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门贵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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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门贵妻- 第2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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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宁呢?”沈紫言也不回头,目光仍旧落在杜晓月身上,平静的问。 
  “跟着乳娘去沐浴了。”杜怀瑾凑了上来,“出了一身汗,这小子好洁,你又不是不知道。”沈紫言眉梢微挑,“都说有其父必有其子,看来这句话也不完全恰当。”浓浓的讽刺,杜怀瑾哪里听不出来,当真垂下头嗅了嗅自己,“难不成我熏到你了?”  
  他身上总有股淡淡的茉莉花的清香,那是令沈紫言迷恋不已的味道。  
  然而此刻,哪里会说出来。  
  只应声说道:“这我可不知道,都说小孩子鼻子灵,你问问晓月再说。”杜怀瑾就眼巴巴的瞅着杜晓月,“爹爹很臭么?”“爹爹一点也不臭!”杜晓月的小脑袋摇得和拨浪鼓似的,“爹爹很香!”  
  杜怀瑾朝沈紫言往来,露出了心照不宣的神色,似乎在说:你看吧,连女儿也没有这么觉得。沈紫言不动声色的岔开了话头:“今儿个我去送嫁的时候,看见我那大伯母,似乎兴致很是高昂。” 
  杜怀瑾露出了几许算计的微笑,“是么?”眼波流转,“很快就连哭都没有资格了。”  
  沈紫言垂下头,不再言语。 
  杜怀瑾转头就吩咐潘妈妈:“领着小姐下去!”杜晓月见着沈紫言情绪不高,出乎意料的没有多停留,很是温顺的点头:“我会乖乖睡觉的。”末了,又爬上杜怀瑾的膝头,说起了悄悄话,“爹爹,娘亲看起来有些不痛快呢。” 
  杜怀瑾一愣,面色微沉,摸着她的头,笑道:“爹爹知道了。”杜晓月这才跟着潘妈妈出去了。沈紫言冷不丁的问:“你们父女俩在说什么呢?”杜怀瑾云淡风轻的笑,“没什么。”沈紫言也不刨根问底,只支着下巴,望着窗外,任由清风拂面,带着微微的凉意。    
  杜怀瑾一伸臂就揽过了她的肩头,“紫言,你可知为何蒋家和大太太会对这门亲事答应的如此痛快?”沈紫言斜睨了他一眼,“蒋家那边我是不大清楚,不过我这大伯母,我还是值得些的。蒋家上面没有老人,不用里规矩,也不用晨昏定省,我那大堂姐嫁过去上头只有一位大嫂,算得上是清闲自在了,这是其一。其二则是蒋家到底是候府,家财丰厚,对于嫁妆亦没有什么要求,只求是清白人家的女儿,要求算得上是十分低了。” 
  顿了顿,反问他:“我说的对不对?”杜怀瑾露出了毫不掩饰的赞许之色,又揉乱了她的头发,“紫言真乖……”那神态,那语气,像极了对待杜子宁的那些小狗狗。沈紫言轻笑了笑,“你也不用昧着心夸我,我所说的,不过是最最浮于表面的东西,大家都瞧得见而已。”  
  杜怀瑾薄唇微抿,轻笑了笑,“你所说的,也八九不离十了。”沈紫言托着下巴,微眯着眼,温和的看着他,“反常即为妖。蒋家那位公子,若想娶妻,早几年便娶了,为何现在巴巴的结亲了?”  
  杜怀瑾轻咳了一声,两条腿慢悠悠晃荡,显得很是散漫,“蒋家公子虽说脾气暴躁,可对于男子,一向是格外怜惜和专情。他有一个男宠,生得是倾国倾城,有了这等美男子在前,这金陵城的女子,哪一个他瞧得上!” 
  这话要是说女子,定然会叫人生出歆慕之意来。可偏偏是说一名男宠,叫人怎么听怎么奇怪。杜怀瑾露出了几分笑意,“蒋家那二公子倒也是个痴情种子,为着那几个男人,一直不肯娶亲。不过西晨风那张巧嘴你也是知道的,在绮梦楼里说了一大通,竟将他说动了,不过进门的妻子也只是一道摆设罢了。” 
  沈紫言眉头微蹙。  
  沈佩夏的性子随了大太太,能不能自甘当做摆设,还是两说。 
  似乎当真应了杜怀瑾那句话,沈佩夏出嫁后不到一个月,就传出了不和的传闻。  
  这些风言风语,落入沈紫言耳中,也不过是左耳进右耳出罢了。 
  大太太在府上,悔之不及。  
  两个女儿,一个被王家休弃,至今犹自显得有些呆呆傻傻,只知道吃吃睡睡。另一个女儿,才嫁出去多久,回娘家时,就是遍体鳞伤。也不知上辈子造了什么孽,俩女儿这一辈子,都是命途多舛。  
  大太太自然满心满愿的想要找蒋家求个说法。为此还气势汹汹的冲到沈府上去求个说法。沈二老爷似乎早料到会有这么一日,早早便和同僚约好了一起去东山赏花。而沈青钰在日以继夜的准备应考,自然是无暇见客。杜月如身边的几个妈妈见着势头不好,你一句我一句,竟将大太太唬得说不出话来。  
  大太太无可奈何,可又不愿认输,只拖着两个丫鬟去蒋家门前叫嚣。 
  奈何蒋家眼见着沈家大房,包括福王府的三夫人沈紫言久久没有动静,已知道这位大太太在沈家没有什么威信,又是个寡妇,根本就不将她放在眼中。加上沈佩夏自身性格暴躁,在蒋家也不大好相与,人人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她的处境,丝毫没有同情之意。  
  这些事,也都一句不落的传到了沈紫言这边。 
  她只是静静的品茶,心中丝毫不起涟漪。  
  过了几日,秋意渐浓。  
  梧桐叶潇潇雨。  
  可暑气却还是没有散去。 
  杜怀瑾已端着一盅绿豆汤进门来,青花瓷淡淡的,映出人绝美的容颜。  
  “喝些绿豆汤解渴。”杜怀瑾抄起勺子盛了满满一碗,递到她跟前,“用的是冰糖,没有放旁的。”不过是沈紫言个人的嗜好罢了。总觉得比起腻腻的砂糖,冰糖的口味,更得她的喜欢。 
  沈紫言默默垂着头,勺子入口,满是冰凉的味道。 
  又是谁在耳边一句句低语,紫言,这一世若能与你白头到老,那也就没有什么憾事了。 
  一念及此,手中的绿豆汤,混合着冰糖的味道,一直甜到心里去。 ^ 
  她到底,错过了什么?  
  那个答案太惊心动魄,她简直不敢去想。  
  满满的欢喜抑制不住,冲着他嫣然一笑。 
  杜怀瑾让她笑得莫名其妙,索性正襟危坐,抽出笔筒中的狼毫笔在雪浪纸上随意涂改。手中的笔杆四处滑动,心中却再也无法平静下来。  
  沈紫言的唇角高高扬起,弯成了夜幕下的一弯月。 
  我喜欢你,自慈济寺的初遇,一直到看不见尽头的永远……  
  那么这一世,有你,便已经足够了。  
 
  欢喜一点点从心里溢出,心花摇曳的刹那,分明见到他眼底莹然的深情。 '  
 
  正文终。  
   
  要上传之时,文档卡住了,稿子丢了,还好只丢了一千多字,庆幸啊。    
 
  明天上番外,庆祝大家元旦!    
    


    番外篇之西晨风(一)

    原本,我的名字,不叫西晨风。
    我是李家的独子,李晨风。我的家,远在北方的燕京城。那是一座有着古老历史的城,沉淀着我所有童年的记忆。
    在我八岁之前,这人世间总是如此的旖旎,以至于我认为,这天下,是一片锦绣,处处开满了花,万紫千红。而我就是那花中的过客。
    这么多年,孩童时候的记忆,实际上已经不大清楚,只隐隐约约记得,我住的院子里,有很多花,但也叫不出名字,只知道每到春天到来的时候,落英缤纷,蜂飞蝶舞,煞是好看。我的母亲有着一张如菩萨般静谧的脸庞,我这么说,可能大为不敬,可这么多年,在我心里,从来就没有变过。
    只是在我八岁的时候,就一病不起了。临终前,她将妹妹的小手放在我的手心,告诉我们要相亲相爱,无论如何,一定要庇护着妹妹,嫁一户好人家,那样在九泉之下,她也瞑目了。
    只是她不知道,在她去后没多久,我们李家,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种变故,是年幼的我,始料未及的。
    其实归根结底,就是让我刻骨铭心的见识到了,什么叫做皇权,什么叫做君命。
    我的父亲,是七皇子府太傅之弟,因为直言进谏,被先帝下令满门抄斩。在诏令到达的前几天,我的父亲凭借多年混迹朝野的敏锐,命家里的仆人将我和妹妹送往金陵城的远亲家中。保险起见,我跟着老管家离开,而妹妹就跟着乳娘一家人急急忙忙赶往金陵城。
    我跟着老管家,一路往南,还未到达金陵城,就遇见了大瘟疫。
    老管家也在瘟疫中丧命,留下的几百两银子,自然而然被乱民抢走。我身无分文,茫茫然不知该往何处去,那段日子,说起来是我这一生最绝望的时候。每一天睁开眼睛,见到的,就是一张张熟悉的面孔,病死在我的面前。
    那是我第一次,如此近的,接近死亡。
    而下一刻,我担心的,又是今天的温饱问题。这样有一顿没一顿的日子,折磨得人几欲疯狂。可是我还记得父亲的嘱托,还要赶到金陵城同我那小妹妹会和。我永远记得离开前,父亲拉着我的手,对我说,一定要好好活下去。
    因为极有可能,我就是家中唯一的男丁了。
    我的妹妹,也要我来照顾。
    当我饥寒交迫,晕倒在荒野的那一刻,我的心念是如此的执着,我不能死。可是又不得不承认,当我躺下时,我已经没有半点挪动的欲望。身子又酸又痛,我还不曾吃过这等苦头,只觉得生不如死。
    渐渐的困意袭来,我缓缓闭上眼睛,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当我醒来时,浑浑噩噩间,已经不知道今夕是何夕,只知道我的膝盖传来一阵阵痛楚,而我就是在这疼痛的刺激下,慢慢清醒过来。原来一只黑色的鹰鹫,以为我死了,在啄食我的膝盖肉。
    好在醒得早,只留下了一道小口子。
    我用尽全力去驱赶,终究是无济于事。气喘吁吁之际,骤然摸到怀里的匕首。那是老管家留给我的防身之物,我一把抽出锋利的匕首,手起刀落,那鹰鹫温热的血,撒了我满身。我呆愣了许久,才回过神来。
    说起来,我家也是书香门第,曾几何时,我是手无缚鸡之力的书生,在这之前,我连鸡也不敢杀。我的母亲也是信佛之人,平日更不喜杀生,从小到大,就见不得血。我趴在这荒野里,嚎啕大哭。
    等到哭得力气散去,腹中的饥饿,已叫我提不起力气来。我挣扎着站起身来,靠着仅存的一丝力气,踉踉跄跄的朝南走。其实我也不知这里是何处,可是我仍然记得,金陵在南方,只要我一直朝南走,总有一天,会到的。
    走得累了,就蹲在小溪旁,躬下身子,双手合起,捧起几口水润润喉咙,在清澈的水中,我看见自己的脸,自己的手,沾满了鲜血。这样的自己,格外陌生。在瞥见这副样子的那一刻,我只觉得惊了一跳,过了许久,才想起来,那就是我本人。
    浑身上下早已没有了力气,可是我不敢歇息,也不能歇息。因为一旦松懈下来,我可能就要死在这里。一眼望去,满眼都是苍凉的黄色,见不到半点人烟。饿得实在受不了时,就随意拔起荒野上的草,塞到口中。我记得从前还在书院时,先生对我提起过,有些草,是有毒的。
    可是我又有什么可怕的。
    已经一无所有,死了,也就死了吧。转念一想又觉得悲凉,若就这样死在了这里,说不定,我的父亲,我的妹妹,连我的尸首也找不到。想到亲人,又觉得有了一点动力,强撑着朝南走。
    日升日落,不知过了几个轮回。当我立在高耸的城墙下,看着金灿灿的金陵城三个字时,竟有一种想哭的冲动,就是这里了啊。混在人群中,就这样相安无事的进了城,眼前的一切,都显得那般陌生。
    这里是天子脚下,全天下最为繁华的地方。
    我就蹲在街边上,靠着小贩们扔下的卖不出去的吃食度过了几日,南方的冬天,虽然来得特别晚,可随着第一场雪纷纷扬扬的落下时,我想,冬天还是到了。我浑身冻得几乎麻木,整个人不受控制的瑟瑟发抖,我想,若是再找不到我那婶婶一家,在这地方,我不是饿死,就是冻死。
    瑟缩在墙角下,渐渐听到有马蹄声靠近。我没有抬头,满心满愿的只想怎样才能让自己更暖和一些。我低着头,抱着双膝,缩成一团,可还是能看到一双脚,慢慢在朝我靠近。那是一双华丽的鞋子,朱红色的锦缎面,上面坠了两颗浑圆的珍珠。
    多少人梦寐以求的珍珠,就这样被镶在了鞋上。
    可是并不觉得暴殄天物,因为当我终于按捺不住心里的好奇,抬起头来时,看见的,是一张绝美无双的脸。同我一般大的年纪,可是整个人站在那里,就恍若是陨落人家的谪仙子。那一刻我想,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起,这样的珠子。他一身的衣袍,在这雪地里,几乎刺得我睁不开眼睛。
    我以为他是哪一家的公子,闲来无事时出府踏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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