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过是世界上万千个夜晚中的一个。有人幸福安眠有人死得惨绝人寰。温黄的万家灯火不过是隔世的幻觉,她能见到的只是一条条艳红的霓虹灯。她抹掉眼睛上的雨水,踉跄转身,如丛林野兽一般消失在曼谷的黑暗雨夜。
她没了生路,后来又和一个河北男子一起逃回了中国。从广州一直流浪到北方。到了津城早已是摸爬滚打什么都已见识过。十六岁的女孩子还在做梦,她却常常感到自己早就走完了大半生。
阿兰体形修长高大,五官漂亮,还未满十八岁,但打扮成熟,看上去有二十出头。知秋在不知道她底细的时候,只见到她每夜都是领舞,资历很高。她大多时候眼神冷漠如蜥蜴。有时候上场跳舞之前,还草草穿着男式的白衬衣,衣角在肚脐处系了一个结,内里的文胸与下身贴臀超短裤又极诱惑。脖颈上是触目惊心的纹身。脱掉之后上场跳舞,这样的高挑性感,一别庸常夜场女子的俗艳风情。但是裸露的皮肤布满伤痕。
阿兰高傲不可接近,但在男客身边时,这样的作派稍稍带些柔情,便刚好显得矜骄高贵,加之一副引人注目的上好身段,嫖客趋之若鹜,台价最高。这样漂亮出众的女子落入风尘,知秋刚开始还有惋惜。然而后来她知道阿兰已经坐台三四年,辗转风尘阅历无数,也就无言以对。
知秋喜欢她,更多的是一种崇拜成分。有时候凌晨回到夜总会的宿舍,知秋睡在阿兰的床上,阿兰的内衣,香水,损坏了的口红眉笔,她都会拾起来看看闻闻。但也不过仅此而已——她早就困倦得合眼便可入梦了。知秋对阿兰向来非常讨好,阿兰说她想吃牛排,知秋就舍得花掉刚刚挣到的四五百元工资,打车到市区内给她买几份西餐带回来。但送到阿兰面前时她又没了胃口,尝了尝便放在一边——还是慢慢低下头去,在桌上扫出一列白色粉末,闭上眼睛细细地吸。神情残酷如死。
那段时间她只记得阿兰阿兰,连以明都忘记。
7
一个多星期之后,以明再来找她,她告诉他说,我在金龙腾KTV打工。
他下午开车从市区过来,因为清醒,所以回归一副英俊绅士的姿态,彬彬有礼地买了大束鲜花,蛋糕,奢侈品牌的手提包之类的拿来讨好她。以明还是与大多数男人没有区别,在讨好示爱的时候都是笨拙并且毫无新意的。他说,知秋,我想你了。
知秋看着他,一言不发,内心又早都妥协——女子的身心总是这样容易瓦解。他搂抱着她进包厢。知秋说,我还在上班,是吧员……老板看到了不行。
以明笑盈盈地说,我都来了,给你们老板说点你陪客,他能有二话?
两个人在包厢耳鬓厮磨起来,她摩擦到他的身体,他硬起来便想要。来嘛,来嘛。他手脚耐不住,言道:来嘛,我想你。我忍不住了。
知秋拒绝。你怎么像动物,这两件事是一个意思吗。
以明脸色拉了下来,说,哪有你这样说话的?你说吧,你到底是不是不跟我做。
我不喜欢。
那好。他落下话,转身便下楼,找鸡头点了阿兰和另外一个小姐的台,左右搂着便去了。
知秋坐在原处愣了一会儿,然后又无言回到吧台边上班。
以明尽兴完事,在洗手间的镜子前理了理头发,提提皮带,侧身照了照自己,略略笑了笑,满面春风地回到知秋的吧台前。
她说,你怎可以这样?!
以明竟神情莫名地看着她:我怎样了?
知秋顿觉心碎。原来事情永远不会是不是她期待的样子。她其实早就应该明白:希望对有的人来说是希望。对有的人来说是只不过是一场披着幻觉外衣的劫难。
她想与他结婚生子,厮守下去。她希望能牵着两个孩子的手逛街。给他们买糖和玩具。孩子笑声甜腻,如金黄色的蜂蜜,小小的嘴唇会叫她妈妈。叫他爸爸。
奈何这样的人她找不到。以明只与她酒肉天地,不肯与她安定。他开着车带她回家,在路上两个人争执起来,她尖叫,要他停车。知秋打开车门,扑到路边就开始呕吐一般痛彻地大哭。夜色这样森森华丽,灯红酒绿,车水马龙川流不息。这冰冷的川流不息之间,目光与灯光一样无情。有多少人失意,在此时此刻落着泪,个人有个人的心酸苦处,无可磨灭无可依傍。
男子把车停在路边,走过来扶她。她伤心说:以明,我不要你待我像寻常女子。我可是真正爱你的。那些小姐拿走你的小费便散去,人影全无,但我不会。你就算是个穷人,我也想与你结婚生子。
康以明看着她,不知所言。他心里又觉得,哪有这么复杂的事情,为何你们女子总是动不动就要议论爱,要结婚。我与你在一起有朝有夕,浮华开怀,我尚且爱你,难道还不够。
知秋哭得疲累,他把她一把抱起,带上车开回家。夜里已经睡下,又有人来敲门,前来找康以明翻旧账。敲门声急促剧烈,大概是因为心碎。
知秋不得不醒了。来人是个年轻女子,隐藏在妆容下的容颜庸常得叫人过眼就忘。她怀了孕,认定是以明的。进门便掴了以明的耳光,又捶打他的胸膛。你对不起我,对不起我,她一直叫,面容狰狞起来。
知秋披着睡衣走进客厅,冷冷注视,脸色渐渐难看,但仍旧克制。康以明心虚,急于应付,草草给了一叠钞票哄她快走:现在不方便,你快走,有事以后商量。
女子被推出了门外,还在吵吵嚷嚷,康以明砰地一声关上了门,有了上次捉奸在床挨她刀砍的教训,此番表情略有紧张,甚有防御之意。但是知秋没有发作,面无表情地回了房间睡觉。以明窃喜,偷偷在她身后松了一口气。
她听到,只在心里苦笑了一下。她好歹也是聪明人:到了这个地步,她撒泼打闹也没有用,谨防弄烦了他,把自己搞成了那个被赶出门外的可怜女人。
何时在这情爱游戏中,她就败下阵来,再无底线可言?她忽然感到自己命如稻草,原来与以明身边她所认为的寻常女子无异。
爱不是如此。至少她需要的不是如此。但这希望是劫难。她无可奈何。
如此如此,知秋渐渐习惯睡在这个男子的床上,看着一个又一个女人被打发走。有来质问一夜欢愉之后为何再不联系的,有十三岁的初中生给了初夜又来找他哭闹的,有前来索要分手费的,有怀孕的,流产的,甚至还有带着两个月大的私生子前来索要巨额抚养费的……
知秋见多了,竟然开始有一种胜利快感。这般原始的心态,好似动物世界里雌性在争逐与种群中的首领雄性交配繁殖,她得以胜出。
何时爱已变成这样?
人毕竟不是动物。
他们继续在一起又过了大半年。知秋在金龙腾客源最广,有康以明以及他的狐朋狗友常常来喝酒叫鸡,她的面子越来越大。金龙腾的老板叫她做鸡头,分给她三十个小姐,连阿兰也在她手下。女子们起初全都不服,见她区区小女子,何以骑在自己头上。事事刁难她。小姐不肯陪酒,摆脸色给客人看,客人就把她这个鸡头叫来训话。不料知秋若要打起人来下手极黑,一边给客人赔笑,一边给小姐甩了十几个耳光,凶神恶煞按着她脑袋就往桌沿上撞,拿起酒瓶捏着她的嘴就往下灌,好似对待一只即要挨宰的鸭子。女子一脸都是酒水,头发被扯得七零八落,她又把她按在客人的裤裆前令她给客人道歉。三番五次杀鸡儆猴之后,手下的小姐个个都被她打得服服帖帖,低声下气地叫她,苏琴姐。苏琴姐。
知秋十九岁便经营起了手里的皮肉生意,客人关系网打开,人脉越来越多。她生意不错,略有了一些钱,带着手下的女孩子,租了房子让她们集中住起来,免得她们私接野客,与别的鸡头发生纠纷。
新来的农村女孩阿美到了她的手下,她会教她用怎样的姿态看人才显得纯情娇媚,如何说话才能讨好人。阿美靠学到的本事卖初夜给一个老男人,那人六十多岁,阿美跟他孙女一般年龄。那老人已经没了什么性能力,前后睡了多次才终于买到了初夜,实属嫖得不易。但阿美乖巧伶俐,哄得他像给小孙女压岁钱一般,甘心在无效次数中照付嫖资。由此她戏剧性地多得了三万多块,买了一瓶香奈儿香水礼偿她的女主人,殷勤地叫她,苏琴姐。
知秋的确越来越有女主人的仪态。她还与以明在一起,他来看她,两人在包厢里面寻开心,以明很快亢奋起来,知秋便让他下楼去与手下的小姐行欢泄欲。
康以明得到知秋这样的女子,不仅不计较还支持自己嫖娼,忽然觉得三生有幸,很快睡遍了知秋手下的小姐。如此的如此,性欲得到了解决,两人关系渐渐的和谐,还给知秋的生意撑了场子,大概果然是一举多得。
她早已懒于计较这一切,内心底线好似一根经久使用的橡筋,越来越松弛——不过是心灰意冷,只想全心照顾生意。知秋仍旧十分偏爱阿兰,把别的小姐的台全都让给她。嫖客就只有那么多,皮条再拉也要人家愿意才行。阿兰一天接七八个客,别的小姐没台可坐,于是集体不满,怨气积累了一段时间,终于出了事。
十几个人把她骗出去说是有饭局,开车到地下停车场时,把她拖出去狠狠揍了一顿。拳打脚踢像一阵暴雨,她顺从地蜷在地上承受,因为知道在劫难逃。那么多次在劫难逃以后还会有但是她永不害怕。人已散去,她像一根折断的木棍一般瘫在地下停车场的墙角里,身体折成两截,嘴里大口大口吐着血。
那夜下了雪,絮绒一般的碎碎雪花漫天飞舞,北风灌进地下停车场,穿堂而过,呼啸声森然。惨白灯光,汽油味这样浓重,好像大火在即。她躺在墙角,痛得发不出声音。阿兰和阿美把她救出来的时候,肋骨已经断了三根,还有内出血。
阿兰把她送到医院便打电话给康以明,准备要走。知秋痛楚,脸色青暗如墓,她仍拉着她的手说,阿兰,你不要走,陪陪我。
阿兰说,苏琴,你何苦。我知道你对我好,但你不要希望我能回报你。天要下雨娘要嫁人,你别怨我。我是诚恳对你,才对你这样说实话。我很多年不用说实话了。
知秋至此终于放了手。落下大大一滴眼泪。只此一滴。
世事不过如此。不过如此。
她躺在病床上,又懂得了一点。
康以明来看她,陪在她病床边。她腹腔内还有淤血,断骨的地方已经打上了石膏。醒过来之后她能够说话。嘴唇泛白。她的身体这样的薄瘦,躺着盖了厚被子就好象没有了一样。床看上去几乎是平平的。
卧病在床的时日,康以明偶尔来探望,多数时候不知去向。可气可笑的是,他自从获得自由可以任意嫖妓,就变本加厉喜欢与她交流感受心得。将他玩过的各色各样女子拿来与她品头论足,就在病床边说得越来越起劲。
知秋忍无可忍,只是说:你做了便做了,不要与我来说什么感受。他却不肯:你病了但我不能让你寂寞呀。我又不会隐瞒你。
他执意还说,有个女人我最近正在追,非常有意思。不知道你们女孩子喜欢听什么样的情话,帮我想几条中听的写成卡片给她。对了,明天我还要出差,这个是花店的电话,你记得要催他们送花给她。他又说,这些是给你买的零食,你吃吧。等你好了带你去逛街买衣服。
他说得这样轻松自然,叫人怀疑是否果真这样其实就是顺理成章的。也许是的。个人有个人的逻辑。
他出差离去,留下阿美来照顾她。
知秋想想便觉得与以明的维系实在已经荒唐破碎。为何,他就是不肯懂得另外一条路。
爱怎可是如此的。
爱是平日里他喝醉了回家来,倒上床吐得满地都是,她把他的鞋脱掉,把他的腿抬上床,在他的鼾声中把地板打扫干净。爱是落寞地坐在床边,看看他的脸。想起一些少年旧事。爱是纯真年代在冰冷的游泳场馆一起嬉戏……爱是记得他的脸容,皮肤,这少年时代起就万分熟悉的身体。爱是放学他来到她的学校门口,带她去喝疙瘩汤。爱是用献血补助的钱给她买过一条裙子。爱是跑遍全城给她找一份有她喜欢的明星的报纸。爱是他穿红色运动衣,来洛桥看她。爱是三年后重逢,吃饭时他为她剥了一颗蒜。
以明以明你可记得。我们不是没有过欢喜甜蜜,单纯爱意。十几年的相识,我们彼此没有情分也有缘分。
但是一别三年,为何为何,再走到一起时就面目全非。
阿兰来看望她。她正值心碎,看到她便执着她的手哭诉,阿兰,我知道你也喜欢以明,我撮合你们在一起吧。他也肯定会喜欢你的。
阿兰没有说什么,镇定自若地削了一只梨给她,眼神冷漠如蜥蜴,缓缓说,不必了。他早就说过爱我。不过是在床上高潮的时候。我不屑于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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