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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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十个五年计划研究报告-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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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是三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为了尽快扭转文化大革命造成的计划进度滞后状况,从年初起,经济建设掀起了一炀跃进。3月29日,《人民日报》在社论中宣布:工业生产的新高潮,正在全国蓬勃兴起,我国工业生产和基本建设将有一个新的增长和以更大的规模展开。

2月15日召开的全国计划会议确定:1970年工业总产值要达到2100亿元,比上年增长17%;基建投资228亿元,比上年增长46%;大中型建设项目1113个,其中大三线战略后方663个;财政收入580亿元,比上年增长12%左右;粮食4500亿斤;棉花5000-5200万担;钢1600-1700万吨;原煤28-285亿吨;铁路货运量58-6亿吨。

9月6日,中共九届二中全会闭幕会批准了国务院关于全国计划会议和1970年国民经济计划的报告,指出:这是一个备战的计划,跃进的计划,也是一个积极可靠、留有余地的计划。

1970年,工农业生产取得了大幅度的增长,各项主要经济指标大部分完成或超额完成了年度计划和三五计划。按照1965年中共中央批准的三五计划《汇报提纲》,1970年工农业总产值为计划的11。41%-11。62%,比1969年增长25。7%。其中工业总产值2421亿元,为计划的12。11%,比1969年增长30。7%;农业总产值716亿元,为计划的9。55%-10。23%。国家财政收入6629亿元,结余135亿元(均按可比价格)。新增主要产品能力:煤炭开采6806万吨,发电机组容量860,4万千瓦,石油开采2777万吨,炼钢6527万吨,铁矿开采35901万吨,合成氨2444万吨,化肥万吨,水泥1533万吨,塑科187万吨,棉纺锭322万吨,化学纤维123万吨,新建铁路交付营业里程3894公里,新建公路31223公里,沿海港口吞吐能力1191万吨。

三五计划在1970年的高投入下得到了完成。因文化大革命干扰而未能完成的一批计划项目,多数都是在这一时期开工或建成的。以国防工业和为其配套的一大批民用工业新建工程为主,包括:成昆、湘黔、襄渝、南疆、青藏(西宁至格尔木段)、阳安、京原、焦枝、枝柳铁路,湖北葛洲坝水利枢纽工程,秦岭火力发电厂,乌江渡水电站,渭北煤炭基地,湖北江汉油田、陕甘宁地区长庆油田、河南油田,湖北十堰第二汽车厂,四川西昌航天发射基地,西南核燃料生产基地,江西直升机基地,豫西鄂西湘西兵器工业基地,江西九江船舶工业基地,湖北宜昌船用动力工业基地,云南昆明鱼雷基地,等等。

然而,这一年已经暴露出许多严重问题:基建规模过大,使积累率过高,由上年的23。2%急剧上升到32。9%,实际投资总额31255亿元,比上年增加55。6%,消费与积累比例失调。建设项目上马虽多,但投产率却从上年的18。1%下降到16。7%。原材料工业特别是钢铁工业跟不上加工工业的发展。职工人数增加较快,给国家财改支出和市场供应造成很大压力。这一时期开始的急剧下放企业和经济权力的经济管理体制大变动,也为地方盲目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建设项目打开了闸门。农业方面并不理想,周恩来指出:1970年农业除粮、棉外,其他经济作物完成不够好,粮食虽然增产,但还赶不上1957年按人口平均的数字。

二、批改运动中的经济管理体制大变动

1969年至1972年,我国经济管理体制发生了一场大变动,其发生原因,既有复杂的历史根源,又有现实的政治需要。

大跃进时期,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曾进行过一场以经济管理权力下放为主要内容的大变动。由于大跃进的失败和自然灾害带来的严重困难,在其后的调整中,不得不更多地强调集中统一,收回下放的权力。原有体制中高度集权的现象又趋于严重。

1957年国务院各部所属企事业单位共计9300多个,其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39。7%:1958年下放后,减少到1200多个,工业产值所占比例降低为13。8%。1965年国务院各部直属企事业单位又达到10533个,超过了1957年的数目。

毛泽东一直主张改变中央统得过死的状况。1966年3月12日,他在给刘少奇的信中说:一切统一于中央,卡得死死的,不是好办法。20日,他在杭州召开的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说:中央还是虚君共和好。中央只管虚,只管政策方针,不管实,或少管点实。他批评中央部门收上来的企业多了,凡是收的都叫他们出中央,到地方上去,连人带马都出去。由于文化大革命的发动,这一部署未能得到贯彻。

1969年,全国进人斗批改阶段,在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口号推动下,经济体制大变动又被推上了前台。1970年2月全国计划会议提出,把全国划为10个大协作区,各自建立工业体系,自己武装自己。林彪集团则企图借战备之机,把更多的机构纳入军队体系,巩固自己在文化大革命前期获取的权力。

经济体制大变动的第一项内容,是下放企业、精简机构。

1969年2月,全国计划会议提出,企业要以地方管理为主,中央直属企业可以分为地方、中央和双重管理三种形式。经毛泽东亲自决定,1969年5月1日全国最大的企业鞍山钢铁公司下放辽宁省鞍山市管理。以此为开端,掀起了全国的下放企业高潮。

1970年3月5日,国务院拟定了《关于国务院工业交通各部直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的通知(草案)》,要求各部把直属企事业单位的绝大部分下放地方管理,以地方为主,少数由中央和地方双重领导;极少数大型或骨干企业,实行以中央为主的双重领导。

正在施工的直属基建项目也同样下放地方。《通知》还规定:下放工作要在本年内完成。

同日,中共中央决定,大庆油田、长春汽车制造厂等2600多个中央企事业单位下放地方。

一些部门的下放情况是:机械工业部门:1970年4月八机部与一机部合井,部属企业310个到年底下放277个。其中包括第一、第二汽车制造厂,第一、第二重型机床厂,洛阳拖拉机厂等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的重点大型企业。冶金工业部门:原有的70个大型联合企业、重点工厂,除攀枝花钢铁公司和长城钢厂外,包括鞍山、武汉、包头、太原等钢铁公司等24个大型企业在内,全部下放,以地方领导为主。煤炭工业部门:原有的个部直属矿务局,全部下放地方。

经过1970年的下放,包括1968年先行下放的22个矿务局,中央各部属企业事业单位只剩下500家,比1965年减少86。5%,工业产值只占国营工业总产值的些下放到省、市、自治区的企业被继续下放到地区甚至县、市。

在当时的政治环境下,这些下放企业行动带有较大的盲目性,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状态。一些重点大型企业下放后,地方无法解决生产计划、原材料和设备供应等问题,名义上是多头领导,实际上是上无人统,下无人接。如北京市的化纤配套产品,分属冶金、一机、水电、燃化、一轻等9个部分管,人称九龙治水,结果被基层讥讽为上面有政府,无主义,下面有主义,无政府。下放过快、过深又打乱了原有的协作关系,使经济效益进一步下降。

与下放同时,国务院各直属部委机构也进行了精简、归并、撤销。1970年6月,中共中央同意国务院报告,将各部委由80乡个精简为27个。人员编制仅占原来的18%。其中涉及经济管理的机构变动情况是:国家计委、经委、国务院工交办、国家物委、物资部、地质部、劳动部、统计局、中央安置办公室合成国家计委;国家建委、建工部、建材部、中央基建政治部合成国家建委;一机部、八机部合成一机部;石油部、化工部、煤炭部合成燃料化工部;铁道部、交通部、邮电部的邮政部分合成交通部;纺织部、一轻部、二轻部合成轻工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合成财政部;商业部、粮食部、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工商局合成商业部;外贸部、国际贸易促进会合成外贸部;农业部、林业部、农垦部、水产部、国务院农林办、中央农林政治部合成农林部。为适应战备需要,邮电部的电信部分、国家测绘总局、气象局、民航总局等已先期划入军队的总参、空军编制。

经济体制大变动的第二项内容是下放财政收支、物资分配、基建投资权力,实行地方大包干。

1971年3月财政部决定,从本年起实行财政收支包干,主要内容是:定收定支,收支包干,保证上缴,结余留用,一年一定。包干以后,虽然调动了地方积极性,但又产生了收入指标难以符合实际,各地苦乐不均;地方机动财力不稳定,各年差异较大;短收地区不能保证上缴,仍要国冢补贴等矛盾。1972年3月又作了部分改变,采取各省、市、区分成办法,不满l亿元的超收归地方,超过部分上缴中央一半。但是仍没有解决问题,当年国家亏空298亿元。1973年再次作出修改后,华北、东北地区和江苏省试行收入按固定比例留成的办法。然而在执行中收支脱钩,又把地方的压力转嫁到中央。

这些财政大包干的办法,基本上是为解决当时下放问题的临时过渡措施,缺乏整体安排,因而助长了地方分散资金,盲目建设的现象。

1971年4月,国家计委提出关于物资分配大包干的报告,当年在华北地区和江苏省试行。主要内容:一是减少国家集中管理的物资种类,由1966年的579种减少到1972年的217种;二是下放企业的物资分配和供应权,对部分重要物资试行地区平衡、差额调拨办法。在当时物资紧缺情况下,层层下放物资分配权实际上难以实行。如建材部下放给河北的唐山水泥厂,下放前每年给1000多吨维修钢材,下放后只给130吨,其余要地方自己解决。因物资调配困难,影响了重点企业和项目的建设,1973年以后不得不逐步恢复原状。

1970年在拟定四五计划的同时,还提出了基建投资大包干。即按国家规定的项目,由地方负责包干建设,投资、设备、材料由地方统筹安排,结余归地方。基本折1日资金也下放用于地方的设备更新、技术改革等。

这些变动调动了地方积极性,促进地有小工业又掀起一次大发展。但是,缺乏整体规划和统一监督,也助长地方纷纷上马基建项目,带来严重的损失和浪费。

经济体制大变动的第三项内容,是简化税收、信贷、劳动工资体制。

1957年以前,我国实行与多种经济成分适应的多种税、多次征的复税制。1958年曾加以简化。文化大革命中,私营经济严重萎缩,集体经济也有一部分被强行过渡。

1970年又提出改变国营企业的工商税收制度,一个行业一般按一个税率征收。年月,国务院颁发新的《工商税条例》,把多个税种合并为工商税,简化税目、税率。简化信贷制度的做法是合并机构、下放权力,改变信贷方式、调低利率等。简化劳动工资制度的主要内容,一是在年将全国临时工中的一半转为固定工,二是将企业综合奖改为附加工资,取消了奖金制度和计件工资制度。简化税收、信贷制度削弱了税收、利率等经济杠杆的调节作用,减少了国家财政收入。简化工资制度使得平均主义进一步发展,也不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

这场经济管理体制大变动造成了长久的影响,其中有些措施在年以后的调整中恢复原状,有的则一直沿用下去。

毛泽东肯定了以下放为主的这场大变动。年12月,他在与美国友好人士斯诺的谈话中说:中央的积极性和地方的积极性,就是要有这两个积极性,让他自己去搞,中央不要包办讲了十几年了,就是不听,有什么办法,现在听了。周恩来在下放高潮之初曾注意到了可能带来的弊病。1970年10月,他说:厂矿不能像1958年那样统统下放;物资调配不要一下就放;大包干,要有个过渡办法。厂子下放后,要帮助一段时间,不能推开不管;10个经济协作区不能一下子拿出来,还要试点,逐步建立。

协作要按经济法则,要按计划,计划还是全国一盘棋。然而,他的意见在当时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国务院权力被严重削弱的情况下,很难产生作用。

这场经济体制大变动的目的在于改变原有计划管理体制中的弊病,也调动了地方的一些积极性,有利于发展地方工业。但是,由于违反经济规律和缺乏稳定的政治环境,也带来了严重的消极后果。原有的弊病不仅没有得到实质改善,反而又增加了乱与散的新问题。事实说明,在缺乏市场机制调节作用的情况下,从左的方面否定原有的中央计划经济体制,必然造成无政府主义经济状态。

三五计划的五年,总的说呈现了起(1966)、(1967…19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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