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流淌着香樟清香的寒冷空气中,唐娆任同俞云川拉着自已,她想这个俞云川真是到哪里都不忘记拉着自已啊,难道自已民已经成了他的行李了吗?
俞云川拉着唐娆上了车,自已坐在驾驶座上,车子动起来,快速地在鱼头黄仔和沈小夕面前掠过,转眼就出了校门。
沈小夕皱眉地踢飞脚下的一颗松果,叫道:“俞云川这是要带唐娆去哪里?他开车技术怎么样?”
黄仔苦着脸说:“不知道啊,我从来没见过俞少开车啊”
唐娆看着沈小夕三人的身影消失,皱眉对俞云川说:“你为什么不让他们上车?现在开回去你听见没有啊?”
俞云川忽然停下了车,看到唐娆正要开口,上前抱住了她。
正文 第九十一章 俞云川的身世
第九十一章 俞云川的身世
唐娆闻着俞云川身上的淡淡青草香,因为刚从外面进到车里,所以俞云川的身上还有些冷,连那香气都好像是寒冷的,她的脸正好放在他的肩头上,下巴咯的有些疼,想要动一下,却被俞云川抱的更紧了。
“不要动,再让我抱一会儿。”
俞云川的声音在耳边响起,却十分的飘摇,好像来自遥远的天边,唐娆感觉到他的两条胳膊更加用力了,像是钳子一样越收越紧。
“你手轻一下,有点疼。”
唐娆忍不住说,她看着穿外有些萧瑟的街道,对现在的状况有些别扭,脸贴着俞云川冰凉的头发,本来有些凉,但是却越来越热,她想自已是脸红了。虽然活了三十年,虽然背了个已婚的名头,虽然心里爱慕了一个人许多年,可是她对和男人如此接近还是有些不习惯,何况这个人是俞云川。
俞云川的手松了一些,唐娆刚一动,他就又抱紧了。
唐娆可以挣开的,但是这些日子来,俞云川已经用他霸道而孩子气的方式占据了她身边的位置,他们生活在一个屋檐下,一起上学放学,几乎形影不离,他固执地不断牵她的手,不断地对别人说她是他的人,不断地替她解决一个又一个麻烦,这些都让他在不知不觉间融入到她的生命中了,他知道了她部分秘密,更让他比原来因为保护沈小夕而订下的盟友关系更深了一层,变成了朋友。
朋友是什么?朋友就是在第一时间知道对方的心情,而且绝对不会推开对方。
过了好久,久到两个人的身子都温暖了起来,俞云川才放开了唐娆,默默地继续开车,他的视线看着前面,抿了抿薄薄的嘴唇,缓缓地开口了。
“我和张云亚是同母异父。”
唐娆不知道俞云川为什么忽然对自已说这个,她想他是想向一个人倾诉吧,所以就认真地听着。
“我姓母姓,张云亚随父姓,那个男人是张庆周,原市非常有名的大富豪,他和我妈妈是联姻。”
唐娆眨眨眼,她是知道张庆周的,甚至见过一面,那个男人长的很是威武,经商的手段和外表气质格外的相似,都是大刀阔斧,极为的不近人情,但是也正是因为这份凶狠造就了他白手起家成为商业大享的神话。
“我妈妈生我的时候身体不好,医生不建议她生下我来,可是她却坚持生下了我。所以她的身体更坏了。她非常地疼爱我,是因为我是她和她爱的男人的孩子,这是她亲口告诉我的。我记得那时候她总是带着我在一个莲花池边休息,会摘下一枝莲花来看,给我讲她和那个男人认识的经过。原来,她因为和张庆周是联姻,感情不合,有一次张庆周气急了,签了离婚协议书,所以她就离开了,遇到了她爱的男人,那个男人帮她摘下了她喜欢的莲花,所以她一下子就爱上了他。她想尽办法和那个男人在一起,可是那个男人却并不爱她,所以她设计生下了我。”
唐娆听着俞云川的话,觉得好像在听一个小说,想原来张云亚居然是这样的的身世,难怪他不想要回到那个家里,那确实是一个尴尬的家,就好像她的情况一样。不由自主地,唐娆对俞云川又亲近了一分。
唐娆忽然想到了一点,嘴角有些抽地看着俞云川,问:“你不会是因为你妈妈总是带着你摘莲花,所以你对莲花香气有好感,就赖上我了吧?”
俞云川一笑,说:“这个是主要原因,还有一点就是你那神奇的药水。”
“那你不断地拉我的手,不断地对别人说我是你的人,也是因为这两个原因吗?你不会因为我身上的香味让你想起你妈妈就打算缠住我不放吧?更不会因为我有那个药水就打算让我一辈子带着你吧?”
唐娆有些头疼的问,她本来想着这个药水大不了将来供应给他就好了,没想到居然牵扯到她身上的香气来,而且还引出来他的恋母情节了,听说有这种情节的人都会赖住一个人一辈子,他不会也这样吧?一定要问清楚
“一辈子?”
俞云川嘴里咀嚼着这三个字,他从来就没有想过是否和唐娆在一起一辈子,他没有想过和任何人在一起一辈子,因为他的人生中经历了太多的生离死别,相守一生对他来说太过长久了,长久到他都没有去想过。现在听到唐娆这么说,他仔细地想起来。
和唐娆一起牵手一辈子?
“好像挺不错的。”俞云川抬起头看着唐娆,清冷的丹凤眼中扬起一抹笑意,“我们就在一起一辈子吧”
唐娆看着俞云川漂亮的脸,好半天才说:“俞云川,你虽然聪明,但是你根本不懂爱情,你根本就不爱我,只是因为我让你想起了你妈妈,还有,我那种神秘的药水。总有一天,你会知道什么是爱情的,而我,也想和我爱的人在一起一辈子。”
俞云川看了唐娆一眼,说:“你有喜欢的人了?是那个江映月吗?”
唐娆点点头,想到如果是江映月对自已说在一起一辈子,自已一定会非常开心吧
俞云川见唐娆点头,心里有些闷,他挑挑嘴角,说:“你喜欢他什么?”
“他很温柔。”
唐娆想也不想地回答,她最喜欢的就是江映月的温柔。前世,江映月的温柔是她生命中的阳光,他的温柔让她喜欢上了蓝黎同样的温柔,他的温柔抚平了蓝黎带给她的伤痛。从那时起,他成了她生命中唯一的温暖的阳光,让她坚持地活着,当最终失去他后,她也随之死去。上天再给她一次重生的机会,她这次想要努力地抓住他,即使最终也是失之交臂,她也不会再后悔了,至少,她追逐过阳光。
俞云川想起江映月,那确实是个温柔的少年,像个迎着太阳光出现的王子。
“他有季九珠。”
“季九珠喜欢你。”
“我不喜欢她。”
两人说着话,到了一条路上,唐娆觉得有些眼熟,想了一下,才想起来,这里就是她以前上的那所大学的后巷,那时候她总是会从这里走过,然后去给学生上课,只是那个时候她是上了大学,现在的样子和那时有些差距,比那时候脏乱,却和那个时候一样热闹。此时正是夕阳时分,一片金黄色笼罩下的旧街道十分的温暖,让唐娆觉得有种淡淡的温馨。
“俞云川,我们下去吃点小吃吧那边有个停车的地方,向前开右拐。”
俞云川看了唐娆一眼,按着她指的路线把车停好,停车的地方只是一块空地,没有几辆汽车,全是一些摩托和自已车,就是汽车也是非常普通的车。俞云川这辆蓝博基尼一开进去,就引来了无数人的注目,待两人从车里出来,目光更是惊艳,男的全盯着唐娆,女的全看着俞云川。
俞云川今天穿了一件黑色风衣,唐娆穿了白色风衣,两人走在一起分外地合谐,在这温暖的黄色夕阳下缓缓而行,像是一幅油画。
此时正是放学时间,这条小街上人满为患,有许多带着孩子的家长,也有亲热地揽在一起的情侣,更多的是学生,熙熙攘攘地,来往的人群眼睛都不够使,平时,在这里遇到了是一转眼就忘了对方的长相,大家都只是这片欢乐海洋里的一滴水。可是今天所有的人都记住了那在人群中行走的一对少男少女,他们所到之处无论有多么的。吵闹多么的拥挤,都好像走在王宫里一样,悠然而自得。
唐娆停在了一家摊位前面,那是一定卖烧烤的小店,前世,她常常在这里吃饭,因为这里省钱。
俞云川见唐娆停在了这里,牵起她的手走了进去,他们一进屋,立刻所有的人都望了过来,愣了一下,所有的人都想这真是一对金童yu女。
小店里很干净,但是也有些阴暗,因为热气而显得有些雾朦朦的,十几张桌子已经坐了一大半,窗边还有个座位空着。
唐娆坐下,张口对跟过来的老板说:“两串烤鱿鱼,两串烤鸡翅,两串烤大虾,两串炸喜腐,再来两碗炸土豆,再来一个八宝汤。老板,要快点,我们饿了。”
店老板是个胖胖的中年男人,听着唐娆这一连串熟练的话,微微有些惊讶,想这个女生没来过啊,怎么对这里这么熟啊?不过能让这么漂亮的女生对自家店知道的这么清楚,他也是很开心的,连忙点头,去传单了。
唐娆把有些冷的手放在嘴边哈了一口热气,对俞云川笑道:“我点了双份,一会儿你尝一下,很好吃的,你一定会喜欢的。”
俞云川看着唐娆开心的笑脸,坐在这虽然又小又乱又脏的小店里,忽然想起来他们第二次见面时就是在这样一家店里,原来唐娆喜欢这样的地方。他看着唐娆有些心急地等着烧烤送上来的样子,忽然觉得这样的日子很温暖,本来有些觉闷的心情也放松下来,脸上露出了轻松的笑意。
唐娆透过有些雾气的窗子向外看着,本来满脸的笑意,却忽然凝住了,想怎么会在这里遇到这个人啊?
正文 第九十二章 最成功的私生女
第九十二章 最成功的私生女
熙熙攘攘的街道上,金色的夕阳在所有人的身上都覆上了一层光芒,却也让所有的人都模糊了面孔,只有一个人走在其中,像是一个坠落人间的天使。
那个女孩子长长的黑发像是瀑布一样飞流直下,雪白的脸上有一双清澈的眸子,只要看着她的眼睛,就会让人觉得这是一个非常温柔的女孩子。她穿着一条雪白的羊绒套裙,一件小风衣,身材稍显青涩,但是已经初现玲珑,可以预测出不久的将来,这一定是个风流入骨的女子。
季情?
唐娆心中默念着这个女孩子的名字,往日的记忆又浮现了出来,就是这个看起来像是天使一样的女孩子,让她的生活从黯淡变的黑暗。
俞云川看着唐娆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顺着她的目光看过去,问:“认识?”
唐娆摇了摇头,她现在当然不认识季情,不过前世认识,以后也一定会认识因为这个季情会主动找到季家去
前世,这个季情就是主动找到季家去的,那时候林秋菊进了季家两年,因为身份的问题,并不受待见,所以格外的谨小慎微,往日的温柔渐渐消褪,变成了卑微,再加上季楚楚总是会惹出一些事来,所以季盛扬也渐渐地感到乏味,又开始在外面有了风流韵事,柳梦河林冬梅虎视眈眈,半路又杀出来一个女人,而这个女人正是季情的妈妈商红薇。只是商红薇却并没有亲自出面,而是让女儿打了头阵。
季情哭着找到季家去,说她弟弟快要死了,让季盛扬看在父子亲情的份上救救他,当时她哭倒在地上,也是这样的一身白色,裙裾在地上开成一朵纯洁的花朵,格外地引人怜惜,就是当时的唐娆都怜惜她了。
商红薇是当时的一个小明星,和季盛扬春风一度,有了季情,但是商红薇自知进不了季家门,所以退而求其次以肚子中的孩子骗了一个外国导演,出了国,生下了一对双胞胎,当时她也不知道这两个孩子是谁的,所以就一直这么过下来了,后来她人老珠黄,那个导演另结新欢,她就想起了季盛扬。
季盛扬见到两个儿女,想到了商红薇把自已的孩子养大,心里也有着愧疚,所以就常常去看,结果商红薇最后竟成了之前的林秋菊,只是她的儿女要比季楚楚强得多,可以公开出席任何场合,甚至可以出入季家。
唐娆前世最终不再当季九珠的跟班,被季家放弃,就是因为季九珠的身边有了更好的跟班,就是季情
季情和季九珠一起出国留学,最后在季家工作,嫁了一个非常优秀的豪门公子,比被放逐的季楚楚要幸福的多,做为一个私生女,她做的非常成功。
唐娆不恨季情,虽然她的成功中不断地陷害自已,陷害季楚楚,陷害林秋菊,但是身在豪门,谁又没被谁害过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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