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祸,瘟疫水火,使全家立死”,甚至“男盗女娟,十代不止”。然而从一些迹象看来,戚继光并没有完全遵守他自己的誓言。他以重金购买美女送给张居正一事固然无法证实,但是他让他的兄弟给张家“馈送”礼物,却见于张居正的书牍。而张居正只象征性地收受其中的一小部分,把其余的“壁诸来使”,也可以隐约看出礼物的贵重。《明史》本传把他和俞大猷比较,说他“操行不如而果毅过人”,也是用委婉的措辞证明了一个英勇的军人不一定同时就是廉洁的将领。1584年戚继光被参劾的理由之中,有一条就是他在蓟州的账薄业已不知去向。更直接地说,就是没有帐单可资交代。
除了歃血为盟为外,戚继光还在他的麾下创造了很多宗教式的做法。比如,他亲自设计制作各营连的军旗,在军旗上绘绣天上的星星或者传说中鸟首人身的图象,以象征他们的指挥官。他重视黄道吉日和生辰八字,而在向部下训话的时候,又常常提到善恶的因果报应。难道本朝最为出色的军人竟沉沦于迷信之中?这连《四库总目提要》的编者都感到别扭,不知应当如何评论他著作中的这些内容。
但是用视而不见的态度抹去遮盖这些事实,就是不忠实于历史;对一个英雄人物隐恶扬善,也并不是真正的推崇。戚继光的复杂来自环境的复杂,如果指望他简单得如同海瑞,无疑是不近情理。写历史的人既知道戚继光是一代卓越的将领,一位极端刚毅果敢的军人,也是一位第一流的经理、组织家、工程建筑师和操典的作者,则自然应当联想到假如他不精通政治间的奥妙,就决不可能同时做好这么多的事情。戚继光所生活的时代,落后陈旧的卫所和军户制度早应该全盘放弃,而代之以先进的募兵制度;零碎的补给,也早就应该集中管理。然而我们的帝国不允许也没有能力作全面的改革,只好寻找出一种妥协的办法来作部分的修补。戚继光的天才,在于他看准了妥协之无法避免;而他的成功,也在于他善于在技术上调和各式各样的矛盾。妥协的原则,是让先进的部门后退,使之与落后的部门不至相距过远。在组织制度上没有办法,就在私人关系上寻找出路。具体来说,没有文渊阁和张居正的全力支持,就没有强有力的蓟州军区和戚继光。他的部队和他本人充满了矛盾,在火器已经在欧洲普遍使用的时候,他动员大批士兵修建碉堡;在他的混成旅里面,枪炮手和藤牌手并肩作战。他一方面是这样精细,仔细计算日出日没的时间;一方面又这样野蛮,把违反军纪的士兵割去耳朵。这些极端矛盾的事实,在其他国家内,可能彼此相隔几个世纪,而我们的帝国则在一个军区内同时出现。
戚继光是否是一个超自然的崇拜者?从某些方面来说,他和很多同时代的人物一样,确实有这样的倾向。但是在有些时候,超自然的信仰却只是一种治军的手段。在一次向皇帝陈述意见的奏折里,总兵戚继光坦率地指出,北方的军官,“自将领而下,十无一二能辨鲁鱼”。将领如此,士兵的文化水准更可以想见。要是主将不用宗教迷信的因果报应作为规劝,还有什么其他办法辅助军事教育?
面对另外的对象,戚继光可以立即改变语气。比如说,他在军区中建造的私宅命名为“止止堂”,运用《庄子》中“虚室生白,吉祥止止”的典故,表示他谦抑自持,愿意在虚静之间得到吉祥。他的文集,起初称为《愚愚稿》,也就是向所有的文人表明他本人愚鲁而作品笨拙,不敢和别人媲美。
戚继光的长处,在于他没有把这些人事上的才能当成投机取巧和升官发财的本钱,而只是作为建立新军和保卫国家的手段。他深知一个将领只能在社会情况的允许之下才能使军事科学和军事技术在现实生活里发挥作用。他接受这样的现实,以尽其在我的精神把事情办好,同时也在可能的情况下使自己得到适当的享受。至于合法或者不合法,从他的政治的眼光看来已无关宏旨。
他和谭纶和张居正的关系如此密切,虽说他精通政治但是最后仍不能逃避政治中的现实。张居正死后,廷臣提醒万历:戚继光是伏在宫门之外的一头猛兽,只听张居正的操纵,别人无法节制。这也正是控诉张居正意图谋逆的理由:张居正和戚继光没有造反的证据,却有造反的能力。所以,在清算张居正的运动中,法官追问张的儿子懋修,为什么他父亲在日,要在夜间派人与戚帅书面联络,
戚继光的不幸遭遇是因为他在一镇中推行的整套措施业已在事实上打破了文官集团所力图保持的平衡。既然如此,他就必须付出代价。
他在贫病交迫中死去。在少数几个没有遗弃他的朋友之中,有一位就是为他写作墓志铭的汪道昆。当他写到“口鸡三号,将星殒矣”,显然有无限凄怆的感触。汪道昆自然不会知道,当他润笔作书的时候,西班牙的舰队,已整备出征英国。这事情的意义,即是军备的张弛,立即影响一国国运的盛衰。世界局势如是,而这阳历1588年1月17日清晨,将星西殒之际,我们一个古老的帝国业已失去重整军备的最好良机。30年后,本朝的官兵和努尔哈赤的部队交锋,缺乏戚南塘将军苦心孤诣拟订的战术和强调的组织纪律,结果是众不敌寡。兹后八旗军作为一股新生力量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其取本朝而代之,也只是迟早的问题了。
。。免费手机 第七章 李贽——自相冲突的哲学家
1602年,李贽在狱中以刺刀自刎,死后,被称为牺牲自我。这一评论不能不使人感到怀疑。李贽的著作不容于当时而屡被官方禁止,但是仰慕他的人则不顾禁令而不断加以重印。这些著作,虽然篇幅浩瀚,然而并没有在历史上开拓出一条新路。李贽并不缺乏勇气,但是通常来说,这样类型的作家如果发现了崇高的真理而愿意为之牺牲自己,他的文字中间就会表现一种燃烧性的自我满足和欣快。这些特点不能在李贽的著作中见到。
少数的评论者,竟说李贽站到了下层民众的立场上,批判了剥削农民的地主阶级。这种论调自然更属于无稽。他在1580年离开姚安知府的职务以后,一直倚靠朋友中地主绅士的周济以维持生活,而他从也不觉得接受这些周济有任何不妥。这个社会容许他不耕而食,但是他从来没有提出应当改组。如果在某些地方批判了他的地主官僚朋友,那也只是着眼在私人的性格和品德,而从没有提到经济立场,同时他也明确指出这种评语可以同样适用于自己。在若干场合,他一方面自我批评,一方面又自我怜惜。在给侍郎周思敬的信里,他说:“今年不死,明年不死,年年等死,等不出死,反等出祸。然而祸来又不即来,等死又不即死,真令人叹尘世苦海之难逃也。可如何!”在这种语调中看不出丝毫自我牺牲的意味,也就是说,写信的人并没有能以燃犀烛照的锐利眼光看透社会的痼弊,立下“与汝偕亡”的决心。
但是李贽对这个社会具有理智上的关心,则属毫无疑义。这种关心和信仰自由有其相通之处,在它的后面有社会经济的背景,也有与他所处的社会环境有特别的关联,而其个人的心理上和哲学上的特点尤其不能忽视。这些条件只能更把李贽构成为一位特色鲜明的中国学者,而不是一位在类似条件下的欧洲式的人物。
李贽是儒家的信徒。1587年以前,他已经按照儒家的伦理原则完成了对家庭应尽的一切义务。次年,他即剃发为僧,时年六十一。剃发的原因是他的环境已经允许他抛却呆板、拘束的生活,得以寻求个性的自由发展。这不等同于一般意义上的遁世,不论从理智上看还是从社会关系上看,他此后的言行实际上代表了全国文人的良心。当被捕后接受讯问,他回答说:“罪人著书甚多具在,于圣教有益无损。”这种精神和路德的倔强相似。他认为每个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见解释经典,这也和宗教革命的宗旨,即几信徒即为长老的态度相似。但李贽没有路德的自恃,也缺乏伊拉斯谟斯的自信。在他自裁以后气绝以前,他用手指写了王维的一句诗以解释他的死因:“七十老翁何所求!”其消极悲观的情绪已显然可见。
李贽的悲观不仅属于个人,也属于他所生活的时代。传统的政治已经凝固,类似宗教改革或者文艺复兴的新生命无法在这样的环境中孕育。社会环境把个人理智上的自由压缩在极小的限度之内,人的廉洁和诚信,也只能长为灌木,不能形成丛林。都御史耿定向是李贽的朋友、居停和论辩的对手,李贽曾屡屡对他作过不留情面的抨击,批评他缺乏诚信。然而,李贽还以同样不留情面的态度解剖自己,指责自己缺乏诚信;“志在温饱,而自谓伯夷叔齐:质本齐人,而自谓饱道妖德。分明一介不与,而以有莘借口;分明毫毛不拔,而谓杨朱贼仁。动与物迕,心与口违。”他还怀疑自己用佛门的袈裟遮掩了“商贾之行之心”,“以欺世盗名”。这种奇怪现象的症结,在于内心矛盾的剧烈交战而无法自解。
李贽于1527年生于福建泉州。他的家族原姓林,后来改姓李。六世祖林努是泉州的巨商,以贸易往来于波斯湾,娶“色目女”,可能就是印度欧罗巴种的女人。在其后相当的时间内,他的祖先仍然和混血的家庭和伊斯兰教的信仰者往来,一直到曾祖父一代,他家庭中的国际色彩才归于消失,李贽本人则从小就在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下长大成人。
到李贽这一代,他的家道早已中落。1552年,他得中举人。中举后因为经济困难,不能再耐心拼得进士及第的资格,即要求循例在政府中任职。之后,他多年沉浮于下僚,位卑俸微,郁郁不得志。1559年,又因为父亲死去而停职丁忧。服满后入京求职,等待了一年零八个月,才得到了一个国子监教官的职位。候补期间,以教书糊口。他生有4个儿子3个女儿,但除了大女儿以外,其他都不幸夭殇。据李贽自己说,有一次他有7天没有吃到多少东西,最后甚至饥不择食,不能分辨“稻粱”和“黍稷”的差别。
1563年,他的祖父去世。上司和朋友根据当时的习惯,送给了他相当丰厚的赙仪。至此,他下了一个重要的决心。他把全部款项的一半在他做过教官的河南购置地产一处,以为妻女衣食之资,让她们留在河南,余下的一半则由他自己携回福建。他所需要安葬的不仅是新去世的祖父,而且还有祖先三代的灵枢五口。按照一般的风俗,安葬先人,必须讲求风水,选择吉地,以期后人的飞黄腾达,否则宁可把灵枢长期停放。当时,李贽还在文官的下层中挣扎,虽然祖父刚刚去世,但是曾祖父的灵柩已经停放了50年,环境逼迫他迁就现实,在可能的条件下一起埋葬,但求入土为安而不再作过高的奢望。这一问题的解决,多年之后还使李贽感到已经恪尽了自己的职责。
然而这一个决定却增加了他妻子的负担。她不愿意在去家数千里之外无依无靠地独撑门户,而且她也有自己的孝思。她的母亲年轻时居孀,历经辛苦,把她抚育成人,这时由于思念女儿,朝夕哭泣至于“双眼盲矣”。但是李贽手头的款项毕竟有限,不可能在丧葬之外再携家往返,所以只能忍心拒绝了她一起返回泉州的请求。他们一别三年,等到重新聚首,她才告诉他两个女儿因为当地饥谨,营养不良而死。这一不幸的消息当然使他伤痛不已,当晚与妻子“秉烛相对,真如梦寐”。
李贽在河南共城任儒学教谕3年,在南京和北京国子监任教官各数月,在礼部任司务5年,又调任南京刑部员外郎又近5年,最后才被任为云南姚安府知府,时在1577年。在就任知府以前,他的官俸极为微薄,甚至不足糊口。只有在知府任上,才有了各项“常例”和其他收入,遂渐有所积蓄。
这种似合法又似非法的收入并没有使李贽感到不安。他并不像海瑞一样,以为官俸定额以外的一丝一毫收入都属于贪污。他以特行卓识而见称于当代和后世,但在这个问题上却和常人有相同的看法,即做官的目的本来就是名利。他的诚实在于能够坦白承认这一目的,而不打出去绝私欲、为国为民等等高尚的幌子。这就接触到了一个更为根本的问题:我们是否应该让每个人公开承认自己的私心也就是自己的个人打算,以免口是心非而阴阳混淆?
使李贽感到不安的倒是他的妻子。她是一位标准的贤妻良母,只要对丈夫的事业有利,她能够忍受一切乃至牺牲一切,但是她不能理解丈夫的精神世界。他一心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