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个月后,李达又出现了,见他们兄弟俩和好了,关系还比以往更加亲密,看着这股子腻歪劲儿就忍不住打趣:“你们俩兄弟倒比较像刚成亲的两口子,整天黏黏糊糊的。”来福心中本来就有鬼,被这一说,闹了个脸红,为这又被李达嘲笑了一番。
话说这日子一安定下来,来福就考虑着在镇上买个店铺,现在是四月天,温度适宜,正是筹备的好时间,李达听到来福要办食肆,想到正好自己常卖野物的那间因为生意不佳要出手,就帮着来福引见,来福仔细观察了一下,发现铺子的装潢实在老旧,不禁有些犹豫,来金看了一圈后,则坚持要当场买下来,食肆的掌柜估计急着T手,见来福表现得不太满意,价格便一降再降,来福其实向来是听来金的,但见到这种情况,自然是要把价格狠狠地往下压,结果硬把价格由七十两压到四十五两。
这间食肆面积挺大,但因为装修简陋,反而更显得空旷萧条,与四周来来往往的人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来福知道来金的坚持一定有他的道理,事后询问了下才知道原因,原来这间食肆的地理位置极佳,相当于一个十字交叉口,人群来往频繁,而之前的掌柜可能是因为装修和伙食太差所以来的人得少,掌柜觉得赚得少又不愿意再把钱花门面上,这样恶性循环下也就没了生意。
来福和来金自然不会重蹈覆辙,当天,两人就仔细地查看了整间食肆,讨论了一下大概的装修思路,一天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第二十二章(修改)
要彻底地装修一间不小的食肆实在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光找木料的涂漆和墙壁粉刷浆就花了一个上午,没有门路又不熟悉这些个行业,来福和来金只能货比三家,跑得腿都细了一大圈。
两人忙死忙活地折腾了小半个月,终于将房子大概地装修了一下,总体上改动并没有太大,只是重新上了漆料,粉刷了墙壁,却有了涣然一新的感觉。
原先的桌椅前任留给了他们,都是些残缺破旧的,来福只得把它们放进里屋,外头要招待客人的则去另外买了几张,大门也换成了红漆雕花木。
这里有两间里屋,为了省钱,来福和来金并没有进行装修,这段时间两人都没有回家,一直住在这儿。
今天总算是处理好了门面问题,剩下的只是一些零碎的小事,想到这里,来福终于舒了一口气。
晚上,两人本想商量一下食肆的名称,河蟹了……
来金昨晚有些过头,来福第二天几乎起不了身,就让来金独自去接大娘,等他们回来时,发现李达也在,这才知道前些日子家里一直有李达帮着大娘的忙。
大娘看着自家的食肆,激动地眼里不禁泛起了泪光,来福注意到后本想上前安慰,却发现李达抢先里一步,心里总觉得哪里不对劲儿,又说不出缘由。
而食肆里剩下的一些琐事因为有了人手,立马快速解决,为了开张的时候体面一些,大家都去衣铺买了身绸衣,穿在身上顿显华贵不少,李达也掩了粗犷之气,更突出了英伟,来福想着那天自己要在厨房里忙活,就随便买了件浅褐布衣,到了晚上,一伙人才想到家里只有两间小房间,李达知道来福和来金不太愿意和他睡,也不在意,大大咧咧地把几张桌子一并就要当床。
来福回到屋里,和来金商量了一下,觉得对李达太过愧疚,于是想让他睡自己房,结果看见大娘抱着床被子往外头走,来福悄悄地跟了上去,见李达和大娘说了一会儿话,总体氛围有些暧昧。
来福心里疑惑重重,回去跟来金说了下这事,两人都觉得李达这人是个不可多得的好人,便想着能好好撮合他们,不过明天就是开张的日子,就决定把大娘的事缓缓,当晚,来金也只是匆匆出了一次,没让来福太累。
第二天,开锣打鼓,除了来福,其他三人都在前面迎接来客,来金穿着一身深紫金边绸衣,嘴角挂着适当地微笑,俊美的脸上似温柔似邪魅,四周走动的年轻女子都不禁看得失了魂,店里的女客人激增,有了女人自然也少不了男人,有些光棍汉子也涌入了食肆,来福在厨房忙得手不离锅,大娘进来拿菜是看见这种情况,就帮着一起择菜洗菜。
而来金和李达就在前面当起了店小二,来金负责给女客人端菜,李达负责男客人,由于人多,烧菜的却只有来福一个,所以上菜的速度奇慢,但奇迹地也没人抱怨,年轻女子看着来金忙忙碌碌地身影就有了满足感,即使有几个汉子抱怨了几句也立马被劝下。
关门后,四个人就忙着收拾桌椅,刷洗碗盘,到了深夜才有了停歇。
四个人围在桌前数着今天的盈利,乐得都何不拢嘴,他们一天工夫竟挣了八两多的银子,但他们都知道身体已经有些超负荷,来福也想着请个店小二和洗碗工,就让来金写了招工的告示贴在门外。
接下来的几天,虽然店里菜好吃的名声都传开了,但店里的人还是明显地与日俱减,再后来,几乎看不见女人,总体上客源却稳定了下来,多是单身汉子,家里没有开火,而来福这东西好吃价格也比较实惠。
生意还是依旧忙碌,但却没一个人来应聘,来福每天累得手脚发颤,来金情况也差不多,半个月后,大娘的腰病在高强度的劳动下复发了,可能先前有痛却都忍着,所以这次来得格外严重,来福和来金自然不愿再让大娘做事,招工问题迫在眉睫。
来福看着门口的招工告示发呆,突然想到做这些活计的人大多是不识字的,就又叫来金在告示牌上画了洗碗和端菜的动作,写上了酬金,没想到第二天来应征的人络绎不绝。
最后来福选中了两个年青的男孩子做活计,一个叫李金鹏,样子长得清秀,看上去比较机灵,另一个叫杨勇,长得虎头虎脑,属于老实型,之后又找了一个四十来岁的妇女帮着洗碗,来金彻底成了甩手掌柜,就是可怜了来福早晚都得辛苦,没几天,来福受不住了,又招了个大厨,但是保留了调料的制作配方。
而大娘看食肆里自己也帮不上忙了,就要回去照顾家里的活物,这时,李达见食肆都安顿好了,也跟着大娘一起回了村子。
第二十三章
虽然大娘和李达都回了村子,来福和来金的日子还是很悠哉,平日里来福就在院子里研究各类菜色,偶尔下厨帮帮忙。
这天早上,来福醒来,感到浑身酸软,腰际一阵阵发麻,股间是强烈的胀痛和粘腻感,来福不禁感到无奈,在某些方面,来金总是霸道得可怕,
来福看了一下窗外,天色阴沉,还下着毛毛细雨,来福赖了一会儿床才撑起身体出了房门。
今天可能是天气原因,食肆里的人并不多,前段时间来福几乎都窝在后院或厨房,今天闲了下来就忍不住想去大厅看看情况。
来食肆的客人大多是粗犷的单身汉子,说话也是满嘴的不干净。来福先去的是厨房,所以顺便端了几份菜,来福见两个小二正在侃大山,聊得很是开心,也就没使唤他们,自己端了菜过去。那桌汉子酒喝得有些上头,见来福衣着破旧,只当是新招的店小二,又见来福长得秀美,就半开玩笑地调戏道:〃小美人儿,以后你就跟了哥哥吧!哥哥的小兄弟老大了,保准让你爽得离不开哥哥……〃边说还边摸来福的tun辦,来福觉得自己是个男人,被摸也不是大事,又看他是个醉汉,虽然反感也不愿计较,只拍下大汉的手就要往回走。
大汉正摸得起劲儿,觉得手下的那团肉又软又有弹性,自然不肯轻易罢手,伸手搂着来福的腰部不放,来福本就被来金弄得下盘发虚,一个不慎跌坐在大汉腿上,惹得大汉哈哈直笑。
这时来金刚从外面回来,看到这场景不禁气极,摔下手里的东西就沉着脸往来福这边走来,来福注意到来金的脸色,连忙要起身,大汉没当回儿事,不仅不放还开始上下其手,来金充血的眼睛显示了他此时强烈的怒意。
来金用力把来福扯起,大汉一个不留意,就让来福离了身,紧接着而来的是来金的一记重拳,大汉的脑袋被打得清醒不少,立马起身还击。大汉全身肌肉发达,透过薄薄的布衣依稀可以看出怒张的块块肌肉,来金身高虽然比大汉要高出不少,但从外表上却让人感觉处于极端劣势,在场的人有些可惜来金俊美的脸要受破坏,有些则幸灾乐祸,来福见此担心不已,正要上前阻拦,却被来金犀利的眼神逼退,在一旁焦急地观望。
其实,来金远不是他看起来的那般,在长时间的食补和锻炼下,来金的体魄极其强健。事实上,他的肌肉是精密的,没有过分张扬却蕴含着惊人的力量和爆发力,再加上平时狩猎训练出的敏捷,两人的差距很快就显示出来,大汉力量虽大却笨拙,几乎没有实质性地攻击到来金,而来金则招招打上大汉。
没几下,大汉就没了反抗能力,躺在地上呻吟。
来金打红了眼,根本没有停手的意思,直把大汉打得口鼻出血,其他人被眼前的场景吓到,不敢贸然上去劝架,来福怕闹出人命,拼命上去阻拦,来金担心伤到来福,虽然还是不解气,也罢了手,拉着脸去了里屋。
来福立刻叫来李金鹏和杨勇,拿出几两银子让他们抬大汉去医馆,生意自然是做不下去了,来福送走客人关了门才回里面。
来福站在房门口有些踌躇,他觉得今天来金的反应过大,却不知道怎么开口,毕竟对来金说不出指责的话,还没等来福思考好,门就被来金打开了,来福进去后,来金就上了拴。
来福想跟来金解释一下当时的情况,还没等来福开口,来金就先出了声:〃哥,我现在有点累,你主动吧!〃说着,指了指胯/下,对于来金指责的口气,来福有些错愕,他也不喜欢没次来金生气首先想到的不是沟通,而是在这方面发狠泄愤。
但习惯确实是一种可怕的东西,来福还是拿出那物件用嘴小心服侍,想着事后再好好谈一下。
很长一段时间后,来金在来福嘴里出了精,来福累得俯在地上直喘气,来金抱起来福让他跨坐在自己腿上,捧起来福的脸说道:〃哥,以后你乖乖呆在家里不要出去走动了,好吗〃
来福听了觉得有些心凉,他不喜欢来金那种把自己看作弱势的感觉,回道:〃金儿,我是个男人,我不可能一辈子都圈养在家中。〃
〃哥哥,这不是圈养,我会一辈子爱你,照顾你,你只要乖乖听话就可以了!〃显然来金很不满意来福的回答,这次的语气有些强硬。
〃金儿,这不是……〃
〃哥,你别说了,你只要听我的就可以!〃
〃金儿!你不能……〃
〃闭嘴,你还想勾引多少男人。〃来金的语气已经有些恶劣。
来福听了一阵心悸,也不敢再说什么了,来金见来福不说话,态度也软了下来,温柔地亲吻来福。
虽然来福有些痛心,但事情还是要解决,之后来福又自己跑了医馆几趟,垫了不少银子,那大汉的情况总算好了很多。
事情也处理得差不多了,来福觉得他和来金都需要冷静一下,就和来金提了回村子的事,来金有些不满,但还是同意了。
第二十四章
第二天一早,来福就收拾了一下行李就回了村子,骡子要放在食肆里运货,所以来福是一路步行。
近期来福是一只呆在后院,少有出来呼吸田园空气的时候,现下也不禁放松全身心,欣赏周边风景,这条路虽然走过无数次;但这还是第一次仔细看。
在邻近村子的一片地里,异样地出现了大片花海,满地红色,娇艳似火,随着微风吹拂,掀起阵阵花浪。在漫山的绿色中显得有些迤俪,来福不禁有些诧异,又往前走了一段路,凑近身边的一株花细细查看,这花给来福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隐隐有些不好的征兆,萌发出几丝不安。
“哪个小王八羔子偷俺花儿!”一声洪亮的叫喊打断了来福的思索,来人挽着裤管和袖子,衣服破旧还沾着不少泥,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来福连忙起身解释,来福和来金在村子也是小有名气,凭着来福让人过目难忘的长相,来人立马就认了出来,态度也跟着缓和,见来福对自己的态度恭敬有礼,也就和来福拉开了话匣子。
来人向来福介绍了下自己,就一个劲儿地夸来福来金脑袋灵光,年纪轻轻就在镇上开了食肆,长得又俊,对于这些半实话半恭维的话,来福有些不知如何应对,趁着他换气的档儿打听起这花的来处,这人说话没有什么逻辑性,东一句西一句的,不过最后来福还是很清晰地了解了个大概。
这又要提到年前在村子里放烟花的富人,在年末的时候,他用两倍的价钱在村子里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