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虎雏(四)
“哇,呜呜,哈哈,哈哈哈——”漫天星斗下,数只觅食的雕鸮,奸笑着掠过队伍的头顶,仿佛在嘲弄少年人自不量力。
这种夜行猛禽对血食的味道极为敏感。凡是有猎人出现的地方,或者战场边缘,很快就会飞来一大群。鬼魅般在四下徘徊,等待吞吃猎人抛弃的动物内脏,或者战死士卒的尸体。
有刚刚入伍没多久的新丁,忌讳鸮类叫声的相关传说,从火堆旁捡起啃得光溜溜的骨头,对空投掷。这种冒失举动,对高速飞行的雕鸮没有任何威胁。只见后者轻轻将翅膀一拍,就又急速拔起了数丈。然后继续狂笑着张开双翼,幽灵般盘旋于队伍周围。一圈,接着一圈,仿佛正期待着一场血肉盛宴。
“行了,都别闹了。吃完了肉食,马上支开帐篷休息。明天一早,大伙还得继续行军呢!”
“别乱扔骨头,当心招来狼。”
“要是有准头,你不妨拿箭去射。射下来几只,大伙的耳根子就都清静了!”
“……”
几个马步军指挥使陆续站起来,朝着各自麾下的弟兄们招呼。然后纷纷将头扭向韩重赟,脸色堆满了友善的笑容。
虽然说女婿无资格继承家业,但节度使大人对女儿的宠爱更甚于儿子,乃是众所周知的事实。并且韩重赟与常家大小姐的婚事已经提上了日程,不像另外一个家伙,只是剃头的挑子一头热乎。
所以,大伙对年青的韩都指挥使,或多或少都会给予几分尊敬。即便阳奉阴违,也不敢做得过于明显。以免此子日后飞黄腾达了,哪天忽然翻起了旧账,让大伙想后悔都来不及。
只是,韩重赟对他们所表达出来的善意却视而不见。两道粗粗的眉毛紧皱成团,一双招风耳朵前后缓缓移动,稍显高耸的鼻子,则像鹰嘴般朝左侧弯出个钩子,并且不断短促快速地抽动。仿佛能从空气当中,分辨出某种异常的气味一般。
“莫非传说是真的,不怕夜猫子叫,就怕夜猫子笑?”被韩重赟的怪异表现弄得头皮一紧,众指挥们忍不住心中犯起了嘀咕。至于生活于山区的雕鸮与世人口中的夜猫子,到底是不是一种东西,却没有一个人有兴趣去分辨清楚了。
侧耳细听,今晚的夜猫子叫声,竟然比平常密集了数倍。并且中间好像还夹杂了大量的野鸟悲鸣。忽然间,又有一大群野山鸡慌不择路,直接从火堆上飞过。翅膀不小心被火星燎燃,惨叫着从半空中落下来十几个。
然而,众人却没有任何心情去嘲笑鸟类的愚蠢,更没有任何心情去火堆旁擒杀已经烧掉了毛的野山鸡。百鸟夜惊,意味着有大队的兵马正在快速朝这边迫近。而除了西南百里之遥的泽州团练,大伙在这一带,根本不可能遇到任何友军!
“各营整队,骑兵上马,步卒贯甲列阵!”韩重赟的略显稚嫩的声音猛然在大伙耳畔响起,隐隐带着一丝战栗,“不管来者是谁,天亮之前,不准其靠近营墙!”
“整队,整队!”
“步一营向老子靠拢!”
“步二营,步二营,把家伙抄起来。当兵吃粮,关键时刻就别拉稀!”
“步三营,步三营……”
……
众指挥使迅速做出了反应,叫喊声在临时竖立的营寨内此起彼伏。听到熟悉的呼唤,队伍中的老兵们立刻丢下手里的吃食,从脚下捞起兵器和铠甲包裹,一边朝自家都将靠近,一边快速收拾全身上下的行头。而队伍中的新丁,则像没头苍蝇般,绕着一个又一个火堆东奔西跑,满脸惨白。
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都两手空空,脚步踉跄。还有个别胆子已经吓破了的家伙,干脆直接跪在了火堆前,双手抱头,前额及地,嘴里发出凄厉的哀嚎,“饶命啊,饶命啊,小人只不过是为了混碗饭吃——”
“临阵脱逃者,斩!”
“不服号令者,斩!”
“扰乱军心者,斩!”
“乱跑乱窜者,斩!”
韩重赟迅速抽出横刀,大叫着跑过去,用刀侧狠狠抽打沿途所有接触者的屁股。窄窄的刀身,立刻抽得这群胆小鬼血肉飞溅。纷乱的哀嚎声迅速减弱,新丁们一个接一个停住脚步,四下张望。然后又是“轰”地一声,仓惶逃向自家都将身旁,以免动作慢了,白白遭受一场皮肉之苦。
“临阵脱逃者,斩!”“不服号令者,斩!”“扰乱军心者,斩!”“乱跑乱窜者,斩!”亲兵百人将韩立,带着几十名彪形大汉,小跑着跟在韩重赟身后。一边用带鞘的横刀四下抽打,一边反复重申军令。
在他们一道努力下,营地内的慌乱终于宣告结束。四个步军指挥,三个骑兵都,一个亲军指挥,分前后三层,呈垒字形列在了营盘内,队伍虽然不算十分齐整,却也不至于被敌军杀个措手不及。
“呜——呜——呜——”低沉却刺耳的号角声,猛然在距离营地三四百步外的夜幕中响起,带着明显的惊诧与不甘。
偷袭失败了!袭击者的主将,没有料到韩重赟等人的反应如此迅捷,不得不临时调整战术,将偷袭改作强攻。很快,人喊马嘶声,就在号角的来源处缓缓涌起,瞬间就变得极为嘈杂,压过号角的回响,压过呼啸的山风,压过雕鸮的狂笑,将山区的静谧,搅了个支离破碎!
“他们绝对是有备而来!他们对老子的行军路线了如指掌。”韩重赟的眼睛里,射出两道闪电,心中同时乌云翻滚。“被出卖了,老子一路上千怀柔,万怀柔,就差跪下来求肯堡主寨主们不要再拿自家和庄丁的性命当儿戏。但他们,却根本不愿意放弃昔日土皇帝身份,不愿意再做一个普通百姓!”
“他们不是一般的庄丁,堡寨的豪强,舍不得给庄丁配这么好的马匹!”正当他怒不可遏之时,宁子明的声音,忽然在他耳畔响起。不是很高,却足以将他的心神从愤怒中唤醒。
“不是庄丁,庄丁身上没这种杀气!”杨光义的声音紧跟着传了过来,仿佛刻意较劲儿般,接着宁子明的话茬补充,“都是见过血的硬茬子,十有八九是从太行山上下来的。奶奶的,别等老子抽出手来。否则,一定打上门去,将他们挨个犁庭扫穴!”
“别忙着夸口,先说说今晚怎么打!”韩重赟艰难地笑了笑,低声说道。
第一次领军独当一面,若说心里头不紧张,那纯属自欺欺人。更何况对面此刻显露出来的敌军规模,已经超过了自己这边两倍之多。而黑漆漆的夜幕之后,不知道还隐藏着多少对方的同伙。
“怎么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便是!”杨光义脸上的表情却是轻松得很。俯身从得胜钩上摘下骑枪,高高地举过头顶,“第一都,给我喝阵示威!杀——!”
“杀——!”“杀——!”“杀——!”他身后两百弟兄,嘴里爆发出整齐的呐喊。一轮接着一轮,如巨石般压向营外正在列阵靠近的敌军。
“杀——!”“杀——!”“杀——!”四个步军指挥见样学样,紧跟着大声呼和。两千余条汉子所发出的呐喊,顷刻间宛若山崩海啸。
敌军的脚步明显出现了停顿,队伍里的认旗左摇右摆。走在最前面的几匹高头大马受到惊吓,猛地扬起前蹄,将背上的主人狠狠摔了下去,头破血流。数名身穿皮甲的小头目快步上前,拼命拉住战马的缰绳。更多杂乱的身影则从队伍中间冲出,从地上抬起被摔蒙了的将领,仓惶撤向自家军阵的两翼。
“哈哈哈哈哈哈——!”亲眼目睹敌军的表现如此不堪,韩重赟身后,立刻爆发出了一阵酣畅淋漓的哄笑。无论新兵还是老行伍,都觉得肩膀上瞬间一轻。忽然遇袭的紧张感,转眼就消失了一大半儿。取而代之的,则是对胜利的无比渴望!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又是一连串低沉的号角声响起,盖过笑声,不停地折磨着人的耳朵和心脏。偷袭者的主将被属下的拙劣表现激怒了,抢先发起了进攻。千余名不知道来自何处的兵卒,猛地将手中火把丢向正前方。然后迅速用左手举起盾牌,腾出来的右手举起钢刀,踏着火焰一拥而上!
“步一营,步二营,由两翼绕路上前,弓箭阻敌!”韩重赟用力一挥胳膊,声音大得宛若洪钟。
两个指挥的步卒,立刻在各自指挥使的带领下,列队扑向了正面营墙。抢在敌军靠近一百步之内,弯弓搭箭,迎面攒射。
“嗖嗖嗖嗖嗖——”上千支闪着寒光的箭头,忽然跳上半空,无影无踪。然后又忽然从黑漆漆的夜幕中出现,冰雹般砸到了偷袭者头顶、脚下,身前身后。
血光迅速溅起,被临近的火把一照,妖艳无比。数十人惨叫着栽倒于地,剩余未中箭者,却猛然将脚步加到更快。
更多的羽箭从夜空中落下,将更多的人射杀于半途。偷袭者们却依旧不管不顾,举着扎满雕翎的盾牌,跨过自家同伙的尸骸,迈动双腿,奋力前冲。手中钢刀上下挥舞,嘴巴里同时发出哭丧一样的声音,“啊——,啊——,啊呀呀呀——!”。
“呀呀个屁!”杨光义被对手的叫喊声吵的心烦意乱。大声咒骂了一句,随即迅速低下头,主动请缨,“这样打不是办法,让我先去杀杀他们的锐气。”
“天色这么暗……”韩重赟犹豫了一下,不无担心地提醒。
“马的眼神在夜间远比人好!”杨光义迅速补充,随即再度将骑枪高高地举起,双脚用力磕打马腹,“弟兄们,跟我上!”
“杀——!”左一都两百名骄傲的骑兵,同时发出断喝,同时用双脚磕打马腹。紧跟在杨光义身后,冲出了自家军营,冲向了对手头顶。长短不齐的马尾巴,被夜风吹得高高飘起,在身后飘出数万缕骄傲的直线。
“列阵,原地列阵!”正在指挥队伍举盾前冲的敌军将领,没想到韩重赟的反击会如此果断。赶紧停住脚步,大声招呼麾下的喽啰们准备接战。
他的反应速度不可谓不快。然而战马的冲刺速度,却没给他麾下喽啰留出任何调整时间。两百匹马,两百杆骑枪,八百只马蹄,夹着风,卷着暗黄色烟尘,以每个呼吸三十步速度,轰隆隆碾压了下来。只在两三个呼吸后,便已经与惊慌失措的喽啰们正面相撞。
“呯!”“呯!”“呯!”“呯!”沉闷的重物撞击肉体声不绝于耳。队伍最前方的数十名喽啰兵,连同手中的盾牌一并被撞飞出去,在半空中喷出一道道血雾。
锐利的骑枪穿过一个个单薄的身躯,碗口大的马蹄踩过一个个脆弱的胸口,高速移动的骑兵,遇到没有任何阵形的对手,简直如庖丁解牛。顷刻间,偷袭者的第一波进攻,就土崩瓦解。
一名披着红色丝绸披风,明显是个大头目的家伙,被杨光义一枪挑飞上半空,死不瞑目。还有几个身穿明光铠的家伙,被骑兵们踩成了肉酱。失去了主心骨的喽啰们,仓惶后退,尸体、盾牌、兵器和火把,散落得到处都是。
而杨光义,显然没有宽恕对手的习惯。继续策动坐骑,尾随追杀,从背后赶上他们,将他们一个接一个刺穿,一个接一个送下十八层地狱。
注1:雕鸮,一种北方山区曾经非常容易见到的夜行猛禽,体型庞大,叫声难听。与民间常见的草鸮,属于同一种目。但个头大出数倍。吃老鼠、蛇、幼鹰、野猪幼崽等动物,以及猛兽遗弃的腐肉。
注2:此处如果按照史实写,应该写作步一指挥。但笔者感觉实在别扭,就干脆把一个指挥的军事单位,简称为一营。请行家们别太较真儿。反正武经总要里也有,“国朝军制,凡五百人为一指挥,其别有五都,都一百人,统以一营。”的说法。
第四章 虎雏(五)
将乃兵之胆。
杨光义表现得如此神勇,其麾下的两百骑兵当然也不会给自家指挥使丢脸。长短兵器交相挥舞,将沿途被马蹄追上的敌军,尽数砍翻在地。
他们的人数远远少于对手,但他们在这一刻所表现出来的攻击力,足足是对手的十倍。两百骑兵驱赶着千余偷袭者,就像一队队野狼在追逐羊群。尽管羊群当中,偶尔也有被追急了的公羊掉过头,露出坚硬的犄角。但对已经杀起了性子的野狼而言,羊角根本构不成任何威胁。由枪锋组成的狼牙只是轻轻一闪,就撕裂了对手的喉咙。随即“狼首”甩动,将猎物的尸体高高地甩起,继续扑向下一个目标。
“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呜!”急促的号角声在营地前方不停地翻滚,偷袭者的主帅被激怒了。从两侧调来了更多的精锐对杨光义的队伍展开夹击。有骑兵,有步卒,还有成群结队的弓箭手。而杨光义和他麾下的弟兄们,则继续在敌军当中左冲右突,人的手臂和马的四蹄都毫不停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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