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诡事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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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诡事录- 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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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索图谶不获,得雪。时酷吏多令盗夜埋蛊,遗谶于人家,经月乃密籍之,博陵微万回则灭族矣”。

就是说,为了保平安,重臣崔玄晖的母亲叫儿子请来异僧万回(前面写到的善于神行的那位),并赠银匙一双,但却被万回扔到了房顶。后来,到房顶取银匙时,发现那里有一本谶书,也就是朝廷严厉禁止的预言王朝更迭的书。崔玄晖大惧,立即将其焚烧。几天后,酷吏来搜查崔府,但一无所获。原来,酷吏有一种陷害大臣的手段:在黑夜里叫人把蛊偷偷埋在大臣的庭院,再把禁止的谶书丢在其家里,一月后必取大臣全族之性命。

也就是从这个时期开始,长安等关中地区不时出现蛊的身影。

文宗大和七年(公元833年)发生的一个事件比较有代表性。

长安青龙寺僧人契宗,俗家在不远的樊川。一段时间以来,契宗的哥哥像被什么附体,渐至发狂。契宗持咒,也不见效。契兄用手拉他的母亲,其母陷入癫狂;拽其妻,其妻亦死。最后,他对契宗说:“我不怕你,今天我大兄弟也会来。寒月,寒月,可来此。”喊到第三声,一物如狐,全身赤红,从契兄脚部蹿起,爬到腹部。契宗胆量确实可以,用刀去砍,伤其一足,那物跳出窗,潜藏在瓮中。

契宗根据经验判断,觉得那东西极有可能是蛊。

随后,用大盆将瓮盖上,用泥把缝隙抹死。三天后打开,那物已经僵硬而铁,但还没死去,最后用油将之煎杀,直到这时,契兄的狂症才痊愈。果不出契宗判断,一个多月后,附近有一户人家,父子六七人暴死,“众意其兴蛊”。因为按传说,如果蛊被杀,那么放蛊害人者,也就活不了了。

回到开篇,所言雷蛊,是蛊的一种,善飞行,出没于阴雨天,又称飞蛊。飞行时,有声音,如小鸟叫。通常情况下,人们看不到它的形状。但是,一到打雷闪电的瞬间,其形状就可以在天空中显现出来,这也是被称为雷蛊的原因。这东西,跟上面的狐状蛊一样,也好隐于瓮瓦间。

当时还有蛇蛊。

晚唐时,长安及附近州郡的街道上,不时出现一名游医的身影,据说他能将蛊逼出人体外。有一些人,真的被治好了。但也有人认为:那只是游医使用的幻术。

当时有官员,叫颜燧,其女中了蛊毒,每天感到有东西在咬自己的心肝,痛苦不可忍。一年后,人已很憔悴了,皮骨相连,腿如枯木。在这种情况下,找到那名游医,后者看完后,说:“你的女儿中的蛇蛊,蛊毒的一种。不过没关系,我可将它逼出来。”

游医叫人找来热炭一二十斤,以之为药引。随后,手持钳子盯着女孩。服药后,该女欲昏欲死,又过了一会儿,觉得咽喉间有什么东西蠕动。这时候,游医叫她张嘴,随之钳出一条五六寸长的小蛇,立即投于炭火中,将其化为灰烬。

雷蛊、蛇蛊外,唐时还有一种更神秘更危险的踏影蛊。

说到踏影蛊,就必须谈到人的影子。人的影子有什么讲究?《酉阳杂俎》有所记载:“宝历中,有王山人,取人本命日,五更张灯相人影,知休咎。言人影欲深,深则贵而寿。影不欲照水、照井及浴盆中,古人避影亦为此。古蠼螋、短狐、踏影蛊,皆中人影为害。近人有善灸人影治病者。又,道士郭采真言,人影数至九。成式尝试之,至六七而已,外乱莫能辨,郭言渐益炬则可别。又说九影各有名,影神:一名右皇,二名魍魉,三名泄节枢,四名尺凫,五名索关,六名魄奴……”

王山人生活在唐敬宗、文宗宝历年间,长期研究人的影子的秘密。在本命日(跟生日的天干地支相同的日子)的五更天(凌晨三点到五点),于灯下观察人影,可知吉凶未来。这位山人指出:灯下人影越深,主人以后就越显贵越长寿;相反,如果影子浅,则预示不详。所以,古人忌讳在河边、井边乃至浴盆边转悠,因为在水中照出的影子一定是浅的。通过影子来实施巫术,在当时也不是没有:蠼螋、短狐、踏影蛊,踏到或击中人的影子,其人必死或得怪病。

说到影子,唐人认为灯光、阳光、月光下,如仔细看的话,会发现人有九个影子。九影各有神,其神各有名。道士郭采真尤其坚持这种说法。据他说,这九影神分别称:右皇、魍魉、泄节枢、尺凫、索关、魄奴……段成式为验证这九个影子,特别试了一下,但只看到六七个。不过,郭采真说,点一个火把,慢慢使火旺起来,就可以辨别出最后两个影子。

现在,回过头来说说上面提到的三种怪物。

蠼螋,一种昆虫,种类虽多,但活动神秘,所以并不常见。它属于革翅目,身体狭长,带触角,尾巴上有弯刀状的夹子,生活于潮湿或阴暗的角落,习性为昼伏夜出。古人认为,如果人影在灯光或月光下被其踏中,则不祥。短狐,又名蜮,形如龟,三只脚,生活在近水,习惯口中含沙喷射行人,即使击中人的影子,人也得怪病。它也是成语“含沙射影”的主角。最后讲到的是踏影蛊。这种蛊非常诡异,喜跟随在人身后,踩踏影子,被踩者,则遇凶险。

唐时的蛊术,属于巫术的一部分,跟幻术还不一样。蛊术又分多种,其中一种叫魇蛊术,一度流行于唐朝的巫师间。魇蛊术的特点是将自己欲加害的人,做成木偶或纸偶、土偶,藏于暗处,除每日在心中默默诅咒外,并用针射扎其心脏位置,据说这样可以使其人迷狂昏沉,丧失神智,最终死去。

蛊术在古代是属于限制级的。唐朝时,政府曾出台法律,专门禁止此术,违者处以流放或极刑。

当时,有士人李某,与妻苏氏感情疏冷,而宠爱其婢女。多日后,婢女和李某便生邪念,欲害苏氏。二人密谋后,得一术士,求桃木符,上写咒语,埋于厕所;随后,又剪了七个苏氏模样的彩色纸人,用细绳捆绑,每个都一尺多高,藏在院子东墙的土窟里,用泥堵上。自此后,婢女和李某每日在心中诅咒苏氏,欲使魇蛊术早日成功。

几年后,还未等蛊术成功,婢女和李某就先于苏氏而死了。

又过了四五年,蛊术终成。自此,不时有仆人在夜里看到有彩色纸人现于庭院。寡居的苏氏,渐渐感到神志迷乱,浑身无力,医治也不见效果。最后,聪明的苏氏想到庭院中的彩色纸人。

入夜,苏氏带仆人埋伏,纸妇人一出现,便扑得一个。灯光下,发现那纸人眉眼四肢无不具备,跟苏氏很像,被捉在手里后,还扭动不止,人们大恐。有胆子大的,抽刀去砍,竟有鲜血从纸内崩出。还是苏氏淡定,叫人抱柴禾来,把纸人焚烧。没想到,这一烧,竟引来了其他六个纸人,她们哭号,在空中辗转。更恐怖的是,被捕捉的纸人烧成灰烬后,庭院中竟有一股人的皮肤被烤焦的气味。

第二天,剩余的纸人不再呈彩色,而是身着白衣,飘荡于庭院上空。

此后半年里,在苏氏带领下,仆人们又陆续捉到六枚纸人。只有一枚,被捉后又逃逸了。在众人追赶下,藏匿到了厕所。大家进去搜寻,掘粪土七八尺,依旧没找到,却得到一个桃木符,上面的红色字迹依稀可见:“李氏婢女魇苏氏家女,作纸人七枚,在院东墙里。九年后当成……”

郎巾真的能测盗吗?

作为一个神秘主义者,段成式在《酉阳杂俎》记载了众多不为后人所知的黑暗和偏僻的知识,比如郎巾:予幼时,尝见说郎巾,谓狼之筋也。武宗四年,官市郎巾。予夜会客,悉不知郎巾何物,亦有疑是狼筋者。坐老僧泰贤云:“泾帅段宅在昭国坊,尝失银器十余事。贫道时为沙弥,每随师出入段公宅,段因令贫道以钱一千诣西市贾胡求郎巾。出至修行南街金吾铺,偶问官健朱秀,秀答曰:甚易得,但人不识耳。遂于古培摘出三枚,如巨虫,两头光,带黄色。得,即令集奴婢环庭炙之。虫栗蠕动,有一女奴脸唇动,诘之,果窃器而欲逃者。”

按段成式自述,他小时候曾听人说过郎巾即狼之筋。按古人的说法,郎巾是盗窃案中的断案神器。由于具备神奇的功效,所以一直被认为是特殊商品,而不能够随意出售。在唐德宗时代以后,官方就在市面上禁制了郎巾的买卖。

被禁前,郎巾的销售地主要集中在长安的西市。

长安城规划得非常完整,每个区坊都有其功能。其中,有两大商业区,也就是东市和西市。东市位于皇城东南,西侧紧邻平康坊、宣阳坊,东侧紧邻道政坊、常乐坊;西市在皇城的西南,东侧紧邻延寿坊、光德坊,西侧紧邻群贤坊、怀德坊。

在东市上做生意的,以唐朝商人为主;西市上做生意的,则以来自西域乃至西亚的胡商为主。他们兜售各种域外珍奇,换取唐朝人的金银、瓷器、丝绸以及茶叶等。比如,撒马尔罕的金桃、高昌的葡萄酒、波斯的三勒浆(一种美酒)、西亚的宝石,以及各种香料、珍禽异兽,乃至于胡姬和昆仑奴(来自南洋)。而郎巾,正是他们从域外带来的奇货,所以售价是非常高的。

郎巾被禁后,虽然地下交易还有,但毕竟已不多见,很多人也就渐渐不知道其妙用了。直到唐武宗会昌四年(公元844年),出于某种无法推测的原因,朝廷又开始允许郎巾自由出售。

话说这天晚上,段成式宴客,当他谈到郎巾之妙时,在座的很多人都不知为何物,只有个别人有所耳闻,但依旧不知道其物确切的功能。就在段成式一声叹息时,在座的高僧泰贤开口给大家讲了一段往事:中唐大臣段祐,住长安昭国坊。有一天,他家丢失银器十余件。据分析,应是奴婢所为。当时,泰贤还是小沙弥。其师与段祐交好,所以泰贤每每与师父出入段家。段祐为了破案,就叫他带着一千钱去西市胡商那求购郎巾,嘱咐其物不易买到,要多跑几家。从昭国坊到西市很远,需要穿过大半个长安城。

在路上,泰贤一直在想郎巾与破案有什么关系。

出了昭国坊没多久,刚到紧邻的修行坊南街,在路过官方经营的金吾铺时,泰贤问当班的相识,一个叫健朱秀的人,说这郎巾真那么难买吗。健朱(复姓)说:“买到不难。只是,很多人不识此宝,更不知道其妙用。”

泰贤有些迷惘,因为他也不太清楚郎巾是干什么的。

那健朱又说:“现朝廷已经允许买卖郎巾,我这里其实就有。”

说着,健朱秀给泰贤取出三枚郎巾,其形如巨虫,两头光亮,呈深黄色,样子怪怪的。那一千钱是否给了健朱,我们不太清楚。总之,泰贤持着三枚郎巾迅速地回返了。

段祐大喜,没想到如此轻易地就得到这稀罕之物。随后,把奴婢召集在庭院中。接下来,用火熏烤那郎巾,它如虫一般蠕动,发出奇怪的味道。最后,奇迹出现了:众奴婢中,有一个丫环,脸上的肌肉、嘴唇,甚至手脚都开始不由自主地抖动起来。

段祐遂大笑,一切水落石出。

郎巾到底是什么?

《酉阳杂俎》中还有这样一段记载,对此作了解释:“狼,大如狗,苍色,作声诸窍皆沸。中筋大如鸭卵,有犯盗者,薰之,当令手挛缩。”这里说得很清楚,是狼的“中筋”,也就是大腿里的筋,故而又称狼巾。

狼大腿之筋确呈深黄色,形如巨虫。不过,也有人认为,郎巾并非狼的大腿筋,而是由某种虫子结成的东西,一如药材里的“冬虫夏草”,所谓“一面附着树枝处,痕深陷而直,贯彻上下,以是知为虫所结也”。也就是说,它是附着在树枝上的,颜色也不是黄的,而是枣红的,上面有网格状花纹,整体像个袋子。至于是什么虫子结的,就不知道了。

但不管是狼的大腿筋,还是某种神秘的虫子所结,郎巾的功能都是一样的:只在盗窃案上管用。

在上面的故事中,说到了一点:盗窃银器的女奴欲逃。这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细节。也就是说,她已经把所窃银器藏在了身上。如此一来,就说明:被盗物品附着在什么东西上,熏烤郎巾后,什么东西就颤动。另有一个故事:一户人家丢了簪子,怎么找也找不到,于是用郎巾测盗,众人皆无异样,但这时候家中门帘抖动起来。

原来簪子被挂在了那里。

但如果所盗之物藏在了柜子里呢?柜子是否也会在那里兀自颤动?答案当是肯定的。

当然,对郎巾这玩意儿,后人大多持怀疑态度,李时珍在《本草纲目》里曾说:“愚谓其事盖术者所为,未必实有是理。”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有这样一个神奇和引人遐想的传说。这还不够吗?

鱼与龙

讲龙的故事前,需要先讲讲鱼。

唐人好吃鱼,但从不吃鲤鱼。因为朝廷有明文律令:不许捉鲤鱼。意外捉到鲤鱼后,必须第一时间放生,否则的话杖击六十,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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