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用要求我和彭戈的条件来要求你,这证明他们还是愿意给咱们机会的。我想这就是一个考验,玉敏,为了咱们的将来,你一定要做出成绩来给我爸妈看看!”
“好。”王玉敏乖巧地点点头,又苦笑着说,“要是早知道你是司令员的儿子,我就不跟你处了,真的好辛苦!”彭骋戏谑地说:“怎么,你后悔了?”王玉敏斜了他一眼,“就怕你后悔!”“哈哈,我这辈子就不知道什么叫后悔!”彭骋大笑。
看着他神采飞扬的神态,王玉敏笑着偎入了他怀里,感受着他胸膛的震动。后悔?从决定放弃孙国辉的那天起,她就再也不会让自己有后悔的机会了,那是她最真的初恋啊。
“白天鹅小姐,一会儿让在下请你吃饭好不好?”彭骋低头说,他故意提起王玉敏的外号。
“讨厌!”王玉敏撒娇地轻捶了他一下,然后坐起身来,“什么白天鹅啊,我就是一只丑小鸭,在你父母眼里,叶想、林燕才是真正的白天鹅呢!”刚才一想到孙国辉,就不自禁地联想到了叶想,想到了他看叶想的眼神,说出的话不免有些酸涩。
一提到叶想彭骋倒笑了,“你还不知道吧,这回她可立了不小的功劳。听说叶叔特想借这个机会让她真的穿上军装,可就怕她不干。我爸说当初她上军校还是叶叔偷偷改的志愿呢,结果叶想跟他大吵一架。”王玉敏一愣,“什么大功?她不是去东北采访了吗?”“你知道啊?因为担心你的事儿,我也没细听,反正我爸妈把想想夸得跟朵花儿似的!”彭骋说。
“想想?”王玉敏拔高了声音。彭骋嘿嘿一笑,“听我爸妈在家说习惯了。”王玉敏一撇嘴,“得了吧,你以为我不知道,在你爸妈心里,叶想和林燕分别嫁给你们哥儿俩才好。现在他们的愿望算实现一半了,学校早就传开了,彭戈摘了一朵燕子花!要是你再能娶到叶想,你爸妈得高兴坏了!”
“吃醋了?”彭骋跟她逗。王玉敏大大方方地承认,“是又怎样?”“呵呵,你吃醋我高兴,不过真没必要。人家早就名花有主喽!”“谁?”王玉敏脱口而出,她的急切让彭骋有点儿奇怪,但也没想太多。“就是林晃,你上次见过的,我师兄。”
“原来是他……”王玉敏心头的滋味怪怪的,听说是林晃而不是孙国辉,让她既松了口气又有点儿嫉妒。彭骋歪头看着她,“不然你以为是谁?”
“啊?没什么。”王玉敏掩饰地一笑,“嗯,他长得是挺帅的,不过能娶个师长的女儿,对他未来的发展也有好处。”她的口气让彭骋不自觉地皱了下眉头,“你别这么说,林晃是个非常优秀的军人和男人,根本用不着走什么岳父路线。”
王玉敏立刻发觉自己说错了话,她赶忙假装抱怨道:“你这个人,连玩笑话都听不出来!再说他父亲就是个团政委,要走什么上层路线早就走了。”彭骋这才释然,随口说了一句:“现在是师政委了。”王玉敏眨眨眼,“是吗?那不正好配师长女儿。”彭骋呵呵一笑,“是副军长女儿!”王玉敏一愣,心里说不出是什么滋味,为什么叶想得到什么都不费吹灰之力,而自己不过想生活得更幸福,怎么就这么难。
“好了,咱们先去吃饭吧,然后我帮你收拾一下行李。”彭骋先站起身,然后把手伸给王玉敏。王玉敏借力站了起来,先帮彭骋拍了拍裤子上的土才说:“都忘了问你,你专门为了我的事儿请假回来的?”彭骋拉着她的手往前走,“这个理由哪能用啊,傻丫头!正好有公事。”“哦,那你什么时候走?”“今天晚上,我和于莉一起走!”
王玉敏猛地站住了脚,“你说什么?”刚才心思都放在了彭骋身上,竟然忘了于莉分到空降团的事儿。
“你们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熟?你还要跟她一块儿走?”彭骋被她尖锐的声音吓了一跳,下意识地回答:“她分到我们团了,首长让我接的。”
“什么首长?”“我们于副军长,他是于莉的爸爸啊!跟我父亲关系也不错,这回我就是托他帮忙把你分来,可偏偏让我爸爸知道了……唉!你们不是好朋友吗,难道你不知道?”彭骋问。王玉敏呆呆地摇了摇头,“她爸爸是你们军的?”
她看着彭骋英俊的面孔,心里只想着,看来要经受的考验不止来自彭司令夫妇,而且被考验的也不光是自己,还有彭骋……
第三十三章 天南海北
199×年×月10日星期二晴
内蒙的天空真蓝啊,就像被洗过一样,毫无杂质,偶尔有片片白云悠闲飘过。夏天的阳光大都是没有任何遮挡就洒了下来,有的是金色的,有的甚至是彩色的,但就算被这样的热度灼伤,也让人感觉到幸福。数不清的牛羊星罗棋布地散在草原上,还有不时从车旁飞奔而过的骏马。牧民优美的蒙古长调就在不远处隐约回响着……在这里,一向喜欢飞逝而去的时间似乎也留恋着这份单纯与宁静,缓慢得近乎凝固,没有烦恼也没有欲望。一眼望不到头的草原让人有种心胸开阔的感觉,我真的很想大声吼叫,骑着战马迎风奔驰……
这就是我对草原的第一印象,一切都像歌里唱的那样: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
“叶记者,你把我的家乡描写得真美!”说这话的是边防卫生站的一个小护士,她正低头翻看着叶想的采访手记,一条红纱巾缠绕在脖子上,俊俏的脸庞因为长年的日光照射而显得黝黑,腮帮子上两团经年不褪的红色,正是在草原上长年生活留下的痕迹。“乌云,你的家乡本来就很美啊!”叶想闻言一笑。
乌云听了开心地笑了,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她递上一个军用水壶,“给,喝点儿奶茶吧。”“谢谢。”叶想接了过来啜饮着。刚到草原的时候,叶想根本就喝不下去这玩意儿,总觉得奶茶有一种说不出的味道,入口的感觉也很油腻,跟豆汁似的让人难以下咽。但是喝习惯了反而觉得口味独特,而且它所提供的能量,也是其他饮料所不能比的。
叶想喝着奶茶,感受着拂面而过的微风,忍不住闭上了眼。新鲜的空气带着青草的味道飘进鼻腔,胸腔里仿佛都是甜的,真让人有一种说不出的惬意。现在是内蒙草原最好的季节,这也是叶想进入军报之前最后一次采访实习。她在这里已经停留快一个月了,她走了大大小小十几个哨卡,主要采访的就是那些不畏艰辛地守卫着祖国漫长边境线的普通边防军人。
转眼三年的时间就过去了,叶同学已是大四的学生,已经毕业分配了。这几年的寒暑假,她基本就没在家里待过。没办法,作为见习的学生,当然得去最艰苦的地方才能得到锻炼,至于那些大演习、大场面,自然有大记者们去负责。所以不论是火热的吐鲁番,还是清澈的南海,或是只有三个人驻守的道班,又或是不用二十分钟就能走一圈的海岛,叶想的足迹已经遍布天南海北。
对任何一个人来说,能够重新来过实现自己曾经的梦想都是一种奢望,叶想却意外有了这样的机会,所以她分外珍惜,事事全力以赴。军报的几位主管领导对她也很欣赏,因为叶想肯吃苦又没花架子,深入基层之后,都能跟官兵们相处愉快。刚开始只说些套话的士兵们到后来都愿意跟她说些心里话,所以写出来的文章含金量自然低不了。
叶想本身的文笔就不错,之前写小说写博客也是种锻炼,又经历了21世纪的新潮文化思想洗礼,因此视角、笔锋清新幽默,有时让人会心一笑,有时又会让人深思,是属于“敢下笔”的那种记者。不像有些记者稿子写多了自然就教条主义,写来写去就是那些一二三四的套路,让人一看不是觉得假,就是没新意。
叶想虽然写的都是些日常训练生活中的小事,但是特别能体现部队战士的特色。所谓见微知著,首长们通过这些小事情,反而对这个部队有了更深刻和直观的印象,倒是那些千篇一律的表扬稿看多了,却没什么感觉了,过目即忘。
因此,稿件连续发表又受到热烈欢迎之后,叶同学在军报系统也算是小小地出名了。不少大首长都知道了有个小叶记者写的稿子很别致,说实话写实事还让人爱看。到了后来,甚至有人点名要叶想去××部队好好儿“炒作”一番,以期首长们看了报道之后能印象深刻。
经过这几年天南海北地走,亲身体验了官兵们的艰苦与坚持,叶想真正地热爱上了这份工作,也爱上了那身军装。因此,我们叶大师长的梦想终于实现了——叶想在毕业之前选择入伍,留在军报工作,虽然是文职,可她也知足了。顺带一提,叶同学所有的报道,叶师长都保留了下来,有空就看看,然后没事儿偷着乐。
跟官兵们接触得多了以后,叶想以前对部队的看法也渐渐发生了改变。部队确实存在某些不合理的地方,但是士兵们大都是热情、真诚、勇敢、不畏艰难的,很多军官也是有着远大志向才留在了部队。如果有一天需要用生命去捍卫自己的祖国和人民,相信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冲在最前面。部队的生活相对简单,可他们对于胜利的渴望、对集体的热爱和对荣誉的维护,是任何一个群体都无法比拟的。叶想采访过不少部队,她很好笑地发现:军种不同的自然谁也不服谁,要比谁是第一;等军种一样了可部队不同的也要比;同一部队不同连队的要比;同一连队不同班的还要比。总之应了那句老话,文无第一武无第二,是骡子是马,比比看!但是刚才的顺序只要一倒过来,你就看吧,要多团结有多团结,绝对一致对外,扁你没商量!
记得有一次去采访一个海岛边防,正好一个陆军团也在那边进行海训、海军配合,训练结束时海陆一家大联欢,叶想应邀参加。大家喝得正高兴,不知怎的就争论起来,到底是海军重要,还是陆军厉害。一个步兵就说,你们那军舰再厉害也上不了岸,最后决定胜利的还是我们陆军;另一个海军志愿兵立刻反唇相讥,你们这些在浴池里泡澡都要穿救生衣的步兵,怎么会明白咱海军的厉害!
两边越吵越厉害,原本只是小兵们掐,后来基层军官也按捺不住地上阵了,吵架内容自然也上了一个档次。军官们的军校可不是白上的,开始全方位立体化地争论彼此的重要性,上头老大们虽然还在笑眯眯地互相劝酒假装不知道,可谁的耳朵都竖着,心说你要给老子吵输了,看回头怎么收拾你!
第二天分别时,昨晚还吵得恨不能互相拿八一杠拼命的海陆两家,又亲如兄弟难舍难分了。这算是部队的一大特色吧,吵归吵、打归打,可没人记仇。有人说过,战友情是能超越亲情、爱情、友情的一种很特别的情感,尤其是那些战场上一起滚过来的,那就是全心信赖、生死相依。叶想跟部队接触得越多,这种感触就越深。
耳边传来了乌云的轻声哼唱,叶想睁眼看去,她正在不远处自得其乐地采摘野花。自己跟乌云相识是缘于一次随队巡逻。在内蒙,采访的不少哨所都是骑马巡逻的,因为很多地方汽车上不去,光靠两条腿那巡逻就不是半天或一天能回来的了,叶同学也只好入乡随俗。结果她战战兢兢地骑了半天,翻山过坎儿啥事儿没有,路上一个蒙古族的战士还唱了首长调给她听,此情此景,让她不免有点儿飘飘然。
等巡逻结束回了营房,官兵们都夸她第一次骑马就这么好,真厉害!叶想咧着嘴还挺高兴,笑说:“看来我还有点儿骑马的天赋啊,哈哈。”这俗话说“淹死会水的,打死犟嘴的”,下马时忘乎所以的叶同学,也学着战士们的样子一个鹞子翻身,就听她一声尖叫趴在了地上——把脚给崴了。
呼啦一下围过来的官兵们哭笑不得,赶紧叫来卫生兵给她检查。鞋袜一脱,叶想脚脖子肿得老高,看着挺吓人的。卫生兵刚给治了两下,她惨叫了半声,虽说剩下的半声强咽回去了,可这卫生兵却吓得说什么也不敢动手了。他哆哆嗦嗦地跟连长指导员说:“俺干不了!这是娇滴滴的小姑娘,又是上级机关来的,不是咱们哨卡那些糙老爷们儿,要是一个弄不好,俺这身军装还穿不穿啊!”
连长他们一想也对,就赶紧打电话给卫生所求援,这北京来的大记者可不能有事儿,还是请军医来看看吧。那个医生大叔来得挺快,动作也麻利,检查了一番之后三下五除二就给叶想弄好了,还有心思调侃她,“听说你骑马挺有天赋啊。”叶想唯有苦笑,“是啊,是啊,不过可惜只有骑马的天赋却没下马的天赋。”她话音未落,屋里的人都笑了起来,跟来的那个小护士笑声特别清脆好听,那就是乌云。
“乌云,你像这样等他有多长时间了?”叶想好奇地问。“两年十个月零八天!”乌云回答得毫不犹豫。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