况且金老爷子在当山大王的时候,为了以防万一,给自己留了一条活路,把抢来的财宝的一部分藏在了另外一个隐蔽之处。
两人卖了这财宝之后便走起了走私的勾当,从一些水鱼,或者盗墓的人手里低价收来一些值钱的古董,然后再以高价贩卖出去。
或许是上天眷恋这对难兄难弟,短短几十年,他们在这行混的风生水起,积累起了庞大的财产。
再到后来,那就到了文革,破迷信,打地主,抓拿不法分子的时候。虽说金,周两位老爷子受到了一些牵连,但最后两人都大步跨过,平安无事。
这时候的金周两人也已经到了垂暮之年,也没有了当年的雄心壮志,不想再争了。便合计用这些年走私赚来的钱,开上一家古董行,正正当当的做生意。
照理说,几十年的难兄难弟,又曾经同生共死,风里雨里的同走了大半辈子,周风没有陷害金贵的理由才对。
但其实,两人之间的怨恨却是早已埋下,金贵此人虽然仗义,但也有点小小的毛病,那就是他有时候过分的贪财,况且金周两人,金贵是大哥,周风是小弟,所以每次分钱的时候,两人分的都不是太过均衡,总是金贵拿大头的那一份,而周风每一次拿的都比金贵的少。
在金贵提出了用这些年敛来的钱财做上一份正正当当的营当之时,周风满嘴答应,连声说好。但背地里,周风却悄悄的向政府告密,把金贵这些年做的不法勾当都捅了出来。
金贵全家因此而锒铛入狱,只有金贵的小儿子金言,也就是金华的父亲由于外出求学,因此而幸免一难。
但是霸占了金家财产的周风犹不死心,花大价钱聘来了杀手,意图斩草除根。
在亲戚的掩护下,金言逃过一难,找了一个小地方隐居了起来,但隐居起来的金言并没有忘记与周家的不共戴天之仇。
临终前,金言把所有的秘密都告诉了自己的儿子金华,并且嘱咐他一定要找周家报仇,夺回属于金家的东西。
于是,金华处心积虑的接近周兰,慢慢的爬上了公司的核心位置。但金华虽然爬上了核心的位置,却无法掌控公司的全部,因为周兰的父亲尚且在世,只要他在世一天,金华便无法达到自己的目的。
不管是因为仇恨还是因为自己的欲望,金华都是一个极度贪婪的人。如果她不铤而走险,周家的财产在周兰的父亲百年归老之后,一切都还是他的。
但他等不及了,他等不到自己岳父死去的那一天,然而杀人犯法的事太冒险,一个不好牵连自己就算目的达成了,那钱也没命享受呀。
百般踌躇,苦思无果的金华十分烦恼,心烦着自己应该怎么实施下一步的计划,也就在这个时候,一个人的出现,让金华看到了希望的曙光,这个人,就是泰国降头师阿姆。
第170章 往事(2)
原先金华和降头师阿姆并不认识,但就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金华见到了阿姆的神奇之处,外加上阿姆这人十分的唯利是图,金华见到阿姆之后,便非常坦诚了告诉阿姆自己的计划,答应事成之后,把周家财产的三成分给阿姆。
非常爽快的,阿姆答应了下来。有了阿姆这一个助力之后,金华更加的如鱼得水,两人合算着谋害了周兰的母亲,又进一步的掌控了周家的产业。在目的达到,完全掌控了周家之后,金华便对着自己的妻子狠下杀手。
由于有着阿姆这个降头师的帮助,所以整个事情都是神不知鬼不觉,警察也无法查出什么。如果不是周兰冤魂不散,钻进了黄振的雨伞里面。而我又是那么碰巧,在西城看到了神色不对劲的黄振,尾随着他回到黄家,拿到了那把雨伞,恐怕这件案子,永远不会掀出来重查。
整个故事在大杨的口中娓娓道来,然而作为旁听者的我却不知道应该作何感叹。这个故事的确值得人反思,更让我更加不解的是仇恨真的可以衍生一辈子,甚至是下一代,更久,更久吗?
金周两家的恩怨,都是祖辈们的事,不应该留给这一代去承担。而且让我更加不明白的是,金华居然可以狠下心来,去杀害与自己相濡以沫的妻子,如此的绝情,难道仇恨在他心中真的如此重要,还是他被金钱,被利益蒙蔽了他的眼睛。
“对了,大杨,金华有没有说那周兰鬼魂的下落!”这时候,我突然想起了周小姐的鬼魂到现在还不见踪影,不禁感到有些奇怪,理应说降头师已经消灭,而金华也已经受到了惩罚,周小姐的鬼魂应该回来才对,毕竟他儿子在这里。但到了现在,却还不见她鬼魂的身影,除非……
这时候,我脑海中闪过一丝不好的预感,难道那周小姐的鬼魂已经遭遇到了不测?
“唉,周小姐的鬼魂已经被那降头师打的烟消云散了。”大杨叹了口气,神色间有些悲伤,他的这句话也正好印证了我的猜测。
大杨告诉我,事情正如我猜想的那般,我们第一次去周家大宅的时候,也正是周兰的鬼魂从我道馆中逃走,前去找那金华算账的时候。
但我们始终还是去晚了一步,但我们去到的时候,那降头师已经打散了周兰的魂魄。也就是说,世界上已经不再有周兰这鬼魂,她已经烟消云散,不复存在了。
“那聪聪也是被那阿姆的降头师炼成小鬼的,而且还是在金华的允许之下。”
就在我为周小姐的消失而惋惜的时候,大杨突然之间又说了这么一句话,简直不亚于一个五雷轰顶,轰的我目瞪口呆。
“你说什么?大杨,你说聪聪是降头师炼制成小鬼的,还是在金华的允许之下,他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按道理说周家的财产得到了,他的仇也报了,为什么他还要对自己的儿子痛下杀手,他这样做未免也太丧心病狂了吧。”
“的确是这样,你没听错”大杨再次开口,证实了我的猜测。
我瘫坐下椅子上,仍旧是不可置信,看着大杨,我问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大杨也在另一张椅子上坐了下来,然后大杨说:“金华怀疑那聪聪根本就不是自己的孩子。”
“不会吧,这从何说起”,我一脸惊愕的看着大杨。
“金华不是周小姐的第一个男朋友,虽然是她的丈夫,可在金华之前,周小姐就已经喜欢上了别人。之所以嫁给金华,是因为金华使了诡计,杀害了周小姐的男朋友,这才趁虚而入,取而代之。而且聪聪是七个月就已经生下的……”
“所以金华就怀疑聪聪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是吗?”我问大杨道。
大杨点了点头说:“是的。”
“可是他也用不着去杀一个小孩子呀,就算他不想要,可以送给别人。毕竟一个小孩子是无辜的呀,而且杀死之后也用不着炼成一个小鬼呀。”我依旧是不敢相信,就算聪聪不是金华的亲身儿子,可他也犯不着在杀害聪聪之后让那降头师炼制成一个小鬼呀,要知道凡是被炼制成小鬼的人,魂魄是无法得到超生的。
“唉,谁知道他到底为什么要这么做了。”大杨叹了口气,摇头道。
接下来的事情,就是在我和大杨给那金华录完口供之后,金华这只狐狸嗅到了一丝不对劲的意味。
连夜带着降头师逃走,但是却把聪聪这只小鬼留在了周家大宅。目的就是在我们抓他时,利用这只小鬼杀死我们。
但他没有想到,那降头师真的猜对了,我就是一个茅山道士,聪聪这只小鬼不仅没有伤害到我们,相反,金华这只老狐狸却已经露出了尾巴。
更加让我意想不到的是,原来我和大杨所做的一切都落在了那叫阿姆的降头师眼中。在我拿着聪聪的小鬼离开周家大宅的时候,那阿姆降头师打昏了原来面摊的老板,戴着面具等着我的到来。
不过人算终究不如天算,他没有想到大杨会把玉佩送来给我,一枪了结了他的性命,在他时候,金华这只老狐狸也被人绳之于法。
唯一让我感到惋惜的,就是周小姐的鬼魂已经烟消云散,甚至连自己的儿子,不对,应该是自己儿子的鬼魂,最后一面都见不到。
而且,在斗法的过程中还连累了苏小姐,让我再次欠了苏小姐一条命,也不知道苏小姐现在在医院怎么样了,是否已经看了我给他写的信。
“潘师傅?潘师傅?你怎么了?”大杨把手在我跟前晃了一晃,把我从沉思的状态中拉了出来。
“哦,哦,没什么?我是在为周小姐和他的儿子惋惜呢”回过神来的第一句话,我便是这样向大杨掩饰自己,也幸好,大杨并没看出什么不对劲的地方。
“是呀,我也挺惋惜的,不过幸好,坏人都受到了报应,周小姐九泉之下也可以瞑目了。”大杨也叹气惋惜道,随后大杨一拍脑袋,和我说:“对了,还有一件事没有告诉你呢?”
我疑惑的问道:“还有事,什么事?”
“张队就快回来了,就这两三天。”
“老张?你说老张快回来了,那真是太好了。”听到这个消息,我心中也是忍不住一阵高兴,整个西城,我认识的人也就那么几个,熟悉的更不用说了,除了张国,大小杨,最先遇见的就是老张,也正因为老张,约请我小村庄处理那趟子事儿,才遇到了大小杨两个,并且因此交上了朋友。
“是呀,老张的孙子快出世了,这不,他屁颠屁颠的跑回来当爷爷来着。”大杨呵呵一笑,打趣起了老张。
我也不可置否的摇了摇头,心中倒是想着老张快点回来,到时和他喝上一顿,至于说小杨,大杨则说那家伙补蜜月去了,现在暂时找不到人,我也只有作罢。
闲聊了许久,大杨也告辞了,道馆中又再次空空荡荡的留下了我一个人,不过我也习惯了这样的日子,没有什么好寂寞的。
伸了一个懒腰,打了一个呵欠,我关上道馆的大门,然后走到神坛前盘膝坐下,缓缓念起了超度咒文,为聪聪超度。
“太上敕令超汝孤魂鬼魅一切四生沾恩有头者超无头者生枪诛刀杀跳水悬绳明死暗死冤曲屈亡冤家债主讨命儿郎跪吾台前八卦放光站坎而出超生他方为男为女自身承当富贵贫贱由汝自招敕令等众急急超生…………”
第171章 重见老张(1)
案情终于水落石出,坏人们也得到了报应,周小姐的在天之灵也可感到慰籍了。唯一让人觉得残忍的是周小姐和她的儿子聪聪,一个出生未久的小孩,什么都不懂,不仅没有得到父母的照顾,还被自己的亲身父亲残杀,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剧。至于周小姐的魂魄,已经被那降头师打的魂飞魄散了,就算我想找,恐怕也找不回来了。
所以接下来的日子里,我都在忙着化解聪聪的怨恨。白天,我开着馆子占卜算命,到了晚上,我便念着照度咒语替聪聪的超度。
日子就这样慢慢的过去了,我那命中的大劫却还不见出现的兆头。当然,这并不是张真人和李大哥在胡说,修行到了我这个年头,隐隐约约间也能感受到一点东西,虽然不清晰,但我的的确确的看到了,然而我却并不着急,也不忙着去寻因结果,该来的总是要来,他不来,你怎么努力都找不到。他要来,你用尽办法也逃不掉。
又是一天早晨,天还朦朦亮的时候,我便起了床,单身一人,我也懒得做饭,随意去西城市场的小档上叫了一些稀粥小菜,便解决了一天的早餐。
“唉,你知道吗?昨天晚上,xx路那边又死了好几个人。这几天天天都有人死,也不知道西城到底是咋了,你说会不会是闹鬼呀?”
“这真说不准,我和你说唉,今天早上,我有个朋友来和我诉苦。他说他昨晚在公司值班的时候就遇到鬼了。那鬼青面獠牙,伸着红红的舌头,那指甲呀,大约有这筷子这么长……”
当我拿着大饼和稀粥津津有味的时候,旁边桌上那几个男女的对话却一下子让我绷紧了神经。原因无他,在他们的对话里,我听到了一个“鬼”字。
然而当我抬起头看到那张桌子上的胖子拿着一根筷子比划着的时候,我却忍不住笑了,看他饶有兴致的比划着,身旁的几个女孩听到他那夸张的形容一个个捂大了嘴巴,但是又凑过来忍不住的催促他。受到鼓励,胖子更加眉飞色舞,吐着唾沫子,越说越夸张。到了最后,甚至说那鬼三只眼睛六条腿。
听到这男子如此夸张的形容,刚到口的稀粥忍不住扑的一声喷了出来,三只眼睛六条腿。不知道这胖子是神话故事看多了怎么着,活生生就一二郎神和哪咤的混合版呀,哪有这么夸张的鬼,一看就知道这男子是为了泡妞而胡侃的。
那张桌子的男女听到声响,扭头朝我这儿看了过来。我连忙咳嗽两声假装掩饰,风卷残云似的吃完了桌子上的东西,然后付了账,拍拍屁股,走人。
回到道馆的时候已经是差不多九点了,大清早的也没人来看事,我就沏了一壶茶,坐在椅子上翘着二郎腿,看起了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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