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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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闻- 第6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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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家人几乎忙到了天明,还好,唐兰终于产下一名男婴。孩子很漂亮,像极了唐兰,哭声响亮。而唐兰恢复神智的第一件事却让我奇怪。

她的眼睛视力可能由于出血过量,还不是很好,但却执意要摸孩子,当她的手接触到孩子的脸上的眼睛,嘴巴的时候,才放心的笑笑,接着才安稳地睡下。而唐兰的丈夫忙完后,邀请我去他家,并把事情的始末告诉我。

“您听过‘天封’么?”男人忽然问到。我惊讶极了,天封我也只是在传说里听过,据说天封是种奇怪的病,一般发生在刚出生的孩子上,得了天封的孩子,生出来就没有嘴巴,而且眼睛也无法睁开,过不了多久就会痛苦的死去,而且天封似乎无解,据说是和父母有关,只要生过患有天封的孩子,以后的每个孩子生出来也会重蹈以前的悲剧。

“我和小兰前面的三个孩子,都得了天封。”虽然说是极普通的一句,却让我非常震惊,难怪唐兰对孩子那么好。可是,我带着奇怪的眼神看了看摇篮里的孩子,那孩子明明正常的很啊。

“我知道您很奇怪,我现在就告诉您这是为什么。”男人站了起来,走进了厨房,等他出来的时候,手里提着一把菜刀。

“纪先生是见过大世面的,不过还是希望您等下别慌。”他刚说完,接着把裤子卷到大腿处,然后用菜刀从上面割下一大片肉!我顿时有种恶心的感觉,我开始知道为什么唐兰不让四姑的外甥吃肉了。可是,更加奇特的事发生了,刚刚被刀割开的伤口,居然快速的愈合,我甚至可以看见伤口边上的肉芽自己在蠕动着,像触须一样,整个过程如同用针线缝布破布一样迅速,几乎不到一分钟,伤口就恢复如初,仿佛从来没受过刀伤一样,可是,男人手上那一大块血淋淋的肉片又让我知道起初的不是幻觉。

“肉符!”我终于明白了,不自觉地喊了出来。男子很惊讶,不过随即也坦然道。

“果然纪先生还是知道的。”他顿了顿,把右手伸出来。“没错,这就是肉符。”

“肉符在以前的医疗著作里鲜有记载,不过确实有过传闻,本来是用来贴在家畜身上,那肉就取之不竭。后华佗用于伤口溃烂之处,并改良成去腐生肌治疗外伤的灵药,虽然功效没有肉符神奇,但也是很有疗效,可惜药的配法随着狱卒妻子的一扔,已经再也无从考证了。但你们是如何知道肉符的?”我问道,男人摇头不语。但又说。

“小兰在前面三胎都是天封之后,人几乎快疯了,后来他们家乡来了个过路的云游道人,问明情况后居然说天封可解,但必须以丈夫的肉为药引,配成药物,从怀孕之日开始服用,直到产下胎儿。这种办法起初小兰根本不答应,因为这样吃下去我就算剐成骨头恐怕还不够,后来道人经不住再三央求,又留下一道符,说是肉符,贴在右手手腕处,便不会有生命之虞,还交待,只需等到孩子降生,符咒就可以拿下了。”说着,男人抚摸着手腕上的肉符,似乎有些感慨。

“其实,只要他们母子平安,就算把我全身的肉都切下来又算什么,本来不打算告诉别人,但我知道纪先生的为人,加上您帮我这么多忙,再瞒着您实在不好意思。其实我们不是本地人,只是怕遇见熟人麻烦,事端太多,所以搬了出来,既然现在没事了,我等他们母子静养一些时日,就要回乡了。”看得出来,孩子的平安到来让他很兴奋。

终于,唐兰夫妇还是搬走了,孩子的名字还是我取的,我本来不肯,但他们坚持,我只好给孩子取名唐晓,希望这孩子不会辜负他父母的一番心血。至于那张肉符,唐兰夫妇说送给我吧,我自然高兴,毕竟这个可是可遇不可求的,有时候我也想把肉符贴上去试验下,但刀到身上还是放弃了,看来没有那种愿意牺牲的勇气还是做不到佛祖说的割肉喂鹰。”

我翻到后面,果然夹着张符咒,虽然已经发黄了。看着肉符我也有种跃跃欲试的冲动,不过想想还是算了,事情过去这么久,万一这符咒过期了,我连明天的假条都不好打了。

第三十八夜:灵车

 传说中的神很喜欢坐车,像上古黄帝与蚩尤作战时候乘坐的战车,太阳神阿波罗的火鸟车。自1885年德国工程师卡尔。本茨在曼海姆制成了的一辆汽车;一辆采用一台两冲程单缸0。9马力的汽油机,具备现代汽车的基本特点;如火花点火、水冷循环、钢管车架、钢板弹簧悬架、后轮驱动、前轮转向等的汽车雏形。不过当他得意地把这个铁皮怪物开向街头,大家都躲避不及,可是现在,车子已经成为了身份的象征了,成为了你和普通人区别的最好办法,如此多的地方官员,坚守着再穷不能再干部,再苦不能苦领导的宗旨,但凡带着长的都要有车,哪怕没有公路,在院子开开过过干瘾也好嘛。

纪颜父亲的笔记中就记载过一个关于车的故事,当然,这个车可不是随意可以买到的,或者说,即便是送给你,你恐怕都不敢要。

“我一直在追寻灵车,一种神话里的东西,虽然说是神话,但世界各地都有它的传说,有人说看见灵车的人会在第二天平静的死去,也有人说灵车会带走作恶人的灵魂,上了灵车的人就很难再下来了。但是,没人见过,甚至连灵车的样子,都无法描述起来。不知道是幸运还是倒霉,我居然成为了见过灵车的人,而且还不止一次。我以笔把它记录下来,也算是对这方面空白的一个弥补吧。

那时候,火车还是非常紧张的,而飞机对普通人来说无异于UFO,所以,乘坐小型的客车,成为了主流的运输方法,特别是改革开放初期,大量的民工年节返乡的时候,都选择坐车,既便宜,又舒适。

可能由于太晚了,又是中途站,在夜晚将近12点的时候,偌大的车站只有两个人。我,和一个中年汉子。

他很高大,几乎比我要高了一个头,整个人如同门板一样,脑袋上带着一个军棉帽,裹着灰绿色的棉袄,帽子下露出几缕像秋天枯黄野草样的头发,丝丝挺立着,感觉碰一下就要碎掉一样。四四方方的国字脸上的皮肤干涸的利害,看来经常在户外工作吧,不过眼睛很大,也很灵活,但又不失朴实,与这种眼睛对视,连自己也会无法撒谎了,高而挺拔的鼻子头部冻得通红带着透明,一阵阵的白雾随着他宽厚红黑色的嘴唇的张合中吐出。肩膀上背着一个宽大的旅行袋,手上还提着一个粗布袋。我坐在冰冷的长椅上,他却似乎很急,一双巨大的解放鞋在我眼晃悠来晃悠去,弄得我都快眼花了。

他几次想过来和我攀谈,不过又停止了,倒是最后我主动问他是哪里人,中年汉子很高兴,毕竟等待的时刻能聊天的话就不会显得太漫长难熬了。

“我是江西人。”他的普通话说得很不错,然后笑了笑,露出排整齐的牙齿。他看起来非常健壮,看年纪好好象还比我大。他说他是来这里打工的,他的朋友老乡早几天就走了。由于想在这几天多干一下,这样加班费多点,赚得自然多点。不过又耽误了车程,如果这趟车赶不上的话,回去过年就有点危险了。

“这车怎么还不来啊。”他转动着滚圆的脑袋。我也看着车子来的方向,我们俩已经等了块一个小时了。

“袋子里是什么啊?”我好奇地望着袋子,那袋子还在蠕动,中年汉子腼腆地笑笑。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把嘴封了起来。”他又告诉我,包里还有很多吃的,并拿出块绿豆糕,撇了一半,坚持要给我吃,我推辞不过,只好收下了,还好,非常甜。见我吃得开心,他也高兴,把剩下的绿豆糕拿在手上,说等下上车再吃。

就当我快睡着的时候,中年汉子推醒了我,说车子来了。我睁开惺忪的睡眼,看见一辆大巴悄然开了进来。我不知道是当时的直觉模糊还是这车根本就是突然出现在这里一样,总之在寂静的车站我一点声音也听不到,望望四周,黑夜深邃的吓人,仿佛随时会吞没掉我们。

“上车吧,兄弟。”他费力的拿起行李,催促我道。我迟疑了下。那是辆再普通不过的客运汽车,虽然灯光不是太明显,也能依稀分辨。非常的破旧,外面红色的横行油漆几乎掉光了。我拿着行李,跟着那个汉子,不过当我一只脚刚踏上楼梯,耳边忽然听到一句,“下去。”我疑惑地望望四周,一个人都没有,在看正前面,原来司机正看着我。

一个留着一字胡须的男人,非常瘦,两边的颧骨高高耸立着,巨大的鹰嘴鼻下的嘴唇鲜红如涂抹了口红,夸张地向两边翘起,那种笑容看上去非常令人厌恶。深邃的眼睛在黑夜居然发着光,他动了动嘴唇,吐出两个字。

“下去。”我恐惧了,身体不受控制的走了下去,车里面没有一点声音,很快,车子启动开进了浓密的黑夜里,一下就消失了,好像从来没有来过一样。

一直等到将近天亮,我才等到了第二班车。上去的时候大家都很惊讶。司机更是说,本来昨天夜里要到的,因为前面天气不好,所以改成早上了,原来以为不会有人等的。

“这是末班车了。”司机笑了笑。我忽然开始担心那个和我一起等车的朋友了,但难以抑制的睡衣让我没空再想。

这件事过去一年多后,我没想到自己再次遇见那辆奇怪的汽车,其实从外面看去那车没有任何特别之处,可是我一眼却能把它认出来。

那是个夏天的夜晚,非常的闷热。由于需要着急着去见位朋友,我只好在深夜独自一人站在车站等车,车站的后面就一大片一人高的草地,蛐蛐的叫声非常吵耳朵,而车子却一直不来。车子虽然没来,却来了两个混混。

他们中间仿佛放了面镜子一样,个头胖瘦都差不多,穿着黑红相间的花格衬衣和浅色的沙滩裤,脚踩着宽大稀松的拖鞋,嘴角上叼着香烟,双手插在口袋里望着我。准确地说,应该是望着我背着的包。我心里好笑,虽然我不是武林高手,但对付你们这两个混混还是绰绰有余。不过我不像招惹事端,毕竟是在外地,所以,当那辆车再次无声无息的停靠过来,我毫不犹豫地上了车,反正是往前开,到了市区再说。没想到,那两个后生也冲了上来,三人上车后,车门砰的一关,再次缓缓地向前驶去。

上车后才发现,车里的居然几乎坐满了。大家都面无表情地端坐着,带着冷漠望着我们几个。车厢里非常破旧,只是非常反常,车子上的人都望着前方,保持着同一个坐姿,而且一点谈话声都没有,如果我闭着眼睛上来,恐怕还会以为这是凉空车了。车上连卖票的居然都没有。司机是一个头上带着黄色编制帽的女人,借着车顶几乎快断气的昏黄灯光看去面容姣好,不过也应该三十出头了,她的脸上带着奇怪的微笑。从上车到现在,她只是专心开车,望着前方,但是车头的灯光微弱的很,和外面无边的黑暗相比差太远了。

越往后走越暗,不过还是勉强看的见点,我发现最后一排有两个座位,于是坐了下去,而另外一个空位被刚才的一个混混抢了,就坐在我旁边,叼着烟,怪笑着看我。

我厌恶的转过头,却发现了件奇怪的事。

在另外一边的邻座,居然穿着厚厚的棉袄。头上还带着一个巨大的黑色军棉帽,不过他的头是看着窗户外面,我也看不清楚他的相貌。可是如此炎热的天气,穿着一身冬装也太可笑了。

不过我笑不出,因为脑袋里想到了个很可怕的念头。

脚边似乎有什么东西,我低头一看,一个粗布袋子,不过开口被打开了。我好奇地用脚拨弄了下,一个鸡头掉了出来。

说是鸡头,其实都腐烂大半了。鸡的嘴巴被胶布封了起来。

“是两只鸡,老乡临走时候送我的,又卖不掉,干脆带回去。怕它吵闹,所以用胶布封了起来。”一年多前那个和我等车的男人的一句话在我耳朵边上回响开来。

额头开始流汗了,是冷汗。我的头始终看着那个带着黑色棉帽的脑袋,期盼他能转过来,否定我心中的想法。这个时候,坐在我旁边的混混忽然跳了起来,扯着破锣般的嗓子吼道。

“老子是劫道的!”看来这句他演练了很久,说完后使劲吞了口唾沫,我看见他巨大的喉结滚动了下,借着得意的看着他站在车头的同伴。但接下来发生的情况却令他诧异。

可惜车厢里没有出现他们预期的慌乱反映,大家仿佛同聋子一样,照旧端正地坐在座位上,当他们是透明人。

混混愤怒了,再次吼了声,可声音明显带着颤栗。

即便是再愚蠢的人,也该察觉出了这车子的诡异了。人在恐惧的时候会做出激烈的行为来掩饰或者表示自己并不惧怕。他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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