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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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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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一改对云清的冷漠,温和地问道,“如果我说是,你会不会怪我无情,害你担惊受怕?”

云清猛地挣扎起来,“是你杀了我师父和师兄弟?”

“没错。”凌霄不耐烦地用膝盖顶了云清一下,云清随即双手扶地跪倒。“别急,我现在就送你去见他们。”

“你再给他一次机会吧,别杀他!”我冲过去拉住凌霄的右手,即使隔着衣服,刀身的森然依旧激起双臂一片细疹。“你既然一直都跟着我们,肯定也看到了,他对我很照顾。而且……”

“而且还不惜违抗师命放了你,你是不是想说这个?”凌霄不以为然地笑道,“你怎么知道这不是他计划的一部分?只要能通过你博得我们的信任。。1*6*K小说网更新最快。死几个没用地废物算得了什么?!”

云清的脸因愤怒而涨得通红,大声吼道。“住口,不许你侮辱师

凌霄将他狠狠踹倒,并一脚踩到胸口上,“你给我闭嘴!”

尽管我相信云清不是那种人,可谨慎起见还是忍不住问道。“你说他救我只是计划的一部分,你又有什么证据?”

“明珠小姐,我真地没有……”云清的话刚说出一半,便被猛烈地咳嗽声淹没了。

我赶忙抱住凌霄的腰,好一番折腾才把人拉开。我怕照他这样踩下去,云清会吐血三升。无论有罪与否,虐待他人总是不好的,而且云清现在充其量不过就是个犯罪嫌疑人,与犯罪分子仍有本质区别。

“证据?还要什么证据?”凌霄满不在乎地问道。“他对教主不忠,以下犯上,意图谋反。难道还不够吗?”

“话是这么说没错,可一日不忠终生不容。未免也有些不近人情。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圣人都不敢说没做过错事,何况普通人呢。还是再给他次机会吧。”我讨好地搓着手,笑道,“再说他师父都被你极刑处置了,杀鸡儆猴也该有个限度,别让大家人人自危才好。有个词不是叫做恩威并施吗?”我趁凌霄犹豫之际,忙把云清拉了起来,“依我看事情就先算了吧。”

如果云清聪明一点听话一点,多说几句好听的,也许凌霄心情一舒畅真的就不追究了。然而,云清偏偏理直气壮地责问,自己有错自由教主裁决,凭什么要凌霄决定?

结果可想而知,凌霄登时变身为怪力巨龙,纤细柔弱地我只好迫不得已并勉为其难地客串起奥特曼。

凌霄眉头紧皱,高高扬起下巴,“你让开!”

我大无畏地挡在云清身前,作气宇轩昂状,高声应道,“不!”我叫你让开。”凌霄略显低沉的声音中透出几分忍耐。

我的音调也随之降下一个八度,“不嘛。”

忍无可忍的巨龙认为自己已经给够面子无须再忍,以一记功力深厚的黯然销魂掌轻松地将尖叫的奥特曼推

“凭什么?”凌霄一把拉住云清的衣襟,阴冷地笑道,“不凭什么,只凭我想让你死,而你又不是我的对手,所以非死不可,仅此而已。”

“有话好说!”我一听“死”这个字就头皮发麻四肢冰冷,都是大好青年,曼妙的青春还没逝去,怎么就整天把“死”挂嘴上?这个问题,至少也得等人老珠黄、年老色衰后再考虑吧。我奋力将凌霄扑住,“要杀他也得有个理由,否则如何服众?你总不能告诉别人,你杀他是因为看他不顺眼吧?照我说还是先算了,大不了等他日后不听话再从重处罚,也不迟呀。”

我觉得自己很严肃,也没使用什么喜感词汇,可凌霄却仿佛听到了人生中最搞笑地笑话。“等?”他大笑起来,“不知什么缘故,我从小就不喜欢等。与其等他不听话的时候再解决,还不如现在动手,不给他不听话的机会。微风扬起他地袍袖,颇有些超然出尘之感。真怀疑他是不是小时候受过刺激,或者上辈子怨念太重,怎么这么难沟通?躺地上打滚这招肯定没戏,万一给他惹急了,先得把我砍死……

“我觉得,你还是放过他比较好。知错能改,善莫大焉。”我说得口干舌燥,只差跪下吻他的脚了。“他带我离开固然有错,可毕竟没有伤害我。你想想,如果你真把他杀了,别人会怎么看你?”

凌霄轻轻哼了一声,“别人大概会说我,冷血、残忍?我本来就是这样,他们说得很对。”

我记得很早以前莫言说过,我、小五、凌霄都是骄傲地人,我是自以为是,小五是死不低头,而凌霄两条都占。当初莫言就那么一说,我也就那么一听并没往心里去,以此观之,果然还是要听老人言啊。

“你要心疼我,也不是没有别地办法。”凌霄忽然浅笑,低头对我说道,“云清谋反未果,挟表小姐出逃,死不悔改,我不得已只好……”他把手在自己颈前一抹,“只要你不说,没有人会知道。”

我擦擦额前的汗水,“你和他有什么过节,非要他性命不可?”

“每个人在入教之前都要发誓对教主一生忠贞,”凌霄地神情落寞下去,顿了顿,复而展开笑颜,“我不喜欢不遵守诺言的人。”

我壮着胆子问道,“那你要我和你一起撒谎,也是忠贞?”

“只有我例外,”凌霄脸上露出些许得意的狠戾,“我只发誓对自己忠贞。”

云清梦呓似的哑着嗓子说道,“我知道你是谁了……”

“所以你更是非死不可。”凌霄霍然直起身子,双眼与刀光同色。

第九十一章 萌之痴痴

 第九十一章 萌之痴痴 “你居然没死?”云清做出一副难以置信的表情,“当年叛教的三位护法果真是被你所害?”

“不,”凌霄对云清的恐惧好像浑然未觉,淡淡地答道,“不是三位,是四位。当年我模仿父亲的笔迹,下令处死了关在后山的三人,一年多前,我又手刃当初逃掉的第四个人。”他把我轻轻推到跟前,“你不信的话可以问她我想这一定不是我原本生活的地球,而是一个貌似地球的伪地球,对这个云谲波诡的星球绝望了!他们之间有什么纠葛我一概不知也懒得打听,和他们相比我就是一彻头彻尾的单细胞生物。我觉得人世间最郁闷的事不是被人当作白痴,而是明明是个白痴却偏被看成大智若愚。

云清一脸凄怆,如同遭了天大的打击,“明珠小姐,你……这些事情你早都知道?”

我幽怨地瞟了凌霄一下,这厮满眼堆笑,一看就是故意给我找麻烦。我连忙对云清摆手,“我是猪,除了吃和睡什么都不知道!”

凌霄对自己就是仇子鸾的事实供认不讳,并毫不隐瞒地承认,其实他们三兄弟一直都活得很好,那三缺二的谎话不过是仇老头为抓内奸编出来的。不过我认为,仇老头大概也没想到这内奸居然跟自己一样既小心又耐心,在自己死以前竟一点尾巴尖都没露出来……

基于“有男人的地方就有jq这条亘古不变的真理,我们尽可以y仇老头和无名大叔之间那连当事人都未必发觉的“纯洁友谊”。这场发生在两个男人之间的,耗尽一生心力地对决……怎么看都是令人唏嘘的攻受之战啊。只是可怜的三兄弟,小小年纪就成了炮灰拖油瓶,难怪凌霄地人格如此扭曲。

云清显然对这持续了十多年的骗局相当愤慨。至于他愤地理由嘛。也许是嫌自己上当受骗没面子,也许是为老教主从没信任过他们而难堪……谁知道呢?

凌霄拉起我冰冷的手,声音飘渺得仿佛远在天边。“明珠,你好像并不高兴?”

“没。。。没有,”他冷不丁一出声,把我吓得直哆嗦,生挤出一副惨笑挂在嘴角,“我只是太惊讶了。一时间不太习惯而已。”

老实说,我其实一点都不惊讶。一方面,莫言早帮我打过预防针,提醒我别把他们的话当真;另一方面,只要有肉吃,就算天塌下来我也不着急,反正有个高的顶着,关我屁事?他是左明珠的表哥,又不是我地。我就是躲在明珠小姐光鲜外表下的一只猥琐女。无论别人喜欢我还是讨厌我,都不是因为我……啊,我还真是非一般的功德圆满路人甲呀。

“你知道的已经够多了。”凌霄说着,把手中的刀丢给了云清。“该怎么做。应该清楚吧?”我哀婉地扯着凌霄的衣袖,最后一次也是最悲壮地一次恳求道。“兄台,哦不,表哥,这件事当真没有商量的余地了吗?”

“明珠小姐,不用说了,你的心意云某感激不尽……”

阳光照在刀身上,射出刺眼的光芒。凌霄眯起眼睛,微笑地望着云清把刀架上颈间,瞳中流转着异样地光彩。我背过身,闭上眼睛捂住耳朵,心中一阵酸楚。

电影里说,如果刀够快,血喷出来的时候就像风声。然而我并没有听到风声,传到我耳中的仅有一声金属撞击地清脆。我回过身,看着地上的铜板和云清手中歪在一旁地刀,不胜疑惑。

“暂且将你性命留下,如有再犯……”凌霄上前将刀收回鞘中,满意地笑道,“你好自为之吧。”他说完,随即走到我面前,“明珠,我们回去吧。”

我点点头,顾盼之间猛然意识到莫言不在,急问,“莫言哪去了?”

“我叫他先送青枫走了。”凌霄笑得有些淫邪(也可以算作狡黠),“没有他在,我们兄妹岂不刚好可以说说悄悄话?”

我讪讪地点头称是,心中却早已嚎啕不止。我地命怎么这么苦呀,为什么我非得和这种冷血BT连环杀人狂呆在一起?和他这种十来岁就会假传圣旨夺人性命的家伙比起来,开膛手都是纯白少年。

“他走地时候没要你对我说什么吗?”我不放心地问道,“就是类似从此相忘于江湖这种的?”

凌霄摇摇头,“没有。”

“那就放心了,还以为他对我始乱终弃,跟你弟弟私奔了呢。”

亲爱的莫言,再见时,你还是你,而我大概已不再是我。当我从皮白肉嫩的大姑娘变成皮薄馅大的小笼包,你还能认出我吗?

日暮时分,我和云清被凌霄成功押解回了碧微山庄。之所以用“押解”,是因为我和云清的心情真的很不好。我虽然没照镜子,但看到云清那脸落水狗般的表情也能猜出自己的模样。现在我们就像囚犯,凌霄就像牢头,我们都是他手里的行货,生怕一不小心有个闪失得罪了人家,然后我们就呜呼了。

关系变了,气氛也跟着变了。云清恭敬得令我无所适从,凌霄亲热得令我胆颤心寒;云清每句话必叫小姐,凌霄每句话必称妹妹。天知道我有多想哭,如果被凌霄发现我不是左明珠会有什么后果?我真是不敢想像……

“明珠,不如等眼下的事情过去以后,我去和舅舅说,帮你把婚事退了。”

“唔,好的。”我心不在焉地低头扒饭。

“然后我再提亲,如何?”

“不,不用了,我才寡德薄,高攀不起。”我背上一寒,将筷子掉落在地,“你看,我连饭都吃不好,娶回家多丢人,还是算了吧。”

“谁说我要为自己提亲了?”凌霄有些不快地瞪了我一眼,“难道你就这么不喜欢我?”

我借口对莫言痴心不改,无论他为谁提亲我都不会同意,匆匆结束掉这场饭桌前的战斗逃回房间。我和衣躺在床上冥想,渴望能从绝望中寻找到希望,然而很不幸,我发现自己老了,不知不觉间竟忘记了很多事,唯独“莫言”这两个字深深沉淀在了血液中。

我开始回忆起那个普通又特别的秋夜,那一夜金风细雨,宜勾搭调戏行苟且之事。一位法国的故事大王曾告诉我们,“最危险的狼,就是那种文质彬彬、温柔浪漫和模样可爱的狼……这些狼喜欢在家中接待女士,也喜欢在街上向小姑娘问好。”显然,单纯善良的我并没把儿时读过的专门吓唬小姑娘的童话当真,结果遭到了惩罚。

我越躺越困,准备洗个白白早点睡。当我披散着湿漉漉的长发盘算今晚使用哪种睡姿时,一不小心正好越过花丛看到遥远墙跟下的两只。我很好奇他们在做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便小心翼翼地靠了过去,又担心被发现,只得远远观瞧。

我掬起一缕青丝别至耳后,微笑地看着他们。云清盈盈伫立,凌霄侧立一旁与他咬着耳朵低语。凌霄简直就不是正常人,早先怒如惊涛拍岸的是他,现在笑如春花灿烂的还是他,云清倒依旧年少轻狂,对他冷冷淡淡不假辞色。我虽听不到谈话内容,可看他们的表现也猜得出一二……萌,萌,萌了!“咳,我早该想到的,当一个人貌似与另一个人不共戴天,却在最后关头不忍伤他性命……怎么可能会有其他理由呢?”我自嘲地一笑,“白天对人家那么凶,活该这会低声下气。凌霄你个贱攻,这会发现云清吃软不吃硬了吧,看你以后再吓唬小受!”

我转身要走,兴许是过于兴奋,脚下一个踉跄,惊动了那厢缠缠绵绵的鸳鸯两只。他们看到我脸色一变,尤其是凌霄,原本白里透红的小脸顿时成了包青天。他沉着嗓子问道,“明珠,你在这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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