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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迷城-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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忽然,电话铃响了。白璧接了电话。

“白璧,快出来一趟,怪兽出现了。”是台里来的电话。

“在哪儿?”

“市中心的大街。”

一挂下电话,白璧就带着聂远山一块儿出去了。

【十一】

白璧和聂远山迅速地赶到了事发现场。他们发现周围已经围了许多人,四周的大楼还在继续燃放着烟花爆竹,空气里烟火味不断。聂远山带着白璧拨开人群,发现了大街的中央蜷缩着一只张着独角的巨大的爬行动物,那就是“年”。

“年”显得非常紧张和害怕,在四周的焰火声里,浑身不住地发抖。

“很明显,是除夕夜的鞭炮声把它从某个角落里给吓出来了。”聂远山说。

“年”忽然抬起头,它看到了聂远山和白璧,奇怪的是,当它那暗红色的目光注视着白璧的时候,就显得更加恐惧,最后,它居然扭头就跑了。

“你打伤过它,而它对你报复的时候又失败了,所以它一定对你很害怕。”聂远山对白璧说,“快,我们追上去,它向江边的方向跑去了。”

“年”四肢很长,跑得飞快,白璧和聂远山坐进了一辆电视台的转播车在后追赶着,转播镜头一会儿对准了前头跑的“年”,一会儿对准记者白璧。

两边的路有许多居民楼,人们还在肆无忌惮地放着鞭炮,似乎要热闹到天明。在这一路的烟花爆竹声里,“年”越跑越快,一直跑到江边的堤岸。最后,它一头跳进了江水中。黑暗的江面扑腾了几下,然后又恢复了平静,再也看不到了。

白璧和聂远山走出了汽车,趴到江岸边,望着波涛汹涌的江水。

“它还会回来吗?”白璧轻轻地问他。

“不知道。”

“但愿它再也不要回来了,‘年’属于大海,只有在大海里,它才能得到快乐。”

聂远山接着她的话说:“地球上所有的生命都来自海洋,如果海洋在我们这一代的手上被破坏了,那么我们将是最大的罪人。让‘年’安全地留在海底的唯一办法是——保护海洋的环境。”

白璧点了点头,除夕夜的江风吹乱了她的头发,聂远山忽然觉得她现在的样子有些象十几年前自己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

“让我们回家吧,孩子还等着我们呢。”聂远山笑了笑。

“对,为了我们的孩子。”白璧也笑了,他们躲开了摄像镜头,悄悄地向家里走去。

除夕的夜空中,又绽开了一朵美丽的烟花。

夏娃的密码

她很美。

美得惊人。一头黑色的卷发,夹着几缕天生的红色发丝。一双大而明亮的黑眼睛闪烁着,鼻子生动而调皮,嘴唇丰满,下巴的线条柔和。更重要的是,她那近乎于浅棕色的皮肤,健康的肤色,介于中国人与非洲人之间。她看上去似乎不属于任何种族,或者说,任何种族的特点都可以在她身上找到。当然,那些仰慕着她的同事们都知道,她的父亲是一个中国人,而她的母亲据说是一个非洲人,完美的基因组合。

此刻,她正在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里,打开她的计算机。通过网络,她收到了一封邀请函——

三天前,在坦桑尼亚的乞力马扎罗山终年积雪的山顶上,发现了两具古人类遗骸,遗骸保存之完整令人吃惊。古人类学家张教授已经进行了初步的检查,发现这两具骨骸距今大约有十四万年的历史,而且表现出了与现代人几乎完全相同的体质特征。这很可能又是一个与人类起源有关的重大发现,于是,张教授邀请该领域的权威研究机构——中华大学分子生物研究所来协助他们做进一步研究。

看完以后,她想也许应该去一次非洲,问候一下十四万年前的那两个人。不过,首先应该把这个消息告诉她的父亲,一位著名的分子生物学家。

男同事们看到她走出来,就纷纷殷勤地向她打招呼。她实在太迷人了,既包括身体,也包括头脑。以至于所有的男人都在暗中憋着劲儿想要获得她的芳心,可是,没有一个人成功。她甚至有些讨厌男人,不管他们有多么优秀。不过,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她的父亲。

半个小时以后,她回到了家里,这是一栋背山面海的房子,都市边缘的世外桃源。她已经一个星期没有回家了,没日没夜地呆在研究室里工作。而父亲则恰恰相反,最近的一个月,他整天把自己都关在家里,不知在忙些什么。她总有些预感,觉得父亲越来越反常。她问父亲为什么,但父亲却总是以仰天长叹来回答,在那声叹息里,她听得出父亲的心里隐藏着某种难以说出口的痛苦和忧伤。

难道是因为妈妈?父亲说,她从诞生的那天起,妈妈就永远离开了人间,甚至连一张照片都没有留下来。父亲只能告诉她,妈妈来自非洲,和她一样迷人。掐指算来,父亲已经过了二十年的单身生活。也许他应该再找一个女人。可他却从来没有想过,他只关心他的女儿,有时她甚至觉得父亲对她的爱已经超过了父爱的程度。

她走进了客厅,高声呼唤着爸爸,可是却没有人回答。那股莫名其妙的不安又涌上了心头,她把整栋房子都找遍了,都没有发现父亲的踪迹。除了地下室。

从小时候起,父亲就牢牢地叮嘱过她,绝对不可以闯入地下室。现在她就站在地下室的门前,眼前又浮现起了父亲那隐藏着某种秘密的眼神。终于,她无法抑制自己的冲动,打开了地下室的门。

当柔和的灯光照亮了这个神秘的地下室以后,却发现父亲并不在这儿,只有一台奇怪的机器,粗看起来像是某种医用治疗仪器,有个能容一个人躺进去的凹槽,里端是玻璃罩子。机器的上方有屏幕和键盘。当她走到这台机器旁边的时候,屏幕忽然亮了起来,里面出现了一行字——“我的女儿,你终于来了。”

“爸爸!”她叫了起来,“你在哪儿?”

屏幕里回答:“其实,我不是你的爸爸。对不起,我不应该叫你‘女儿’,我只能称你为:夏娃。现在,我亲爱的小夏娃,我将永远地离开你。”

她茫然地摇了摇头,显然,屏幕里是父亲的话,可是,他为什么不认她这个女儿了呢?

现在,这个秘密终于通过父亲(如果还能称他为父亲的话)的文字显示在了屏幕上——

我的小夏娃,此刻你眼前的这台仪器,是一台时间机器。事情要追溯到二十多年前。那时候,我还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除了主攻分子生物学以外,也对物理学非常感兴趣。我跟过一位元物理学教授,这台时间机器就是他发明的。但是,在一次实验中发生了意外,教授被时间机器送到了1937年12月的南京,就再也没回来过。我决心完成教授的实验,于是,我自己操纵这台机器,进行了一次时空旅行。

那真是一次奇妙的经历,我把时空旅行的终点定在了十四万三千年前的东非草原上。不过,我的背包里还放着一个微型的时空旅行器,以便回去时使用。你无法体会,当我第一次降临在远古的大陆上时,是怎样激动的心情。

一切都宛如是梦中所见,我发现了一些今天已经灭绝了的物种,也有一些物种和今天的后代不太一样。我甚至有些后悔为什么不把时间定格到白垩纪,那样我就能够亲眼目睹恐龙了。但很快我就不再后悔了,因为,我见到了更有价值的物种——人类。

是的,人类,毫无疑问就是人类。既不是直立猿人,也不是象尼安德特人那样的早期智人,而是新人,与现代人类几乎没有任何区别的新人,更确切地说,就是生物学角度上最早的现代人。

她是一个女人。

更重要的是,她很美。

难以置信,在十四万三千年前,一个绝美的年轻女子出现在了我的眼前。她裸露着的皮肤并没有我想象中那么黑,而是种健康的浅棕色,介于黄种人与黑种人之间,她的脸也是如此。她大而明亮的黑眼睛,正紧紧地盯着我。她的嘴唇如今天的非洲人一样丰满性感,但下巴的线条却象东亚人那样柔和。她还有一头黑色的卷发,发丝中夹带着几缕红色。

这就是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人,她的美是属于野性的。她的上半身裸露着,胸前的肌肤发出诱人的反光,肩膀和小腿上全都是健美的肌肉,几乎找不到任何多余的赘肉,我知道那是她在艰苦的野外生存中锻炼出来的。她身上唯一的遮掩物是腰间裹着的一张猎豹皮,豹皮的斑点使她增色不少,也许她有着与我们相同的审美观。

她正在看着我。

一瞬间,时间似乎静止了,我也呆呆地看着她,看着我们祖先的脸,直到她突然转身飞奔而去。

她跑得就象一只真正的猎豹,我只看到她腰间那块充满美丽斑点的豹皮不断晃动着渐渐远去。我无助地在她身后追逐,但我的速度太慢了,只能大声地向她喊着,这真可笑,十四万年前的人怎能听懂现代人的语言呢?不一会儿,她就消失地无影无踪了。

作为现代人的我,在身体上与祖先相比实在太脆弱了,我只能倒在灌木下休息。刚才我见到了一个人类,千真万确,是一个已经完全进化好了的新人,与现代人没有任何区别,除了人种。她的身上似乎同时具备了现代各个人种的特点,也许正因为如此,所以她才显得如此完美。现代人类的各色人种,直到数万年后才因为定居到不同的环境而开始分化,最早的人类虽然起源于非洲,但其外表和肤色未必与现代非洲黑人一样,黑种人的肤色也是在此后长期的进化过程中逐渐变黑的。

远古的夜幕在东非大草原上降临了,许多夜行动物出没了。也许,我应该回家了。但我又舍不得这里,是因为她吗?那个十四万年前的女人。

在远古神秘的星空之下,东非草原的风吹过我的额头。在具有催眠力的风中,我渐渐地睡着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缓缓地睁开眼睛,第一眼所见到的是我的同类——她。

是的,就是她。昨天我所见到的那个女子,十四万三千年前的女子。她在看着我。

我忽然发现自己正躺在一个洞穴中。晨曦从洞口照射进来,洒在我的瞳孔里,瞬间,我冰凉的身体立刻感受到了满世界的温暖。也许,这种感觉更多的是出自于我眼前的这个美丽的女子。

我想起了昨天晚上,自己居然在草原上睡着了。天哪,那实在太危险了,天知道我周围的夜色里隐藏着多少专门在夜间掠食的猛兽。在这野性的草原上,只有洞穴才是最安全的,毫无疑问,是她救了我。

我坐了起来,发现身体底下还垫了一张羚羊兽皮。我抬起头看着她那双黑眼睛,晨曦从她身后射进来,腰间那块猎豹皮发出了金色的反光。我真不知道该如何来感谢她,她无法听懂我的任何语言。那就握个手吧,也许手与手的接触是表达情感最简单的方式。于是,我向她伸出了手,她似乎还不明白,眼里一片茫然。面对我这个来自十四万年后的不速之客,她还有些紧张。不过,有一点可以从她的眼睛里看出来:她知道我和她一样,我们都是人类。也许正是出于同类之间的怜悯,这人类与生俱来的感情,她救了我。

终于,她也伸出了手,也许只是出于对我动作的模仿。她的手心很粗糙,与现代人娇嫩的手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我握住了她的手。这是一双十四万年前的人类的手,十四万年的漫漫岁月,人类近化史的长河被我和她的两只手,紧紧地握在了一起。

她的手很有力量,一把就将我拉了起来。她笑了,笑起来的样子很美,她裸露着的胸膛正在生动地跳跃着,浑身每一寸皮肤都散发着诱人的光泽。此刻,我所见到的只是美,而丝毫没有其它的成分,这是我们祖先的人体之美,这种美是原始的,又是纯然天成的。我不得不承认,我被这种美所征服了。

她把我拉到了洞外,一片低矮的灌木树林,能够抵御大型动物的入侵。我和她手拉着手,贪婪地呼吸着清晨的空气。

她拉着我在树林里奔跑,她的体内有着无穷的活力。我想,我已经和她建立起了某种良好的关系,那我应该叫她什么?夏娃——对,我应该叫她夏娃,伊甸园里的夏娃,她和她的同伴们是我们的祖先。

“夏娃。”我叫了她一声。

她愣了一愣,回过头看着我,不知道我说的是什么意思。于是,我用手指着她,又叫了一声:“夏娃。”

她点了点头,也用手指了指自己,她很聪明,已经意识到了这是我对她的称呼,新人的大脑其实和现代人几乎没有区别。然后,她笑了笑,用手指着自己,大声地说:“夏娃。”

天哪,她居然会说话,尽管她并不明白夏娃代表什么意思。看来人类掌握的语言的历史相当久远。

“夏娃——夏娃——夏娃——”她嘴巴里不停地在重复着这两个汉语字。她走到一棵小树边,采下了几粒红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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