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消息使我心里充满了新的恐惧,我跑到肯尼兹前面,差不多是一路跑回来。小狗还在花园里狺狺叫着。我腾出一分钟的时间好给它开门,可它不进去,却来回在草地上嗅,如果我不把它抓住,把它带进去的话,它还要溜到大路上去呢。我一上楼走到伊莎贝拉的房间里,我的疑虑就证实了:那里没有人。我要是早来一两个钟头,林惇夫人的病也许会阻止她这莽撞的行动。可是现在还能作什么呢?如果我立刻去追,也不见得追上他们。无论如何,我不能追他们。而且我也不敢惊动全家,把大家搞得惊慌失措;更不敢把这件事向我的主人揭露,他正沉浸在他目前的灾难里,经受不住又一次的悲痛了!我看不出有什么法子,除了不吭声,而且听其自然;肯尼兹到了,我带着一副难看的神色去为他通报。凯瑟琳正在不安心的睡眠中:她的丈夫已经平静了她那过分的狂乱,他现在俯在她枕上,瞅着她那带着痛苦表情的脸上的每一个阴影和每一个变化。
医生亲自检查病状后,抱有希望地跟他说,只要我们能在她四周继续保持完全的平静,这病可以见好。但他向我预示,这面临的危险与其说是死亡,倒不如说是永久的精神错乱。
那一夜我没合眼,林惇先生也没有。的确,我们根本没上床。仆人们都比平常起得早多了,他们在家里悄悄地走动着,他们在做事时碰到一起,就低声交谈。除了伊莎贝拉小姐,每个人都在活动着。他们开始说起她睡得真香。她哥哥也问她起来了没有,仿佛很急于要她在场,而且仿佛挺伤心,因为她对她嫂嫂表现得如此不关心。我直发抖,唯恐他差我去叫她。可是我倒免掉作第一个宣告她的私逃的人这场痛苦了。有一个女仆,一个轻率的姑娘,一早就被差遣到吉默吞去,这时大口喘着气跑上楼,冲到卧房里来,喊着:
“啊,不得了,不得了啦!我们还要闹出什么乱子啊?主人主人,我们小姐——”
“别吵!”我赶忙叫,对她那嚷嚷劲儿大为愤怒。
“低声点,玛丽——怎么回事?”林惇先生说,“你们小姐怎么啦?”
“她走啦,她走啦!那个希刺克厉夫带她跑啦!”这姑娘喘着说。
“那不会是真的!”林惇叫着,激动地站起来了。“不可能是真的。你脑子里怎么会有这种想法?丁艾伦,去找她。这是没法相信的:不可能。”
他一面说着,一面把那仆人带到门口,又反复问她有什么理由说出这种话来。
“唉,我在路上遇见一个到这儿取牛奶的孩子,”她结结巴巴地说,“他问我们田庄里是不是出了乱子。我以为他是指太太的病,所以我就回答说,是啊。他就说,‘我猜想有人追他们去了吧?’我愣住了。他看出我根本不知道那事,他就告诉我过了半夜没多久,有位先生和一位小姐怎么在离吉默吞两英里远的一个铁匠铺那儿钉马掌!又是怎么那铁匠的姑娘起来偷偷看他们是谁:她马上认出他们来了。她注意到这人——那是希刺克厉夫,她拿得准一定是:没有人会认错他,而且——他还付了一个金镑,把它交在父亲手里。那位小姐用斗篷遮着脸;可是她想要喝水的时候,斗篷掉在后面,她把她看得清清楚楚。他们骑马向前走,希刺克厉夫抓住两只马的缰绳,他们掉脸离开村子走了,而且在粗糙不平的路上尽量能跑多快就跑多快。那姑娘倒没跟她父亲说,可是今天早上,她把这事传遍了吉默吞。”
为了表面上敷衍一下,我跑去望望伊莎贝拉的屋子;当我回来时,便证实了这仆人的话。林惇先生坐在床边他的椅子上。我一进来,他抬起眼睛,从我呆呆的神色中看出了意思,便垂下眼睛,没有吩咐什么,也没有说一个字。
“我们是不是要想法追她回来呢?”我询问着。“我们怎么办呢?”
“她是自己要走的,”主人回答,“她有权爱上哪儿,就可以上哪儿。不要再拿她的事烦我吧。从今以后她只有在名份上是我的妹妹;倒不是我不认她,是因为她不认我。”
那就是关于这事他说的所有的话:他没有再多问一句,怎么也没提过她,除了命令我,等我知道她的新家时,不管是在哪儿,要把她在家里的所有东西都给她送去。
第十三章
两个月以来逃亡的人不见踪影。在这两个月里,林惇夫人受到了而且也克服了所谓脑膜炎的最厉害的冲击。任何一个母亲看护自己的独生子也不能比埃德加照料她更为尽心。日日夜夜,他守着,耐心地忍受着精神混乱与丧失理性的人所能给予的一切麻烦;虽然肯尼兹说他从坟墓中救出来的人日后反而成为使他经常焦虑的根源,——事实上,他牺牲了健康和精力不过是保住了一个废人——当凯瑟琳被宣告脱离生命危险时,他的感激和欢乐是无限的;他一小时一小时地坐在她旁边,看着她的健康渐渐恢复,而且幻想她的心理也会恢复平衡,不久就会完全和她以前本人一样。他就靠这个幻想使他那过于乐观的希望得到安慰。
她第一次离开卧房是在那年三月初。早上,林惇先生在她枕上放一束金色的藏红花。她已经有好久不习惯一点欢乐的光辉,当她醒来一看见这些花,就兴高采烈地把它们拢在一起,眼睛放出愉快的光彩。
“这些是山庄上开得最早的花,”她叫。“它们使我想起轻柔的暖风,和煦的阳光,还有快融化的雪。埃德加,外面有南风没有,雪是不是快化完啦?”
“这儿的雪差不多全化完了,亲爱的,”她的丈夫回答。
“在整个旷野上我只能看见两个白点:天是蓝的,百灵在歌唱,小河小溪都涨满了水。凯瑟琳,去年春天这时候,我正在渴望着你到这个房子里来;现在,我却希望你到一两哩路外的那些山庄上去:风吹得这么惬意,我觉得这可以医好你的病。”
“我再去一次就不会回来了,”病人说,“然后你就要离开我,我就要永远留在那儿。明年春天你又要渴望我到这个房子来,你就要回忆过去,而且想到今天你是快乐的。”
林惇在她身上不惜施以最温柔的爱抚,而且用最亲昵的话想使她高兴。可是,她茫然地望着花,眼泪聚在睫毛上,顺着她的双颊直淌,她也未在意。我们知道她是真的好些了,因此,确信她是由于长期关闭在一个地方才产生出这种沮丧的情绪,要是换一个地方,也许会消除一些的。主人叫我在那好几个星期没人进出的客厅里燃起炉火来,搬一把舒服的椅子放在窗口阳光下,然后把她抱下楼来。她坐了很久,享受着舒适的温暖。如我们所料,她四周的一切使她活泼起来了:这些东西虽然是熟悉的,却摆脱了笼罩着她那可厌的病床的那些凄凉的联想。晚上,看来她精疲力尽,但是没法劝她回卧房去,我只得在还没有布置好另一间屋子的时候,先把客厅沙发铺好作为她的床。为了不必上下楼太累,我们收拾了这间,就是你现在躺着的这间——跟客厅在同一层。不久她又好一点,可以靠在埃德加臂上从这间走到那间了。啊,我自己也想,她得到这样的服侍,是会复原的。而且有双重的原因希望她复原,因为另一个生命也倚仗她的生存而生存;我们都暗暗地希望林惇先生的心不久就会快乐起来,而他的土地,由于继承人的诞生,将不至于被一个陌生人夺去。
这儿我应该提一提伊莎贝拉在她走后六个星期左右,寄了一封短信给她哥哥,宣布她跟希刺克厉夫结婚了。信写得似乎冷淡乏味,可是在下面用铅笔写了隐晦的道歉的话,而且说如果她的行为得罪了他,就恳求他原谅与和解:说她当时没法不这样作,事已如此,现在她也无法反悔。我相信林惇没回这封信。过了两个多星期,我收到一封长信,这信出自一个刚过完蜜月的新娘的笔下,我认为很古怪。现在我来把它念一遍,因为我还留着它呢。死人的任何遗物都是珍贵的,如果他们生前就被人重视的话。
亲爱的艾伦,(信是这样开始的)——昨天晚上我来到呼啸山庄,这才头一回听到凯瑟琳曾经,而且现在还是病得很厉害。我想我千万不能给她写信,我哥哥不是太生气,就是太难过,以至于不回我写给他的信。可是,我一定要给个什么人写封信,留给我唯一的对象就是你了。
告诉埃德加我只要能再见他一面,就是离开人世也愿意——我离开画眉田庄还不到二十四小时我的心就回到那儿了,直到这时我的心还在那儿,对他,还有凯瑟琳充满了热烈的感情。虽然我不能随着我的心意做——(这些字下面是划了线的)——他们用不着期待我,他们可以随便下什么结论;可是,注意,不要归罪于我的脆弱的意志或不健全的情感。
这下面的话是给你一个人看的。我要问你两个问题:第一个是——
你当初住在这里的时候,你是怎么努力保存着人类通常所有的同情之心的?我没法看出来我周围的人和我有什么共同的感情。
第二个问题是我非常关心的,就是——
希刺克厉夫是人吗?如果是,他是不是疯了?如果不是,他是不是一个魔鬼?我不想告诉你我问这话的理由。可是如果你能够的话,我求你解释一下我嫁给了一个什么东西——那就是说,等你来看我的时候你告诉我。而且,艾伦,你必须很快就来。不要写信,就来吧,把埃德加的话也捎给我吧。
现在,你听听我在我这个新家是怎样被接待的吧,因为我不得不认为这个山庄将是我的新家了。若是我告诉你在这里表面生活上的不舒适,那仅仅是哄哄自己的,这些从来没有占据过我的思想,除非在我想念这些的时候。要是我明白我的痛苦完全是由于缺少舒适所致,其余的一切只是一场离奇的梦,那我真要高兴得大笑大跳了。
在我们向旷野走去时,太阳已经落在田庄后面了。根据这一点,我想该是六点钟了。我的同伴停留了半小时,检查着果树园,花园,还有,也许就是这地方本身,尽可能不放过任何一处,因此当我们在田舍的铺了石子的院子下马时,天已经黑了。你的老同事,仆人约瑟夫,借着烛光出来接我们。他以一种足以给他面子增光的礼貌来接待我们。他的第一个动作就是把烛火向上举得和我的脸平齐,恶毒地斜瞅一眼,撇着他的下唇,就转身走开了。随后他牵着两匹马,把它们带到马厩里去,又重新出现,目的是锁外面大门,仿佛我们住在一座古代堡垒里一样。
希刺克厉夫待在那儿跟他说话,我就进了厨房——一个又脏又乱的洞。我敢说你认不得那儿了,比起归你管的那时候可变得多了。有一个恶狠狠的孩子站在炉火旁边,身体健壮,衣服肮脏,眼睛和嘴角都带着凯瑟琳的神气。
“这是埃德加的内侄吧,”我想——“也可以算是我的内侄呢。我得跟他握手,而且——是的——我得亲亲他。一开始就建立相互了解是正确的。”
我走近他,打算去握他那胖拳头,说:
“我亲爱的,你好吗?”
他用一种我没法懂的话回答我。
“你和我可以作朋友吗,哈里顿?”这是我第二次试着攀谈。
来了一声咒骂,而且恐吓说如果我不“滚开”,就要叫勒头儿来咬我了,这便是我的坚持所得的报酬。
“喂,勒头儿,娃儿!”这小坏蛋低声叫,把一只杂种的牛头狗从墙角它的窝里唤出来。“现在,你走不走?”他很威风地问道。
出于对我生命的爱惜,我服从了。我迈出门槛,等着别人进来。到处也不见希刺克厉夫的踪影。约瑟夫呢,我跟他走到马厩,请他陪我进去,他先瞪着我,又自己咕噜着,随后就皱起鼻子回答:
“咪!咪!咪!基督徒可曾听过像这样话没有?扭扭捏捏,叽哩咕噜!我怎么知道你说什么呢?”
“我说,我想你陪我到屋里去!”我喊着,以为他聋了,但是十分厌恶他的粗暴无礼。
“我才不!我还有别的事作哩,”他回答,继续干他的活。同时抖动着他那瘦长的下巴,带着顶轻蔑的样子打量我的衣着和面貌(衣服未免太精致,但是面貌,我相信他想要多惨就有多惨)。
我绕过院子,穿过一个侧门,走到另一个门前,我大胆敲了敲,希望也许有个客气点的仆人出现。过了一会,一个高大而样子可怕的男人开了门,他没戴围巾,全身上下显得邋遢,不修边幅。他的脸都被披在他肩膀上的一大堆乱七八糟的头发遮住了;他的眼睛也生得像幽灵似的凯瑟琳的眼睛,所有的美都毁灭无遗了。
“你到这儿干吗?”他凶狠狠地问道。“你是谁?”
“我的姓名是伊莎贝拉·林惇,”我回答。“先生,你以前见过我的。我最近嫁给希刺克厉夫先生了,他把我带到这儿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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