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秋就读的校区位于偏远的开发区,相当空旷。国内普通大学质量皆大同小异,师生宗旨都在于混时间,课程自然是松散无聊,她自进校起,就一直不安分,乐于做这做那,跑社团,搞校内活动,呼朋引伴,结识男生……
她认识的那帮男生为了解决宿舍夜里要熄灯的问题,自己偷偷拆装二十四小时不关闸的电扇电路,接上灯泡,再挂上厚窗帘,在宿舍通宵达旦打牌喝酒,白天旷课睡觉。叶知秋玩兴大发,年少时代在游泳队混世的作派又捡了回来——索性带着自己的换洗衣服,爬进男生宿舍,和这帮男生天天厮混在一起,在里面住了两个多星期,彻夜打牌——直到她发现自己把换下的内裤扔在床上,某同屋的男生就偷偷捡去,趁人不在时就握着内裤猛烈手淫。
这样的日子过去了半个学期,她忽然感到如此这样下去也似乎不对。决定不再向我们家里伸手要钱,母亲寄给她的汇款,她全部都退回。附言里寥寥数语,简单说道:我已自立,勿念。
执意不要我母亲的钱,开始自己打工。索性一来上课倒是成了副业。一开始是在饮料厂做包装塑料纸的女工,在流水线旁一站就是一天,上厕所都不允许。薪水可怜,又太劳累,干了三天便辞职。又紧接着开始做推销代理化妆品的业务员。交了两百块钱给销售商做培训费。每天下午骑自行车四十分钟到培训点去听课:在简陋会议室里,一个浓妆艳抹的中年妇女唾沫横飞地道着家长里短,要么就是一个瘦猴似的男业务员装腔作势地对着她们一群想挣钱的小女孩子训废话。唯一有用的就是可以学一点如何化妆。晚上回到宿舍,知秋全神贯注地坐在镜子前用廉价赠品练习化妆,一坐就是三四个小时,乐此不疲。化完了便对着镜子照来照去,然后一一给每间宿舍讲解推销化妆品。
浓重妆容总让一个女子看上去便充满风尘,又好似用绿油漆刷过的树叶,本色尽失。不明白为什么男人们还是喜欢,更不明白为什么女子就因为男人们的喜欢而定义自身审美。知秋每日对着镜子化浓妆,化不好就不厌其烦地洗脸重来,好似一种强迫症。
周末的时候,有的商家做产品促销宣传,她就和班里几个女孩子一起组了一个跳舞队,一人做一套有亮珠片的背心小裙,在搭建的促销活动台上伴着粗糙响亮的电子舞曲跳健身舞。下面围一大群面容痴傻的人盯着她们裙摆下面看。知秋又非常喜欢卖小东西,批发了几堆杂七杂八的发卡镜子头绳,口红指甲油之类,到处摆地摊。城市管理局的人经常来驱赶,她和那些地摊贩一样,裹起摊布就逃。又去茶楼做所谓的茶艺师,跪在大腹便便的茶客旁边,先生老板大哥地叫,斟茶倒水。后来茶楼老板的儿子无数次对她性骚扰,她又辞职不干。
这些杂乱的初始经历持续大概大半年时光。假期整座学校人走楼空。她一个人还在打工。因为无家可回,或者不愿意回,所以明白自己与同龄人不同。她有她需求的一个天地。
我不知道这些是否可以称作——因为年轻所以有希望。
但实际上她也不知道希望究竟是在何处。
可能只是因为年轻,所以在骑着自行车从这个工作点到那个工作点来回奔波的路途上,她并不觉得落魄寂寞。她这样的瘦,风穿过她的侧肋,就好似要把她托起来一般。仿佛还像是刚刚放学的少年。是的——彼时她的心尚如苍翠繁盛的美丽大树,开满白色绚烂的花。这么美。世界留给女人的战场过于狭小,爱情大约是无可选择的唯一阵地,她以身心坚守,毕竟年轻所以甘心赴死。
我是说,在那时。
以明跟着以前的游泳队员一起出现在她大学校园旁边的划艇训练场,或许是她真正人生的开端。他带着一副已经出落得英挺倜傥的皮囊,这样自然无阻地就走进她的心。那时她还刚进校不久,还住在校园里面,最多不过是折腾一些推销化妆品的业务,打工挣一些外快。没有涉足夜场。
知秋你好。好久不见。他们阔别两年,再见面的时候,他这样落落大方地招呼她,开车请她去学校旁边的餐厅小聚。态度温和大方。这仿佛一直是她内心等待中的事情。重逢得这样理所当然。无惊无喜。有些人就是总要相见。
席间她看着他的脸。两个人竟然都绝口不提两年之前在洛桥相会的旧事。仿佛根本没有发生过。相隔的时间,彼此一无所知,这相隔仿佛是只有纵深却无宽度的间隙,一步便踏过,但裂纹从一开始便植下了根。
一别几许经年,康以明早已再不是游泳队的孩子王。他寻花问柳的纨绔作派早就人尽皆知。身边的女人大把大把,花钱挥霍无度,生活相当淫靡。
太多的女子依傍他谋生计,也有太多的真心爱他,后者都有同样可笑的野心:这匹野马定能被我收服。
但结局不过如此,从来没有新意。因为从一开始,他们各自内心的感情定位就是南辕北辙,成败已定的。一路下来唯独充满占有,索取,算计,揣摩,仇恨,不甘……所以早已失却了爱的本质,更像一场斗智斗勇。为什么要埋怨。世间已经有太多事情,是拼命地要去自愿给予,却又会拼命的为自愿的给予而愤愤不平,因为看不到收获。
但眼前这个骨瘦如柴的小女子,还是几年前那般模样。似乎发育不完全一般,身体像蜻蜓一类生物,纤细敏捷如是。然而这样生动的小女子,捕捉起来又能挑逗人心,足足勾起男人的游兴。
她的神情在这个男人眼里因为带有旧日底色而忽然叫他动情起来——十几年的相识了。他柔和如少年般问她,知秋,这些年你过得好不好?
知秋说,都这样,无所谓好或不好。终于离开了家,还不错。
他们又简简单单聊了一些无关痛痒的话题。以明面带微笑与她一边说话,一边非常自然地为她夹菜,又放下筷子为她拨了一颗蒜,放进她的佐料碗碟。他说,我记得你喜欢吃蒜。
她内心忽然有一阵潮湿的温情。因为这个男人为她剥了一瓣蒜。她看着这个漂亮男人的眼睛,只觉得有失重下坠般的悬险和快感。
我会常常来看你的。吃完饭他们走出去,他捏着她的下巴,然后开车把知秋送回了宿舍,自己折返回市区。
她看着康以明离去,慢慢走回宿舍。宿舍已经熄了灯,她躺在窄小的床上,没有洗脸便睡觉。她想起了他剥蒜的手指。
其实没有那么复杂。两个人若要在一起是如此轻而易举的事情。在某一个平淡无奇的瞬间,各自站在茫茫人海的一块礁石上,立足相望。因为敞开的心是一扇看不见的门,所以偶然撞进来的人皆是懵懂随缘。是谁便是谁。因为寂寞,因为疲惫,因为回忆,希望。或者因为原本就没有的因为。所以和另一个人在一起。
两情相悦刚刚伊始,都是一模一样的花好月圆。一模一样的良辰美景。但一切总逃不转瞬即逝的覆辙,说没就没,谁都奈何不得。
她也曾以为这就该是那一片宿命天地。从此可以停留,把爱后余生挂在这一个男人的肩上。拥抱时,连剩下的漫漫长路都快被他高耸硬朗的肩胛骨遮挡。她竟然在第一刻,就想到要做他的妻。
但年少时不明白。人与人之间没有一线生机可以不落窠臼。毕竟人终究会互相彻底了解。而待彼此渐渐剥去妆容与外衣,各自皮囊之下的真相昭然若揭,便会知道这不是自己所要。伤害与被伤害,算计,抱怨,非要把一段感情折磨得气数将尽,方才知道大势已去。舍得或舍不得,挽留或不挽留,皆上演呼天抢地的闹剧。这样的故事,日日夜夜都在上演。
翌日醒来,她眼前第一个出现的是以明的脸。她知道自己开始爱。
4
以明出差回来,第二次来见叶知秋,又不过是带着她去吃饭,然后又去夜店喝酒作乐。叶知秋平生头一次见得那般纸醉金迷的场面,好生一片浪荡天地,内心分外震动。康以明出手阔绰,长得又不似一般王老五那样肥头阔耳大腹便便,订了最好的卡座,动辄成千上万叫一桌洋酒,颇得整场风光。她陪衬这个男人,因为盲目无知而感到荣幸欢喜。以明揽着知秋倒酒给她喝,说道:这是上等威士忌。你尝尝。
知秋饮了一口,没有觉出任何好味道,但装出欢愉表情来,害怕自己显得老土。
她被以明揽在怀里,心里却也明白,这作派再也不是游泳队里一起长大的少年。再也不会是在路边摊和一帮队友们喝啤酒,吃小吃的伙伴。康以明自小不曾怎么读书上学,赶上了大陆九十年代末的好时机,跟着家父做点生意很红火,混得颇有模有样,加之他相貌堂堂,钱包里有大把钞票,活脱一个纨绔公子,叫无数女子倾心,知秋也不例外。
康以明当时自然是有另外的女友的,不出几日便有陌生女子打电话来,接通了便是一顿破口大骂。知秋先是震惊,后来就插着尾巴硬装狼,口不择言地骂了回去。她骂完仍然是有些想不通,便气哼哼地质问以明,为何有女友还要找自己。以明抽着烟,笑盈盈地看着她,言道,我说知秋,我可曾有一分钟是没有女朋友的人?我又何时说过你就是我女朋友?
知秋听罢也笑,说,以明,你得意什么,你早就是我的。
在知秋离去的三年时光,我安心在洛桥过着读书生活。冬日清晨,天不亮便急急去学校。我记得鸡犬相闻的细微声响,走过深蓝色的薄雾冥冥笼罩着的小镇,流水静寂无声,云雀叫声却穿过杨柳,荡漾在暗蓝云端,清脆悦耳。偶有一豆灯火点亮一扇远远的窗户,那也多半是在给自家孩子备早餐的小厨房。我像是从一个梦境走进另一个梦境。如此便渐渐天明了。
晚上放学了和同学三两一起顺路回家来,见得母亲静静在缝纫机前做活的身影,方桌上面早都摆好了饭菜,用碗盘扣着等待我。
母亲偶尔想起来,仍旧问我:知秋可曾与你有联系?
我摇摇头。
她一去再无音讯,没有信件与电话。
我从来得不到关于她离去后独自生活是否安好的任何一丝提示。我依稀记得她叫我的声音,一生,一生,你睡了吗。在洛桥的小屋,在同一张少女的床上,我们度过的时光好似一个虚无谎言,又如我的幻觉。似乎这个人并没有存在过。我知道她的心与我不同。怀揣的欲望和理想并不相似。我是一个没有太多愿想的人。
但知秋不同。
5
知秋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上学,跟着以明住在他市中心的公寓里。那段醉生梦死的光景,大约是她生前唯一一段短暂的奢侈生活。两人皆是享乐派,以明跟她总是呼朋引伴,日日打桌球,玩保龄,看电影。时常出去吃饭。购物。
知秋并不确认这是否就是后半生生活的模样,但跟随以明便饱暖无忧,再也无须奔波打工赚钱,实在又是求之不得。少年时代动荡这么多年,她也想找到捷径获得富足安定。
知秋是极眷恋这个男子的。平日里他有时喝醉了回家来,倒上床吐得一地一床都是秽物,她把他的鞋脱掉,把他的腿抬上床,在他的鼾声中把地板打扫干净。男子早就入梦,她落寞地坐在床边,看看他的脸。又会想起一些少年旧事。在寒冷空旷的游泳场馆,康以明还是穿着泳裤尚未发育成熟的少年,和一些队友打闹在一起。教练让队员两两搭配做体能训练,他总是来找她,知秋,你与我一起搭档吧。他们互相压腿,做仰卧起坐,肢体曾经这样毫无间距地贴近。他的脸容,皮肤,骨骼,这少年时代起就万分熟悉的身体。又记得放学他来到她的学校门口,带她去喝疙瘩汤。用献血补助的钱给她买过一条裙子。跑遍全城给她找过一份有她喜欢的明星的报纸。
以明以明你可记得。
她恍觉手里捏着的,不过是依稀过去。眼前的男子大概早就不属于从前。日日夜夜的继续,她看到自己押注在他身上的心力渐渐得不偿失,竟只有悲悯预感。
有时候深夜里他又不知去了何处打牌喝酒,她至为想念他,就打电话求他,以明,你回家来。以明…你听得见吗?快回家来啊…
电话那头是震耳欲聋的声音,以明早就喝醉,连话都说不清楚,她气得摔了电话就出门,去一个他经常出没的夜总会,看到他在那里揽着三五个艳妆女子,正是得意。知秋不说话,自己叫了酒,独坐在对角,两三个男人便靠过来想跟她搭讪。她笑脸相迎:大哥大哥。知秋和他们玩骰盅玩划拳,闹得一副泼辣操行。康以明听见声音,醉意醺然地走过来,见到是知秋,破口就骂:一群贱货,拉屎不看茅坑有没有人!!随手就把酒杯朝一个与知秋调情的男人砸过去。
几个人乱打一气,夜场很快就乱成一团,一堆胳膊腿分不清谁是谁。
凌晨的时候,天蒙蒙亮。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