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他对我们下黑手,我们不亲手报仇还算男人吗?”郭敬不满的说。
“打出生起兄弟就没吃过那么大的亏,我操他二大爷的,我们还救过那小子一命,他倒是真下的了手。不把朱建军打出屎来,我他妈的是他爹!”丁海涛愤愤的说。
众兄弟都笑了起来。
“你们千万别小看朱建军,这人很有些手腕,想办的事情从来不让他爹插手,还都能办成了。”
“还不是借着他老爹的招牌,要不谁认识他是谁?”郭敬不屑的说。
“万一不是朱建军派的杀手呢?”腾飞提出自己的见解。
“昨晚的事情就算不是他干的,灭了他也是正确的,森哥,我说的没错吧?”丁海涛一直看朱建军不顺眼。
曹森说:“南泉市我们没得罪什么人,能调动特种兵的也没有几个人,朱建军是有些嫌疑。但这件事很奇怪,有些东西我想不明白,究竟什么人想杀我们?他们这样做的目的是什么?昨晚那四个人究竟是不是特种兵?”
曹森看着司马德想说话,摇着头对他说,“司令,我问你,假如你做了什么不能见光的事,有个人跑来对你说朱建军有你的犯罪证据,你会不会不做调查就直接杀了朱建军?”
司马德瞪着眼呆了一下,“不会。”
“所以,”曹森接着说,“这里面有太多的疑问,咱们第一步要做的是先把自己武装起来,增加自保的能力。接下来就是调查,既然没有别的线索,就从朱建军入手。郭敬,涛涛,你们的工作有这方面的便利条件,用所有的方式查这小子。”
两个人点头答应了。
“需要钱尽管找我要。”腾飞说道。
曹森想了想又补充了一句:“涛涛,郭敬,没查清楚前,先不要动朱建军。”
“揍一顿也不行?”郭敬不甘的问。
“就是,不揍狠了,揍到妈认不出儿子程度我们就收工。”丁海涛说着下意识的伸缩着手指。
“你两个有没有脑子?对付朱建军这样阴狠角色,蛮力解决不了问题。”腾飞不满的说。
“没错,你哥俩先别动他。在没找到确凿证据之前,你们就当朱建军是你们孙子,护着宠着都成,就是不能打。”曹森用警告的目光看着丁海涛和郭敬。
兄弟两个无奈的叹口气,小事上他们不把曹森当回事,大事上却不敢违背曹森的命令。
“我做什么?”司马德问。
“你?”曹森看一眼跃跃欲试的司马德,“你给我们提供练枪用的靶场就行。”
“司令,咱们可说好了,枪我们用自己的,子弹可要打你的。”腾飞说。
“甭废话,以前你们连枪都是用我的。”司马德下车给靶场的警卫打个招呼,吉普直接开进了靶场。
片刻后,原本寂静的地下靶场里响起震耳欲聋的枪声,兄弟五个疯狂的消耗着弹药,每个人的右前方都是一片黄澄澄的弹壳,而给他们提供弹药保障的就是整个军区的弹药库。
一个好的手枪射手,至少需要数千发子弹的喂养和漫长的培训过程。因为司马德的关系,曹森兄弟平时没少到军区来打实弹,也得到过不少职业军人的指点,因此他们的底子非常扎实。这次来打靶,不是来练习射击技术,而是为了熟悉刚到手的枪械性能,让人和枪充分磨合,使人与枪达到最佳配合状态。
同时曹森还有个目的,就是让兄弟们发泄一下心中的怒火。他太了解自己这些兄弟了,都是宁死不肯吃亏的脾性,不让他们发泄一下,保不齐明天朱建军就稀里糊涂的成了发泄的怒火的人形沙袋。如果真是朱建军做的,曹森不想打草惊蛇,对付毒蛇最好的办法不是狠狠抽一顿,而是出手就掐它的七寸要害。
曹森比其他兄弟还多了个任务,他尝试着用异能控制飞行中的子弹,然而子弹的速度实在太快,多次的尝试都以失败告终,曹森无奈只好放弃。在昨晚的战斗中,对人对鬼他的异能都没有派上用场,曹森很是失落,今晚又没有成功颇不甘心,看到旁边的司马德抱着一杆散弹枪,砰砰的打的欢实,曹森就起了恶作剧的念头,控制一枚刚刚掉落地面的弹壳弹到司马德的脚踝上,把司马德烫的一撇嘴,大骂一声:他妈的,见鬼了。
一直隐身跟着曹森的静哲很奇怪,小声对曹森说:“他也能看见我?”
曹森哈哈大笑,给手枪换上一个全满的弹夹,对准靶心连连扣动扳机,靶纸被打的纸屑横飞,中心处出现一个拳头般大小的洞。
静哲看着全神贯注射击的曹森,他真厉害,要是每天晚上都能和他在一起该有多好,可是他会愿意吗?
第十八章 麻烦
曹森遇到一件是麻烦也不是麻烦的事情。
自从那晚厉鬼出现后,胆小的女鬼静哲不敢单独在教学楼里呆着,只要天一黑就跟着曹森,曹森去哪里,静哲就飘到哪里。除了曹森如厕和洗澡,静哲和曹森形影不离,仿佛是曹森的第二个影子。
曹森对此无可奈何,他实在无法撵走这个曾经救过他们兄弟的女鬼,并且曹森也同情静哲的遭遇,孤苦伶仃的在教学楼里生活了几十年,唯一可以说话的不过是个老头,连个朋友都没有,因此默许了静哲的存在。在没有外人的时候,曹森偶尔也会和静哲聊聊天,讲些笑话哄她开心。
这让丁海涛他们大呼怪异,他们从穿开裆裤就在一起,从未见过曹森对哪个女孩这样好过。兄弟三个就一致认定曹森变态,不喜欢活色生香的真实美女,偏爱只能看不能动的鬼魂。
曹森向来我行我素,也不在乎兄弟们的评论,每天除了练习异能应付必需的研究生功课,就是到司马德那里练习枪法,尤其是从刘三麻子那里得到沙漠之鹰以后,曹森去打靶的次数更多,这种枪的结构不同于普通手枪,使用时也需要多加练习才能熟练掌握。剩余的时间抽空回家看看父母,睡觉前逗逗喜欢脸红的女鬼,日子倒也舒服。
只是他的心头埋着两大隐患,一个是那四个杀手,一个是那厉鬼。
因为郭敬和丁海涛对朱建军的调查还没有什么进展,曹森也就隐忍着不发作,表面上若无其事的和朱建军周旋。朱建军已经是东大教务处的一名老师,工作勤恳任劳任怨,获得了上上下下的好评。日常里碰到曹森,也是非常热情,开口恩人闭口森哥的叫着,全然看不出有什么不对的地方。不知内情的外人看他们,还以为是一对生死相交的好兄弟。
曹森能忍住了,郭敬和丁海涛可没有这好脾气,他们答应曹森不动朱建军,但没说不干点别的,哥俩个或亲自出手,或指示他人,接连砸了朱建军三辆座车,而且砸的非常彻底,直接分解成最小单位的零件,如果不是曹森发现制止他们,朱建军今后甭想再有车开。
曹森那些其他玩特战的兄弟或多或少的也知道了这件事,都是大怒,这还了得,我们兄弟不欺负人就够意思了,竟然有人骑到我们头上来?于是他们也偷偷的更新自己的武装,因此舍人镇的刘三麻子最近生意出奇的好,麻子看着自己的存货销售一空,还高价卖出去四把沙漠之鹰,喜悦的同时也暗暗心惊,南泉市要有大案发生了,他已经做好了跑路的准备,一有风吹草动立刻开溜。
至于那个厉鬼,曹森并不惧怕他,即便是哪天单独碰上,曹森也有把握安全脱身。曹森一直认为人是不该怕鬼的,只要看透了鬼的那些吓人的把戏,他们能把人怎么样?曹森不仅不怕,反而期待再一次碰到厉鬼,他想从厉鬼那里知道,以前是不是他在教学楼搞鬼,是不是他变成老人孙德荣的样子。
厉鬼好像被曹森兄弟打怕了,再也没有出现过,曹森就是特意去找也找不到他。这倒是和当初碰到静哲的情形相似,也许这些鬼魂都喜欢玩神出鬼没的把戏。
曹森并不知道,还有另一个麻烦在等着他,这麻烦对他来说没有任何危险,仅仅是麻烦,也许不是麻烦而是好事,事情的主谋是一个女孩——吴芳。
吴芳毕业后没能留在南泉市,被家里人抓回老家,进入一家跨国公司工作,因为吴芳家里人在当地的势力和影响力,她在公司得到一个非常清闲的工作,时间久了女孩就感到了厌烦,怀念大学时候的生活,尤其是在教学楼的遇鬼经历,既刺激又好玩,还有那个让她想起来就心跳加快的曹森。于是吴芳同家里大闹一场,又是绝食又是上吊,硬是逼得父母同意她辞职来南泉市工作。
来到南泉市,吴芳先投奔她表姐杨馨,堂而皇之的住到表姐家里,堂而皇之的把司马德撵到客房,晚上和表姐同床共枕向姐姐倾诉女孩心中的烦恼。
“姐姐,我怎么办啊?”吴芳抱着杨馨,脸贴在表姐的胸脯上来回摩擦着撒娇。
杨馨微笑着看着自己的表妹,“丫头,喜欢上那个冷酷的曹森了是吧?”
“是的,可他总是臭着一张脸,就像谁都欠他多少钱一样。”吴芳噘起嘴,把从曹森那里受的委屈统统宣泄出来。
“姐,你不知道他有多可恶,大男子主义、蛮不讲理、骄傲自大、自以为是、武断专横、没有绅士风度……还有……还有……”吴芳搜肠刮肚的寻找贬低曹森的词汇。
“还有他对你视而不见,就凭这一点,就足够判他死刑,对不对?”杨馨笑着说。
“没错!”吴芳用力点一下头。
“既然他有这么多缺点,你为什么喜欢他?”
“唉!”吴芳老气横秋的叹口气,“我就是书里常说的那种陷入爱情的傻女人。”
杨馨噗嗤笑了出来,“还傻女人,你什么时候成的女人?是谁把你从女孩变成女人的?”
“哼,我想给曹森这个机会呢,可惜他不稀罕!”吴芳坦然地说道。
杨馨愕然,这表妹就比自己小两岁,对性话题毫不隐晦,自己两年前可不好意思如此坦然的说这些,难道仅仅是相隔两岁我们就成了两代人?
“姐,你经验多,给我出出主意,我该怎么办?”吴芳的脑袋又在杨馨的身上拱来拱去。
“好了,好了,你这丫头别闹了,怎么和你姐夫一样难缠。”说到这里杨馨脸一红,幸好吴芳沉浸在自己的感情世界中没有发觉话里的问题。
“我给你说啊丫头,你的曹森我虽然只接触过一次,但已经了解了他的性格。”
“那你快说!”
“他全身充满了阳刚之气,他重情义,有极强的责任感;他做事老练周到,心细又果敢;尤其他身上有种现代男人最缺少的霸气,这种霸气不是装出来的,而是从心里、从骨子里渗透出来,丫头,这样的男人可是打着灯笼都难找啊。”
“对啊对啊,我就是喜欢他这些东西,姐,你快说我该怎么得到他?”吴芳的眼睛亮的发光。
“呵呵,你听我说嘛。”杨馨沉吟着,“不过呢,芳芳,我要提醒你,曹森这样的性格,很可能会发展成一个只适合作朋友而不适合作老公的人,如果他变成这样的性格,嫁给他会吃很多苦,受很多委屈。”
“我就嫁,我就不在乎!”吴芳嚷嚷着。
杨馨苦笑一下,晚了,表妹已经陷到自己一厢情愿的爱情中,这时说什么她也听不进去。其实按照杨馨的观察和想法,那个叫腾飞的男生是妹妹更适合的人选,曹森的个性过于鲜明也过于优秀,会有很多出色的女孩喜欢他,妹妹即使得到了曹森的爱情,也会被漫长的求爱过程拖的伤痕累累精疲力竭,最终的结果还未必幸福,这又是何苦呢?
杨馨叹了口气,自己这个妹妹打小就是娇娇女宝贝公主,让她在曹森那里受点苦也不是坏事,兴许两个人能够互相改变呢。聪慧的杨馨知道,如果哪个女孩能俘获曹森的心,让曹森臣服,那这个女孩将会成为天下最幸福的新娘,希望自己的妹妹能有这福气吧。
“姐,你说话啊?”吴芳打断了杨馨的思绪。
“芳芳啊,姐姐给你几个建议,你可一定要听哦。”
“嗯,一定听,你快说吧。”
“第一,你不要什么都顺着曹森,他要的不是百依百顺的女仆。”
“第二,不要因为曹森不喜欢女孩哭,不喜欢女孩撒娇,你就去变成花木兰,要坚持做自己。”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先不要让曹森感觉到你对他的感情,不然,丫头,你会吓跑他。”
杨馨每说一条,吴芳就用力点一下头,说了三条,她的脑袋上下起伏了三次,听到最后一条时,她先点头又摇头,“我不懂,姐,不让他知道我喜欢他,他怎么会喜欢我呢?”
“傻丫头,曹森这样的男生,想要有女朋友他早有了,到现在仍然一个人,肯定是什么原因他不想找,既然他不想找,你再表露心迹,那不是等于让曹森躲着你吗?所以啊,你现在做的就是融入他的生活圈子,嘻嘻,就像我们常说的,先混个脸熟。”
吴芳大喜,想一想曹森果然是表姐分析的那样,怪不得妈妈总夸表姐是女诸葛,果然厉害。“那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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