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随后跟来,”关羽扭头说道:“注意,不要被溃兵扰乱阵型。”
有些辽东郡兵早就在挤压下,堵在城门口,还在一点点向外面移动。
高尚德在乱军之中居然找到了滕述,他心里十分激荡。
只有在这种情况之下,才是他最想看到的结果。
边郡太守杀了钦差,形同造反,今后也只有固守在乐浪一郡,天下之大无处可去。
但滕述除了三韩就是高句丽人,手里没有啥拿得出的力量。
眼前的郡兵尽管实力不错,可一旦晓得真正杀了钦差,还有多少人能跟着他一条路走到黑就很难说了。
三韩本身就是三个部落联盟组成,内部战乱不休。
高句丽尽管只是一个联盟,却维持了足够的稳定。因此,滕述目前唯一依靠的就只有自己。
眼见乐浪郡兵不断向前推进,他脸上的喜色和滕述脸上的忧色形成鲜明的对比。
在这种时候,根本就没有人来关注他们。
正在此时,一个人影从天而降。
“所有人给我听着,”他的声音如雷霆:“本官乃护鲜卑校尉赵侯爷帐前校尉关羽关云长是也。”
“乐浪郡兵,立刻放下武器,你们的太守滕述已被本官活捉!”
“十个数字以后,所有还拿着武器的乐浪郡兵,将视为叛逆,杀无赦!”
关羽一到直接就把滕述给活捉横在马上,一时间,城里到处都是呛啷啷武器丢在地上的声音。
第九十五章壮哉公孙瓒
从小到大,公孙瓒都在忧患的环境里长大,他的武艺在整个公孙一族里都是首屈一指的。
然而,世家最要命的就是这一点,他是庶出,母亲只不过是一个妾而已。
尽管有岳父刘政的帮衬,他算是出了人头地,他总算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能依靠的,永远都只有自己手中的枪,脑袋里的学识。
由于从小打下的基础并不好,公孙瓒哪怕在能称为大儒的卢植手下学习,不过尔尔。
他知道自己的短处,所以****练武更勤,特别是在带着十多人和鲜卑人拼得只剩下自己以后,简直到了癫狂的状态。
公孙瓒很自责,那些都是天天与自己相处的兄弟,要是自己的武艺高强一些,那他们活下来的希望无疑会大了很多。
在战场上,高端战力很多时候都能决定一场战争的走向,他深深懂得这道理。
这些天来与渔阳郡兵的合练,有了三三制的加成,不管是渔阳郡兵还是涿县带来的子弟兵,在公孙瓒的手里都能发挥出最大战斗力。
见到这一群鲜卑人的合围,他心里只有兴奋,自己一定要杀出重围,尽可能多杀一些胡狗,给曾经死去的兄弟们报仇。
最重要的,出来巡逻,大家就做好了准备要和胡人交战,关键是赵侯那边是否清楚鲜卑人已经近在咫尺。
不待公孙瓒吩咐,刘备与简雍一左一右,稍微靠后一点,三人成品字形朝对方冲去。
本来,应该是刘备这边先发动攻击的,可公孙瓒根本就等不及,打马如飞,手里的枪尖笔直刺向最近的一个鲜卑人。
他能听见那悦耳刺进骨头的声音,稍微一用力,此人已经死得不能再死。
不得不说。刘备和简雍在持续的训练下,不管是武艺还是技战术,都和以前不可同日而语,提高了一大截。像个真正的战士了。
那一个被杀的鲜卑人,根本就没有遏制住其他鲜卑人的进攻。
他们一个个眼里透着冷漠,仿佛那根本就不是死的同伴,和一只猫一条狗被杀的感觉差不多。
“胡狗,你们也不是杀不死的嘛!”公孙瓒哈哈笑道。眼看刘备一枪没刺死,他枪尖一晃刺向那人的心脏,在胸腔里一搅。
“鲜卑狗,都来吧,让爷爷杀个痛快!”他微微皱眉:“玄德、宪和往旁边去,严纲、单经、田楷前来,我们杀他个天翻地覆!”
估摸着这是对方最精锐的部分,刘备与简雍尽管武艺较一般士卒为佳,根本就及不上武者的水准,还是自己的几个人武艺可靠。
或许是因为出身的原因。在选择手下的时候,公孙瓒都以寒门或者庶出为主,而且对文士不咋感兴趣。
他是一个很自负的人,哪怕在卢植门下并不如何出挑,他还是觉得自己文武双全,文才方面,有自己就够了。
再说,幽州之地,常年要和胡人征战,你文化学得再好有屁用啊。不如拿起武器多杀几个胡人来得实在。
对面的鲜卑人早就看出了公孙瓒是这一支队伍的领头人,对他的围杀,几乎集中全部精锐,此刻刘备与简雍一起组成三角阵型。反而成了阻碍。
两人也自己知道自家事,边打边向旁边转移,顺势和其他兵卒汇合,继续厮杀。
小时候,刘备家门前有一颗桑树,从来没有见到过一棵桑树能长到快一丈高左右。而且中途没有枝丫,只有顶上才散开来在夏日里如同伞盖。
有算命的就说,这家今后一定要出一个贵人,然则究竟要贵到何种程度,那人却语焉不详,只说此等命格天下少有。
从那以后,刘氏家族哪怕比较落魄,却也在悉心培养他,甚至辗转找关系送到卢植门下学习,毕竟一个农村人不管你如何努力都不可能有多大出息,顶多几亩地而已。
刘备善于隐忍,不管老师卢植还是各个同窗对自己如何,他都以礼相待,从无一丝不符合礼之处,在卢植门下赢得一大批人的支持。
当然,事物在任何时候都有两面性,有支持的肯定就有反对的。
然而,不管是支持自己还是反对自己,刘备始终如谦谦君子。
可惜,卢植不想一直在地方呆着,他托关系到京城里去当尚书,将迎来更为复杂的社会关系,就没有时间来教授学生了。
怏怏回到涿县,好在平时有同窗县令公孙瓒来往,说起来在本县也是一号人物。
直到有一天,他看到了赵云,从来没有想到过,一个比自己小了差不多一半的少年,能达到那样的高度。
刘家毕竟是皇家遗族,对于世家不遗余力来吹捧自己的子弟,他们可是门清。
只有真正接触了赵云,刘备才发现此人比传闻有过之而无不及。文才方面就不用说了,他本人在卢植门下也不专修诗词歌赋而是学习战事。
一个三三制,就把刘备心里曾经的骄傲击得粉碎。
双拳难敌四手,敌人再厉害,我们这边三个人同时出击,总有一个人的武器能击中,除非双方的武力值差得太远。
对于创造出这种阵型的赵云,不管刘备有多骄傲,也不得不承认,自己根本就没往这方面去想,可以说,他对三三制的理解,比公孙瓒都还深刻。
此时,他成了一个自由人,时不时关注下周边的形势,哪里有危险就往哪里去。
鲜卑人太多了,公孙瓒都记不清究竟自己杀死了多少人,他都微微喘息起来,手里的枪尖好像都有些钝,竟然有一两次刺不进敌人的身子。
说起来,鲜卑人的装束并没有铠甲之类,这一批巡逻的兵卒,每人身上或皮甲或铁甲,防御比起他们来说高了好几个档次。
终于,他听见了熟悉的兄弟们的惨叫声,刚开始还是偶尔的一声闷哼,后来的叫声此起彼伏,不管是公孙瓒还是身旁的严纲三人,心里升起一丝不详的预兆。
“兀那汉子为谁?”终于,在一旁观战的部落高层忍不住喝问。
要说在这一片土地上谁最熟悉,还得属已经生活了十好几年的鲜卑人。
他们不管是山峦还是河流,甚至周围的一草一木,都十分了解。
护鲜卑校尉的行动,早就看在眼里,等着双方来一次大对决。
到时候,携着胜利之威,说不定连东部大人都有望。
后来见赵孟终日除了派遣一些斥候出来,就在营帐里练兵他们就坐不住了。
每次斥候一来,他们就远远避开,等斥候一走,这些人又继续监视。
今天,部落高层下定决心,干脆给护鲜卑校尉一个措手不及,那些该来的郡兵估计都聚集得差不多了。
为防备还有其他的援兵,他们的侦骑到处散开。
“爷爷行不改名坐不改姓,公孙瓒是也!”在一片惨叫声中,公孙瓒的声音还是清晰地传了出来。
“原来是公孙县令,”那高层的声音在嘈杂里还是很清晰:“为何不放下武器,你我共创大业?我慕容林对天发誓,绝不伤害县令和你手下人。”
公孙瓒的手稍微有些迟缓,不是他心动,而是太累了。
“胡狗,本县令生为汉人,死为汉魂。”他的声音有些嘶哑和疲惫:“兄弟们,还能战否!”
“义之所至,生死相随!苍天可鉴,白马为证!”四周的喊声如雷,可惜只有寥寥二三十个声音。
公孙瓒这才有时间扭头看,发现绝大多数兄弟已尸骨早寒,素来注重仪表的刘备和简雍都犹如疯魔,披头散发。
杀吧,今天就交代在这里!公孙瓒一发狠,举枪继续往前刺去。
第九十六章慕容鲜卑
弹汗山只一座小山,那是曾经檀石槐会盟鲜卑诸部开始发起向匈奴人进攻号角的地方,他到了这里就没有再挪窝。
天可怜见,我鲜卑人赢了,从弱水之滨的鲜卑山到逼近长城的弹汗山,只用了区区不到十年时间,檀石槐不胜嘘唏。
他有时在想,常听汉人说,只有在年老的时候,才会回忆以前,难道我老了?
胸口隐隐作疼,檀石槐忍不住咳嗽,他十分焦虑,咳出来的血已经是黑色的了,长生天留给自己时日无多,可儿子还是没有成长多少啊。
不要以为他带着一群从乌桓山鲜卑山出来的小部落敢于向强大的匈奴发起进攻,就以为檀石槐不过是一个草莽英雄。
事实上,他比谁都精于算计。中原的繁华,没有多少人能够抵制,曾经的匈奴人,早就被从中原泊来的奢华物品迷失了双眼。
无意间,檀石槐右手拇指摩挲着玉扳指,这也是汉人制造的,看上去确实很不错。
当是时,鲜卑人众志成城,怀着当初祖先被赶到犄角旮旯的不忿,以决死的姿态,征服一个又一个部落。
那是因为,檀石槐早就看出了匈奴的虚弱,经过世世代代没有战争的日子,好多贵族连上马都只是在节日庆典的时候才有的例行公事。
林子大了之啥鸟都有,汉人中间有赵孟那样的英雄人物,当初面对自己大军都不曾皱眉。
他至今还记得那张坚毅的脸,毫不怀疑,只要自己一声令下,双方就是不死不休。甚至于檀石槐都觉得,自己的输面较大。
他很庆幸,自己没有去赌,毕竟当年已经是一个中型部落的首领,再去换区区一个汉人匹夫的性命,殊为不智。
结果早就出来了。自己成为统治大草原的王,而赵孟却杳无音信,再也没听说过。
汉人里面,更多的是懦夫。自己还没统一草原,就有各式各样的人才前来投奔。他们在中原或是遭受不公平待遇,或是不受重视。
其中,医者在汉人眼里地位低下,鲜卑旁边就是无尽的森林。采药什么的十分方便,他们投靠自己的有不少。
刚受伤,檀石槐就召集那些医者给自己看病,据他们讲,自己这是受了内伤,也就是说内脏已经被攻击到了,简直是瞎胡闹。
他仍然记得,把那些医者拉下去处决的时候,那一个个磕破的头,那一声声撕心裂肺的哭诉。却仍然改变不了草原之王的决心。
现在想来,或许他们是正确的,檀石槐觉得如今连起床这样简单的动作都十分吃力。
没想到,曾经以为销声匿迹的赵孟再次出现,而且还发起了杀胡令,被汉人皇帝任命为护鲜卑校尉,我鲜卑人需要你来保护?
这里离赵孟的营帐,要是骑着马日夜兼程,估摸也就三四天能到。
檀石槐清楚那地方,有个叫野猪岭的山林。当年贫穷的鲜卑因为舍不得杀牛羊,听人说那里野猪不少,专门带兵清剿。
部众们一个个吃得喜笑颜开,那是他第一次看到他们脸上竟然有如此开心的笑容。
好像野猪肉也没啥好吃的。有点像牛肉,可嚼起来挺费劲的。
我的族人们要求并不多,只需要有一块地盘来放牧,每天都有足够的肉食吃,难道当初不该打出来和匈奴人一决雌雄?
檀石槐轻轻晃了晃脑袋,把这些不必要的思绪抛开。
“王。慕容部落求见!”一个近侍找到了裹着虎皮看落日的草原之王。
“不见!”檀石槐想也不想就做了回答。
“父王,为何不见?”近侍走了,来的是自己最小也是最疼爱的儿子直谦。
“孩儿啊,慕容一直都想取代图斥赫成为东部大人,为父如何不知?”檀石槐招了招手,把他搂在自己怀里。
他的母亲是一个汉人,檀石槐至今还记得那双乌黑的眼睛,里面满是倔强与愤怒。
当年自己要了她,她总是想方设法自杀,可自己没玩够,怎么可能?你想死都死不成,我想怎么玩儿就怎么玩儿。
有一天,自己再去的时候,汉人医者告诉自己,她竟然怀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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