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互相作用,它们也就不能“控制”它们身外的任何东西。这是一种关于“知
识”的看法在逻辑上推到极端的表现形式;另一种关于“知识”的看法在逻
辑上推到极端就是实用主义,正如首先由马克思在《费尔巴哈论纲》(1845)
中422 所提出的:“人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的真理性,这并不是一个理论的
问题,而是一个实践的问题。人应该在实践中证明自己思维的真理性,即自
己思维的现实性和力量,。。。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
题在于改变世界。”①
我认为莱布尼兹和马克思的看法都是不完全的。非常简略地从大体上
讲,前者适用于关于事实的知识,后者适用于关于事实之间的一般关连的知
识。就这两种知识来讲,我所说的都是指非推理的知识而言。我们对于概率
的研究已经证明非推理的知识一定存在,这种知识不仅是关于事实的知识,
而且是关于事实之间的关连的知识。
就其不属于推理的知识而论,我们对于事实的知识有两个来源,即感觉
与记忆。其中感觉具有更基本的性质,因为我们只能回忆已经成为感觉经验
的东西。尽管感觉是知识的一个来源,但它本身却不是通常所说的知识。当
我们谈到“知识”时,我们通常有意把认识和认识对象区别开来,但是在感
觉上却没有这种区别。按照大多数心理学家的用法,“知觉”具有知识的性
质,但是知觉之所以如此是由于经验,也许可能是由于先天的气质,加在纯
粹感觉上面的附加条件而造成的。但是人们只有在下面的情况下才把这些附
加条件看作知识,那就是在感觉与我暂时的心理状态之外的其它事实之间要
有一些关连,而这些关连又一定要和纯粹感觉与叫作知觉的心理状态的其它
部分之间的关连具有适当的关系。所以从感觉过渡到知觉不仅涉及到事实,
① 马克思《费尔巴哈论纲》,人民出版社1962 年版。
而且涉及到事实之间的关连。可是只有在把知觉当作知识的一种类型时,它
才涉及这些关连;作为一种心理现象,知觉只是一种事实,但是就它所加给
感觉的来说,它却是一种可能与实在不相符合的事实。只有在事实之间存在
着某些关连的情况下,比方说铁的外形与坚硬之间的关连,知觉才能和实在
相符合。
记忆是反映的知识的最完全的范例。当我记起一支乐曲或一张朋友的面
孔时,我的心理状态类似我听到那支乐曲或看见那张脸时我的心理状态,尽
管两者之间有着差别。如果我有足够的本423 事,我就可以凭着记忆演奏那
支乐曲或者画出那张脸来,然后把我的演奏或画像与事物的原样进行比较,
或者不如说与我有理由相信确与原样极其相似的事物进行比较。但是在一定
限度内我们相信自己的记忆,即使它不能通过这种考验。如果我们的朋友眼
睛有些青紫,我们会问:“你怎么受的伤?”而绝不会说:“我忘记你眼睛
受伤了”。记忆的考验,正如我们已经注意到的那样,只不过是一些证实;
记忆本身就带有相当程度的可信性,在记忆清楚、时间较近的情况下尤其是
这样。
记忆的准确不在于它对控制现在和将来的事实上提供多少帮助,而在于
它对一件过去的事实相似到什么程度。赫伯特·斯宾塞在五十年后遇见他年
轻时钟情过的那位女子,他一直记着她年轻时的面貌,正是由于他的记忆的
准确才使得他瞠目不知所对。对于记忆来说,符合“真理”以及因而也就成
为“知识”的条件在于目前的想象与过去的感觉经验之间的相似。控制现在
和将来的事实的能力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具有证实的作用,但却绝对不能确定
我们把某次记忆叫作“知识”时所表示的那种意思。
感觉、知觉和记忆基本上是先于文字的经验;我们可以假定动物的感觉、
知觉和记忆与我们的感觉、知觉和记忆并没有很大不同。一旦接触到用文字
表达的知识,我们似乎就不可避免地失掉一些我们想要叙述的经验的特殊
性,因为所有的文字都表示类别。但是这里却有一点需要加以强调:尽管在
某种意义上讲,文字有表示类别的作用,使用文字的人却不一定这样做。小
孩学会用“猫”这个词来表示对某类刺激的反应;这是一个因果律,正和火
柴对某类刺激作出的反应相似。但是火柴并没有把刺激划入“燃烧的”一类,
而小孩在作出“猫”这个反应时也无须给刺激分类。事实上,如果我们对于
使用“猫”这样的词并不需要假定存在着分类这一点缺少认识,我们就会陷
入永无止境的倒退。没有人能够重复说出“猫”这个词的一个实例;把各个
不同的实例归类,作为这个词的实424 例,这与把动物归类,作为一个种属
的实例是完全相似的过程。所以事实上分类发生在语言开始之后。所有在原
来活动中看来类似分类的东西乃是由于对某些刺激作出的反应之间比起这些
刺激本身之间具有更多的相似。这就是为什么语言有助于我们考虑一切动物
的共同性。
当我在记忆中有着某个事件的映象时,如果我们说这个映象为“真”,
那绝不是指这个词的通常用法。它之所以为“真”是就意象与它的原型之间
所具有的那种相似来说的。如果我们不是把意象作为单纯的想象而是作为记
忆,那么它之成为“知识”的程度也就和它为“真”的程度一样。
但是我们只要一接触到文字,一种习惯性的东两就随之而来。小孩子看
见鼹鼠可能要叫它“老鼠”;这是不合习惯的错误,正象对姑姑不礼貌违反
习惯一样。但是一个完全熟悉这种语言的人用眼角瞥见鼹鼠而叫它“老鼠”,
这种错误可不是不合习惯;如果有机会再加观察,他一定会说,“不对,我
看见的是只鼹鼠”。我们必须先把涉及到的全部字词的文字的和实指的定义
都摆出来,然后才能研究文字的叙述是知识还是谬误。一切实指的定义,因
而也就是所有的定义,都免不了有些含糊不清。非洲类人猿无疑属于猿类,
但是在演化过程中必然有过介乎猿与人两者之间的动物。每个经验界的概念
必然可以适用于某些事物,也必然不能适用于其它事物,但是介乎两者之间
还有一个由那些令人感到犹豫不决的事物所构成的领域。就这类事物来说,
分类的叙述可能有着较多或较少的真实性,或者可能很接近这个令人感到犹
豫不决的领域的中心,以致把它们看作真或伪都没有什么区别。
科学技术主要用来缩小这个不确定的领域。对于度量的计算要达到若干
位有效数字,给出可能的误差。有时“自然界的种类”使得误差几乎不可能
出现。在现存的世界里,大概不会有这种动物,它既不是完全不容置疑是老
鼠又不是完全不容置疑不是老鼠;那些在演化过程中必然存在过的令人感到
犹豫不决的实例现在已425 经不存在了。在物理学中,原子分为有限数目的
不同种类;“铀235”是这样一个概念,它总是毫不含糊地可以用于或者毫
不含糊地不可以用于一类原子身上。一般说来,由于含糊不清而引起的不确
定是有限度的和可以控制的,它只存在于我们想要做出的叙述中的一小部分
——至少在可以使用科学技术的领域内是这样。
抛开含糊不清不论,如果我们做出类似“有一只老鼠”这种叙述,那么
这句话包含着什么意思?一次视觉使得我们相信,沿着我们看的方向有一只
动物,这只动物有着过去和未来,它还有着构成“老鼠”这个词的定义的一
些特点(除了视觉形象之外)。如果我们确有理由相信这个非常复杂的信念,
那么在外面世界中事实之间一定存在着一些关连,这些关连与视觉和视觉所
引起的信念之间的关连相似。如果不存在这些关连——比方说,如果老鼠不
是“真实”的,而是在影片里出现的——的话,我们的信念就是谬误的。从
这一方面看来,事实之间的关连在判断那些可能被我们当作知觉判断的信念
的真伪上是起着一定作用的。
当我说“有一只老鼠”这句话时,我所断言的内容有一部分——我认为
不是全部——是由预料与假言预料组成的。我们想到如果我们继续观看,我
们将继续看到达只老鼠,或者看到这只老鼠躲进某个洞口或裂缝里;如果老
鼠在地板中间突然消失不见,我们一定会感到惊讶,虽然在电影中我们可以
很容易经过安排让这种现象发生。我们想到如果我们摸到它,它会给人以触
到老鼠的感觉。我们想到如果它会走动,它将走动得象只老鼠而不象只青蛙。
如果碰巧我们是解剖学家,我们可能想到如果我们把它解剖开,我们会发现
老鼠的器官。但是当我说我们“想到”这一切事情的时候,口气未免过于肯
定。我们在需要时会想到这些事情;在发生与此相反的情况时,我们就会感
到惊讶;但是在一般情况下,那种能够发展成这些思想的萌芽却是颇为含糊
不清和不曾明确表达出来的东西。我认为我们可以说在正常条件下知觉到的
事物引起两种反应:一方面是多少属于下意识的预料,另一方面则是一些行
为的冲动,尽管这种行为可能只是继续进行观察。在这两种反应之间存426 在
着某种程度的关连。比方说,继续进行的观察就带有认为这件事物将会继续
存在的预料;我们对于闪电并不抱有这种反应。
比起我们刚才讨论过的这些情况,预料常常要肯定得多。你看见门让风
给关上,你会预料听到砰然一响。你看见一位相识走了过来,你会预料他跟
你握手。你看见太阳落山,你会预料太阳将在地平线下消失。在日常生活中
预料占有很大一部分;如果我们处在一个生疏到不知预料什么的坏境里,我
们就会感到强烈的恐惧。(请看象群第一次看见飞机时奔逃的照片。)想知
道预料些什么的愿望是恋家的一大原因,也是科学研究的一大动力。科学家
因为“自己的家最好”这个想法在他们迫不得已出外旅行时使他们感到很不
舒服,于是就发明了空间的均一性。
如果我们对于预料进行思考,那么预料显然包含着我们对于因果律所抱
的信念。但是在它们的原始形式下,预料似乎并不包含这类信念,虽然它们
为真的程度与那些有关的因果律为真的程度一致。预料的发展过程有三个阶
段。在最原始的阶段,A 的出现引起我们对于B 的预料,但却完全没有意识
到其中的关连;在第二阶段,我们相信“A 出现,所以B 将出现”;在第三
阶段,我们提高到一般的假言命题“如果A 出现,那么B 将出现”。从第二
阶段过渡到第三阶段绝不是件容易的事;没有受过教育的人感到很难接受一
个不知其中假设是否为真的假言命题。
虽然这三种心理状态各不相同,但是使得它们所包含的信念为真的条件
一般说来却是相同的,这就是A 与B 两者之间存在着因果关连。当然在第一
种形式下,A 的出现引起对于B 的预料,而B 可能是碰巧发生的,在这种情
况下预料就得到了证实;然而除非A 与B 之间有着某种程度的关连,这种现
象是不能经常发生的。在第二种形式下,我们说“有A,所以有B”,“所以”
这个词需要加以解释,但是就这个词的通常意思来讲,在A 与B 之间的关连
表现为偶然出现于这一场合的情况下,人们没有理由去使用这个词。427 在
第三种形式下,因果律才被明确地表示出来。
这样就产生了一个问题,即在什么条件下可以把这类信念看作“知识”?
任何想对“在什么意义上我们认识科学推理的必要公设?”作出回答的努力
都会涉及到这个问题。
我认为知识是一个程度上的问题。我们可能不知道“B 一定总是发生在A
之后”,但是我们却可能知道“B 大概通常发生在A 之后”,这里“大概”
的意思就是“可信度”。我将按照对于“知识”所做的这种比较平易的说法,
来研究在什么意义和什么程度上,我们可以把期待看作“知识”。
首先我们必须看一下我们所说的“预料”是什么意思,同时不要忘记我
们所讨论的东西在不会说话的动物身上是可能存在的,它也并不假定语言的
存在。预料是相信的一种形式,许多对于预料可以讲的话也可以用于一般信
念上面,但是目前我们要谈的只限于预料。预料的状态,就其较强的形式来
看,是我们都很熟悉的一种状态。在赛跑之前,你会期待着作为出发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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