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我不是专门守灵的吗?前天就听说云贵妃失踪了,这两天山下又是左一队右一帮的人,我又不是瞎子!太后半夜驾到,就算再怎么隐秘,也不是不透风的。”
“你还这么关心京里的事?”抬手垫在脖子下,不想牵扯到了背上的刀伤,火辣辣的疼。
“我只是想知道你的事。”很坦白,“我想知道尉迟尊会怎么对待他最宠爱的女人。”
金云溪盯着油灯好一会儿,哧得笑了一声,“是不是觉得很痛快?”
“是,也不是!”递了一只药罐给她,“你试试看,不处理一下的话,她怕是会流血流死。”示意了一下墙角处的黑影。
金云溪接过药罐下床,脚踩在地上感觉软绵绵的,身子有些晃,还有些眩晕。走到隐帆身前,费了半天力气才蹲下身,拉了她半天,她却始终不动,像是又回到了囚室的那模样,“我知道你不想看见人影,那就闭上眼,我给你上药。”没想到她真得把眼闭上了,脸贴着墙壁一动不动。
庄妃本想把油灯端近些,没想到火光让她躁动不安起来,一个劲把脸往墙上挤。庄妃只好把灯放回原处。
掀开她的衣衫,满身突兀的烧疤以及还在流血的刀伤,一股呕吐感窜到胸口,金云溪赶紧别过脸,她怕吐到她身上。庄妃也是一惊,但还是接了金云溪手上的药罐,金云溪则跑出门去呕吐,虽然她自己也不想这样,可控制不了。
回屋时,庄妃已经在给隐帆上药了,见桌上有茶水,本想端来漱口,却让庄妃喊止,“那是红花茶。”
有些不明白她的话。
“红花活血通脉,你不能沾……刚刚给你试过脉,是……妊滑脉。”
啪——茶杯落地而碎,滑脉?!她怀孕了?
第一卷 后宫三千战 二十九、预谋 三
金云溪有好一会儿没言语,这到并不是说她让怀孕这件事震惊得如何,而是怀孕这件事本身牵扯出来的事让她犹豫不决。
“你是在想如果皇上来了,你要不要跟他回去?”用白绸裹好隐帆身上擦过药的伤口,庄妃对她此刻的犹豫看来相当了解,“你是想离开他,还是……”起身找了两件披风,一件盖到隐帆身上,一件递给金云溪。
“你觉得呢?”接过披风裹到肩上。
庄妃莞尔,“这是你的事,与我何干?何况我跟你又不熟,而且咱们俩还曾共侍一夫,别当我是圣人,我不是!”慢慢走到门口,关上门后却并不回头,只是对着红漆斑驳的木门,半天后才说话,“钟离莲……死了,就在爱她的男人纳侧室的当晚,只有尤妃一个人送她……”
金云溪不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感觉,钟离莲的下场她不是没有预测过,可真当听到结局时,心里又总想认为这只是一场误会。
庄妃突得转身抵住门闩,表情显得异常冷静,“你要跟他回去,还是离开他?”
金云溪明了地望着她,嘴角却挑了起来,她知道庄妃这模样表示他来了,那么也就是说,她先前的猜想是对得,这场绑架不过是他跟太后两人互玩得阴谋对阳谋而已,一个想她死,一个想借此将她隐藏起来,但,谈何容易!天下受制于君王,君王何尝不受制于天下?只要她还活在这魏国的土地上,总有一天,她跟她的孩子都将不得善终,不管他尉迟尊是否有上天入地的本事!他什么都能做到,惟独保护她们母子这件事就是不行!否则干吗想把她隐藏起来?!因为他永远不可能抛弃那张龙椅,也永远不可能放弃逐鹿金国的雄图!
“你还有半刻钟思考的时间,一旦他们的马进了陵园,以他身边人的本事,就是你想走怕也来不及了。”庄妃倚在门闩上,看她的眼神行同于在看一个赌徒!
“你真那么恨我吗?”
庄妃转眼,笑得无声,即而满屋子收拾东西,没几下就搜罗了一个包袱,塞进她怀里时,滞了一滞,“恨你,不想见你待在他身边,但——更不想你死。”她们这些人都清楚争斗到最后,男人们会留下什么,放弃些什么。
金云溪从没想过还会再次遇见庄妃,但也从没想过这会是最后一次见她,或许多年之后,她会后悔自己当时没有好好跟她说声谢谢,这个既让人很难喜欢又让人很难讨厌的女人就这么悄悄地,猛然地出现在她面前,然后一眨眼又倏然消失。她能记住的只是月光下那双水亮的眼睛,她不确定她是否也爱着尉迟尊,如果是,那只能说这是他的运气,或许也是他的悲哀,爱他的女人都这么清楚地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在做什么。
尉迟尊从京城一直策马奔到守灵塔,等着他的除了守庶冰冷的尸首、守弑的最后一句话外,再无其他东西,他搀着已咽气的守弑,不知道该做什么表达,是该为他的女人未死而高兴,还是为这两个从小一起长大的侍卫的死而难过,第一次尝到什么叫真正的哭笑不得。
守鹰为两个死去的同伴擦净刀刃,死后刀剑是要归鞘的,死后掩刃,这是他们内心的愿望,“皇上,贵妃娘娘或许进了陵园。”
尉迟尊依旧攥着守弑的手不放,他忘不掉地上正躺着的这个男人幼时的要求:五爷,等您做了皇帝,可不可以封我做大将军?就为了这句话,他足足被内卫首领抽了二十钢鞭,打得皮开肉绽,就连尉迟尊求情都不能幸免,从那时起,包括七岁的尉迟尊在内,他们几个都清楚了等级之差是不允许任何人逾越的,即使为人主子的也一样。
这些年,表面上他对他们几个虽然冷淡的时候多,可在心里,他一直没把他们几个当外人,甚至相信他们胜过亲人。
“皇上?”守鹰站在一边,并没再靠近守弑、守庶的身边。
尉迟尊站起身来到守鹰跟前,“他们死了——”指着身后的两具尸首,“你们——”右手在空中挣扎了几下后又无奈地攥拳,只听到指骨啪啪作响,“你们——”恨我吧,这三个字他说不出口,明知道这三个字只是说来让自己心安的,他不能说。
守鹰、守鹤仍然面无表情地站在那儿,脸上的表情甚至没有一丝牵动。
“兆席!”尉迟尊背过手。
“在。”
“……”闷了半刻,突然抬脚使劲踹了几下身前的岩壁,他想下令弑杀报仇,可他又不能动太后,即便是她犯了错,也仍然要顾及着伦理纲常。
“皇上……”兆席垂首,他怎么会不知道皇上心里想什么?
月夜沉寂,月色苍白……一切似乎又回归到了先前的平静……
就这样,两个无果的预谋相互较量之下,谁也没输,谁也没赢。
自此之后,赵太后以完败退出了魏国的党派纷争,魏国大权又重新回归了尉迟家族的掌心,这个曾经叱咤风云的家族也终于在偃旗数代后重新抖擞了精神,再次封疆略土,找回了它属于雄性的一面,也即魏廷数代为之津津乐道的真正的大魏帝国,一切儿女私情终将被这种雄性的、“真正的大无畏”的霸权所掩盖,即便他今朝与你同醉,酒醒过后,当一轮红日升起时,那代表一切将再次回归到最原始的状态,雄性的统治最开阔、最霸气,也“最应该”排除一切异性,由此,赵氏太后不管做过多少利民的大事,也终只是在史册上留了个后宫篡权的名头,她无功,却过大于天!
尉迟尊命人将守弑、守庶葬于他陵墓旁的两个侧墓里,墓碑上镌刻着圣武弑、圣武庶大将军的封号,同时还为另两个侧墓也立了碑,分别是圣武鹰、圣武鹤大将军,张显着此四人与他的关系。然而作为私下里他最宠爱的女人——金云溪,除了暗中查访外,他什么也给不了她,他能给她的就是在她被找回来后,尽量将她藏在暗处,尽量不让她被世人知道,因为她终将是横在魏、金两国之间的一个可无、但不可有的障碍。
庄妃也因协助金云溪逃走而再受到尉迟尊的冷落,这冷落并非之前在后宫那般的冷落,这冷落表示,他将不会再记得世上还有这么一个他曾经有些想感激、有些欣赏的女人,她终于以最快的速度让一个帝王淡忘了自己,这或许也算是她在感情上的一个小小的计谋,多年之后,金云溪试着去归类庄妃,却最终只能将她归类于干娘段飞尘那一类真正在感情上能做到干净的人。她虽女红了得,一生却只绣完过一幅绣品,就是用来做金云溪包袱的那块方方正正的普通锦布,上面绣着一座青山、一间木阁、一条飞流直下的白瀑。
很多男人并不知道,其实女人之间的嫉妒并非全然是恶性的怨念,也有良性的,或许他们感觉自己正享受着齐人之福,然而最终是谁看得最透,谁在最后做得最彻底,只有等到结局揭晓时才会真相大白。
如果说金云溪与尉迟尊并没有真正的爱情,那不实际,他们只不过是两个都有各自目标与想法的夫妻,他不会为了她丢弃帝王权柄、万千黎民,她也不会为了爱他失去自我,甚至葬送孩子的未来,从一开始,他们俩就注定不会有好结果。金云溪也曾设想过他们俩能像她的父母一样相佐相扶,可惜——他不是金谋,她也不是季海,他们俩是尉迟尊和金云溪——两个绝不想沿用别人人生的人。
那么,或许为敌比为友更能让他们之间的爱恒远长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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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将进入第二卷女帝伐谋
第一篇相对冗长了些,抱歉,没能燃起诸君的兴趣!
女帝伐谋 三十、胜者为王 一
就在尉迟尊暗中派遣数路人马搜寻金云溪踪迹的第十五天,魏、金两国的边城——祁羊城门口数百个等着入城的人堆里,站着两个深兰色粗布衣装的妇人,即使脖子上的围巾挡住了大半张脸,但她们依然是这群人里最受瞩目的,原因无他,只因她们身上的衣服干净、整洁、毫无破损!
金云溪本想暗中回到金国,毕竟离开了尉迟尊,除了兄长外,她一时真得很难找到什么人可以依靠,或者说得明白点,从一个皇妃突然变成了一个落魄的凡人后,她才发现自己到底有多么无能,连衣食住行都难以周全,更别提自己还身怀六甲,身边又有隐帆这个大活人要养,如果不是庄妃事先在她包袱里塞了些银子和首饰,她真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撑到祁羊城,此刻她终于明白了凡人的苦楚,那种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的无奈,她还是第一次尝到。加上身为女儿家,一路引来的麻烦就更多了,甚至于路上差点被山贼抢去做了压寨夫人,要不是隐帆在最后时刻觉醒,她怕真会为自己离开尉迟尊而后悔。其实,说实在的,在渺茫的时候,她还真有些怀念他,不知道是在怀念他给她带来的安逸生活,还是在怀念他这个人,或者说两者都有。也只有到现在,她才明白原来自己一直所希冀的自由是建立在皇家富裕生活上的,什么叫如梦方醒,什么叫井底之蛙,她终于算是明白了。
寒风卷着枯草叶吹到她的脸上,换了以前,她甚至还会觉得这是一种萧索美,此刻她只觉得冷,只想找个暖和一些地方避避风。隐帆紧紧跟在她的身后,虽然到现在为止她依然没有开口说话,可明显比刚开始那会儿强多了,起码对她所说的话有反应了,尽管也仅仅只是转个眼看她一下这类的反应。
裹紧肩上的棉毯,冷风一个劲地往脖子里钻,她甚至觉得自己整个身子都快冰住了。一只肿胀的、满是紫红色冻疮的小手伸进了她的视野,在她胳膊上的包袱皮外碰触了几下后,又缩了回去,很明显是在垂涎里面的几只干硬的馒头,金云溪抬眼看过去,只看到一双胆怯的眼睛,那是一张赃污到几乎只能辩清眼睛的小脸,身上的遮体之物也仅仅只是一件破旧的、四处露着灰色棉花的大袄,袄里面甚至可以看到他青红色的皮肤,怜悯之心一下子蹿了出来,因为她的肚子里此刻也有一个小生命,也许再过四五年也会长到这么高。
手伸进包袱里,摸了一只硬如石头的馒头,在扫视了周边一圈,确定没人看过来后,倏得塞进了小男孩的袖筒里。之前的经验告诉她,在一群饥饿的人面前,想要保护自己就绝对不要把食物露出来,不是说些人有多坏,而是人的天性使然,在最极限的状态下,人性即是兽性!
小男孩紧紧地抓住馒头,甚至连带也攥住了她的手指,那力道甚至超越了一个大人,此刻她才明白,原来刚刚他的眼神并非是因为垂涎别人的食物而胆怯,而是因为意图抢她的馒头被发现而胆怯,她分明从这小男孩的眼睛里看到了饥饿的野兽才有的眼神,但,转瞬即逝。此刻她终于明白,人与兽的区别只是在于得到食物后的态度,人会因得到食物而获得所谓的人性,而兽则仍然没有改变。
从小男孩的袖筒里抽出手,在确定没有引来周围人的瞩目时,她静静地缩回身子,遮好包袱,再不敢让馒头的形状露出来,一当让这群难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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