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青唯恐事情败露,就开始对我下毒手,又被雅雪救了。这样一来,欲盖弥彰,令他们更加害怕,商量出一个纵火案,让死三八把我引到老宅弄死。可出乎他们意料的是,阎相一直盯着老宅闹鬼案,这次被龙少辉请去商量案情,他提出老宅有可能是恶鬼老巢。龙少辉做事果断,马上去了老宅。这个时候,乐维刚好出院,被龙少辉调去。正因为乐维去了,才差点让我们全军覆没。
乐维是谭青的徒弟!因为凌佩强一边做高官,一边还在做着黑道生意,警局里没人也不行,就拉拢年轻有为的乐维下水。一个蔷薇就让乐维尝到了甜头,从此屁颠屁颠的跟在谭青后面叫师傅。
一进老宅,先把乐维魂扣了,把阎相和龙少辉吓跑,回去搬兵。结果,谭青是不去的,其他人一听谭青不去,这个人在八大灵异大家中是比较厉害的,他不去说明老宅的鬼不容易对付,大半夜的,谁敢出头?阎相和龙少辉无奈,只有带齐了家伙回去。正赶上我已经把死三八打伤逃走,正在地府要人。
他们计划里是要在阎相头上栽赃,就出现了乐维假装受到阎相捉鬼惊吓,发疯把蜡烛踢灭,想要害死我和沈冰的。
就这样我还是和沈冰从地府回来了,让谭青大为震惊,既然我有这本事,那很有可能会发现雅雪已死。他们当机立断,启动第二套计划,假死!第二天早晨,他们又从早就买通的阎相徒弟口中得知,我和沈冰还错魂了,这个消息不错,迫不及待让没有完全恢复好的死三八来杀我们。我们如果一死,假死就没必要了,可以弄个医院搞错病历的事故出来。
后来的事不用多说了,基本上我们俩都知道的很清楚。殡仪馆广场上那辆车要轧死我们,也是他们派人干的。乐维去破坏反冲局,被阎相和沈冰打跑,觉得无处藏身,就躲到了凌佩强别墅内。
听沈冰叽里呱啦的说了一路,一直没提鄢宁,到了警局门口,我问她:“沈冰妈妈找到了吗?”
沈冰说早上六点,有人报案,明珠公园小湖里发现一具女尸,打捞上来后,发现是鄢宁!
我心里一酸,这女人虽然不是罪魁祸首,但她助夫为虐,也是够可恨的,这么死了,算是个了断。只不过,雅雪临走前,求我照顾她妈妈,这件事看来是做不到了。
我一闭眼睛,昨晚跟雅雪在一起的回忆勾上心头。
我们俩找了一个非常僻静的地方,她蜷缩在我怀里,哭着对我说:“我人不人鬼不鬼,与其在这个世界上这么痛苦,何必活着?”
我说:“你跟我回尚城镇,永远离开众人的视线,我会让你一辈子幸福的。”
雅雪带着泪光凄然一笑:“有你这句话足够了。一辈子,对我来说太奢侈了,有这一刻,我已经感谢上苍。”
“别说傻话,我们现在就回去,没人会找到你的。”
“不。放我走,才是真的爱我。只希望我死后,你能代我照顾我妈妈。”
三年前,她让尝到了一次生离的滋味,三年后,她又让我尝到死别的痛苦。三年的时间,生离死别我全都尝遍,世上还有比我更悲惨的人吗?
“你怎么哭了?”沈冰推我一下。
我慌忙睁开眼,在脸上抹了一把,不知什么时候,眼泪悄悄落下来了。
第43章 回家
在警局做完笔录后,警局局长亲自接见了我,谢我帮警局破获灵异难案,也为市民除害,给那些无辜死者报仇。局长才情还挺高,夸我做人能在阳间捉鬼,做鬼能去地府要人,堪称“阴阳鬼探”!
阴阳鬼探这个称号言过其实,我觉得也没做什么,只不过是因为雅雪,才一心要把背后术人揪出来。至于阳间捉鬼,阎相都能做,无非是捉不了活养尸。地府要人别人就没这个胆量了,但说我做鬼去地府要人,用词不当啊,做鬼还能把人要回来?体谅他不懂我们行里的道道,不跟他计较那么多。
警局拍马屁的挺多,除了赞美局长说的好之外,还有人立刻派下属去做了一副锦旗。上面就是阴阳鬼探四个大字。
案子结了,我归心似箭。雅雪死后,省城这个地方更让我触景伤情,半刻都待不下去。
阎相和沈冰送我到火车站,阎相挺有眼色,知道我们俩有话说,道声别走了。这人除了脾气怪点,心眼还是不错的。
沈冰挠着头说:“你真的打算要走啊?我都跟局长说了,聘请你跟阎相一起做警局灵异顾问。”
我心情不好,所以免了很多玩笑话,勉强对她一笑道:“谢谢你的好意了。这个地方不适合我,祖上传下来的店铺还需要我回去打理。”
“你们那个镇子才巴掌大的地方,能有多少鬼顾客啊,不如搬到这儿,客源保证多多。”沈冰见我笑了,说话才敢大胆了点。
“阳间条条大路通地府,无论店铺在什么地方,顾客是不会少的。”
沈冰又挠挠头,我发现这个丫头今天好像想说什么,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说那种模样,一直挠头。
我又说道:“你有什么话直说吧,骂我的话也行,反正我都习惯了。”
沈冰一听,更是一副苦瓜脸,吭吭哧哧的憋半天刚一张嘴脸又红了,最终没说出一个字。
我心说今天这丫头怎么了,这不是她的做事风格啊,平时什么事都不经大脑,直肠子有什么说什么,今儿咋就像换了个人似的?
“你有话就说,时间不多了。”我看看表说。
她一低头,说话跟蚊子哼哼似地:“你就没想到有什么理由留下来吗?”
好在我耳朵够灵,不然在噪杂的候车厅里,真不易听明白。我心想有什么理由,有理由也是让我赶紧离开这个地方,这儿每待一刻,我的心就会痛苦一刻。我摇摇头。
她很尴尬的“哦”了一声抬起头,一脸的失望。
我看到她这副表情,心想这丫头是不是喜欢上我了?不可能吧,相处才短短几天时间,我有这么大的魅力吗?
“你回去吧,路上开车小心点。”我看那边乘客都向进站口聚拢,便催她回去。
沈冰神色很低落的点点头,站在那儿没动。
这丫头肯定有心事。要说对她没什么感觉是不可能的,跟她在一块,很轻松很开心。但我心里一直拿她当妹妹看,没别的意思。临别时她这个样,我走了也不安心,就问她:“你到底为什么事不开心,跟哥说说,心里会好受点。”
沈冰一撅嘴:“你做了陈世美还假装不知道,见过无耻的,没见过你这么无耻的。”
我一愣,什么我就陈世美了,还给我扣个无耻大帽子。我一瞪眼问她:“这话你得说清楚,我们俩可是清清白白,跟陈世美完全挂不上边。”
“你还有脸说清白?你在我身体里什么都看见了,还有在镜子里摸我……”
呃,她说话声太大,一大群人都往这边看,再说那句什么我在她身体里的话,更惹人浮想联翩。
她一下捂住嘴,眼珠来回转着看两边,脸上表情越来越害羞,差点没哭出来。最后低着头骂我:“都是你这个死陈世美,害我什么都说出来了。”
我顿时哑口无言,原来她是为这事,什么年代了,还这么封建,你当是在古代封建社会,女人被男人摸了看了,非他不嫁不可?再说当时那都是无心的,有情可原嘛。
这个时候,大厅响起了我这趟列车到站的广播,我伸手在她肩头上一拍笑道:“我是个负责的男人,如果非要我负责,就跟我回尚城镇吧,反正我是不会留在省城的。”
沈冰忽然笑着把我手打开:“占便宜没够了是吧?我跟你开个玩笑,看你失魂落魄的,逗你开心呢。”
这下反倒让我心里感觉空落落的,原来她是涮我呢。我宁愿刚才她说的是真的,让我一耻再耻,起码有个美女会时时记着我。
不过被她这么一逗,还真是心理舒服不少。我拎起包跟她道别一句,掉头去进站。
她在我身子后面叫道:“喂,记得想我的时候……”
说到这儿没音了,我一回头,她用手在耳朵边做了个打电话的姿势,一脸的笑容,非常灿烂。
我点点头,冲她一笑,挤进人群中。
回到家里,老妈见我一个人回来,问我女朋友呢,我说吹了。她什么都没说,马上去做饭了。老妈就是一个非常典型的贤淑女人,对丈夫从不唠叨,对儿子也极为包容,无论我做什么,他认为都是天经地义的,不会有错。
吃过饭,我把骨灰盒拿出来,将雅雪的事告诉了她。老妈抱住我哭起来,说她死也是我们习家的媳妇,找个良辰吉日,把骨灰埋在祖坟上吧。我说先不急,让我多陪她几天吧,三年没见面,怎么舍得回来就把她丢出去呢。
所谓的这几天在我心里,可能是一辈子。
去店铺的时候,我抱着盒子过去,回来睡觉的时候,把它放在枕边,觉得,雅雪就在我身边,我们两个人出双入对,同床而眠。我要让她幸福的过每一天,虽然,她连魂魄都没了,但她的影子一直时时刻刻都在我眼前闪现。
第44章 相亲
我用鬼牙做黑珍珠并没有因为活养尸这件案子打住,反倒是从黑道出手变成了正大光明。在阎相的提醒下,炼制黑珍珠时,我加了消除煞气的材料,这样再想从珠子里提取百鬼邪气是做不到了。
二毛这小子,自从上次被阎相追的吓破胆子,留在地府一直没敢回来。我后来托“顾客’把补阴丸捎给处长和醉鬼,也给二毛带了个话,让他回来见见面。他一进门就笑嘻嘻的告诉我,由于我捎过去补阴丸让处长“龙颜大悦”,对他这个鬼事专门店的“小厮”另眼相看,给他安排了就在这几天,要去投胎。我就是不捎信,他也会回来跟我道别的。
这是个好消息,兄弟投胎的事一直是我的心病,现在终于有了机会,我为他感到高兴。又给他几颗补阴丸,要他回去打点一下投胎管事的,顺顺利利的过奈何桥。
平静的过了段日子,老妈忽然要我去相亲。我心说老妈从来不管这事的,咋想起这个了。一问才知道,天下父母有哪个不为孩子婚事着急的,她虽然整天不说,但心里一直惦记着。因为她见过我的两个女朋友(她把沈冰算进去了,始终不知道我是骗她的),一个比一个长的漂亮,我们这个镇上,跟哪儿找那种高级货啊。怕找个模样不咋滴的,我看不上眼。所以,她暗地里让媒婆寻摸着,不论哪个得先过她这关,如果不漂亮的免谈。
这不,镇子南头有个姑娘是个大学生,人长的有几分姿色,比不上雅雪和沈冰,但在我们镇上那是数一数二的。只不过毕业以后,觉得自己有学历,东挑西捡的最后剩到家里。
按我们这边风俗,一般二十岁之前都结婚了,二十岁之后没结婚的好男人稀少,不是没有,大多是二锅头(离过婚的),这姑娘怎么能看上眼?再说还有看不上她的。
越是嫁不出去,姑娘家压力越大,再过几年,恐怕真的找个二锅头了。我老妈见了一次这姑娘挺满意,模样标致,打扮的也洋气,基本上跟雅雪和沈冰有点接轨,这才敢放出话要我相亲。
我心里装着个雅雪,暂时不想交女朋友的,但老妈一辈子都没要求我做过什么,她第一次跟我张口,我实在觉得无法拒绝,就答应了。
相亲地点本来是媒婆家里,但这天媒婆家里来了亲戚,要我去直接去姑娘家。我说还是往后推推吧,心说推黄了最好。老妈知道我脾气倔,就把姑娘领我们家来了。这姑娘倒是挺开放,也不拘束,口上挺甜,一口一个大妈大哥的。她跟我同岁,都是二十五了,还不知谁生月大,你这么叫是不是怕我嫌你老啊?
姑娘叫付雪漫,长的倒顺眼,眼睛很大,透着一股机灵劲,加上口甜,让人感到很亲切。因为她名字里有个雪字,不由对她增加了一些好感。
我们就坐在我屋子里聊,虽然都是一个镇子上的,小学的时候,还是一个班级,但那个时候人心是比较封建的,同桌男女同学基本上都不怎么说话,更何况我们都在外面待了几年,我又是昼伏夜出的人,几乎白天没在镇上露过面,所以显得很生疏,起初气氛也挺尴尬。
但付雪漫人聪明大方,主动开口问这问那,不多会儿气氛就活跃了。我因为没上过大学,又是干的“见不得光“的买卖,觉得低人一等,没什么值得说的,一直听她讲自己的事。
她喜欢蓝天喜欢白云,喜欢文学,喜欢伟大的诗人普希金,说他的诗句是如何如何的美好,如何如何的令人陶醉,还给我念了一段《致凯恩》的句子。
我一下子脊背上起满了鸡皮疙瘩,难怪她嫁不出去,她档次太高了,老是这么陶醉,还怎么生娃过日子?
得了吧,还是把她打发走算了,不然我这身上唰唰的汗毛直竖,见鬼我都很少这样。
“我打断你一下,我觉得两个人在一块就要诚实,不能隐瞒。我是个结过婚的人,你不介意吧?”
付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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