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哥哥一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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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哥哥一般黑- 第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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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的目光齐齐转向发言者。只见一个十五六岁,长着一双水灵灵大眼睛的俊美少年,伸出两只雪白粉嫩的小手,拿起了柜台上的那副墨宝,微笑着对他们说道:“这幅字非常妙,本公子看上了!愿出五百两银子购买!”

  “弟弟,想死我也!”文焕之惊喜地叫了一声,向叶萱儿扑了过去。   

第一百零四章 我们结伴同行 

  叶萱儿快速往旁边一闪,避过了文焕之的拥抱,向他伸出一只小手。

  嗯?文焕之不明所以地望着她,她朝他微微一笑,用自己的小手握住他的大手:“文哥哥好!”给他一个握手礼,代替他想给的拥抱礼。

  弟弟对他太生疏了,很久不见了,居然不拥抱一下!文焕之有点失望,不过弟弟的小手摸起来很柔软,又让他的心里有意思甜蜜。

  叶萱儿和他握过手后,从钱包里摸出五百两银票:“这幅字很好,我买下了。”

  “弟弟,既然你喜欢,这幅字就免费送你了。为兄岂能要贤弟的银两?”文焕之把银两推还给她,然后让书童拿出二十两银子,交给掌柜,付了饭钱。

  他是一派掌门,并不缺银两。但是他不喜欢花银两,而是喜欢用自己的墨宝抵各种费用。在别人看来,这种行径很无赖。不过在他自己看来,他的做法并没有错。他的字确实很好很值钱。能得到他的字,是别人的福气。

  他这次去珍宝堂参加拍卖大会,是为拍卖他的一副得意之作。至于那本江湖人趋之若鹜的《非欢宝典》,他没多大兴趣。他只要一辈子有笔墨纸砚可以写字,并且身边有一知己陪着就好。

  去年四月,他在秦贤山庄遇到一个俊美可爱的知己——叶轩弟弟。他一直盼望着叶轩弟弟能到他那里小住,甚至常住,和他每日一起饮酒品书法。然而,当他带着书童赶到雁山派,去接弟弟的时候,发现弟弟竟然失踪了。

  他在江湖上到处找弟弟,找了一段时间,没有找到,只得黯然伤神地回到云遥派,每日自斟自饮,自己写字自己欣赏。

  今天跟弟弟重逢,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这次,他可得看好了,决不能再让自己的知己弟弟失踪了!

  “弟弟,你这段时间去哪了?为兄一直没有你的消息,心里苦闷的很!”文焕之伸出右臂,揽住叶萱儿的肩膀,喜悦道:“这次,无论如何,你一定要跟我回云遥派小住一段时间!你答应过为兄的!大丈夫一言既出,驷马难追!”

  “文哥哥,我这段时间——住在一个隐蔽的地方。等我参加完珍宝堂的拍卖大会,拍下我要的东西,我再跟你去云遥派小住。”叶萱儿以前不太愿意到云遥派小住,因为她那时不懂书法,担心文哥哥每日拿书法给她欣赏。但是现在不同了。她在天帝阁刻苦学了三个月的书法,是书法上有了一定造诣,懂的欣赏书法了。

  文焕之的书法确实是她见过的最好的书法,比天书的书法都要好,她很欣赏他。

  “弟弟,我也要去拍卖大会。我们结伴同行吧。”文焕之见到久违的弟弟,非常激动,要跟弟弟吃则同桌,寝则同床。

  叶萱儿见到文焕之也很高兴。和她同乘一辆马车的两名侍卫像哑巴一样,老是闭着嘴巴不开腔。她的旅途很乏味啊。有文哥哥陪着,相信他的心情会愉快一些的。

  “好的,我们结伴同行。现在我和我的侍卫要去吃午膳。文哥哥,你刚才吃好了没有?要不要和我们一起用膳?”叶萱儿笑着问道。

  文焕之摸了摸肚皮,刚才吃的很饱,不过他要陪在弟弟身边:“嘿嘿,弟弟,我可以再吃一点,没问题。”

  叶萱儿本来想要一间包间,但是包间都被客人订满了。

  他们五个在大厅里找了张桌子坐下,店小二很快送上菜单。

  文焕之很有经验地说道:“这里的红烧肘子很好吃,酿茄子也不错,还有那个香酥焖肉……”他刚才在这家店里点了一大桌菜吃了,这几道是让他印象深刻的菜式。

  “好,就点这几道菜,再来一盘糖醋排骨和红烧带鱼。”叶萱儿把菜单还给店小二,大眼里漾着笑意,嘴甜地对文焕之说道:“几个月不见,小弟发现文哥哥的书法越发灵秀飘逸,生动活泼。那一个个字仿佛有生命一般,在纸上翩然起舞,美不胜收!”

  文焕之大喜。这几个月,他也觉得自己的书法进步了耶!但是别人都没注意这件事。还是弟弟有眼光啊!弟弟真是他平生最好的知己!

  “弟弟,不瞒你说,为兄这次去拍卖大会正是为了拍卖为兄的得意之作。”文焕之把行李之中的一个细长的卷轴取了下来,在上面轻抚了两下,好像在抚摸自己的孩子:“这是为兄耗时三天三夜写出来的一幅字,融合了楷书,行书,草书三种书法。为兄相当自信,此副字就算无法做到‘后无来者’,也一定可以称得上‘前五来人’!”

  “哦,原来文哥哥是去拍卖自己的墨宝。听你这么说,我也觉得你这幅字非常妙,非常值钱。一定可以拍出一个好价钱!”叶萱儿恭维道。心里想,他不是为《非欢宝典》而去就好。免得多一个人跟她抢。

  “弟弟,我很想请你欣赏这幅字,但是这里不大方便,等到了客栈,为兄再请你欣赏。”文焕之跃跃欲试,想给卷轴拆封,请弟弟欣赏自己的得意之作。不过桌上摆着茶水,并且桌面油渍麻花,实在不适合摆放他的墨宝啊。只好耐心等到傍晚投栈了。

  “菜来咯!”店小二端着一个托盘风风火火走了过来,给他们上了几道菜。

  叶萱儿和两个侍卫拿起筷子,大口吃起菜来,文焕之和书童刚吃过没多久,肚子还饱着呢,所以只是稍微动了动筷子,没怎么吃。

  “店家,给一个包间!”一个脆生生,冷冰冰的嗓门传了过来。

  “对不起,姑娘,包间已经满了。你们坐大厅用膳吧。”这是掌柜客气的声音。

  “啪!”一个清脆的巴掌声突兀地响起:“瞎了你的狗眼!我们宫主岂能在大厅用膳?!快安排一个包间!否则,我杀了你!”话音刚落,传来宝剑出鞘的声音。

  哇噻!这是哪家门派?怎么这么牛?比喜欢用墨宝抵饭钱的文哥哥还要牛好几倍啊!叶萱儿好奇地转头去看。

  只见柜台前面站着三个人,一男两女。那个男人身段颀长挺拔,脸上戴着一副黄金面具,穿一袭紫色锦袍,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冰冷气息,一双幽深的眼睛如同万年寒冰般冷冽无情。被他看一眼,就像身体被寒冰刺激了一下似的,让人忍不住想打冷颤。

  那两个女人看来是这个冰山无情男的侍女,身穿水绿色锦袍,模样美丽,但是个个脸上都挂着一层寒冰,仿佛来自雪山之巅或者冰窖深处的使者。

  掌柜捂着被打的脸,眼里露出又惊又怒又惧的复杂神色:“来人,快来人!”

  “哗啦啦”四个彪形大汉手握大刀出现了:“掌柜,有何吩咐?”

  黄金面具男的万年寒冰眼飞出两把冰刀,射到掌柜身上,掌柜顿时打了一个大大的寒颤,临时改口道:“你们带这三位贵客到楼上去,帮他们找一个包间!”

  彪形大汉们答应一声,当即带着黄金面具男和他的侍女来到楼上。

  不一会儿,就听楼上传来一阵叫骂喧哗和刀剑相击的声音。

  “不好了!打起来了!快去请凌三小姐!”掌柜慌了神。

  “砰”“砰”“砰”……几个江湖人被从楼上掷了下来,摔得鼻青脸肿,直哼哼。

  “你们敢惹我们逍遥派!等着瞧!我们一定会找你们报仇的!”那几个人嘴里不服气地说着,一瘸一拐地向门外走去。

  “哟!各位逍遥派的大爷!你们受惊了!凌儿给你们赔不是了!”这是,从门外走进来一个妖娆多姿的少女,朝他们微微屈膝拜了一拜。只见她红衣罩体,修长的玉颈下,一片酥胸如凝脂白玉。腮边两缕发丝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

  “你是这里的老板娘?!你们的待客之道实在太好了!竟然把我们逍遥派赶出包间!做其他帮派的走狗!等着瞧!我们回去禀告师祖,定要将这家酒楼给拆了!”那几个人怒气冲冲地说道。

  “哟!各位大爷别生气!我们也是没有办法!今儿的饭钱算我的了!另外,凌儿再赔各位大爷一百两银子!”凌三姑娘摸出一百两银票塞到当头一人的手里,冲他妩媚一笑:“希望大爷大人有大量,不要跟我们这些手无寸铁的弱民计较!”

  “算你识时务!既然如此,我们就给你留着这家酒楼!”逍遥派的人收下银票,扬长而去。

  凌三姑娘款摆腰肢,走到掌柜面前,严厉地说道:“招子放亮一点!尽量不要招惹这些门派!尤其是大门派!”

  掌柜面露一丝不解:“凌三姑娘,你的武功这么高,难道还怕……”

  “蠢材!”凌三姑娘恨不得给他一巴掌:“我的武功在江湖上算不得什么!比我武功高的大有人在!”

  “是!”掌柜的脑袋耷拉下去。以前他见过凌三姑娘对付吃白食的恶霸,一巴掌把恶霸飞出去老远。从此,他就意味凌三姑娘天下无敌了。

  “刚才和逍遥派闹矛盾的是哪个门派,你知道吗?”

  “一个男人戴着黄金面具,穿着紫袍,目光特别冷……”

  “他是快活宫宫主。快活宫比逍遥派还要难惹。今年珍宝堂的拍卖大会吸引了很多江湖人,在此期间,我们要格外小心。”

  ……

  文焕之听到凌三姑娘的话,不由感叹道:“这个姑娘倒很通情达理。如果她早点来就好了,那样我就不用付那二十两饭钱了。”

  叶萱儿觉得很好笑。文哥哥确实像一个吃霸王餐的人。吃饭居然老想不给钱。哪里还有一派掌门的风度?

  “文哥哥,如果你想吃饭不给钱,不如娶了这位凌三姑娘。那么以后你到这里吃饭,就不用给钱了。”她调侃道。

  “娶亲很麻烦。很多人成亲之后失去了自由,每天围着妻子儿女打转,把自己的兴趣爱好搁在一边。为兄怕娶亲。为兄只愿一生和笔墨纸砚为伴。”文焕之说到这里,望着叶萱儿那俊美可爱的脸蛋,心里一动,又加了一句:“还有你!”

  嗯?还有她?除了笔墨纸砚以外,再加一个她?叶萱儿轻勾唇角,自己在文哥哥心里还是蛮有地位的嘛,地位仅次于他的笔墨纸砚。

  饭后,叶萱儿付了饭钱,和文焕之并肩走出酒楼。

  “这是我乘坐的马车。你和我共乘一车吧。”叶萱儿指着酒楼前面那辆朴实无华的四轮马车说道。

  天帝阁虽然有钱,但是不喜在马车上招摇,所以天帝阁的马车,外表都很普通。不过马车里面却很奢华,桌椅茶几软榻地毯应有尽有,且精致珍贵。

  “弟弟,我和小墨是骑马过来的。那边拴着的就是我们的马匹。我现在去把马栓到马车上,呆会让马跟着马车跑。”文焕之走过去解马的缰绳,书童小墨跟过去,解另外一匹马的缰绳。

  “公子,让这个人跟我们同车,不妥!”哑巴一样的侍卫丁三,突然开口蹦出一句话。

  叶萱儿斜着眼睛瞟了他一眼:“我说妥就妥!”

  丁三立即又把嘴闭得严严的,不再说话。侍卫要服从主子。他很清楚这一点。

  车夫扬起长鞭,驾驶马车前进,现在马车上的人多了两个:文焕之和他的书童小墨。

  文焕之当然不是丁三,丁四那样的酷人,他很喜欢说话,尤其喜欢跟弟弟说话。

  他把自己小时候的事,玩耍的事,练武的事,练书法的事,滔滔不绝,统统倒给叶萱儿。

  叶萱儿则不断发出惊叹声:“哇!你小时候就那么聪明了啊!”

  “厉害!真是一个天才呢!”

  “小弟好佩服你哦!”

  ……

  文焕之一辈子听到的赞美之词加起来恐怕都没有今天听到的多,他的俊脸红扑扑的,好像喝了酒一样,醉意熏熏,眼睛亮晶晶带着几分陶醉地凝视着叶萱儿。这个弟弟,他越来越喜欢啦!好想给弟弟一个大大的拥抱哦!

  他转念一想,一个拥抱根本就没法表达他对弟弟的喜欢之情,至少得十个,一百个,一千个!

  他微微张开双臂,想把弟弟拥入怀中,但是往两边一看,哎呀!有三个围观群众在这里,他不好动手!

  又得耐心等待了,等到太阳西下,投宿住店的时候,他再拥抱弟弟,还要给弟弟欣赏自己的得意之作。还有,还要跟弟弟同塌而眠,抵足谈心。  
第一百零五章 你觉得为兄怎么样 

  “掌柜,定两个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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