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论据。当他的努力和更多人的利益针锋相对时,他的英勇、精明、识略都成了礁石上苍白的泡沫。
康熙皇帝比吴三桂想象的坚强许多。他身上有着吴三桂所最缺乏的东西:原则性。他并不认同吴三桂的逻辑。就在吴三桂按兵不动的同时,他正在紧张地调动军队,动员种种力量。当他初步站稳脚跟,调整好整个帝国应对危机的姿态后,他对吴三桂做出了回答:将吴三桂留质在京的长子吴应熊、长孙吴世霖处死,其余在京子孙免死,入宫为奴。
史书记载,当吴三桂听到这个消息时,正在吃饭,“闻报,惊曰:‘上少年乃能是耶!事决矣!’推食而起”。
至此,吴三桂的梦想才彻底破灭。他渐渐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一种不祥的预感笼罩了他的心头,自己的一生有可能以彻彻底底的悲剧收场。
在历史大情节中摸爬滚打了一生的吴三桂,在晚年发觉自己一生奋斗的荒唐可笑。天下之大,竟然没有一条留给他的路。自以为聪明一世,英雄一世,谁料竟是一直走在绝境的边缘。家庭观念极重的他在自己的爱子幼孙身上倾注了许多情感,垂暮之年的这一新的打击,使他有些承受不了,“在人前不肯显出,暗地里哭,云吃这一伙(指撺掇自己起兵的幕僚)亏了”。
退路已断,吴军只好再次发动攻势。可是此时时机已失,清军已作好了充分准备。形势的力量毕竟大于人,吴三桂的大军开始步履艰难了。在清兵以举国之力奋力反扑之后,骁勇善战的吴军终于开始不断品尝失败。战局急转直下,吴三桂一生中的最后一次赌博很快就失去了任何成功的希望。
康熙十七年(公元1678年),起兵五年之后,六十七岁的吴三桂在绝境中痛苦死去。
三年之后,叛军余部被肃清。吴三桂的子孙后代被彻底杀光,包括襁褓中的婴儿。
第一十六节 “谁识元戎事两朝”
在吴三桂发动叛乱之前七年,洪承畴死了。临死的时候,他已经失去了权力。也许正是这点,使他能够寿终正寝。在悼词中,清廷慷慨地送给他许多美好的词汇,说他“应天顺时,通达大义,辅佐本朝成一统太平之业,而其文亦标名竹帛,勒勋鼎彝”。
然而,到了清朝中叶,天下已经平定,朝廷开始大力宣扬“臣节”。这位“勒勋鼎彝”的勋臣终于被政府列入《贰臣传》,昔日的赞词荡然无存,剩下的只是对他背叛君亲的严厉指责和锋利嘲讽。洪承畴终于以嗜利偷生不顾君臣大义的罪名,被钉在了道德审判台上。
乾隆三十七年(公元1772年),清朝最有福气的大皇帝,康熙帝的孙子乾隆在出关祭祖的路途中,路过宁远城。乾隆饶有兴致地观看了宁远城中这两座漂亮的石牌坊,这位爱作诗的皇帝又写了一首“御制诗”:
燧谨寒更烽候朝,鸠工何暇尚逍遥。
若非华表留名姓,谁识元戎事两朝?
第六章 血液里的海水:郑成功
第一节 台湾城的荷兰人
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四月三十,星期六,占领台湾已经三十七年的荷兰人的生活和以往一样平静:赤嵌街商铺里的荷兰商人,正在一件件仔细检视他们刚刚从高山族猎人那里收购来的鹿皮,看看上面有没有虫蛀的痕迹。
几名荷兰牧师深入汉人聚居区,为新入教的汉人举行洗礼;两名荷兰军官在赤嵌城(荷称普罗岷西亚城,今台南市)边的树林里打猎,作为枯燥的日常生活的消遣。而已经在台湾住了十九年的荷兰土地测量师菲力普·梅,“正在赤嵌的普罗岷西亚市镇外面的中国医院指示几个中国水泥匠建造大门”。
天空和往常一样蔚蓝,大海水平如镜。这个星期六看来将和过去三十七年中无数个周末一样,平静而乏味。
早上九点钟,在台湾城(荷称热兰遮城,今台南市西安平镇)上抽着烟悠闲散步的荷兰东印度公司驻台湾军队代司令雅科布·描难实叮不经意间,发现北方海面的天际线上出现了一个黑点。
按常规,今天不应该有任何船只出现在这片海面。描难【文】实叮满【人】怀狐疑地【书】拿起望【屋】远镜,镜头里出现的情景,使他震惊得几乎跌倒在城墙上:海面上出现的是庞大的船队,长长的队伍一眼看不到头。在前面一艘战船的船头,张着一张巨大的丝制太阳伞,伞下,一位身穿白色战袍的将军,正手持望远镜,向描难实叮方向看来。
荷兰人后来得知,这位白袍将军,就是“国姓爷”郑成功。
描难实叮命令士兵们升起警报旗。然后,他靠在城头,恢复一下一时瘫软的身体,匆匆下城,组织荷兰人准备迎敌。
第二节 郑成功的计划
作出与荷兰人开战的决定并不容易。
南明永历十二年(公元1658年),郑成功在与满洲人的作战中遭到惨败。在大陆上,他控制的地域因而迅速缩小,唯金门、厦门等几个沿海孤城尚在手中。这几座单薄的孤城显然无法支撑起郑成功规模宏大的反清构想。
他的目光落到了台湾岛上。
那个时候,从中国大陆望去,台湾岛的形象模糊而神秘。在明朝人的印象里,这个孤悬海外的巨岛笼罩在有毒的瘴气之中。曾经去过这个海岛的人回来描述,除了断齿纹身的野人之外,就是巨大凶猛的野兽,和望不到边的亚热带原始丛莽。
基于这种认识,明朝政府从来没有把这个巨岛纳入关注的视线以内,而是听任“红毛夷”——他们一直这样称呼荷兰人——占领。大明王朝那些短视的文官们几乎一致认为,这个荒岛没有任何价值。
南明永历十五年(公元1661年)一月,在一次秘密军事会议上,郑成功首次提出了收复台湾的计划。
据郑成功的部下回忆,参加会议的大部分部下并不同意郑成功的提议。
他们强烈要求固守残留在大陆上的老家,以伺机反扑。他们认为这片未开辟的草莱之地,“风水不可,水土多病”。即使得到了,也没有多大用处。更何况船坚炮利的荷兰人在台湾经营了数十年,“炮台利害,水路险恶”。
汉人向来不喜欢大海。他们热爱大陆,不仅仅是因为他们的祖坟、亲友和家产都在大陆,更是因为这里也是他们熟悉的文化之邦。在他们看来,海洋是穷途末路,是陌生的充满险恶的所在,是永远排在最后的一个不得已的选择。有人引证历史,预言离开大陆必然会遭遇灭顶之灾。
确实,宋元以来,大海都是残余政权的不祥的葬身之地。在蒙古人的紧紧追赶之下,南宋君臣走投无路,不得不逃入海中,最终全军覆没。陆秀夫背负着年仅七岁的南宋少帝,投海自尽,用留在海面上的漩涡给南宋王朝画上了一个仓促的句号。元末群雄纷争,浙江割据者方国珍不敌朱元璋,选择了率众入海这一绝路,在朱元璋的穷追之下,战船、辎重和部下损失殆尽,最终也不得不屈膝投降。
郑成功却并不这样认为。他对部下说,海洋充满危险,也充满机会。
“草莱未辟”,意味着艰苦,也意味着巨大的潜力。在郑成功眼里,台湾将是他东山再起的后盾,是他继续反清大业的坚强堡垒,他对部下这样分析台湾的优势:
田园万顷,沃野千里,饷税数十万。造船制器,吾民鳞集,所优为者。近为红夷占据,城中夷伙不上千人,攻之可垂手得者。我欲平克台湾,以为根本之地,安顿将领家眷,然后东征西讨,无内顾之忧,并可生聚教训也。('清'杨英《先王实录》)至于“船坚炮利”的荷兰人,郑成功说,他们毕竟也是凡人。如果这些荷兰步枪手们尝尝中国弓箭的滋味,他们也许就不会那么骄横了。
第三节 海盗郑芝龙
相比这些将军们,郑成功更熟悉海洋,也更熟悉荷兰人。
遍数中华近代以前的民族英雄,谁也没有郑成功这样复杂的“海外关系”。这从以下这个事实就可以充分证明:郑成功的父亲,有一个名字叫“尼古拉斯·加斯巴德”,这是他的天主教教名;他本名郑芝龙,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据说,他把一个女儿嫁给了生活在澳门的外国人,因此,郑成功有一个葡萄牙姐夫。郑成功本人则是有一半日本人血统,七岁以前,在异国长大。
这个家族是蒋介石家族出现前最为西化的中国政治家家族。郑芝龙和郑成功两代,都和天主教神父来往密切。在荷兰海牙的博物馆中,保留着一封郑成功写给荷兰人的信,信的内容是请荷兰医生菲力普·海尔曼斯去为他看病。因为这个大夫十年前就曾给他的父亲郑芝龙看过病,深得郑氏家族的信任。
这个家族之所以有如此广泛的国际背景,起因于郑芝龙是东亚海洋上最有名的“海盗”。
第四节 中日混血儿
台湾海峡对面的福建省,曾以偷渡和走私而闻名。实际上,这两项活动在这个省份是有深厚传统的。起码从明朝初年起,福建沿海就活动着为数众多的海盗。
虽然大元帝国是一个世界性帝国,以发达的海外贸易而闻名于世,然而,后来者朱元璋却对外面的世界丝毫不感兴趣。朱元璋对曾给中国带来巨大财富的海外贸易充满恐惧,怕这种活动会给他的帝国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他不但禁绝了海外贸易,甚至禁止渔民下海捕鱼,把海岛上的居民悉数内迁,“以三日为限,后者死”。
宋元以来,东南沿海人民久已习惯以经营海外贸易为生,福建人曾因此享有帝国最高水平的生活。禁海令一下,生机勃勃的沿海经济遭遇到毁灭性打击。闽人历来敢于冒险,他们不甘坐以待毙,于是,或者偷渡异国,开辟新邦,或者持械为盗,纵横海上,或者进行走私,万里远航。“向外自谋发展的动力于焉形成,越到后来越成为滚滚洪流,并结成足以与朝廷相抗衡的庞大的民间武装势力。”(汤锦台著《大航海时代的台湾》)那个时代,“海盗”和“商人”的界限是如此模糊不清。他们“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盗”('明'谢杰著《虔台倭纂》)。一旦有通商的可能,海盗们就会卷起骷髅旗,把刀枪藏到甲板下面,堆起满面笑容,和和气气地赚钱。只有实在走投无路时,才靠抢劫度日。而一个规规矩矩的商人想要经营远洋贸易,他会发现他必须得武装成半个海盗。因为远洋通商实际上就是武装走私,东亚的这片海上,危机重重,没有武力做后盾,他的船队随时可能葬身大海。
海上的竞争如此激烈,是因为当日的海上贸易,利润实在惊人。以当时贸易的大宗生丝为例,荷兰东印度公司《巴达维亚城日志》天启五年(公元1625年)四月六日条载:“生丝(从前一担卖八十两,其后卖至八十五或九十至九十五两,是很高的价格)现在中国跃至一百十五两,日本人去年以二百六十两买进。”
一般估计,当日海上大宗输日商品——生丝,其利润率为140%,牛尾药的利润率最高,达450%以上,锦缎获利最低,也有90%。据此分析,当时海上贸易,利润率约为150%。所以,如果有机会正常贸易,做商人远比做海盗收益更丰。
在那个时代,海盗,或者说远洋贸易商,几乎是福建省内所有有野心、有魄力的男性的首选职业。
郑芝龙是福建南安人。从地图上,可以看到这个地方离海不远。史载,这个小官吏的儿子“性情逸荡,不喜读书,有膂力,好拳棒”,生就一副江湖性格。受这个地区闯荡海外传统的影响,年仅十八岁时,郑芝龙即离家出走,浪迹于澳门、日本、菲律宾。由于长期在外,他精通葡萄牙语、荷兰语和日语,做过鞋匠、厨子和专职翻译,并且成了天主教徒。
混迹日本期间,郑芝龙娶了日本女子田川氏为妻。郑成功因此成为中日混血儿。
因为狡猾豪雄,郑芝龙混迹海上十余年,成为东南海面上令人闻风丧胆的海盗头目,兼东南沿海最大的国际贸易商。他拥有上百只大商船,还拥有数万人的私人武装,其他经营海外贸易的中国人都得向他交保护费。
与郑芝龙一样,以东印度公司为名组织起来的荷兰商人也兼做海盗,他们与郑芝龙来往密切。虽然来自不同的两个半球,海盗的本性却是相通的:
嗜血,贪婪,不讲信义,没有道德底线。有时,郑芝龙头一天还在欢宴时教荷兰人中国式划拳,第二天却会劫了一条荷兰船,扫荡了财物后,把它偷偷凿沉海底。而荷兰人身上同样也散发着浓烈的丛林动物的味道。
德国史学家卫特在《台湾之历史》中说:“他(郑芝龙)和台湾的荷兰人关系似乎和睦。但在1620年代之末,(郑)到Zeelandia(台湾)作友好的访问时,被皮特·纳依茨诡诈地拘捕,不得不以二十条金条赎回。然而如同俗语所说的下流人容易打架,也容易和好,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