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上枝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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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上枝头-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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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的中兴王朝百姓都会是海鲜过敏体质。

    人走背字儿时候真是喝口凉水都能呛到,乐乐很沮丧,她原先还打算着开个卖海味的小摊子,一点点做大,做强,变成海味馆,靠卖自己十来年做海鲜的手艺来赚银子,现在看来是不成了。不光赚不了银子,以后想拿海味当菜,省点银子似乎都是不太可能的事情了。

    捡出锅里已经烙好的面饼,又从盖帘上拿下几个饧发好的,摆进锅里。

    盘子里已经放了十几个面饼,锅里的羊腿已经炖得酥烂离骨,汤也够味,还有两道小凉菜也已经拌好,只等阿信回来随时都能开饭。

    乐乐坐在灶前,透过门,看着湛蓝无云的天空,深深的叹了一口气。

    从无父无母寄人篱下的孤女到娘亲的小棉袄,从亲亲热热的一家人到攀上富贵枝的棋子,无论什么时候,自己的人生还真是一朵苦菜花,从上辈子苦到这辈子,真是没完没了了。

    痴痴的看向蓝天,一直都闻到一股焦糊味,乐乐才回过神。

    还好,只有最底下的一张饼糊得严重些,周围那几个只有一点儿变黑,看来烙饼这种事情还是平底锅才行,一边翻饼,乐乐一边感叹。

    真不知道自己的人生什么时候才能告别这种糊焦烂啃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像那蓝天一样晴空万里。

    把所有的饼都烙好,乐乐回屋看看表,还不到11点,时间怎么过的这么慢

    也不知道娘怎么样了?小拴又怎么样了?他们会不会原谅自己,阿信会把他们接到家里来吗?如果接回来地方就不够住了,看来东厢房必须得重建了,不然住哪儿。

    乐乐手里拿了一个抹布,东西两个屋子来回转圈,实在烦了,又去到东厢,仔细的检察着哪里该建点什么。在她第三次从小院门探出头时,才看到阿信远远的进了胡同。

    “怎么样了?”乐乐急切的跑了出去。

    阿信看到她就这样跑出自己家院子,眉头微微皱了一下,脚下却一直都没停,淡淡的说了一句,“先回屋。”

    乐乐像一只跟屁虫,跟在阿信身后。

    进了正房,阿信直接去了厨房后面,用布帘隔出来的净房,里面的大浴涌冒着白烟,里面已经乐乐已经倒进了大半桶热水。

    站在布帘外面,乐乐心急如焚,听声音阿信已经坐到水桶里,乐乐的脸有些热,想起昨晚自己趴在他的怀里哭睡过去,今天早上又在他的怀里醒来,脸上烧得能煎鸡蛋,拍拍脸,感觉清醒很多,“小拴哪里去了?怎么没跟着你回来?”

    白棉布的帕子搭在桶边,上面有淡淡的茶香,阿信拿过帕子沾着水擦自己的身体。

    乐乐没有跟着阿信进到帘子里面,他没有看到此时坐在木桶里的,正是她在电脑前、电视上流口水的腹肌男,八块漂亮的腹肌挂着水珠,十分诱人,“小拴已经去镇海候府的族学上课了,三少爷既然答应让他去族学上课,就不会为难他,一般情况下也能照看他,你就放心吧。”

    确实,乐乐懊恼的敲敲脑袋,自己忘了族学那档子事情,三少爷言出必诺,有他在小拴的基本安全就能保证,而且上族学自然就不能每天往城外跑,“那我娘呢?”

    不知道什么原因,阿信的声音顿了一下,过了一会儿才听他说道,“岳母她在你舅舅家。”

    原本乐乐心怀怨恨,觉得顾氏当初养自己时就没按好心,现在才算是想明白,自己错怪了好人,满怀愧疚的抓着布帘,“我娘……,我娘她怎么样?”

    “我没看到。”

    没看到?乐乐一愣,立刻想到娘亲还在气头上,很可能会迁怒阿信,还有舅舅,他一向很疼自己的,现在恐怕看到这个样子的阿信也会不满,“对不起,为难你了。”

    确实有些为难,平白无顾的被人骂一通,可是看着门帘上那个矮小的身影,看着她低下脑袋可怜巴巴的样子,阿信心中的火气就消了,“岳母还在气头上,以后会有机会的。”

    “嗯,我知道,谢谢你了。”说完,乐乐跑进屋里,从柜子里拿出一套干净的道袍。

    阿信穿着道一套像是新的中衣从布帘后面走出来,乐乐抖开藏蓝色的道袍,脸上挤出难看的笑,讨好般的看着阿信。

    穿上道袍,袖子有点短,阿信看了看袖子,又看看乐乐,想来这衣服不是她给自己做的,伸手出指点了一下乐乐的脑门,“真难看。”

    拍拍脸,乐乐跟着阿信进了东屋,拿过干帕子,乐乐站在他的身后,帮他拧头发。

    懒洋洋的看着镜子里那张认真的小圆脸,阿信觉得这日子过的也不错,“听三少爷说,你爹发贴子了。”

    乐乐拿过梳子正在给他梳头,“什么贴子?”突然想到那人养的外室,笑着问道:“莫非是娶亲?”说完冷笑两声,就像是说一个陌生人事情,“他就这么等不及?这把你知道我为什么不叫他了吧?”

    本能的,阿信想要摇头,刚一动,头皮就是一紧,就这样还不忘说道:“子不言父过。”


33。 家里来个偷(上)

    33。 家里来个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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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刚给阿信梳好头,大胜大有兄弟俩儿就进了院。

    乐乐看了一眼阿信,一脸的疑惑,自己刚才是后进院儿的,没锁门?

    阿信笑着看了眼乐乐,那只完好无损的眼睛,温柔的看着乐乐,“你不用怕,没事儿的,大胜是自己人,跟我过命的交情。”

    言下之意就是家里的锁是挡不住他了呗?乐乐微微一愣,透过玻璃窗,乐乐看到大胜手里拿了一把折扇,优雅的一边轻轻扇着一边走,每一步都像是踩莲花上,恬静出尘,尽管院子里没人,他的脸上还是挂着和煦的笑,风度翩翩。

    看不出来呀,真是看不出来,乐乐心生感慨,这位白面书生竟然还是位妙手空空的梁上君子,真是人不可貌相。

    再看跟在他身后的大有,大有跟在大胜身后三步远,动作和表情都有些拘紧。

    乐乐急忙将梳子放好,迎了出去,将两人迎进东屋,指指脸盆架上的清水盆,“来啦,天儿凉了吧,饭都做好了,洗手上炕吧。”

    从两人进屋,乐乐的眼睛就紧紧的盯着大有的脸,见他脸上没有什么明显的异常,又往他的脖子、手上打量去,看得大有浑身毛毛的,离乐乐能有多远有多远,贴着边儿进了东屋。

    端饭的时候乐乐还不忘打量大有,“听说你身上长包儿了?好了吗?什么感觉?”

    阿信一早上已经把乐乐的推测跟大胜大有兄弟俩说了,听说自己身上的包是吃蛤蜊吃出来,大有还有点吃惊,大胜也不相信,一个小小的蛤蜊能吃出大包来,他跟阿信吃得可不比这小子少,不也什么事儿都没有吗?

    大有憨憨的挠挠头,不敢看乐乐的眼睛,还没喝羊肉汤汗先淌了下来,对于乐乐的热情有些招架不住,总有些不好意思,两只手连忙摆起来,“没,没事儿,就是有点痒,没什么大事儿。”

    从乐乐端着托盘进屋,大胜的眼睛就落在那三大一小的碗上,眼睛里不见了平时的和煦,放射出一道道的狼光,“嫂子不必管他,以后还是照嫂子的习惯来就好,不必为了这个小子特意为之。”说着“帮”乐乐端下一碗羊肉汤。

    听大胜这么说,大有也急忙欠身,瞅了一眼阿信的脸,认真的点点头,“是,不用管我,那个蛤蜊挺好吃的,大,大哥和信哥都爱吃,痒就痒吧。”

    这兄弟俩儿,一个不把自己当外人,一个就太客气,乐乐笑着点点头,“行,我看情况来,要是再做蛤蜊,也给你别的准备吃。”坐到阿信身边,伸手拿过一个香喷喷的饼,肉肉的小手一扭一扭,将烙的饼掰成小块。

    桌子上还有一盘饼,全都切成硬币大小的菱形块儿,乐乐开始将那饼都切成硬币大小的块儿,正切着碰上阿信自己在屋里没事儿,跑到厨房喝水,看到后点名要吃掰的,说什么切得不入味,而且要现掰现泡现吃才地道,于是那盘切好的,就成了大胜和大有兄弟俩儿的主食。

    乐乐算是看出来了,大胜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狼,平时文质彬彬的,可是一碰上吃的就原形毕露。

    呼噜呼噜一碗羊肉泡馍三口两口就吃得干干净净,然后才温和的说道,“那,那就谢谢嫂子了。”

    对上这样神奇的人,乐乐感觉自己严重适应不良,两天来,每次都看得目瞪口呆,要不是阿信不着痕迹的轻捅她几下,还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过神来。

    大胜、大有兄弟俩走后,乐乐拿过三少爷给阿信准备的几件衣服,在他身上比量一下袖子,就开始改动袖口。

    这里人的衣服大部分都是买布自己做,阿信的衣服也应该是乐乐做,如果他们按照规矩、步骤来的话,乐乐在订亲后结婚前就应该给阿信至少做两套衣服。

    正是因为他们仓促结婚,本该乐乐做的衣服三少爷直接命人从成衣铺买了四套。

    买来的衣服想要合身是很困难,特别是阿信的胳膊看起来就比普通人长,袖子自然就短了不少。

    买的没有卖的精,店家本着能省则省的精神,折进袖子里的布料少的可怜,即便是全放开也不过够用,袖子还是少一截,这可怎么办?

    长袖改短袖,道袍改马夹?

    虽然这个时候民风开放,可也没有男人穿着半截袖满大街逛的,再接一段?乐乐愁哇,为难的看向阿信。

    阿信手里拿着一块儿木头,右手握着一柄小刀,在木头上刻着什么,纷飞的木屑中是一个随意率性的男子坐在炕上。


34。 家里来个偷(下)

    34。 家里来个偷(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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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乐乐的眼神落在阿信微微上挑的嘴角,薄薄的嘴唇紧紧的抿着,认真工作的男人最帅气,虽然他的眼睛上有难看的疤痕,可那盯着手中木头的专注眼神让乐乐心脏猛跳。

    拿过衣裳袖子,乐乐伸到阿信眼皮子底下,嗔道:“你的胳膊肯定比普通人都长,要不怎么几件衣服袖子都短。”说完,她自己也觉得自己的语气有些太轻佻,应该还没熟到这个程度,咳了一声,翻开袖口里边儿,又说道:“你看,这边儿折得好小,放下也不够用,要不这两件你就凑合穿吧,等回头我给你做新的。”

    阿信看着乐乐的脸,挑挑眉头,看样子她已经恢复正常,不会再为杂事烦心了,心中也很满意,又接着做自己手中的活计,“我今天换下来那件能穿够长,不用做新的,这件你看着改改,就像你说的,凑合穿吧。”

    是吗?乐乐回想这两天他穿的都是那件袍子,那袖子刚好卡在手背上,不长不短,怎么一块儿买的四件衣裳还有长有短,摇摇头,乐乐把无聊的问题扔在脑后,还是先管眼前这件吧,买件衣裳不便宜,总不能真的把这衣裳压箱底吧,“新衣服得做,你一个大男人哪能就穿这么一件衣服,这件衣服也不能就这么凑合,我想办法改改。”

    能怎么改,难道说加一块补丁?阿信抬头看了眼为难的乐乐,笑着说道:“没事儿,慢慢来,要做就先给你做几件吧。”

    是得好好合计合计才能动手改,乐乐又想起小拴,以后娘不在身边,就算有三少爷照顾男人哪里会想到那么细,至于说候府的下人们,都练就了一双火眼金晴,小拴虽然是大总管的孙子,可是明显不受宠,又是个病秧子,谁会管他,“我想以后有时间给小拴做点衣服、鞋子什么的。”

    阿信点点头,心想其实那也是个要强的孩子,虽然做事的格局小了些,不过,以后见识广了也不好多,“好,等你做好了,我找时间送过去。”

    “谢谢你。”这三个字是乐乐真心诚意说出来的,虽然已经是夫妻,可他们才认识两天,他能为自己做这些已经很了不起了,乐乐心生感激,想想多少人已经生儿育女,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到了该翻脸还不照样,比如她那个便宜爹。

    收好衣裳,乐乐收拾阿信弄出来的碎木屑,笑着问道:“你下午出去上工吗?”

    “去,有事儿?”

    乐乐这边收拾得很认真,阿信就像什么也没看到似的,该干嘛干嘛,刚刚干净的炕上又是一小堆儿,叹了口气,想发作,却想起之前他答应给小拴送衣裳的事情,又忍了下来,“我没什么事情,上午陈婆过来一趟,好像找你有什么事情。”

    听到陈婆有事情,阿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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