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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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的知识-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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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结果的定律,尽管从统计数字上看宏观现象仍然保持着概率很高的确定
性。

物理学技术上所假定的时空的连续性,除了技术上的方便之外,并没有
什么证实它存在的根据。情况可能是这样:时空点的数目是有限的,并且时
空具有细粒状的结构,象一堆沙土。如果这种结构足够细微的话,那就没有
可以观察到的现象表明连续性不存在。从理论上讲,可能会有不利于连续性
的证据,但是从来不可能有有利于它的起决定性作用的证据。

相对论并没有影响到知觉的空间与时间。我从知觉认识到的空间和时间
与物理学中专属于随着我的身体运动的轴的空间和时间是互相关连的。相对
于与某一块物质相连的轴来说,旧的把空间和时间分开的看法仍然成立;只
有在我们比较两组正在快速相对运动中的轴的时候,才出现相对论所解决的
那些问题。因为没有两个人具有接近光速的相对速度,所以对他们的经验进
行比较不会显示出飞机具有β粒子那样快速运动时所产生的那些差别。因
此,在空间和时间的心理学研究中,我们可以不必把相对论考虑在内。

第八章个体化原理

在本章内我将讨沦一个非常古老的问题的现代提法,这个问题曾经被经
院哲学家广泛讨论过,但在今天却仍然远远没有完全解决。这个问题用最扼
要最简单的方式来说就是:“我们将怎样给那种使我们在人口调查中把对象
数作两个的多样性来下定义?”我们可以用看来不同的文字来叙述同一个问
题;例如,“一个‘特体’的意思是什么?”或者“什么种类的客体有专有
名称?”

人们曾经提出过三种有影响的看法。

第一:一个特体是由性质构成的;如果把它的全部性质列举出来,它就
有了完全的定义。这是莱布尼兹的看法。

第二:一个特体是由它的空间和时间的位置得到定义的。这是托马斯·阿
奎那关于物的实体的看法。

第三:数目上的多样性是不能分析的和不能下定义的。我认为这是大多
数近代经验主义者在经过一番澄清努力之后所要采取的一种看法。

在上面这三种理论当中,第二种可以按照它的解释方式归结为不是第一
种就是第三种。如果我们采取牛顿的看法,认为实际上存在着点,那么两个
不同的点就其一切性质来讲都完全相似,而它们的多样性一定就是第三种理
论所想象的那种单纯的数目上的多样性。另一方面,如果我们采取——象现
在每个人所做的那样——种空间的关系看法,那么第二种理论所说的就只能
是:“如果A 和B 在空间和时间的位置不同,那么A 和B 就是两件东西”。
但是这里存在着困难。假定A 是一种颜色上的浓淡:它可能在许多地点出现
而仍然只是一件东西。所以我们的A 和B 一定不是性质,或者如果它们是性
质的话,它们一定是些从不再现的性质。如果它们不是性质或性质束,它们
就一定是第三种理论所想象的那种特体;如果它们是性质或性质束,那么我
们的三种理论当中的第一种理论就是我们现在采取的理论。因此,我们可以
293 不去管第二种理论。

在我们以上三章里所讲的点和瞬间的构成是以“事件”作为它的素材的。
许多理由,其中以相对论最有势力,使得这种方法比起一种以“点”、“瞬
间”和“粒子”为素材的方法,例如牛顿的方法,变得更为可取。人们假定
在我们的构造中一个单独的事件可能占有一个有限大小的时空,两个事件可
能在空间和时间内都有部分重合,并且任何事件都不重现。这就是说,如果
A 完全在B 之前,A 和 B 就不等同。我们也假定如果A 完全在B 之前,B 完
全在C 之前,那么A 完全在C 之前。“事件”被人暂时当作按照我们的第三
种理论的意思来讲的“特体”。事实表明如果承认这种素材,那么时空点和
时空顺序就可以构成。

但是现在我们在采取第一种理论之后就面对着构成时空点与时空顺序的
问题。现在我们的素材将不包括不能再现的东西,因为一种性质可以在任何
数目的不同地点出现。所以我们必须构成某种不再现的东西,除非我们做到
这一点,我们就不能解释时空顺序。

我们必须问一下自己:一个“瞬间”表示什么意思?取某种确定的颜色
上的浓淡,让我们把它叫作“C”。让我们假定它是虹的颜色当中一种色的浓
淡,所以它在有虹和太阳光谱时一定出现。在它每次出现的场合,我们说C
有一个“实例”。每个实例是一个C 是其中一种性质的不可分析的特体吗?

还是每个实例是一个C 是其中一种性质的由性质组成的复合?前者是上面理
论中的第三种理论;后者是第一种理论。

这两种看法当中每一种都有它的困难。先看一下那种认为C 的一个实例
是一个不可分析的特体的看法,我们发现我们遇到与传统的“实体”概念连
在一起的所有各种常见的困难。特体是不能下定义、被识别或认识的;它是
某种只能在一个象“这是红的”一类主…谓语句中起充当主语这种语法作用的
东西。而让语法支配我们的形而上学在现在已经被公认为一件危险的事情。

我们很难看出在解释经验界的知识上竟然需要某种象特体这样一种不
可知的事物。把实体当作一个用来悬挂谓语的钉子这个概念是令人讨厌的,
但是我们刚刚讨论的这种理论却不能避免它的可以令人反对的特点。所以我
的结论是:如果可能的话,我们必须找出另外某种给时空顺序下定义的方法。

但是当我们抛弃在我们已经决定不要的那种意义下的特体时,如同上面
所看到的那样,我们就面对着找出某种不会重复的事物的困难。象颜色上的
浓淡C 这样的简单性质人们是不能期待它只出现一次的。我们将通过考虑性
质的“复合”来摆脱这种困难。我所说的意思如果采用心理学的说法将最易
于被人理解。如果我看见某种东西并且同时听到另外某种声音,那么我的视
觉与听觉经验就有一种被我叫作“共现”的关系。如果在同一时刻我正记起
某件昨天发生的事情并且带着害怕的心情预料到将到牙科医生那里去,那么
我的回忆和预料与我的看和听也都是“共现”的关系,我们可以一直做下去
把我现在的全部经验以及每件与我现在的全部经验共同出现的事物全部列举
出来。这就是说,已知任何一组全部共同出现的经验,如果我能找出其它任
何与它们全部都共同出现的事物,我就把它加进这一组,我一直做下去直到
再也没有任何与这组的每个和全部分子都共同出现的事物为止。这样我就得
具有两种性质的一个组:(a)该组中的所有分子共同出现,(b)组外没有
与该组每个分子共同出现的事物。我将把这样一个组叫作一个“完全的共现
复合”。

我假定这样一个复合是由一些在事件的自然进程中大多数可以被人料到
是许多其它复合的分子作为组成部分而构成的。我们假定颜色上的浓谈C 在
有人清楚地看见虹时就重新出现。我的回忆可能与我昨天有过的回忆在性质
上无法区别。我对于牙痛的害怕心情可能正是我上次要去牙科医生那里之前
所感觉过的。所有这些共现复合的项目可能经常出现,在本质上并没有日期
的标记。这就是说,如果A 是其中之一,并且A 在B 之前(或其后),那么
我295 们就没有任何理由认为A 和B 不是等同的东西。

我们有没有任何逻辑的或是经验的理由来相信作为一个整体来看的一个
完全的共现复合是不能重现的东西?首先让我们只限于谈一个人的经验。我
的视域是很复杂的,尽管很可能不是无限复杂的。我的眼睛每移动一次,与
某一仍然可见的特定客体相连的视觉性质也就随着发生变化:我从我的眼角
看到的东西与我在我的视域中心所看到的东西在样子上是不相同的。象有些
人所主张的那样,如果我的记忆真地带有我的全部过去经验的色彩,那么它
的逻辑结论就是我的全部回忆在两个不同场合下是不能完全相似的;即使我
们不承认这种主张,这类完全相似看来也很不可能出现。

根据这些考察我认为我们应该得出这样的结论:目前我叫作一个“完全
的共现复合”的我的全部暂时经验的完全重复在逻辑上并非不可能,但是从
经验上看它的不可能的程度却大到可以使我们假定它不会出现。在这种情况

下,一个完全的共现复合,如果只就一个人的经验来说,具有我们要求“事
件”所具有的形式性质;这就是说,如果A,B,C 是一些完全的共现复合,
那么如果A 完全在B 之前,A 和B 就不是等同的东西;并且如果B 也完全在
C 之前,那么A 完全在C 之前。这样我们就有了给一个人经验中的时间顺序
下定义所需要的那些条件。

可是这仅仅是我们所要完成的任务当中的一部分,并且还不是它最困难
的部分。我们必须让时空顺序超越个人经验的范围,把它扩展到不同的人的
经验和物理世界中去。在有关物理世界方面,这样做尤其困难。

只要我们限于处理一个人的经验,我们就只需要考虑时间。但是现在我
们必须把空间也考虑在内。这就是说,我们必须找出“事件”的定义,用它
来保证每个事件不只具有一个唯一的时间位置并且具有一个唯一的时空位
置。

只要我们限于处理经验,就不存在真正的新的困难。我们可296 以根据
经验上的理由,有把握地认为只要睁开我的眼睛,我的视域是不会和另外任
何一个人的视域完全相似的。如果A 和B 同时观看同一景色,这就存在着观
点上的不同;如果他们交换地点,A 所看到的将不会与B 所看到的完全一样,
这是由于视力的差别,当时照明的改变,以及其它原因。简单说,认为A 与
B 的全部暂时感觉不会完全相似的理由和认为A 的两次全部暂时感觉不会完
全相似的理由属于同一性质。

承认了这一点,我们就能通过透视律在知觉者之间建立一种空间顺序,
只要有一个物体为所有有关的知觉者知觉到就可以。如果没有这个物体,那
么通过一些中间的联系也可以得出同样的结果。复杂情况和困难当然存在,
但是它们与我们所关心的题目并没有很密切的关系,因而我们可以放心不去
考虑它们。我们关于纯粹物理世界所能说的话是假设性质的,因为物理学除
了结构之外并没有告诉我们任何知识。但是我们却有理由假定,在物理的时
空中每一个地点上,每一时刻都存在一种现象上的多样性,正象在心中所发
生的那样。我认为只有实指定义的“共现”在心理学中就是“在一次经验中
的同时性”,但在物理学中则是“在时空中的部分重合”。象我所主张的那
样,如果我的思想是在我的头脑中,那么很明显这些是一种关系的不同方面。
可是这种识别对于我现在的论证来说并不重要。

当我在晴朗的夜晚观看星星的时候,我所看到的每一颗星对于我都产生
一种效果,它对眼睛所产生的效果要早于它对精神所产生的效果。由此可以
看出,在眼球的表面发生着某种与每颗可以看到的星有着因果联系的事情。
同样的看法也适用于白天看到的一般物体。此刻我能看见带有文字的纸页,
几本书,一张圆桌,数不清的烟囱,绿树,云彩和蓝天。我能看这些东西,
因为从它们到我的眼睛,然后再到我的脑子有一条物理上的因果连锁。由此
可以看出,在我的眼球表面上所发生的事情与我的视域是同样复杂的,事实
上和我所能看见的一切同样复杂。这种复杂性一定是297 物理的,而不仅是
生理的或心理的;视神经除非在同样复杂的刺激下不能做出它所做出的复杂
反应。我们必须认为,某一颗星的光线每到达一个地方,就发生某种与这颗
星相关联的事情。所以在一个被望远镜摄下若干以百万计的星星的地点,一
定发生着若干以百万计的事情,其中每件事情都与它自己的星相关联。这些
事情只有在存在着会记录的神经系统的地点才被“经验”到,但是照相机和
录音机能够表明这些事情也发生在其它地点。所以在没有知觉者的情况下,

靠我们在处理暂时经验所使用的同样原理来构成“共现复合”并没有什么原
则上的困难。

放下对于我们所知非常有限的物理世界所作的纯理论性的探讨,让我们
回到经验的世界上来。我要提出的胜过那种认为存在着空间的点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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