀亲夫,但剪完后还算理想,他还挺得意,在镜子前左转右转顾影自怜了半天,切,美男子都是自恋狂--另外买了一只特大号黑超,戴上去直接可以去掉半个头---即使是这样东捂西掩的出现,不可否认,他仍帅极了,走路的样子习习生风,已经迷晕半座写字楼。
令我沮丧的是,领导仍然不予我恢复上班,推广部经理仍语重心长的对我说:“考虑做我们形象代言人吧,何苦去挣那个辛苦钱。”
姥姥的我就是喜欢挣那个辛苦钱。。。这个职位,是我十几年来苦挣苦捱得来的,其间,不知面临过多少风浪和斗争,虽然不算什么成就,但总是我的劳动所得,放弃,太难了。
有时看着别的女人养尊处优有男人呵护也是一万个眼红心热,可是,现在失去了我爱的工作,才知道工作的充实,是无法用别的来替代的
我垂头丧气的走出老板房间,心里想:现在这样不上不下当个半吊子美女算什么?真要变美,干脆来个艳寰天下,到时看谁能否决我的想法。
想到这里,我的身体里似乎有什么笑声,我全身一痛,禁不住轻轻“啊”了声。
身边却传来“啧啧”的赞叹--我一回头,正正看到旁边的玻璃上反射出我的样子,肌肤如雪,媚眼含春,紫色长发无风而舞,眼波流转处,连自己也看得呆了---这。。。这是谁?我又变美了?
“芙!”牛皮膏药贴上来,作惊喜状:“你恢复旧貌了!”
“嘎。。。”泄气,我早晚会变成只鸭子,只会发出这一个声调。
我脑中忽然出现灰眸男子的声音:“你要小心,如果完全变成爱神的样子,你的灵魂将会消失!”
那怎么办?我茫然四顾,人头涌涌,除了牛皮膏药外,并没有第二个人在我身边。
脑中的声音又响:“从今天起,你要努力控制自己不要变美,直到我们想到办法把她逐出你的身体。”
有女声在我脑中说:“冥王,你何必瞎搀和,这世上,哪有女人拒绝得了更加美丽的诱惑,你不必枉作小人。”
两个声音同时在我脑中消失。
我愕然,真的,这世上,不知有多少女人日盼夜盼自己变的更美,哪有女人努力抵制变美的?如果我能做得到,那也真是史无前例了。
如果我做不到,真的变成最美的女人,而又和这个大帅哥长相厮守。。。这样好不好呢?唉,不行,如果这样,真正感觉到这一切美好的人又不是我,是那个她。我?我就会消失的。唉唉唉。
我仰天长叹,老天啊,你怎么这样捉弄我。
“芙,你是否为工作的事不开心?”狗皮膏药在旁边问我。
我发现一件事,自从那夜被那个她侵占了身体后,别人再也看不穿我的想法,是好事还是坏事?
“芙,你别发愁了,我有办法?”
“嘎?你有什么办法?”
超级帅的狗皮膏药一笑,拉起我的手:“别问,跟我来。”
第二十二章 名贵漂亮的猪
座落在景区中心的步行长街,路边是各色的品牌店,路中心,支着一溜画摊,一些大学生模样的年青人,正坐在街边给途人素描
“你拉我来这里干嘛?”我狠狠的瞪阿瑞斯
他不理我,逐个画摊看过去,指着一堆乱七八糟摊放在路边的画问摊主:“这堆东西卖吗?”
摊主扶一扶眼镜,说:“卖。”
“多少钱?”
“一幅十五块,这里有二十来幅,你如果能全部拿走。。。看着给吧。”
阿瑞斯问我:“有钱吗?”
“干嘛?”
“给我一千。”
我一万个不情愿,捂着手袋:“没有。。。只有五百。”
“那就要五百。”
哪里来的什么男人,居然摊大手板问女人要钱花。。。
我十二万个不愿意的掏出钱,放在他手中,心中暗想,好在没有告诉他我还有钱,要不肯定全被榨干了。
阿瑞斯把五百块扔给摊主:“五百够吧。”
摊主心花怒放:“够了够了。”
旁边几个画摊的人也跑过来:“先生要我的画吧?画的很好的。”
阿瑞斯提起那些画,扛在肩膀上,拉着我就走。
我撅着嘴,气的半死,拿我的钱就这样乱花,把我当冤大头啊。
“你放心,这就替你赚回来。”
切,我瞪他,信他才有鬼。
冼星路,本城最著名的商业大道,高楼林立,全球五百强基本都在这里设有分部。
凌氏会所,本城最大的文物字画交易所,来往的人非富则贵,像我这种号称白领的人,除非替老板取画,否则从不会来这里。
阿瑞斯领着我,旁若无人的闯进了凌氏会所。
保安拦住他:“先生,请问是会员吗?”
阿瑞斯摇摇头:“不是。”
“请问是找人吗?”
“是,”阿瑞斯忽然笑了:“不过不是我找人。”他转身轻轻取下戴在我头上长长面纱的帽子,露出我的脸:“是这位小姐,她找人,找你们老板凌先生。”
露出我脸的那刻,保安突然愣住,呆呆的看着我,嘴微微的张着,似乎完全不可置信于某件事,但又说不出来。
阿瑞斯嘴角牵出一丝笑,拉起我的手,从保安身边绕过,保安竟像鬼遮眼般,仍立在原地
我干脆不问了,管他要耍什么花招,既然我无力反抗,跟着看看热闹也好。
电梯升至顶楼,门开处,一色暗黑的装饰让我觉得说不出的压抑。说也奇怪,同样的是黑色,那天在灰眸男那里看到的黑色只让我觉得神秘和雄丽,这里。。。却只有压抑
阿瑞斯喃喃的说:“什么暴发户,也配学哈迪斯的风格。”
“哈迪斯”这三个字入耳惊心,我唯有一味噤声不言。
走廊尽头有扇黑色大门,门上有描金的手柄,和一只金色门铃。
门前,有张宽大的办公桌,桌后,坐着我们俗称的“门神”---秘书。
秘书小姐已经站起来:“先生小姐请问有什么事?”
阿瑞斯摘掉黑超,露出俊脸,趁秘书小姐怔住的瞬间,拉着我推开大门就走了进去。
我暗暗好笑,原来男色和女色一样好用。
屋内也是一色的暗黑,黑漆漆的大班桌后,凌氏正背对我们凝神想着什么
听到有人进来,他抬头看向我们:“两位有事?”平平稳稳一句话,既没有惊讶也没有慌乱,更加没有盛气凌人---他有斑白的鬓角和薄薄的紧抿着的嘴唇,看起来很舒服。
阿瑞斯把手中的画丢到他面前:“这些画应该有收藏价值吧。”没等凌氏反应过来,他又一把揪我出来:“画是这位小姐的。”
凌氏在看到我脸的那一刻,有几秒钟的恍惚,忽然问刚刚慌张进入的秘书:“怎么开了灯?”
秘书愕然四顾:“没有开灯啊。”
凌氏有些茫然般喃喃道:“原来真有蓬壁生辉这回事。”
凌氏沉吟了一下,抽出一张画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缓缓对我说--似乎生怕把我吹走似的:“不知小姐怎么称呼?你的画很有天赋,只作为凌氏的收藏太可惜了,不知你有没有兴趣让我为你筹备个画展?”
嘎?我瞪向阿瑞斯,这画根本不是我画的,他想怎么样啊。
这小子居然好整以暇,大言不惭的说:“只开画展就。。。其实我们小姐不止是对作画有兴趣,文章也写的很好,不知。。。”
凌氏接口说:“这样最好,我刚好有位朋友在出版界有一定影响,或者我请他过来一起商谈一下?”
凌氏起身走进旁边另一房间,不知为什么,我居然可以清楚的听到他的对话。
“老何,在开会?不要开了,抓紧时间到会馆来。”
“有惊喜。。。是,绝世美人。。。”
“我是没有见过女人的毛头小子吗?。。。美的无法形容,不能用语言表达。”
“她刚刚进来时,我以为房间里亮了灯。。。你知道,我的房间从来不开灯。。。是,整个房间都被她点亮了。”
“夸张?半点也没有夸张。。。换个年青一点人人,只怕当场就要失态。”
“好,一会见。”
就这样,我轻而易举的成了凌氏的签约画家和何氏的签约作家。。。我辛辛苦苦工作了十多年,吃了多么苦流了多少汗,所赚得还顶不上今天一幅画的价钱,不知为什么,我忽然觉得挺难过,说不出的感觉
画展风风火火的开过,我忽然就成为了一个传奇人物,文化界奇人,溢美之词听的我耳朵都要起茧。各类宴会的邀请好似雪片飞来,应接不暇。
天天端着酒杯钻在衣香鬓影中,心里却越来越没底。
问过凌氏一次,什么时候要交新书稿,他笑着说:“这些事不必费心。”
我问他可是这样总不写,要出书时怎么办呢?
他说:“这不用担心,出书时自然有稿。”
这样轻而易举的收获,我拿的非常没底。以前许多年积攒的人生经验全告报废,原来我什么也不用做,就往那里一站,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就全解决了!
我搬了新家,是一幢临海的白色西班牙式别墅,这是凌氏给我安排暂住的“员工宿舍”---我住过无数员工宿舍,刚刚工作时甚至住过十几个人挤在一间房里的大通铺,头在屋子里,脚要伸到屋外去才能躺平---现在这样的宿舍,让我心情复杂。
为了方便我出行,阿瑞斯被指定为我的司机,凌氏为我安排了座驾---一个QQ也买不起的人,突然出入有房车接送,说不出的奇怪。
阿瑞斯自从成功推荐我晋身后,天天保持着标准的大黑超装扮,我时常想,不知他摘下黑超生活的话,会不会比我更加传奇?
新书果然如期出版,配上我的巨幅照片做宣传,很快销量突破一百万册
凌氏说要请我吃饭
富丽的餐厅、精美的鱼子酱、醇香的红酒、显赫的男人
这是平凡的我心中想过无数次的舒适生活,可是不知为什么,身临其境时,感觉并不如想像中美好
凌氏讨好而有节制的笑容,在我看来是这么的不诚恳,我觉得他完全不知道我在想什么。心底里某个角落,似乎记得曾有一个人,不为我的样子,我也不为他的表像,完全的互相温暖过,是谁呢?
最近这段时间,天天在各种宴会中吃吃喝喝装笑脸,什么也不用做,最辛苦的事不过是去售书现场签签名---也是形式大过内容,做做样子而已---我这个劳累惯了的人,觉得万分不习惯,觉得非常有罪恶感。我时常想,以前那样苦挣苦捱,粒粒皆辛苦,得到的每一分钱掰开里面都有血汗,虽然苦,但拿的理所当然,理直气壮,现在。。。唉。
“小惑,要不再来个甜点?”凌氏今晚的语气温和极了,我自然感觉得到,他对我有若干异样的好感。
这样一个单身男士,年龄不算太大,身形仍然保持的很好,有风度,有事业,有时间,有情调,样子也颇颇得过---这是我很多年来一直向往的结婚对象。。。今晚出来时,阿瑞斯对我大叫:你是我的!不许你和那老头子约会!
切,好笑了,我凭什么就成了他的了。我还偏要出来。
翻开餐单,我瞪大了眼睛---什么什么,一点子指尖大小的甜品,最便宜的也要三百多?最贵的居然要上千!
往前翻到主菜---天,原来我刚刚吃的那两三碟塞牙缝也不够的玩意,居然要四千多!!!
我的小市民意识徒然发作,大怒,姥姥的,杀人啦,什么东西收这么贵,甜不够甜,酸不够酸,辣不够辣,偷工减料,三口都用不了就能吃完的东西,居然要卖这么贵!
有多少人,辛苦工作一个月,连这一餐饭都吃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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