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费,或者国家特殊津贴,或者哪家文学杂志的高额稿酬,都不可能有的。但就这点工资,诗人还是很满足的,还有点感恩戴德,不过要写进诗里,大概有点难度,因为工资总离不开数字,这还不仅仅是化腐朽为神奇的事情了。
但是,白乐天是大手笔,把这些一一都写了出来,真不简单。
为校书郎时,也许是个科级干部吧!“幸逢太平代,天子好文儒。……小才难大用,典校在秘书。……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遂使少年心,日日常晏如。”
不久,升左拾遗,工资增加了一倍,“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这二千张谏纸,纯系诗人为了三十万俸钱的对仗而虚拟的了。
为苏州刺史时,地县级干部,又是江南头等富庶地方,好像油水更充足一点了。“十万户州尤觉贵,二千石禄敢言贫”。
随后,白居易调进中央政权机关,为太子宾客,分司洛阳时,工资已是他参加工作时的十倍。“俸钱###万,给受无虚月”。接着,升为太子少傅,工资达到他一生的最高程度,而且工作还相当清闲自在。“月俸百千官二品,朝廷雇我作闲人”。
一直到了晚年,退居林下,回到洛阳履道里他的大宅子颐养天年,还能领到百分之五十的养老金,“寿及七十五,俸占五十千”。也就很不错了。
从二十几岁参加工作时的月薪万六千,到七十五岁吃劳保时的五十千,看来唐代的通货膨胀情况,还说得过去。从苏轼羡慕白居易的诗“我似乐天君记取,华颠赏遍洛阳春”可以看出,即使如洪迈所称的清贫,诗人仍拥有这样的兴致和乐趣,使一生颠沛流离的苏东坡向往不已。这证明诗人的工资收入相当可观,才能过上优越的生活。
那时,他在洛阳龙门一带,经常请客聚会,野游踏青,笙歌弦诵,赏花吟月,晚景是很惬意的。苏轼还写过一首诗,提到了“我甚似乐天,但无素与蛮”,他认为自己与白居易同样很浪漫,但没有白公在洛阳家中拥有一个小歌舞班的条件。这素与蛮,一位善舞,一位能歌,都是相当漂亮的年轻女子。奇…书…网诗人能供养得起这样具有艺术才能的女侍以娱悦晚年,可让苏东坡着实羡慕。
洪迈说白居易一生清贫,是以自己的标准衡量的。洪迈的父亲为洪皓,礼部尚书,大哥洪适,尚书仆射兼枢密使;二哥洪遵,中书舍人,官至资政殿学士。一门皆为官宰,大富大贵的官宦人家,自然会在《容斋随笔》里说白居易的生活清贫了。其实,诗人行将下世时,还不能说薄有资财,他曾在诗中交代:“先卖南坊十亩园,次卖东郭五顷田。然后兼卖所居宅,仿佛获缗二三千。”
看他拥有的这一份房地产和府中供奉的小歌舞团,别说中国诗人望尘莫及,外国诗人怕也是做梦都想不到的。苏轼为北宋人,洪迈为南宋人,按说,东坡先生的话似乎更可信些。孰是孰非,也就不去管它了。但白居易,一不假清高,不耻谈钱;二敢在作品中,为他人之不为。这两点,值得称道。
诗人的嫉妒
——看文学史上的一段悬案
李国文
说来你也许不信,当舅舅的把自己的外甥杀了,只是为了一首诗。
行凶杀人,是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会发生的事情。而至亲骨肉,夺命相残,虽比较稀见,但此类刑事案件,未必不会发生。可为了这个无论如何不能成为理由的理由杀人,听起来有点天方夜谭。
在俄国,有通过决斗,想杀死对方,而自己却被对方杀死的诗人;在中国,有先拿斧头,杀死情人,然后又举起斧头,把自己砍死的诗人。这两位采取极端手段的诗人,情之所至,犹可理解。但唐代这位诗人舅舅,为一首诗的署名权,把同是诗人的外甥,置之死地,实在令人匪夷所思。
翻开《全唐诗》卷五十一,宋之问有一首《有所思》,卷八十二,刘希夷有一首《代悲白头翁》,除了第三句,宋的“深闺女儿惜颜色”,与刘的“洛阳女儿好颜色”,有六个字的微小变通外,其余悉皆相同。依拙见,就这点改动而言,名气大的宋之问,比较造作,远不如名气小的刘希夷,比较自然。正是这首诗,成为文学史上的一段悬案,一桩出了人命案的笔墨官司。
据元人辛文房撰《唐才子传》,这个宋之问,就是刘希夷的舅舅。
自古以来,文学上的流派之争、门户之见,是屡见不鲜的事情。如果文人像大熊猫一样,是珍稀动物,躲藏在深山密林之中,不通来往,肯定没有太多的是非。然而,称之为文坛的这块地方,常常有很多自我感觉良好的文人,每个人都认为自己最好,都认为别人不如他好,于是,白眼相向,互不相能,针尖麦芒,各不退让。打过来,打过去,真是好不热闹。
曹丕在《典论·论文》里分析过:“文非一体,鲜能备善。”即使再好的作品,再大的作家,也不是无可挑剔的。他还说:作家难免“贵远贱近,向声背实”,“暗于自见,谓己为贤”,因此,一些观点褊狭的作家诗人,意气用事,各较短长,彼此顶杠,信口雌黄的风气,也就是不足为奇的毛病了,于是,曹丕发明了“文人相轻”说,便成了数千年来的定论。
其实,从文学发展的角度出发,仅仅是“文人相轻”的话,甲看不上乙,乙看不上甲,或者,另外一个丙,对甲和乙的作品大摇其头,而甲和乙对丙的文章,联合起来大撇其嘴,这种相轻,我认为不一定是坏事情。对一个有点出息的文人来讲,知道别人的不足,知道自己的不足,是件好事。问题在于有些人,乌鸦跳到猪身上,笑话别人的黑,而看不到自己其实也很黑。这类眼睛长在额头上,嘴巴撇在耳朵边的翘尾巴作家,也算是近年来文坛的一道风景线。
应该说,一位作家,唯其知不足,才肯进步;唯其怕落伍,才要奋斗;唯其有竞争,才不敢懈怠。这样,文学才能日新月异,百花齐放。若是小酒捏着,小烟抽着,小菜吃着,小女子陪着,如《颜氏家训》所说:“有一士族,读书不过二三百卷,天才钝拙,而家世殷厚,雅自矜持,多以酒犊珍玩,交诸名士,甘其饵者,递共吹嘘”那样,甲誉乙为文坛泰斗,乙誉甲为文学大师,丙跳出来吹捧甲和乙文章传世,众人休想望其项背云云。“投之以桃,报之以李”,甲和乙也吹捧丙进入了文学史,甚至还能在KTV包间里与小姐耳鬓厮磨,荷尔蒙饱满,就业已不朽,传之万世云云……作家要是都这样自慰自渎起来,恐怕文学的前途也无多大指望了。
因此,文人相轻,很可能成为文学较量的激化剂,似应提倡。但这种文学上的较量,一旦远离文学本身,借助于文学以外的种种手段,以达到压倒对手的目的,而成为文学的强者,结果,无非如宋之问收拾刘希夷那样,终究要遭到历史的嘲笑。
刘希夷,是个不太走运的诗人,《全唐诗》里有关于他的一段记载:
“希夷善琵琶,尝为《白头吟》云:‘今年花落颜色改,明年花开复谁在?’既而悔曰:‘我此诗似谶,与石崇《白首同所归》何异?’乃更作云:‘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既而叹曰:‘复似向谶矣!’诗成未周岁,为奸人所杀。或云:宋之问害希夷,而以白头翁之篇为己作。至今有载此篇在《之问集》中者。”
《全唐诗》是官方出版物,“或云”这两个字,就很有政府新闻发言人那种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的口吻。文人笔下的《唐才子传》,这段史实,就写得率直真实,爱憎分明了。说:“希夷天赋俊爽,才情如此,想其事业勋名,何所不至?孰谓奇蹇之运,遭逢恶人,寸禄不沾,长怀顿挫,斯才高而见忌者也。贾生悼长沙之屈,祢衡痛江夏之来,倏焉折首,无何殒命。以隋侯之珠,弹千仞之雀,所较者轻,所失者重,玉迸松摧,良可惜也。况于骨肉相残者乎?”
真实情况应该是这样的:这个年轻人苦思冥想,写出了这首诗后,多少有些情不自禁,就拿去给宋之问看,想讨个好。他忘了他舅舅也是个诗人,而且还是有名气的老诗人,这可坏菜了。人一老,就容易倚老卖老,所以,老诗人、老作家、老演员、老交际花,有其可尊可敬之处,也有其可嫌可厌之处。你除了向他鞠躬外,万万不可招惹他。因为,他要张嘴,你没法听而不闻;他要伸手,你没法视而不见。所以,上海话里的“老娘舅”,其实是一句貌似恭谨的贬义词。现在,这位挺麻烦、挺不好对付的老先生,让刘希夷摊上了。
至少,他应该晓得,这位老娘舅,基本上是个马屁精呀!只不过因为此人甚不讲究口腔卫生,那时,又找不到什么口香糖,可以稍稍遮住口臭,因此,女皇武则天对他不感兴趣,何况他并非小白脸。他拍不上武则天,退而求其次,拍武则天的情人张易之。大唐王朝,是个诗歌王朝,张易之做了莫名其妙的“控鹤史”这个官,总得有两首诗临场朗诵才是。宋之问就是凭借写诗献媚,以此混饭吃的。当娘舅的一看外甥这首好诗,连呼精彩;尤其“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一联,让他拍案叫绝,“真亏你想得出来。”接着,便拉下那张老脸,对刘希夷说,“我的贤外甥啊,你的这首诗就留在我这里吧?”
“舅舅,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还用问,此诗以后就算是舅舅的作品了。”
“那怎么行!”刘希夷不甘心被他仗势强蛮的舅舅蹂躏,说什么也不给老诗人这个面子。《唐才子传》载:“舅宋之问苦爱后一联,知其未传于人,恳求之,许而竟不与。之问怒其诳己,使奴以土囊压杀于别舍,时未及三十,人悉怜之。”
起初,我不大相信野史所说,后来,细细琢磨宋之问一生不怎么光明磊落的行状,倒也有可能干出这种事来。
《新唐书》载他“倾心媚附(武后宠幸的)张易之,所赋诸篇,尽之问、(刘)朝隐所为,至为易之奉溺器。”看来,他给别人当枪手惯了,窃别人的劳动成果为己有,也就顺手牵羊,不以为意了。《旧唐书》载他“及易之等败,左迁陇州参军,未几逃归,还匿于洛阳人张仲之家。仲子与驸马都尉王同皎等谋杀武三思,之问令兄子发其事以自赎,及同皎等获罪,起之问为鸿胪主簿,由此深为义士所讥。”从他捧着尿壶、尾随权贵的表演看,从他背叛朋友、出卖灵魂的行径看,把自己的外甥干掉,夺得这首诗的版权,并不是不可能的。
“文人相轻”一旦到了“文人相嫉”的地步,尤其那些才情不如人,功力不如人,又不甘心不如人,更不服气不如人,一定要在文坛上出个头、露个脸的诗人、作家、评论家,以及什么也不是的文学活动家,恰巧手中握有一点权力,拥有一点本钱,在嫉妒心的邪念驱使下,便可能不择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地干掉对手了。
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隋炀帝了。这个花花公子,酒色财气,香车美人,没有他所未曾拥有的,可他并不满足。觉得自己在文学的声望上,他还未能拔尖领先,登峰造极,而且,居然还有不逊于他的,或稍胜于他的,那还得了?据唐人刘所著的《隋唐嘉话》载:“炀帝善属文,而不欲人出其右,司隶薛道衡由是得罪,后因事诛之,曰:‘更能作“空梁燕衔泥”否?’”又,“炀帝为《燕歌行》,文士皆和。著作郎王胄独不下帝,帝每衔之,胄竟坐此见害。而诵其警句曰:‘“庭草无人随意绿”,复能作此语耶?’”
其实,宋之问已经获得了为上司、为领导,捧尿壶随侍左右的光荣,说明他在权力场中,既是能够出入客厅,也是能够进得卧室的核心人物。尿壶只有一个,犹如官印只有一枚,让你拿着,那是一种什么样的信任?而随着这种不避隐私的信任,将会有什么样的灿烂前景,肯定是不可限量的了。我估计,当他捧着那骚哄哄的尿壶,随控鹤史张易之身后走过来,一脸骄矜之色,是可想而知的。从当代那些捧尿壶的同行表情,以今观古,大概###不离十。
看来,文人的胃口还是真够大的,鱼和熊掌,哪个都不想落下。这个尿壶诗人,一定要把自己的外甥弄死,是不是受到隋炀帝杀薛道衡和王胄的启发?不得而知。但是,杨广杀掉文学对手以后,第一,他的诗就写得有长进,独占鳌头了吗?第二,他一只手能掩住当时人的嘴,能挡得住历史的判决吗?
文人相轻,或许无妨,文人相嫉,而且搞小动作或大动作,便是切戒的事情了。若真像隋炀帝或宋之问那样干掉自己的文学对手,也许你有可能赢得一时,但是你却百分百地失掉了永远。算算这笔账,也许会感到划不来的。
朱熹的沉浮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