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俘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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俘虏-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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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上的地毯将整间房铺满,床边又多放了一张长毛地毯,像是某种动物天生的皮毛,这让起身想下床的洺加盯着这地毯愣了一下,不大敢光脚踩在上面。
  除了这些,房里还有沙发,茶桌,墙上挂着艺术品挂画。
  这是复古风的奢华房间,往往只有一般平民才使用最先进的科技带来的方便生活,拥有时间空闲大把金钱的贵族,却将生活越过越繁复,使用的东西,也都倾向于复古。
  洺加作为贵族出身,而且生活安逸,但是也没有想过自己的卧室会是这样的。
  他想,这里一定是皇宫了,非皇宫不会这般布置。
  他犹豫后将脚踩在了那长毛地毯上,地毯带着一种来自动物本身的温热柔软,这让洺加满身的汗毛都要立起来了,赶紧跑到了织就的地毯上去,又走到了窗户边上。
  他用体力拉开了一部分窗帘,外面的阳光倾泻了进来,金黄的光芒照在他的身上的那一瞬间,他几乎感动得流泪,他深切感受到自己是活着的。
  虽然飞船上能够将里面的环境模拟得同行星上一模一样,但是,那和真正的行星上的感觉还是有很大的差别。
  洺加想,人类天生是属于行星的,只有脚踏实地地在行星上,感受恒星光芒的照耀,感受空气流动带来的风,感受着上面的水汽泥土青草树木的味道,这才能够让他感觉安心。
  他穿着宽松的睡衣裤,露出他的修长的颈子、白皙的锁骨和肩膀,肩后的omega腺体上的牙印也露了出来。
  裤子有点长,将他的脚面遮盖住了,他赤脚站在地毯上,站在窗户边上一动不动。
  他的面色苍白,黑瞳却闪着光,脸上神色也非常温柔。
  窗户外面是一大片草地,有矮树长在上面,更远处是一个一望无垠的湖泊,但湖泊上面却有悬浮岛。
  蓝天白云,湖泊绿树,风,鸟,宁静,这些让洺加的灵魂也似得到了安抚。
  洺加伸手摸了摸自己肩后的牙印,这让他的身体轻轻颤了颤,他想,他是依靠这具身体得来了自己站在这里的机会。
  他没有高兴,也没有觉得哀伤。
  他没有高兴的理由,也没有哀伤的权利。
  房门打开了,洺加知道,不过他没有转身。
  两个beta的味道出现在房里,其中一人道:“夫人,您起来了,有什么吩咐吗?可要用餐?沐浴?”
  洺加回头看了看她们,不是在飞船上时照顾过他的那两个beta女仆了,换了两个。
  洺加张了张嘴,想要说话,发现自己一时居然无法发声,他轻轻咳嗽了两下,才用别扭的安萨语说道:“我要沐浴,找衣服来给我穿,要柔软的料子,不要太紧身。现在是下午了吧,是喝下午茶的时候,我要在阳台上喝茶,多准备些点心,我不知道你们这里什么合胃口。”
  皇帝陛下带回来的omega,这两个来伺候的仆人对他具体的身份还摸不清头脑,不过被他颐指气使地吩咐了之后,她们反而安下心来了,不怕之后的主人脾气差,就怕他没架子,到时候被可能会进宫来的另外几个夫人看低了身份,让她们在身边都不知道要怎么提点。
  虽然皇帝没有立后妃,但几位夫人都是以自己是皇帝的后妃自居的,权力的蛊惑,让他们这些omega可并不像一般的omega那么单纯。
  在陛下面前争宠的手段也是一套一套的,他们这些在宫中伺候多年的仆人,又有什么不明白的呢。
  洺加被伺候着先洗了澡,虽然过了好几天了,但他身上的情事痕迹还非常明显,伺候他的仆人之前为他换衣服的时候已经看到了,而且喂他吃过的东西,也都是omega发情期后会吃的东西,这些都说明了他受过皇帝的宠幸。
  仆人不知道他会不会为皇帝生下孩子,现在陛下只有四个子嗣,每一个都得皇帝的喜爱,因为孩子,那些夫人也很受看重。
  要是他能生下孩子来,地位也会很尊贵。
  照顾他的人一点也不敢怠慢。
  再说,洺加虽然不言不语,姿态里的傲慢也让这些仆人不敢有些许轻慢。
  洺加穿了一身简单的长袍,不知道是不是白鹭洲的习惯,他们这里似乎很流行长袍。
  月白的长袍上什么花纹也没有,但柔软舒适。
  洺加坐在了阳台上,阳伞遮住了太阳的直射,为他带来恰到好处的温暖。
  仆人送来的茶水有好几种,点心和食物则有十几种,洺加吃不了太多,一边喝茶一边用点心。
  有几匹骏马无拘无束地从远处跑过,它们的身姿优美,消失在远处的湖泊方向。
  除了这几匹马,洺加再没有看到其他动物。
  他所在的阳台,处在三四十米高处,他不大看得到这座高楼别处的情况,但要他自己从这个阳台逃走,显然不大现实。
  洺加没有要求出门,他安安静静地在这套卧室里待了十天左右,除了两个照顾他的女仆,他没有见到别的人。
  要不是有时候看到巡逻队从窗外经过,洺加甚至要怀疑自己的确是在安萨帝国的皇宫中吗。
  洺加甚至得不到任何可以与外界联系的东西,连书也是奢侈的纸质书,而不允许他看电子书。
  房里自然是没有网络的。
  他的生活倒退回了人类的原始时代。
  洺加这般想着。
  所以在皇帝陛下总算想起他来,而且来看他的时候,洺加其实完全没有和皇帝陛下发火的意思,但他觉得自己应该朝他发火,所以,他就发了。
  洺加坐在阳台上看书,普鲁斯的alpha信息素的味道一出现,他就回过了头,看向了卧室的房门。
  普鲁斯一个人走了进来,他穿着黑色的制服,高大挺拔,威严一如遥不可及的高山。
  他走到了洺加的身边去,已经有仆人赶紧端了椅子给他坐。
  他自己从桌上的茶壶里倒了一杯茶喝了两口,然后对洺加笑道:“怎么样,还习惯吗?”
  洺加抿着唇看着他,多看了几眼,又眨了眨眼睛,似乎是强忍下眼泪,但眼眶却微微泛了红,然后他傲然地用冷淡的语气说道:“没有什么不习惯的。被扔在这里,我以为自己没有任何表达不满的权利。”
  普鲁斯笑了起来,他笑得很有魅力,但是那种帝王的威势让洺加觉得,他的笑对他只是一种施舍。
  洺加咬着牙,对着他的笑,他突然站起了身来,眼泪也忍不住落了下来,站得距离普鲁斯远些,他才说道:“为什么每次都给我一点希望,但马上就要收走。这样玩弄我,很有意思吗?如果非要这么做,我宁愿我什么希望也不要有,你把我送到我的同伴们那里去吧。那样我至少安心,知道日子也就这样了,不切实际的幻想只会带来更多失望和伤害。”
  普鲁斯看他是真的难过又可怜,就收起了笑容,对他伸出手:“洺加,过来。”
  洺加不过去,反而摇头:“你让我过去做什么,一会儿也只会把我推开,然后在我等得心死的时候,又再出现在我面前,对我说,你过来。所以别叫我过去。”
  普鲁斯看他非常情绪化,就说:“不是故意不来看你,刚回来,事情太多。”
  洺加又看了他一阵,才慢慢走了过去,还没有走近,就被普鲁斯一欠身将他拉入了怀里。
  普鲁斯在他的面颊上亲了亲,说:“很抱歉。”
  洺加低下头,将脸埋在他的肩膀上:“我以后会怎么样呢。这种日子,真像生不如死。”
  普鲁斯拍了拍他的背,轻咬他的耳朵:“别胡说。”
  两人其实没有什么话题可聊,洺加也不和他说话,表达了自己的不满之后,他就靠在普鲁斯的怀里玩普鲁斯的手指。
  洺加身上是一罩到底的长袍,这种衣服,即使是绝代佳人,也很难穿得好看。
  但洺加全身裹在衣服里,却的确别有一番韵味。
  普鲁斯隔着衣服摸着他的腰肢,说:“为什么穿这种长袍。”
  洺加反而愣了一下,道:“这个难道不是这里的传统服装吗,我的衣柜里,只有这种衣服。”
  他虽然说话少,但这么几天,他的口音已经变成了有些正宗的安萨语了。
  普鲁斯被他逗得笑起来,说道:“不是,这只是睡袍,但大多睡袍也不是这样的。”
  洺加马上变成了一只刺猬,说道:“那为什么我的衣服全是这样的,难道我只配穿这种睡袍待在屋子里等你。”
  普鲁斯捏住了他的下巴亲他:“朕会训斥奥莉薇亚的。”
  洺加避开他的亲吻,不高兴地笑了一声:“陛下,我很不明白自己的身份。您是喜欢我更自然一些,还是希望我像一个奴隶一般伺候您,跪在房门边等您就行了?”
  普鲁斯道:“自然而然不就好了。”
  洺加道:“我俘虏的身份能让我自然到哪里去,再说,我是有丈夫的人。我即使不是生来反骨,也会被你们认为不安全。每天想这些,我真的很烦恼,还不如就回我本来应该去的地方去。”
  普鲁斯在他的下唇上咬了一口,说道:“安心住着吧。朕会护着你。”
  洺加不说话了,抱着普鲁斯发呆。
  两人沉默地度过了两个小时,洺加在普鲁斯的怀里睡着了,晚上,普鲁斯留在了洺加的房里过夜。
  第二天,洺加就得到了很多权限,仆人为他送来了很多衣服,放满了整个更衣室,而且询问他是否愿意去湖边散步。
  作者有话要说:对有些亲不能认同和理解洺加在老普的事情上选择了活着而不是贞洁这一点,我想给一个我自己的理解。
  其实一个故事,一定是在一种特定的条件下,主角作出特定的选择,这样才能发展起来的。
  这篇文里的特定条件,的确是太残酷和苛刻了,洺加作为一个从小衣食无忧被仆人照顾的贵族,一朝沦为战俘,面临要变成军妓的命运,他该何去何去,不同的人一定有不同的选择,有诸如最初实在洺加怀里的那个女人的选择,有之后在要塞里被带走后刺杀军官的选择,也有无论遭遇了什么也选择活下去的选择。
  如果洺加选择死亡,那他在最初就死了,但千古艰难为一死,要死并不是那么容易的,但活着同样不容易。
  这就是一个很不容易选择了活着,然后无论遭遇什么都想要活下去的人的故事。当然,这个活也有很多方式,他活得算是稍好一些的,其中原因不过是他有些心机以及长得比较好。当然,他也不只是迷迷糊糊地活着而已,他有他的原因,这也是他区别于其他混沌度日的俘虏的地方,也是他是这篇文的主角,而不是那些人是主角的原因。
  作为这篇文的作者,我无法说洺加选择这般苟且偷生是对的,也无法说最初选择死亡的那些人怎么怎么样,故事是活着的人的故事,而我是写故事的,当然就是只能写这些活下来的人的故事啦。
  还有就是,这篇文的HE,并不会让洺加在国家和爱情之间做出选择,也没有什么后宫争斗,因为这个世界是发展变化的。他还有儿子,怎么说呢,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
  
  ☆、第二十五章
  
  
  洺加没有别的事情可以做,除了好好打扮自己。
  以前他不喜欢将时间花费在打扮自己上,觉得毫无用处。
  但现在,他站在巨大的穿衣镜前,微微笑着,这个身体,就是他最大的资本,也是他仅有的资本,除此,他别无所有,不将它收拾得漂亮些,他还能有什么可以使用。
  但到底是个男人,对大多数女人们喜欢的繁复的花边刺绣,他并没有什么偏爱,于是只是穿了一身修身的衬衫长裤,女仆玛莎在旁边说:“夫人,可以骑马呢。”
  洺加“嗯”了一声,道:“那穿骑马装吧。”
  便又换上了骑马服。
  衣帽间里骑马装也有好几套,可见在这个宫廷里,骑马是比较流行的活动,或者是omega之中比较流行的活动。
  他身上的骑马装为黑白色,白色的衬衫,黑色的小西装外套,下面是马裤和长靴。
  他戴上手套,又握上马鞭。
  这马鞭是他这些天来握在手里唯一像武器的东西。
  平常他使用的餐具都是金银器,连瓷器都没有送到他跟前过。
  虽然普鲁斯说让他自然而然就行了,但其实,他依然在被这些人警惕着,不是吗。
  洺加想,我不过是个没有什么用处的omega,他们何必这样警惕自己。
  洺加第一次走出了自己的卧室,外面是穹顶很高的走廊,穹顶上和走廊两边都是华丽的壁画,仆人领着他往前走,洺加看了看周围,房门都紧闭着。
  他们走到了一边的一个巨大的悬空阳台上,站在阳台上,洺加四处看了看,才突然意识到他所在的这一楼似乎并没有楼梯,而是依靠这个阳台做起降台和别处相连。
  一辆悬浮车开了过来,停在了宽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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