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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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越了去做个女侠-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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剧情发展貌似跳跃性大了些吧,还没怎么着呢就私奔,估计这哥们也是小说看多了,一不小心拿自己当李靖把我当红拂了。问题人家红拂好歹还是夜奔,我这大白天就公然跟人拉拉扯扯,完了,七出之条又犯一条。“你快放手,被人看见怎么办!”我想把手抽回去,他却拉得格外紧。

“没关系,莫言出去了。”他不好意思的笑道。

虽然那只是一瞬,于我却像千年。我眼睁睁看着莫言出现在楼梯口转角处,看着那温和的笑容顿时化为玄冰,他束发的紫金冠上镶了一块白玉,而他的脸却比白玉还白。“我是出去了,而且似乎还应该再多出去一会。”他腰上挂着新配的宝剑,握着剑柄的手在发抖。

“我……”我不知道该怎么解释,也许已经没有解释的必要了。

“你还想说什么?”莫言冷冷说道,“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说的,被女人背叛的男人不止我一个。”

“不!不是你想的那样!”我失声叫道。

小五冲上来拉住莫言持剑的手,“莫大哥,听姐姐说完吧。”

“我……”我哭诉道,“我从没做过对不起你的事,也没答应过他什么。”

“很好,那你过来。”莫言说着对我伸出手,“想要我相信,你是不是也应该有所表示?”

我狐疑的点点头。

莫言微笑着拔出剑,“去杀了他。”

他掌中的三尺秋水泛起凛凛寒光,映着我惨白的脸和哭红的眼。我没有回头看谭瑾,因为我根本没有选择的余地。

“不去?那死的就是你。”

“不……”

“那就去杀了他。”

我别过头没有说话。

“好,非常好!”他大笑着把剑收入鞘中。就在我以为逃过一劫之际,冷不丁被他拉着衣襟提了起来。

我没想到他力气这么大,只用一只手就已让我双脚离地。我又哭又叫加连踢带踹,他却铁了心的看都不看一眼。我以为会被打一耳光,顶多是被摔到墙上,可我猜到了开头,却猜不到这结尾。

直到自己被莫言从二楼扔下去的前一秒,我都没考虑过这种可能。我知道演戏要有敬业精神,可咱毕竟不是拍武侠片,最重要的我没吊维亚!非死即残的未来,请用你坚硬的地板迎接我吧……

小五从楼上飞身跃下,动作飘逸灵动衬着身后万丈光芒,救世主降临亦不能出其右。绝望的我落下希望的泪,向他伸出了一只等待救赎的手臂。眼看他就要触到我的指尖,眼看历史性握手就要成为完成时的伟大瞬间,一切都改变了。他没有抓到我,我也没死没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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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呢,为什么呢?这是一道选择题,答案如下:(A)穿越女主都有万能神功护体(B)女主天生异能(C)消防员在底下预先组织众龙套英雄组成人垫(D)以上答案均包括(E)以上答案均不包括

每位现场观众手里都有一个答题器,请选出你们心中的正确答案。电脑前的朋友们也可以参与到我们的节目中来,移动、联通、小灵通都请发送rp+答案至7487481748,本场将抽出幸运观众两名,获得作者亲笔签名毒苹果一枚。现在我们看一下大屏幕的答案统计:(A)5%(B)5%(C)10%(D)80%(E)0

为什么大家都选(D)以上答案均包括,是不是因为平常考试考多了?那为什么不选(E)以上答案均不包括呢?真理真的掌握在多数人手里吗?答案在广告后揭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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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装格格:大宝挺好。

清装阿哥:我们一直用它。

皇阿玛:大宝SOD蜜,我爷爷的爷爷说好!

人肉背景A:“谁能告诉我这里到底发生了什么?!”

人肉背景B:“感情破裂了呗。”

整个大堂一下炸开了锅,有的说衣不如新人不如故,我会和莫言走,也有人说谭瑾从未与任何女人传过绯闻,这种人一旦认真起来就绝不会轻言放弃。大家争论不休,最后还开了赌局,二博一赌谭瑾胜。

惊魂未定的我和见义勇为者完全被无视了。“唉,为什么都只看到他们,却没人说我英雄救美呢?”一个懒洋洋的声音在身下想起。

“怎么是你?”我撑起身体惊讶的看着凌霄,“小五,拉我起来!”太可怕了,居然被这家伙碰到,谁知道他会不会趁机对我下杀手。

“唉,小姐怎么就不肯和在下多温存一会呢?”凌霄笑的很是无奈。

我和小五对凌霄本来就没有什么好感,再加上现在对人更要多加防备,也顾不得什么礼数,只想离他越远越好。小五抓住我的手,刚一用力,一股强烈的痛感便由右脚脚腕传遍全身。“啊,脚断了!”我低声呻吟道。

小五和凌霄被我凄绝的声音和表情震撼了,两个人慌慌忙忙一阵检查,最终长吁了口气道,“没断,扭伤而已。”

虽然凌霄再三保证会轻轻的揉,可我还是疼得直挠地。小五蹲在旁边,眉头拧作一团,“很疼吗?”我咧着嘴流着泪抠着地,咬牙切齿的摇摇头。我已经没力气关心莫言和谭瑾的冲突,反正莫言不会杀了他,他也伤不了莫言。之后的剧情安排很简单,谭瑾在打斗中会意外发现那块传说中的玉牌,最终寡不敌众的仇烟梧仓惶出逃。

果不其然,在几声叮叮当当后,只听谭瑾一声惊呼,“你就是魔教教主仇烟梧?!”

“玉牌你都看到了,我说不是,你会信吗?”

楼下的人一听仇烟梧三字脸色都变了,马上就有几个热血大叔冲上去帮忙。本来地方就窄,这几个人一上去莫言更加施展不开。谭瑾趁他不备一剑刺了过去,他不及招架只得闪身去躲,虽未伤分毫,但还是被击碎了发冠。满头散落的青丝刹那间夺去了天地万物的光彩,这个镜头太有爱了,黑发魔男啊,太邪魅太煽情了。要不是我腿脚不便,一定会冲过去抱住他的大腿狂呼,“美人,给爷签个名吧,得亲卿卿芳泽,九死不悔!”

面对如此尤物,还舍得下手的,不是人!这个念头还没在我脑中盘旋够,谭瑾已连出三剑。情敌相见分外眼红,这我可以理解,问题那帮捣乱的大叔是什么的干活?没事在那晃来晃去,太破坏构图了!怒不可揭的我狠狠锤了下地,我这一锤不要紧,把凌霄给吓到了,他手上一抖不由加大了力量,疼得我立刻发出一声毁天灭地的惨叫。

我这一叫虽没有金毛狮王谢逊纵声长啸令人昏聩发疯的功力,却也震惊四座,就在谭瑾转首回望之时,莫言飞起一腿将他踹了下去,幸好他四个师侄眼疾手快将人接住才免于受伤。而莫言亦借机绝裾而去。

第三十六章 魔教CEO不是盖的

 正文 第三十六章 魔教CEO不是盖的 “为什么你要和他在一起?”

“他不值得让我和在他一起吗?”

“可别人说他是个大魔头,你觉得呢?”

“我不知道什么叫大魔头,我只知道和他在一起很快乐。”

“那你知道别人会怎么看你吗?”

“我不在乎别人怎么看我,我只是不想别人比我更开心。”

大部分人都出去追莫言了,剩下的貌似是想监视我和小五,凌霄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我抱回了房间。虽然我还是不太喜欢这家伙,可身为过街鼠也轮不到我选了,有人肯赏脸理我我就该感激涕零。然而偏偏有一种名为骄傲的感情丢不掉,本着输人不输阵以及不蒸馒头争口气的教育理念,我只好把眼珠子顶到头上去。

于是乎,便有了以上这段装大尾巴狼的对白。我一手托腮一手抚胯,侧卧在床上作邪媚状,与凌霄徒逞口舌之快。小五在旁边听得表情都凝固了,眼神中充满诉不尽的纠结,好像是在说,“你个内心阴暗的死变态、臭疯子,本教主怎么就倒霉和你在一起呢……”

凌霄还在笑,我怀疑他根本只有这一种表情,当然我也好奇到底怎样才能让他的嘴角换个弧度。我和他面面相觑,与深情无关的对视了半天,我以为我能先把他看毛了,但他比我有定力,我甘拜下风。

“你能不能不笑?”

“我为什么不笑?”凌霄得意的笑道,“很多女人都说我笑起来的样子好看,你不喜欢吗?”

他身上有一种与生俱来的轻浮,一种危险的魅力,我不否认他对某些女人颇具吸引力,但对我这种实用主义者来说,他远不如一盘红烧肉或一只炸鸡来的可爱。“唉,你要非这么说的话,那还是别把我当女人了。”我严肃的说道。

凌霄上扬的嘴角终于放平了,但眼中的笑意仍未褪去。我对他勾勾手指,“过来,近一点。”我吃力的把身体往里靠,给他腾出了一块地方。

“怎么了……你,你这是干什么?”他惊讶的看着我捏在他下巴上的手,又尴尬的转头瞟了一眼小五,“你弟弟还在呢。”他大概从来都没被女人这么摸过,语气听起来竟活像个被恶少调戏的小姑娘。不过我发誓,我绝对没有调戏他的意思,这个动作只是习惯成自然而已。如果非说捏捏下巴就算调戏,那自从穿过来,我已经无良的调戏过十只猫八只狗外加两匹强壮的骟马,所以在功德簿上多加头人也不在乎了。

他眼里含着笑意,眉头却是微蹙的,也分不清到底是想笑还是不想笑。

“你为什么一定要笑呢?”

“只有活人才能笑,我能笑说明我还活着。而活着就是胜利,一个胜利者难道不该笑吗?”说完这话他眉间的那一点不悦也舒展开了。

他笑的越甜我就越不高兴,我总觉得他的笑容就像草蛇吐信一样,即使对人没有危害依然会令人恐惧。难道我真的心理阴暗到见不得别人有一点快乐了吗?我不知道,至少现在而言,他对我很好,我应该希望他快乐,而人快乐的时候就应该笑。

“你跟谭瑾有什么特别的关系吗?”我仔细端详着他的眉目,“我是指亲缘上的。”

他怔了一下,推开我的手,笑道,“当然没有,你怎么会突然想到问这个呢?”

“我总觉得你和他有点神似,特别是你不笑而他笑的时候,但又说不出具体哪里像。”

他骄傲的挑了挑眉毛,“丑人能丑出各种花样,而漂亮的人总有些共同之处。”

我只道自己自恋的功夫强大,不想此人也毫不逊色,而且在夸自己的同时还没忘捎上点别人,凭这一点我就该认输。

我深沉的点点头,重重握了握他的手,“我明白了,这就是所谓的夫妻相吧。”

小五一口浓茶尽数从鼻子喷出,凌霄也终于不笑了,青着一张脸离开了我的房间,临走时还无限怨毒的瞪我一眼。开个玩笑而已犯得着认真吗,难道真是被我猜中心事了?难怪人家都说江湖险恶,奸情太多,不险恶才新鲜。

“兄台,你说那个仇烟梧丢下的女人怎么办?也怪可怜的。”

“哼,古人有云,‘大凡天之所命尤物也,不妖其身,必妖于人。’正所谓红颜祸水。”

小五扶着我还没来得及把门关严,就听到外面远处传来两头男性沙文主义猪的交谈。我们刚刚去找了谭瑾,他脸色不太好,似乎并不想见我,我也不愿自讨没趣,所以没说什么就回来了。

“对不起,连累你了。”小五把我扶到床上,略带伤感的看着我的脚,“害你受伤,还要背上莫须有的罪名。”

“红颜祸水,红颜我收下,祸水还差得远呢。”我发现自己又多了一条优点——选择性谦虚。我的优点已经很多,现在更添一条,真是太不好意思了,也难怪那些人讨厌我,嫉妒,我可以理解。想到这些,我心情开朗了一半。

漂亮女人是祸水,那漂亮男人呢?祸泥?其实今天的事完全还可以有另一种解释。

孤高自傲的高手,最敬重的往往是自己的对手,正像西门吹雪感慨的,“我用那柄剑击败了白云城主,普天之下,还有谁配让我再用那柄剑?”

敬重除了是敬重,说不定还可以转化为其他奇妙的感情……在莫言看到谭瑾拉着我的手时,气得脸都白了,不是因为恨我背叛了他,实际上,他是恨谭瑾直了。他叫我杀谭瑾,并非为了要我证明心里没有谭瑾,而是为了让谭瑾知道我并不值得他爱。如果我接了剑,就算谭瑾不还手,他也会在背后下手,只可惜我没有接,所以他的计划破产便拿我出气。

多么富有想象力的故事啊,爱恨交织,充满人性的光辉与罪恶,还有个亦正亦邪的美型男主,简直是按卖座模板打造出来的。为什么这些庸人都没有考虑过呢?看来无论人品还是智慧,我都远远高于人类平均水平,太寂寞了,高处不胜寒。想到这些,我心情不开朗的那半也不禁开朗起来。

“你好像不管什么时候都能找到让自己高兴的法子。”看我笑了小五的表情也轻松许多。他坐回自己刚刚坐过的椅子,伸手去拎茶壶。不知为什么他刚把手伸过去就收了回来,又换成另一只手,“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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