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百顺不敢动了,眼睛斜下方45度,“行,您老要不嫌我皮糙肉厚咯牙就慢用!”
这丫头顺毛驴不能跟她顶着来。
小乐松口,于百顺揉揉脸,“你说你,怎么还染上咬人的习惯了,你冲着别地儿折腾行吗?”
“不是说我手金贵吗?我不用手打你,我咬!”她鼓着脸,看起来超可爱。
他忍不住伸手戳戳,“行,你咬吧,哥带你提前打个狂犬疫苗神马的——嗷!”
手指又被咬着了!说她是属狗的还不乐意。
“我是小老虎!”她是属虎的好咩!
“行,大型猫科类动物,我惹不起你,消气了不?”
“还没有!你知道我气神马吗?”
“我——”不就是没夸她漂亮么,于百顺心里清楚,干脆给她抱腿上。
“我不是不高兴,其实我都乐死了,你弄这个什么意思我心里明白,可是你对我的感情我都知道,咱不弄这个,你也是哥媳妇,万一把手弄坏了,难过的是你,疼的是我。”
真是疼,前世她半死不活那状态,他纠正了多久都没板过来,现在过的这么好,怎么忍心让她再折腾回去。
她听他说最后一句,眼框就红了。
“你这么优秀对我又这么好,我为什么要藏着掖着,就因为我手金贵才要刻在上面。我气你,除了你不给我吹吹,我还气你说我一时脑热,我清醒的很!我想了两辈子才知道自己想要的,我怎么就脑热了!你就是我男人,我再也不要藏着,我要把你放在最珍贵的位置让你的名字被全世界的人都知道,我,就是爱你!”
时刻提醒自己,幸福来之不易,要珍惜眼前人。
“你这…傻丫头。”他声音有些沙哑,看着她动人的样,忍不住低头吻过去。
一件东西得到的难易度直接决定了它日后被在乎的程度,所以地摊上买回来的塑料戒指被扔在抽屉的角落里,拍卖会上搞回来的要锁在保险箱里。
感情,也是一样。
就因为过程太曲折了,所以才会特别珍惜在一起的结果,无论是他对她,还是,她对他。
☆、第300章这是他最好的结局
音乐专业消失很多天,都是非常正常的事,尤其是赶上比赛季,一个专业就那么十个八个的集体玩失踪,不过在没有比赛的季节,公然消失好几天的,估计也只有小乐了。
再出现时,女神手上多个纹身,排练的时候生怕别人看不到,差点翘兰花指。
这玩意对诸人打击忒大,不少人都想当乐神的男票,但乐神消失几天,回来就搞这么个玩意。
还有人不死心残存侥幸心理问呢,美女你手上这是啥图案啊,蝴蝶的变异体蛇的二次元扭曲…
“我老公的名字,不方便带婚戒,就纹在手上了。”
老公!婚戒!!
竟然结婚了!!!
于是小乐班上的7个摩拳擦掌的猛男扛不住了,晚上集体酒吧买醉,第二天集体迟到!
小乐支着下巴看7个还没醒酒的男生身后跟着精神的小老太太,围着校园一圈圈的跑。
嗯,从这个角度看别人倒霉,果真是极好的,想着上次这些人集体看她出洋相,这次真心解气。
这小没良心的也不想想,人家都是为了谁迟到的。
于百顺来接小乐放学,突然发现一件很奇怪的事。
有很多奇怪的人围着他的车子绕来绕去,他干脆下车,这下围着绕的改成了来回溜达,从左边到右边,然后脖子的角度都是一致的,眼睛都是盯着他的。
他有这么帅的惊动国际友人么,神马情况?
“我想起来鸟,这不是班森的老板喵!”有人小声嘀咕,小单眼皮敏锐的捕捉到了。
班森是于百顺的英文名字,他开的中餐馆也是用这个名字。
“希勒的老公就是他么?”
小乐没用英文名字。但是老外叫不准,就按着发音叫她shearer,听起来差不多。
于百顺听到上面的议论,面带微笑装叉,还伸手跟人家打招呼。
“hi~”
“啊!好帅!”有女生小声呼,呃,这个。老外跟中国人的审美真不一样。
尤其是那双小单眼皮。看着跟凤目似得,再加上人家穿着短袖那一身精壮的肌肉若隐若现的,个子在一堆老外里面也不矮。充满了东方的神秘,黄毛女们都喜欢。
小单眼皮面对众人好奇的眼光落落大方,心里那股甜泡泡啪啪的往上窜。
宝贝这招狠,釜底抽薪。用最得瑟的方式宣告自己的存在,这关注度一下就上来了。这下那些打他媳妇主意的家伙都可以歇菜了。
美,忒美~
差点哼起小苹果,看看,哥们这果子种的多好。时间是长了点,可收获的多,还就扎根自己这果园里。多大的风也吹不走。
小乐从学校里面走出来,看着小单眼皮跟开新闻发布会似得。身边围着一堆人,都是她乐团里合作过的。
“嗨,希勒,你们真的结婚了?”
小乐很自然的走到于百顺身边挽起他的胳膊,“是啊。”
“哦——买糕的,真滴?”
小乐干脆不解释,搂着于百顺的脖子,对着他的嘴轻吻一下。
人群中又是一阵惊呼,好浪漫!
还有两个教授也跟着起哄,木有办法,万恶的米帝对高校恋情有个不成文的潜规则,人家家长甚至是支持的,过了18基本就独立了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
小乐淡定的亲完,倍儿女王范儿上了小单眼皮的车。
“好好开车!”小乐拍掉他摸过来的爪子。“你不是不喜欢我的纹身么!”
于百顺捏了一下她的手,这两天可以碰水了,越看越好看。
“喜欢啊,怎么不喜欢了,要不咱回去接着证明哥多喜欢?”
她弄完这个,俩人无厘头的吵了一架,虽然过程跟想象中的不一样,不过结果是一样的,小乐第二天起床很晚。
小单眼皮,太喜欢了,然后就喜欢到床上去了,各种亲啊啃啊那啥的…
“月哥回来了吗?”小乐问。
“今天的飞机吧,晚上给他接风洗尘如何?”于百顺现在也把心目中的猥琐小棍男升级了。
就冲他那么对小乐,也没必要仇视人家,那种时刻能把持住不犯错误越雷池半步,那就是君子坦荡荡!
当然,于百顺也有点居心叵测,把人弄一堆然后重点给人家炫耀一下宝贝这漂亮的手指——小人长戚戚!
“行,那就去把我姐她们也接过来,然后咱们吃火锅。”
“火锅?”怎么会想到这么奇怪的东西?
“没办法,月哥这是回来养身体做手术的,我不能再他术前给他药死!”
小单眼皮:(⊙o⊙)…?
“不是还有我呢——等会,难道你想亲手给他做饭?”哥才享受过几次的待遇啊。
酸了。
“当然是我做了,以后咱家来人,亲戚朋友的,我下厨,关系一般的,直接点现成的。”
“不是,宝儿,咱家的亲戚朋友大部分都是好人,也没什么极品,你干啥这么祸害人家?”
就她做的那玩意,一年不如一年,刚开始还能扒拉两个菜,现在退化到只会泡面了,跟人家多大仇才这么报复人家?
“我做饭很难吃吗?”她有点受打击。
“不难吃。”他笑眯眯的,只不过,是不能吃而已。
不是真爱,根本吃不进去!
“哎呦,你又掐我…”
这年头,说实话的容易挨揍。
“反正除了必要时刻,你就不要亲自下厨了,我的朋友我自己招待,以后你也多教我两个菜…”
“为什么?”
小乐把头扭过去看着车窗,他的侧脸倒影在玻璃上,她用手指轻轻的画。
“不告诉你。”
于百顺看看自己戴手上的戒指。勾起嘴角,不说,我也懂。
矫情了呗,不过,这个矫情,他喜欢。
下午四点,小乐的其他几个小伙伴来了。孟月语看着精神还行。从三国搞完配型他又回国待了几天。
几个人坐在地板上,人手一把青菜摘,一边摘一边聊天。
“月哥。你什么时候动手术?”小乐问。
“等奥运过了吧,修养一年,明年的指挥比赛应该能赶上。”
“你以后…打算做什么?”小乐有点欲言又止的。
其他两个女生看着她,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问。
“比赛过后。我的硕士学位也拿到了,到时候就回国。我想回央音做老师。”手术后不能做太剧烈的,可是他还是想任性一次,那个奖拿不到,没办法心甘情愿的告别心爱的台子。
“哦。”小乐站起身。面无表情,“我先失陪下。”
于百顺见状,赶紧跟出去。
小乐走到卧室。然后靠在墙上就默默流泪,于百顺进来搂着她。
“别哭啊。你哭他心里更难受了。”
“我知道,我就想到前世我的心情了,他跟我一样,因为伤病告别舞台,这种方式的退出很难承受。”
这次小单眼皮还真不吃醋,小乐当初听到婷婷不能拉琴的时候也是这么哭的,如果不亲身经历,很难感同身受,平平满腔才华,却不得不退出。
“至少他可以活着,活很多年,你不是说了吗,将来有孩子就拜他当老师,也许他退出了舞台却带给更多孩子美好的未来,并不是坏事。”
这倒是真的,央音的孟教授,在未来几十年里,培养了非常多的优秀指挥,跟享乐团团长陈小乐一起为推动国内新派交响乐的发展做出了杰出贡献,这个,当然是后话。
“小乐,我可以进来吗?”孟月语敲敲门。
她擦干眼泪,于百顺打开门。
“这丫头又钻牛角尖了,你跟她聊聊——话说不用我给你们拿个纸巾盒你俩对哭吧?”于百顺问。
孟月语笑笑,“不用,谢谢。”
于百顺拍拍他,把空间留给他。
“这次真谢谢你和顺哥了。”孟月语说。
“没什么,老师那时候我们没有能力,现在有能力了,总不能眼睁睁的看着。”
“你不要难过,这样对我来说,已经非常好了,我所有的心愿除了——”你,他止住,小乐尴尬的看他一眼。
“这个不行…”
俩人对视一眼,笑了。
“是啊,明年的指挥比赛,你要多努力点,我希望自己对手实力强一些,无论输了赢了,都为我的比赛生涯画个句号,你也别让着我。”
“嗯,我会用自己最大的努力。”对竞争者尽最大的努力,这就是一种尊重。
“真好,其实我期待这样的生活已经很久了,我一直很想做老师,看着自己教书育人培养人才,偶尔再客串一把指挥——”
“等会,你还能站台?”
“可以啊,我问过的,只要偶尔一次没什么的,只是说不做剧烈运动,咱们挥那一个多小时能有多剧烈啊?不过比赛肯定不行,折腾时间太长。老实说,那样的生活,就是我想要的。”
他原本的愿望就是当老师,之所以多年活跃舞台赛场,是不想给自己的生活留遗憾而已,现在可以延续生命了,自然要按着自己想要的方式生活。
“那我不是白哭了?”
“呵呵,傻妞。”他敲敲她的头,小乐吐舌头。
“你未来打算朝什么方向发展?”
“我?想进乐团做指挥,偶尔客串小提琴首席,哦,再那之前,我要给顺哥生个小小单…”
于百顺端着水果进来,正好听见小小单这句。
咻——砰!
这是某人此刻心里小烟花的声音……
☆、第301章忘了告诉你了,孟月语是我儿子
小乐办事从来都是雷厉风行,她说想要个小孩,于百顺高兴,也只当是几年后的事,小乐说的时候是那么想的,不过事情总是有变化的。
一行人围着吃火锅,半红半白的的鸳鸯锅烧的一屋子香味。
“对了,小乐你家隔壁是不是搬家了?我来的时候敲门都没有人呢。”童童夹起一颗鱼丸放在嘴里。
“我都没有留意,不过好像的确没看到荒原在学校出现,也许他又开始了新的流浪呢。”
孟月语的心源找到后,小乐左右两边诡异的邻居都消失了。
“那个人我总觉得阴阳怪气的,身上一股子消毒水的味。”于百顺一边给小乐布菜一边说。
“也许人家就是喜欢干净呢。”童童就是看荒原有好感。“你们觉不觉得,他特别有亲切感?”
。…木有人这么觉得…
“童童,你是不是跟莫黄毛交往的丧失人和人之间的辨别能力了?”于百顺打趣。
“是你神经太敏感,我也觉得荒原人挺好的。”小乐斜视一眼。
“你们这些女孩子,就是容易太相信别人,别看哥这眼睛小,但是聚光啊,我要是不做生意了当个刑警,一准儿是个大侦探。”
小单眼皮真不是吹牛,他在国内的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