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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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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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匪帮首领一起火火地看那蒙面人,大有一言不和立刻都手的意向。

就连柳彪都有些不满地皱起了眉头。不过他毕竟还是这里最冷静的人,向那蒙面人抱了抱拳说:“先生,我们这些人,生性就是这样的脾气,有什么事,都喜欢撂出来见个真章。有不同的意见,也都是吵架吵出来的结果,这点还请先生海涵。先生若有指教,尽可道出,我保证只要你说得有道理,我们这帮兄弟,都会听先生的。”

几个匪首一起哼哼着看那蒙面人,大有你要是说得没道理,便先撕了你的意思。

那一刻,蒙面人抬眼看天,似乎全不在意这话语间的威胁。他看着顶上天花板,看了好一会,才悠悠说道:“世上麻烦,皆有源头。不知其源头何在,妄谈解决,倏为可笑。请问诸位,你们中可有谁想过,到底是为什么,佑字营要如此拿天下马贼豪强开刀?又是为什么,连皇帝陛下也会支持浅水清的行动呢?”

这个问题,问得相当有水平,所有人都为之一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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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里的气氛,终于缓和了下来。

蒙面人依旧蒙面,却坐在了会议桌的上首,背后,是那个轻易不肯说话的死人脸子山。

马匪劫货杀人时,素来也喜欢蒙面,但是对这种在会议场合依然蒙面故作高深的人,却是极度反感的。

没人喜欢和自己不知底的人做交流,尤其是在决定如此重大事件的情况下。

但是柳彪却为蒙面人做了保。柳老大在马匪群中也算是一块响当当的招牌,大家也还算能勉强接受,不过最主要的,还是这个蒙面人说出来的话,太令人惊心了。

他说:“佑字营杀马匪,其目的只有一个,就是练兵。”

“所以,佑字营不怕你们反抗,只怕你们反抗得不够激烈。不怕你们逃跑,只怕你们投降。他们不要降虏,只要战斗。所以纵使你们躲到天涯海角,佑字营也绝不会放过你们!而皇帝之所以会支持他们,也无非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浅水清用京远城,来换你们的命。”

这话令所有人心寒,在他们明白了佑字营这一举动背后的真正含义之后,兴起的一股无望的颓丧。

这天杀的佑字营,竟然将马匪当做了练兵的靶子!

只是。。。。这个蒙面人到底是谁?为什么他会如此了解佑字营甚至皇帝的情况?

但不管怎样,匪众们听到这个答案,整个后背却都凉了起来。

“既然如此,我们就更无法与其相抗了。”有人如此说,引起一片附议。

叹息着摇头,蒙面人的手指,无意识地在桌面上敲动着,弹出极富韵律的节奏,他缓缓地说:“我以为我说出了原因,大家或许会明白许多事情。没想到啊。。。。。。”

那委琐的中年男子安老大吊着白眼看蒙面人:“没想到什么?”

“没想到你们竟然看不透这背后隐藏的胜机,却为佑字营那表面的强大所吓倒。”蒙面人不屑地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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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面人的话,带着强烈的自信。所有的匪首面面相觑。还是柳彪得意地拱拳道:“还是先生把话挑明了跟大家说吧,我们都是粗人,不懂那里面的弯弯饶。浅水清兵强马壮,又有皇帝支持,到底何来胜机,还要请先生指教。”

蒙面人意味深长地说:“难道你们就没想过他们为什么要练兵吗?”

有人大叫起来:“因为他的兵都是新兵!”

蒙面人满意的点头。

佑字营既然是用马匪来练兵的,那就意味着佑字营本身多新兵。否则,他们根本不必如此练兵。

也就是说,佑字营的实力并不如他们表现出来的那样强,他们只是纪律更加严明,行动协调有指挥罢了。碰上真正的恶仗硬仗,现在的佑字营还没有资格一口吃下。

“这只是第一点。第二点就是佑字营既然要练兵,就绝不会放过你们这些马匪,所以你们躲到哪都没有用。既然如此,你们还不如联合起来奋起反抗。这也正是我来到这里的原因。”

蒙面人继续说道。

“第三点就是皇帝陛下之所以支持浅水清,是因为他用了京远城勾起了陛下的兴趣。可要是佑字营连马匪都打不过,又凭什么去拿下京远城呢?他浅水清纵然功劳盖世,陛下也已经奖励了应奖之功。他若是白白将这数千士兵未上前线就送在马贼们的手中,陛下也绝不会轻饶了他,到时候又何谈支持之说?草原马匪,成患已久,岂是他浅水清一人可以平定?陛下绝不会因为一点藓芥之患,就弃国事于不顾,劳师动众清剿马匪。反观佑字营,浅水清虽拥有千余富豪子弟为其后盾。但利有多大,弊同样也有多大。草原清剿战,众富豪子弟也随军同往。若是他们中谁有了死伤,只怕他们的父族亲辈也不会善罢甘休吧?”

“这些权贵有子在浅水清手中,自然要看浅水清的脸色行事。可一旦自己的儿子死了,只怕第一时间就得找他浅水清报复。到时候,又有几个会想到找你们的麻烦呢?”

“所以,佑字营想打大仗,但他们却输不起。这里不是前线,前线战事,只要尽力,哪怕全营阵亡将军也未必有事。可是在这里,在这帝国东部草原之上。浅水清肆意妄为,一旦输了,就注定了他是血本无归的结局!他,输不起!”

一个有眼光的将军,总是能看透事物的表面,而深入到其中的本质去。而一个无能的将军,永远只会被对手表面的强大所吓倒。

马匪们过惯了打杀逃抢,过有今朝没明天的日子。让他们考虑未来,到不如让他们去找根绳上吊自杀来得爽快许多。

但是马匪们毕竟不是笨蛋。

在蒙面人的提点下,匪首们终于意识到,原来这横扫草原的佑字营,其实并不是那么可怕。恰恰相反,真正怕死的,应该是他们才对!

柳彪得意地看着众人大笑:“怎么样,兄弟们!都见识到了吧。我请来的这位先生,其见识岂是你们可以比的。只三言两语就已经道破了佑字营的问题所在。现在,大家对联合反击还有什么问题没有?”

众人都兴奋起来,齐喊没有问题。惟有那貌似狂野的铁千豪,冷冷地说道:“我还有问题。”

“请讲。”

“要怎样,才能打赢佑字营?又该由谁来统一指挥大家?就算佑字营里多新兵,也不是咱们这帮人组成的联军能轻易吃得下的吧?而你。。。到底又是什么人?我们凭什么信任你。你这么帮我们,图的到底是什么?”

蒙面人斩钉截铁地回答:“柳彪统领联军,我为军师。有我在,佑字营就一定会输!”

平淡的语言中;带着不容置疑坚决;那一刻;蒙面人就象一个沙场征战的将军,散发出逼人的气势。

他大声道:“你们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只要服从我的领导。我会让你们见识到什么叫真正的沙场征战之道。我会教导你们沙场作战的诀窍,而这对你们的以后,也会有莫大的好处。我需要的唯一回报就是……浅水清,你们必须把他活着交到我的手上!”

 第十八章 葬风坡之战(1)

由于四条路线各有不同,沐血的这支队伍,不象其他几支打劫富豪大家,武林霸族的队伍那样容易得财。他杀的都是马匪,所得到的最大财物就是武器和马匹。

方虎和雷火他们的队伍,武器马匹得的不多,钱财那是无数。佑字营练兵,首先练出的不是骁勇善战的士兵,而是一帮有组织有纪律却烧杀抢掠什么都敢干的悍匪。

用浅水清的话来说:“练强盗总比练军人要来得容易一些。”

这话说得太对了。

士兵们有了奔头,卖命也越发勇敢,上头的命令执行起来,也总是不遗余力。也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校官尉官们才更敢用严格的军法督促众兵。

给你块糖,再加一鞭子,驭使士兵的不二法则。佑字营的战斗力在这种情况下急线上升。

眼下,方虎他们等三支队伍,正在各路急速挺进,不过谁也没沐血的队伍跑得快,跑得远。沐血的部队现在已经全部是骑兵,马匹全靠缴获,战士们鸟枪换炮,步兵升级做了骑兵,骑步两便,心情兴奋异常。就连沐血带着的那二百个少爷兵,现在也人人能骑马打仗,呼喝两下了。

环境改变人,铁血激扬的环境下,少爷兵们在以自己都没有察觉到的奇快速度在飞速蜕变着。

。。。。。。。。。。。。。。。。。。

丰饶草原清凉的风,带来了丝丝的凉意,为战士们心中沸腾的血火热情做了些微的降温。

又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战斗,以一千多人的兵力追杀数十个马匪,佑字营赢得简直太过轻松。

沐血高坐在马上,看着眼前倒下的一具具尸体,心中充满感慨。

浅水清的练兵法,别具一格,却颇具成效。见多了死亡的新兵们,已经在一次次战斗中迅速成长起来。他们或许还不算是真正的沙场老兵,但他们的进步却显而易见的大。他们已经能在战斗中听从号令,不盲目出击,习惯保持队型战斗了。

最重要的是,新兵里一批基层军官也迅速成长起来。在未来,他们将是佑字营的中坚力量。

或许,不止是佑字营吧。

这是沐血第一次有勇气遥想未来。

他已经太多太多次,不敢去畅想那今后的荣耀。但是现在,这一切似乎都不在是那么遥远。

所有的罪名与来自高层的愤怒,浅水清一个人抗下。

成长并且取得荣耀的,却是整个他麾下的士兵。

他和所有的将军都不一样!

一名士兵来抱:“沐校,战场已打扫完毕。缴获未受伤马匹三十六匹,其中二十八匹稍加训练既可用为战马,另得到武器四十八件。”

“把好马留下,换下来的普通些的全部卖给当地商人,让那帮少爷处理此事。武器也是一样。”

“是。哦对了沐校,我们还在那帮死人堆里找到了一件金羚牛皮甲。”

“哦?马匪里竟然还有人穿得起金铃牛皮甲?”沐血扬了扬眉头。

金羚牛皮甲,大概也算得上大陆最好的骑兵用装备了。即使是号称主力中的主力的暴风军团,也只是将军们才有资格穿。大部分的骑兵穿得都是质量稍好一些的普通皮甲。

佑字营有了钱后,浅水清大把撒钱,为佑字营的每一名士兵都配上最好的装备,可是这种金羚牛皮甲,他还是没办法能做到人手一件。

甚至连他自己都没有。

想不到马匪中,竟然有人穿这东西,这帮家伙可是连皮甲都未必穿得起的。估计穿这甲的人,也就是这帮匪众的首脑了吧?

“拿来我看看。”沐血说。

那是一件看上去平淡无奇的皮甲,黑黢黢的颜色,只在边路上才露出点点金光。颜色是后来涂上去。战场之上,拉风就等于找死。

沐血用手掂了掂,分量极轻。他试着用手中的刺矛狠狠捅了那皮甲几下,却只现出几个淡淡的白点。

这可让沐血有些震撼了。就算是金羚牛皮甲,也未必有如此的防御程度的。他仔细看去,才发现这皮甲的表面,竟还密密麻麻地缠着细丝线,细密紧凑,浑然与表皮结为了一个整体。沐血试着拉动其中的一根丝线,竟是纹丝不动。

沐血这才意识到,感情这皮甲竟然远比一般的金羚牛皮甲更加坚固,原因竟在这些奇妙的丝线上。

“到不知是什么丝能这么坚硬,难得的是分量还这样轻。想来,也非是一般巧手能做出来的,估计是马匪抢来的,却让咱们给捞到了好处。”沐血微微自语。他想了想,问那士兵:

“穿这甲的人,他是怎么死的?”

“被一箭射中了后脑,直接钉死的。”

沐血笑了出来,纵然穿着天下最坚固的皮甲,还是挡不住那脑后的一箭啊:“箭法不错,竟然能射进后脑。。。。。。力气也不小嘛。谁干的?”

“他叫苏云。”

苏云,这个名字好象有些熟悉。沐血一时没想起来,随口道:“他现在什么职位?”

“是个曲长。”

“有哨官的空缺吗?”

那士兵有点为难:“沐校,最近几场战事,兄弟们几乎没有死伤。”

“那就让他等等吧,赏50金。”

“是,沐校!”

士兵大声回答。

佑字营有了钱,赏金也出手阔绰起来。不过沐血依然是那个老规矩:最多只许寄一半回家,剩下的钱必须在下一次上战场前全部用光。

一来,是沐血的那句老话:战士们可以死,但别死得有遗憾。

二来,这个规矩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促使大家努力杀敌。要是人人都把赚来的钱藏着掖着,等退伍后攒够了回家做富翁,那浅水清和佑字营也就别混了。

越是那赏金多的,越是好兵,越是不能让他轻易有钱。

人有了钱,就总是很容易怕死的。

“把这个送给浅少,他一定喜欢。”沐血拎着这件皮甲笑着说。

一名士兵笑道:“那不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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