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野兽变成美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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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野兽变成美女-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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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以后会怎么样,也许有一天醒来再也见不到你,也许即使你看到我,你也不会再认得我。每当想起这个,我就会犹豫,我唯唯诺诺缩在木屋三天,怕这个,怕那个,简直要了我半条命,可我做事从来不会胆小,我想死就死了,谁知道以后会怎么样。所以我就跑来这里和你说这些话,你听明白没有?明白就点点头。”

芙兰很认真的问西雅,西雅呆呆的点头,还没缓过神。

“知道就好,那我走了,一个月后就会回来。”芙兰背好包裹,走出了会议厅。

西雅缓缓目视她离开,看了看尤莱,愣愣问道:“她刚才说什么?”

尤莱吹响口哨,笑虐,“陛下,人家可是在向你告白。”

克林斯曼感叹:“芙兰小姐就是强悍,连告白都这么有气势,陛下完全没有招架的余地。”

西雅坐在椅子上陷入幻想开始傻笑,尤莱和克林斯曼彻底无语。突然明白什么,西雅一阵风似的冲出宫殿。

乳白色石柱支撑宽阔的走廊竖立在华丽的宫殿。

芙兰走过草地,吹着绿色的风,微微笑,幸福而美好。

西雅追过花园,金色阳光下,见到芙兰白色的身影,几乎是用了全身的力气喊住她。

花园里绿木如篱,杉树成荫,无垠草坪中央喷水池洒下耀眼光芒。

鸽子在阳光下飞翔,恍如穿透在洁白的云里。

芙兰身子一轻,仿佛被抛向了云层,西雅的唇在阳光下柔软的倾下,淡淡的清香萦绕在芙兰嘴里,西雅单手抵着芙兰的脖子忘情亲吻,芙兰踮了踮脚,缠住西雅的脖颈,闭上眼睛,只觉得自己更轻盈。

第二十三章

女孩子在接受男孩的亲吻后都会靠在男孩怀里温存温存,或者抱着他幸福幸福,芙兰有顾虑,西雅吻的意犹未尽,推开他就飞似的跑了,边跑边挥手,“回来再继续。”

感觉自己心脏跳的越来越快,也不知道是不是要变回来。芙兰担心葛葛达的诅咒,就以最快的速度离开了西雅视线。

西雅站在花园草地,摸摸自己嘴唇,觉得生活真是美好,顿时精神抖擞,回头对着尤莱眉开眼笑,“回去继续开会。”

尤莱推推克林斯曼,低头道:“这绝对是我看到过陛下最淫荡的笑容。”

芙兰跑出城外,骑马穿梭在树林,剧烈的心跳似乎也慢慢平复,看了看自己的手,还是人类的模样,跳下马到溪边照照,也还是人类的脸。

葛葛达说破解诅咒的秘密是爱情,她和西雅爱也爱了,亲也亲了,照道理会变回狼的身份,为什么还是人类的模样?这很让人费解。

难道西雅不爱她?

芙兰摇摇头,自己想太多。西雅对她的紧张,不是装出来的。

难道……

芙兰突然恶寒了一阵,葛葛达死巫婆耍她玩的?

收起包裹,准备出发,不管葛葛达是不是耍她玩,她都很被动。但畏首畏脚不是她的个性,就算知道对西雅的爱恋也许会让他们天各一方,她也不会因此退缩。狼从不违背自己的追求,爱过之后回归原位,就算有遗憾,但至少不会后悔。

阿瑟山脉耸立在英伦北部,呈一弧形,东西延伸。芙兰估计最快也要七、八天的路程才能到那,据回忆,当初她只在天上飞了一天就直接摔进伊凡皇宫,那速度叫一个快。

英伦是一个和风丽日的国家,气候一年四季温暖如春,唯独阿瑟山脉顶峰终年积雪不断,

芙兰骑马经过一个山谷小镇,越过山头,前方就是高耸的阿瑟山。

山谷草地上零散长着高大的杉树,临风而立,仿佛倾听大地的声音。

巨大的云层闲散在蓝天,淡薄的阳光在云下透出阴影,小镇斑驳光明。

洁白的羊群在圣洁的雪峰下吃着嫩草,清澈委婉的风笛忽远忽近,声声萦绕在芙兰耳边。

找了一户朴素农家,芙兰将马托付给他们,给了老夫妇几个银币,在农家休息了一晚,第二天带了些牛肉干就进了阿瑟山脉。

狼是群居性极高的物种,有领域性,整个阿瑟山脉生活着不下几十个狼群。对狼来说,领地的大小,决定族群的生死。如果有别的雄狼侵入狼群,狼首领先会用嚎叫警告对方,如果侵略者不迅速离开,那结局只有两个,成为狼群新首领,或者死路一条。

被侵占的狼群将四分五裂,狼首领死亡后,其余公狼将被逐出狼群,狼崽会被杀死,新首领不会允许前首领的小狼留在自己的狼群。母狼会继续为新首领繁衍后代,而那些被赶出的狼,也只有两条路,被别的族群杀死,或者成为新首领。但后者的几率很小,除了人类,它们最危险的敌人就是狼本身。

芙兰犹记得以前生活领地是一片杉树林,气候温热,那片山林生活着金头扇尾莺,据那对老妇人讲,阿瑟山脉只有西麓才有金头扇尾莺。芙兰在山林摸索了几天,终于在第五天,发现了自己生活的那一片红杉林。

在离开阿瑟山脉一个月后,芙兰重新回到这里,一草一树,一朵蘑菇,一只蚂蚁,芙兰都觉得分外熟悉。跑在山林,芙兰激动过头。一路直奔狼穴,还学了几声狼叫,虽然叫的不像,但还是让芙兰兴奋了一阵。

狼群主要捕食中大型哺乳动物,都会集体捕猎,芙兰那天贪玩,私自跑出来逛了一圈,没想到一倒霉,就碰到了葛葛达。

白天的时候,首领会领几只狼出去狩猎,幼年小狼会在狼穴附近嬉闹,别以为小狼只有母狼会照顾,在狼群中,所有成员都要帮助照顾幼狼,毫无怨言。首领也不例外。

平常狼穴附近都会有狼在侦查,可芙兰一路跑近,一只狼都没见到。面对空洞的狼穴,没有小狼的叫声,也没有母狼的踪影,芙兰不敢落实心里的想法,直到一条狼出现在芙兰面前。

狼躺在离巢穴不远的地上,已是空空如也,之所以说空空如也,是因为它除了只剩一副骨架,身上什么都没了。

芙兰脑袋嗡一声,瘫坐在地上,杉树叶摇曳,似乎天与地也跟着摇摇晃晃,芙兰悚着神情爬到狼骨头面前,颤颤抖抖掰过头盖骨,前额骨上那一道浅长的伤疤彻底击碎芙兰存留的幻想。

眼前顷刻模糊一片,芙兰哆嗦着嘴唇疯似的将地上白骨揽进自己怀里,可揣在怀里的东西没有丝毫温度,阴冷的烙在胸前让她心疼,芙兰弯着身子侧倒在地上,抱着一堆骨头嚎啕大哭。

从天堂的喜悦,到地狱的残酷,芙兰经历了一次。

芙兰这一辈子都叫首领为首领,因为严谨的狼群制度,年少时没有撒娇的机会,自然界是战场,没有同情与怜悯,只有杀戮和生存。芙兰心颤,会发抖,可每次望见首领锥子似的目光,沉静中总透着多年沉淀下的坚毅。

年幼时芙兰总会摇着尾巴跑到首领身边撒娇,磨蹭。粘着强者会让芙兰觉得自己也很强大,可首领都会毫不留情的把她踢开。

芙兰现在明白,父亲是在告诉她,唯有依赖自己,才能让自己成为强者。

仰天望着铁锈似的红杉林,芙兰唯一一次想叫首领为父亲,却是再也没有机会。

芙兰埋好父亲的白骨,擦擦模糊的脸,继续寻找其它亲人,如果狼群遭到侵袭,其余的母狼和小狼都会有危险,入侵者会毫不犹豫的杀死小狼,但母狼会拼命保护狼崽,母狼不是入侵者的对手,入侵者会因为母狼的生育能力放它一马,如果实在令顽不化,也只有死路一条。

芙兰的瞳色是蓝色,如玻璃般清澈明亮,而此时,却是红色。如浓烈绝然的复仇之火。

天色阴暗,雷声轰鸣,已是雨季来临。

狼群遭到袭击后母狼会带着小狼离开原本的领地,想要找到它们,芙兰不能在红杉林找。

因为雨季的来临,山林间溪水猛涨,原本只是一泓细流,现在却成了一条急溪,狼会沿着溪水往下游走,这是本性。

芙兰不顾天黑天亮,雨天阴天,顺着湍急的河流一心找母狼,雨天升不起火,干粮也耗尽,芙兰就抓鱼生吃,岸边时常出现棕熊,棕熊是脾气暴躁的动物,忍受不了任何生物出现在自己眼前。芙兰心情不好,三天时间里就杀了两只棕熊。

芙兰沿河岸周围找了两个星期,直到雨季过去,却始终没有母狼的身影,正当芙兰怀疑自己是否判断出错,突然见到前方不远处有一群乌鸦正围聚在一起。

芙兰心惊,冲过去赶,群鸦乱飞,鸣叫着冲出森林上空。

一只母狼被撕咬的皮开肉绽,三只小狼全都被咬断脖颈,软绵绵的窝在一起。芙兰苍白的手指碰了碰小狼暴露在外的血管,隐隐还有温度,应该死了没多久。

那只母狼不是芙兰的姐姐,芙兰操起剑疯似的往下游跑,终于在一处灰白岩石处,见到在那只狼嘴下垂死挣扎的姐姐。

四只狼崽已经死透,芙兰怒吼,一剑向雄狼砍下,那只狼放开临死的母狼,躲开一边,耳朵竖立,深灰色的背毛也竖着,露出血红的獠牙,弓背向芙兰咆哮。

芙兰咬紧牙关,奋力将剑插进地里。走近灰狼,咬字道:“去死……”

                  第二十五、二十六章

第二十五章

山林的溪水边,灰白岩石染透鲜红的血,金头扇尾莺的声音穿透树林。斑驳阳光射下金色,似从遥远的地方传来。

叶潮湿腐烂,纷纷扬扬落下的枯叶不断覆盖,淹没没有生命的物体。

它们终会化为天地一份,生生世世存在丛林。

身边侧着一只母狼,喘着破声,血从它喉结不断往外留,渗进泥土,消失不见。爬过它身边,看着眼瞳依旧睁着,却没有聚焦的姐姐,就这样奄奄一息在她边上。

芙兰伸手掩住姐姐断裂的喉结,四周只有风呼啸的声音,没有哭泣,眼泪却流湿她整张清瘦的脸。

捏住喉管,血还是不断涌出,直到母狼的眼睛变成灰色,它也没有看芙兰一眼,知道母狼已死,芙兰依旧倔强压制,仿佛流逝的不是血,而是生命

指间的血终于停息,不是因为止住,而是已经流尽。

哀伤的乡间风笛声随着山谷的风环绕在山脉上空,芙兰躺在溪水边,死灰般的面容惨淡。

黑发浸没在透明的溪水,顺着水流浮动。

幽蓝的眼望着天空,飞鸟从头顶飞过,却总带不走哀伤。

眼泪悄无声息的流。流进泥土,似族狼的血。

万籁寂静,却似乎有什么东西舔舐芙兰的手指,湿湿软软,芙兰侧目,是一只狼崽,粉红的鼻子嗅着她的手指,允吸。芙兰猛的仰头,小狼踉跄了几步,跌倒在地,粗短的小腿一蹬一蹬,发出弱小的呼声,小狼在地上打了几个滚,走走爬爬到母狼身下找奶头。

芙兰惊愕,竟然还有一只活着。狼崽仰着脑袋吸奶,对四周发生的一切毫无知觉。

吸完奶,狼崽开始玩耍,舔着母狼的嘴巴,爬在它身上,芙兰抓过小狼,把它装包裹里,拔出地上的剑,砍下灰狼的头,扔进水里,随后背着小狼离开。

小狼没有成年狼的保护,一夜都活不了,芙兰把它带走,带进人类生活的区域,虽然缺少活动空间,狼的野性也得不到充分展示,但这是无奈之举。等到了小狼能独立生活,芙兰再把它放回山林。

芙兰本打算一个月后回到伊甸城,如今一个月过去,芙兰还待在山林里,小狼要喝奶,芙兰不得不寻找‘奶妈’,野山羊是最好的保姆,芙兰找了一只母羊,从绳子牵着它走,每次狼崽喝完母羊的奶,母羊都是一副半死不活的样子。

沿着河岸往回走,断断续续走了一星期,小狼不能老喝奶,芙兰就捣一些碎肉给它吃。每个狼群都有自己的气味,狼很排斥不是同群的生物。芙兰身上有狼群的味道,小狼自然会把她当亲人。

每次摸着小狼软软的毛发,小狼舔着芙兰的手指都会让她有勇气。

三天后,芙兰放掉母羊,走出阿瑟山脉,山峰的雪依旧圣洁,山林的动物依旧过着它们的生活。而她和小狼,也会继续过它们的日子。

其实无论是在山林,还是人类中间,只要能活下去,都是强者。

芙兰回到老妇人的农舍,样子很是狼狈,衣服基本已经破烂,老农妇见芙兰一个女孩子家,就给了她一套粗布衣,芙兰放出小狼,讨了点羊奶给它喝。

老夫妇见芙兰带着一只狼崽,好心提醒,“姑娘,狼可不是能驯养的动物,你现在养着它,等它有了攻击能力,它会咬死你。狼可是最没良心的动物。”

火光下,芙兰的侧脸明眸皓亮,似夜空外素净的雪,小狼睡在碎布上,缩成一团。

“因为无法驯服,所以狼就成了知恩不报的动物?”芙兰安静道。

“我们这里以前有个叫老约翰,是个猎人,有一次打猎,他发现了三只狼崽,它们的母狼已经被同类杀死,于是他就很高兴的带它们回来和别的小狗一起养,用绳索套着它们,喂养它们长大。三只小狼从不和狗一起玩耍,还抢它们的食物,后来小狼长大,有一次老约翰打猎回来,三只狼咬断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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