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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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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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遵大人令!”

戚天佑的身后,方虎方豹等几个人都吃吃笑了起来。沙场征战,虽有上下之分,但是很多时候大家都是一起并肩战斗的兄弟。对下属过于苛责的将官,最终的结果,只能是被下属抛弃。在天风军制中,千人以下的将官,皆有冲锋在前的义务,沐血虽为千人卫校,同样也要浴血奋战。倘若他和自己的手下士兵搞不好关系,战场上只怕早死了千百回了。

身在军中,大凡底层士官大都爱护自己的兵卒,只有身居高位者,才无视人命,凡事以功劳为先。沐血虽是卫校,但他和下面最低级的士兵也可打成一片,到是半点都不希奇。

而在这支卫队中,沐血最欣赏的,也就是戚天佑了。

“这次过去,捞了几个回来?”沐血头也不抬的问。

“什么几个?”戚天佑开始装傻。

沐血冷笑:“你是不是想让我把借给你的那二十个兵要回来啊?”

戚天佑立刻急了:“大人你怎么能这样呢?这些兵可都是你调给我的啊。”

“调令没写,就不能作数。再说能调给你,我也就能调回去。说吧,这次藏了多少私货?”

戚天佑很无奈:“就两个,都带来了。你自己看吧。”

沐血终于抬头,那一刻,一张苍白如纸的脸就那样呈现在浅水清的面前。

浅水清的心中,微微一颤。

“那个大个的不错,这个嘛。。。没看出有多好。竟然用剑,啧啧。”沐血摇了摇头。

“这个比那个好。”戚天佑立刻道。

沐血一楞。他知道戚天佑轻易是不夸人的。不过他立刻就明白了过来:“就是这小子杀了那三个逃兵?”

戚天佑点了点头。

沐血哈哈大笑起来:“不错,不错,身为新兵,一战未打,就敢杀人督战,组织抵抗,果然有胆有识。我说,你叫什么名字?”

浅水清上前一步,抱拳见礼:“属下浅水清。”

“浅水清。。。有意思的名字。那天是第一次杀人?”

“是。”

“不害怕?”

浅水清摇了摇头。

沐血点了点头:“不错,果然不错。我第一次杀人时,心里难受得肠子都快吐出来了。。。好多人都是这样啊。我听说有些人第一次杀人时根本就不害怕,还有些不相信,想不到今天到见识了一个,而且一出手,就杀了三个。”

浅水清微微一笑:“可能是我神经比较大条的原因吧。”

沐血深深地看了他一眼,最终只是说了一句:“给他们两匹马。整个卫都是骑兵,入了你的哨,总不能让他们跟在你们的马后面跑吧。”

戚天佑用刀鞘拍了一下浅水清和雷火:“还不多谢大人。”

战马是宝贵资源,轻易不会给新兵。戚天佑带浅水清他们过来的原因,其实就是讨要战马。沐血老于事故,他的那点心思哪能不明白。

沐血单手一扬,说了一句:“不用谢了,就这么着吧。我现在吃饱喝足,也要回去睡一觉了。叫个人去新兵营传话,让他们都好好放松一天,出去玩玩吧。你的人也该找找乐子了。”

他说着,就那样扬长而去。

这个时候,浅水清和雷火仍沉浸在得到战马的喜悦之中。

浅水清知道,骑兵是一种非常昂贵的兵种,战马所食用的草料,每天都大得惊人。而有一些特殊的战马,喂得都是专用草料,必须千里迢迢的拉过来。因此,一匹马至少在饭量上所消耗的金钱要大于骑士本身。而一个正统骑兵的训练,通常没有三五年时间是无法成为一个优秀的骑兵的。

观澜大陆对新兵的训练是全方位式的,除了演练时有兵种配置外,一般并不确定那些新兵谁将来会做什么兵。在这个随时都有人战死的年代里,谁也不知道自己的队伍在一定的时间会需要什么样的兵种,因此对新兵进行全方位的的训练,直到正式进入战场时才确定兵种,逐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养是一件很正常的事。

事实上,也只有天风帝国这样的老牌军事强国,才会将自己的子民事先训练一段时间之后再拉出去使用。在此之外的很多国家,所谓的新兵,其实就是放下锄头就拿起刀枪的农民。他们连军列都未必站得好,更徨论作战了。

那样的新兵,比一般的杂牌军还要不堪一击。

“怎么,还乐得合不上嘴呢?”戚天佑用刀背敲了他们两人一下,然后说:“先别高兴得太早。就你们在新兵营学到的那点东西,根本就不够瞧的。后面的日子长着呢,好好接受训练吧。”

“是,我们这就回去接受训练。”浅水清和雷火同时叫道。

“急什么。明天就上路,今天还不好好玩一天。你们不是昨天刚拿到这个月的军饷吗?把所有的钱都花光了再回去也不迟。”戚天佑慢腾腾的说。

“花光?”浅水清一楞。

“对,花光。身为一个士兵,最好不要考虑得太长远。今朝有酒今朝醉,哪管他朝乐与悲。就象你在你那本日记里写得那样,这是一个命如草芥的年代,如果你不能确定自己会活多久。。。就珍惜现在的每一分日子吧。。。今天的快乐,或许就是你们中的某些人最后一天的快乐。记住我教你的话,军人,可以死,但不要死得有遗憾。”

戚天佑话音落下,方虎方豹还有浅水清等人同时沉默了下来。

或许,这就是身为一个军人的悲哀吧。

方虎突然哈哈大笑起来:“我说戚少,你这人就是这样,总拿这些生生死死的事来说。上了战场,攻防在我,生死由天。大家还是开开心心地喝一场吧。对了,再叫几个窑姐过来,老子都快半年没碰女人了,今天非得好好泄泄火不可。我要找个美女大干十个回合!”

“十个回合?你行吗?”浅水清笑道。

方虎立刻急了:“我不行?你问问我弟弟,想当年我们打盘山那阵子,山下有个村姑,老子瞧她长得水嫩,当时就上了她。我们兄弟俩轮流上,一共干了十二次。十二次啊!一人六次,还不到一天的时间。”

方豹坐在一旁嘿嘿的笑。

浅水清的脸色立刻阴沉了下来:“你们强奸民女?”

“算是吧。强奸?哈哈,这个词有些新鲜哦,不过蛮贴切的。老子就是强行奸了那小娘们。哈哈哈哈。”方虎张狂的大笑。

“那你们和匪有什么区别?”

此话一出,全场皆静。

浅水清的脸色有些不善,他是真没想到,这几天和自己谈笑风生,不分尊卑,对他爱护有加的方虎,竟然会做出强奸民女的事情来。

方虎大怒,拍桌而起怒哼道:“怎么?慈悲心上来了?小菜鸟,我可告诉你。咱们是兵。。。是别着脑袋在胳膊上玩命的兵!你懂吗?今日不问明日事,哪管他朝乐与悲。你***以为这话是说说的吗?啊?”

“怕死就别当兵,当了兵就不要把这当成是强奸民女的理由。”浅水清也霍然站了起来。

两个人站在一起,眼神交叠,激荡出层层火花。

坐在一旁的方豹已经悄悄地将手伸到胯下的战刀上去,却只听一声闷哼,正是雷火在死死地盯着他不放。不知何时,雷火这个汉子竟然站到了浅水清一边去了。

“够了!”戚天佑大喝一声:“不要吵架,我不想自己兄弟自相残杀。”

深深地看了浅水清一眼,这个小子,竟然是傲骨天生,面对自己的头领,丝毫也不畏惧,与其针锋相对毫不退让。

戚天佑叹了口气道:“浅水清。。。你很好。不过有些事情,你没经历过,也不会明白。等以后日子久了,你就会懂了。这件事就这样算了吧,以后,不要再提了。”

“不,我懂。战士们长期生活在死亡边缘上,每天都在经历着铁与血的煎熬。这种煎熬让人疯狂,变得嗜血而残暴,无视生死与尊严。如果不寻找一条可以发泄的通道,那么这种煎熬总有一天,就会把自己也吞噬掉的。所以。。。战士们有时候就会采取一些极端的做法来发泄自己旺盛的精力,同时也使自己忘掉战场那一次又一次难忘的经历。”浅水清冷冷的说道。

戚天佑和方虎方豹同时被他说的话大吃一惊,想不到他竟会说出这样有见地的话。而话里的内容,是他们自己从来也从想到过,却偏偏又完全符合真实的情况,简直是说到了他们的心窝里去。

“你怎么会懂这些?”戚天佑森然问道。

浅水清苦笑。

自己怎么可能不懂呢?毕竟他来的那个世界,已经是一个信息爆炸的世界。很多事,即使没有亲身的经历,光是看看书,也可以明白的。观澜大陆没有心理医生,于是抢劫,强奸,甚至屠杀平民,便成了他们最好的发泄通道。

如果说还有什么是区分良知的存在与否的话,那就是有些人只对敌对国的人下手,有些人则无分彼此。

而他既然来到了这个世界,就必须学习尊重这个世界的生存法则。

所以浅水清最终还是叹了口气,然后道:“方头,刚才是我说重了,我向您道歉。喝了这杯水酒,大家一起叫几个窑姐找找乐子。这行军打仗的事,我是新丁,纵枪床第间的事嘛。。。我可不一定输给你哦。”

方虎哈哈大笑起来,一挥手说:“臭小子,算你会说话,老子不和你计较了。来,大家喝酒,喝完了酒一起找乐子去。”

“干!”五个人的大碗在空中交撞,溅起了漫天的酒花。

 第五章 初战(中)

第二天一早,天刚蒙蒙亮;大队人马已经准备上路。

虎豹营的一千精骑在前头开路,中间是大批的粮草,一车又一车,仿佛一条长龙看不到尽头。这也难怪,铁血镇算上新兵有一万八千战士,再加两千督卫队总两万人三个月的口粮全在这车上装着呢。

车队的后面,是三千新兵手持长矛弯刀随行护送。

当然,浅水清和雷火是两个例外--他们提前有了组织,如今已经可以骑在马上四处跑到耀武扬威了。

令人惊讶的是,在新兵队的后面,竟然还有一支队伍也在行进。他们大约五百人左右,分别为一百名骑兵,一百名长戈兵,一百名飞斧战士,一百名重装武士和一百名弓箭手。在那五百战士之中,有三辆豪华马车在缓慢行进,外表装饰豪华,车旁还有专门的仆从照应,里面应该是坐得什么重要人物。

五百战士分成五层将马车围得水泄不通,最里层的是弓箭手,然后是飞斧战士,长戈兵,重装武士,最外围的则是骑兵。

那一百名弓箭手用的竟然是极为罕见的紫杉长弓。

紫杉长弓是一种射程可达一百五十米之远的劲弩强弓,在整个观澜大陆都是数得上字号的。不过天风帝国本土缺少制作这种长弓的紫杉,因此每年的产量都极少。

那些弓箭手全部长弓铁箭,腰部还别有战刀,显然是经过特殊训练的高级弓手。而其他战士也个个神情坚毅,显然都是同类兵种中出类拔萃的好手,并且经历过多次沙场血战的洗涤和磨砺。

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会跟在运粮队的后面?浅水清的眼中泛起了一丝疑惑。

大概是看出了浅水清心中的疑惑,戚天佑笑道:“临时加派的任务。他们是血风旗的精兵,这次好象奉命保护什么人去前线会见南无伤南镇督,正好同路,就一起走了。这样也好,大家路上彼此有个照应。可别小看那五百人,他们的战力至少比那三千个新兵蛋子高得多了。”

“不过肯定不是咱们这个卫的对手。”浅水清自信满满的说:“我是说五百人对五百人的情况下。”

“你小子,到是会说话。”戚天佑笑道。

车队一路缓缓前行,浅水清估计,以目前的速度,要到铁血镇所在的孤星城,至少还要走半个月的时间。

他初到观澜大陆的时候,曾经流浪三年,不仅天风帝国被他转了个遍,连某些并不友好的邻国,也曾悄悄潜入过。那个时候他语音未改,对这个世界的熟悉程度还很有限。没有被人当成奸细给抓起来,简直就是一大奇迹。所以他对天风的很多情况还是相当了解的。

孤星城原是属于止水国的领土。事实上,三重天虽是止水国的重要关隘,却不是他们的门户。三重天以外,止水国至少还有一省领土,如今却全部为天风帝国所占据。这也正为什么天风人和止水人屡屡开战的原因。

止水人想夺回失地,而天风人则想要更多。

到了孤星城,就可以登顶盘山,遥望三重天。

三重天,也就是南门关,北门关,京远城。它们依山而建,地势险要,易守难攻。天风多草原,骑兵勇猛凶悍,最擅长大范围机动作战,奔袭万里,侵掠如火。可是要论攻城,面对止水国的三重天,惊虹国的寒风关还有麦加的恶浪河,却始终打不出象样的成果。

这,也可以说是天风人心头最大的无奈。

三重天脚下十里八村,成为两军对垒的战场。那里的百姓,如今已十室九空,四处逃难去了。

盘山一战,铁血镇下洪风旗固然损失惨重,伤亡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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