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陷入陌生而狂热的情潮中,无力自拔。
“桑桑,”他喑哑的声音从她唇畔传来,“吻我!”近乎央求,又像是命令。陌桑试探着将舌头探进他的嘴里,立刻被他深深含住。他一边激烈地吻着她,一边用手扯开她的衣扣,滚烫的手指在她冰凉的肌肤上游走,一点一点接近她的文胸……
“不要!”陌桑下意识地开口,轻颤的声音拉回他的理智。
叶尘薰清醒过来,将头埋进她的颈窝,急促地喘息着,口里喷出的热气令她眩晕。
“你总有一天会把人逼疯!”他低叹,轻轻替她扣好睡衣扣子。这简单而温存的动作,让她的心变得又柔又软。
叶尘薰抬起头,冷静地说:“我到外面沙发上去睡。”然后不再看她,抱了一床被子就走。
房门阖上了,陌桑仍然呆呆地躺在那儿,一遍一遍回想刚才的情景。叶尘薰留在她唇上和身上的激情像从没离开过一样,一遍一遍地灼烧。
原来,这就是和自己喜欢的人接吻的感觉!
陌桑轻抚着自己的嘴唇,不自觉地微笑。那股甜蜜慢慢溢出心房,蔓延到全身。
下一刻,她才猛然醒悟——啊,刚才好险,她差一点就失身了!
“小秦,原来你和我家阿薰认识,在一家公司上班?”隔天在早餐桌上,陈伯乐呵呵地说,“而且,还是中学和大学同学,真是缘份啊!”
确实是猿粪!可这猩猩的大便也太难得了吧?
“既然这么有缘,阿薰以后要多多请小秦到家里来玩。”陈伯母也面有喜色。
两位老人的居心太明显。陌桑吃得食不甘味,像是他们一家子下了套,就等她这个白痴女人往里钻。心里胡思乱想着,脸上阴晴不定。
“妈,你做的早餐肯定不合胃口,否则人家怎么一口都没吃?”叶尘薰冷不丁在旁边说。
“真的?”陈伯母赶紧问陌桑,“小秦,伯母熬的皮蛋粥不好吃吗?”
“好吃好吃。”陌桑跟老人家陪笑脸,回头气结地瞪视他。
“眼睛这么小,就不要学人家杏眼圆瞪了。”继续冷嘲热讽。
好讨厌,说话还是这么刻薄!真是狗改不了吃屎。
“小秦别生气,阿薰很少跟人这么痞的。”陈伯母宽慰她。
哼,他不痞,这世上就没有痞子了!她吞了口唾沫,摇摇头:“我没生气。”
“还没生气,看你头顶都要冒烟了!”对方仍不知死活。
陌桑一下子站起来:“陈伯陈伯母,我要去上班,改天再来看你们!”
“让阿薰送你啊。”陈伯母对儿子使眼色,“阿薰,还不快去?”
叶尘薰连忙追了出去。
陈伯笑着问妻子:“你觉得他们般配不?”
“小秦是个好姑娘,咱们儿子也不错。”陈伯母望着他们相偕而出的背影,“不过,阿薰什么时候变得这么贫嘴?看刚才小秦恼得!”
“你不觉得,他们像小俩口一般逗趣吗?”陈伯孩子气地冲妻子眨眼。
“这倒是。”陈伯母也笑,“和我们当年一样,一边拌嘴,一边谈恋爱。”
“其实,阿薰这么说,是为了不让小秦感觉尴尬。”陈伯一脸了然,“他其实是个挺细心的孩子。”
“这个我知道。”陈伯母慨叹,“很少见他对女孩子这么用心。”
同一时间,在汽车里,叶尘薰问陌桑:“你觉得我爸妈怎么样?”
“挺好。唯一的遗憾就是生了你这么个儿子。”她鄙视地撇着嘴。
“你们女人真麻烦,总是正话反说,明明喜欢一个人却假装讨厌。”
“唉,女人是很麻烦。”陌桑叹气,突然反应过来,大叫,“谁说我喜欢你啊?”
“你不喜欢我,昨晚为什么吻我?”叶尘薰邪气地笑,眼睛眯成一条缝,嘴斜向一边。这种笑像下了毒的美酒,会让所有的女人心甘情愿溺毙其中。
陌桑的心像小鹿乱撞,嘴上却不服气:“是你先吻我的!”
“我只吻我喜欢的女人。”他盯着她,目光柔和似水。
陌桑被吓到,手足无措地瞪着叶尘薰,这算是他的告白吗?
“叶尘薰,你的意思是,你爱我?”
“爱一个人其实很简单,何必搞得这么复杂?”他温柔抚摸她的长发,“陌桑,我们因为误会浪费了太多的时间,我不想再和你分开。”
她张开嘴望着叶尘薰。他确实和祝采茴交往过,那仅仅是一场误会吗?
看陌桑半天没有反应,他启动车子,说:“听到暗恋的对象示爱,也不用激动成这个样子吧?”
她艰难地把嘴合上。这个死男人,嘴巴还是这么损!
可当初,自己不就是因为他的一副好皮相,还有“毒舌”喜欢上他的吗?怪只能怪自己的恶趣味。
火车站
如果说,高中三年像在地狱中煎熬,暗无天日。那么,进入绚烂斑斓的大学,就是一脚从地狱踏入了天堂。更何况,陌桑考上的是全国名校S大,好比古代学子“十年寒窗苦读无人问,一朝金榜题名天下闻”。秦牧云觉得女儿光宗耀祖,为自己争了气,整日拿着那张录取通知书,向亲友同事们炫耀,比陌桑本人还要高兴。
在他的预期中,女儿最多能上普通本科,没想到连跳三级,竟然考上了名牌大学S大!他摸着她的头,无限欣慰:“丫头,我没骗你吧,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你这三年的苦没有白吃啊!”
陌桑也很兴奋,但更多的是对大学生活的向往,还有就是能够见到叶尘薰!
新生入校比老生晚两个星期。陌桑拒绝了父亲送她来S城的好意,独自一人踏上了北上的火车。
经过一天一夜的行程,火车终于缓慢驶入S城,这座她梦寐已久的天堂。
在出站口,一仰头,看到了“S大欢迎新生入学”的横幅标语。几个大学生模样的人,拿着喇叭,大声招呼:“S大的新生,请走这边,乘坐我们的校车直达S大。”
正想走过去,旁边有人叫她:“陌桑,秦陌桑!”
她回头,顾楠从人群中挤出来,皱着眉:“就你一个人?秦叔叔呢?”
“他要上班,请假会扣工资的。”她笑了笑。
分明在撒谎!那座工厂效益不好,秦牧云面临下岗,已经半年没去上班了。
他没有揭穿她,将她手中的大皮箱接过来,说:“我们走吧。”
陌桑有些迟疑,望向横幅那边:“我们不坐校车吗?”
“今天是新生报到第一天,校车很挤,我先带你去参观S城,你不是从来没有来过吗?”
一句话勾起了陌桑的兴趣。她走上去,将手臂插入他的臂弯,笑嘻嘻地说:“顾楠,你不但要带我去参观,还要带我去吃好吃的。人家肚子饿了!”
“知道了,小馋猫!”他亲昵地拍拍她的头,“现在才一点钟,刚下火车就嚷饿,你一定没吃午饭。”
“我不但午饭没吃,早饭也没吃。”她吐吐舌头,“我在减肥!”
“减肥?”他上下打量她,同时,皱了皱眉头,“你已经够苗条了,一阵风就可以刮跑!”
“这就是我拼命减肥的结果啊。你也知道,我曾经是个不折不扣的胖子!”胖到只能穿特制的校服,在别人谈论身材时就偷偷地离开。这个世界对胖子是残酷的,尤其是胖女孩,她们的青春总是充满疼痛,心理或多或少会有障碍。
陌桑不想再做胖子,从高一开始减肥,告别钟爱的甜食,每天走很多的路,吃很少的食物。别的女生到了青春发育期都长得前凸后翘,而她却在自我折磨下瘦下来。终于可以穿漂亮的衣裙,在别人艳羡的目光中穿梭,骄傲地仰起秀气的小下巴。
大家都说,丑小鸭一夜之间变成了美丽的白天鹅。却不知道,丑小鸭在蜕变时经历的肉体和精神的双重痛苦,更不知道,白天鹅常常担心在一个新的早晨醒来,发现自己又变成了从前那只丑小鸭,孤独地在湖面上梳理着自己的忧伤,周遭是些熟悉或陌生的声音在嘲笑。
“何必这样折磨自己?”作为男生,顾楠难以理解,“胖和瘦又有什么关系?”
“当然有关系。”她低声说,这世上大多数男人都喜欢美丽苗条的女子,包括他自己在内。“顾楠,你初二时追求过方可莹,不要以为我不知道!”
他微微一怔,随即笑着掩饰:“那是小孩子不懂事,闹着玩的,你也当真?”
陌桑知道他不是闹着玩。
顾楠的左手腕上有一个伤疤,因为它,他夏天也穿长袖,还戴着一个和他的文弱书生形象不搭的护腕。
初二时,他喜欢上方可莹,深深迷恋。
他每天放学偷偷地护送她回家,绕很远的路,从城北坐公交车到城南,看到她下车后,再独自一人坐车回来。他给她写很多很多情书,文情并茂。但方可莹一点都没有被感动,反而狠狠地嘲笑他,说:“顾楠,你以后不要再送我了,也不要再给我写什么情书。我讨厌像你这种书呆子,成天就知道啃书本,傻乎乎的。实话告诉你吧,我已经有喜欢的男生了。”
片刻的沉默后,顾楠艰难地开口:“那个人是谁?我们学校的?”
“不是。”方可莹摇了摇头,语调沉静,“是与我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邻家哥哥,他的名字叫叶尘薰。”
这是顾楠第一次知道有叶尘薰这个人的存在,和陌桑一样,也是从方可莹那里。
“下个月,叶尘薰就转学到A城一中念初二,到时候你就会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在我心中,他永远都是最捧的!没有一个男生能够代替他。顾楠,你就死心吧!”说完这句话,方可莹冷漠地转身离开,不给他留一点余地。
第二天在学校,方可莹没有见到顾楠,听他班上的同学说他生病住院了。过了一个星期,顾楠来上学时,手腕上多了一道深深的伤痕。方可莹自然不相信他会自杀,应该是不小心弄伤的吧,但他不乐意将它露出来,不久又戴上了那个护腕。
这件事,是方可莹离开A城后,在信中告诉陌桑的。
“当时那样对待顾楠,我很后悔,不知道那个伤疤还在不在啊。”
那个伤疤,应该还在。因为顾楠一直戴着那个护腕。但陌桑从未在他面前提起过此事。
看到顾楠手臂上的护腕,她就想起了自己,在不该动情的年龄动情,换来的只是一个深刻的伤口而已。
“陌桑,不要发呆了。”顾楠突然拉起她的手,疾步往外走,“你不是说肚子饿?”
她被他拖着手,一路踉跄:“慢点啊,好像饿肚子的是你……”
“秦陌桑!”一个声音不紧不慢地在他们身后响起。
她脑子里轰的一声,慢慢地回头,看向那个站在横幅下面望着他们的身影。
虽然有4年多的时间,他们没有见过面,但她还是一眼就能认出,这个高大漂亮的男生就是叶尘薰。
身材更高了,头发微微长了,遮住眼,即使穿着卡通图案的T恤,仍然光灿耀眼,尊贵得宛若童话中的王子。
王子披着一身灿烂的阳光,穿过喧嚣的人群,穿过一亿光年那么长的距离,停在她面前:“秦陌桑,你真的到S大来了?”
明净漆黑的双瞳泛着柔和的光,微笑地注视她。那样熟稔,那样自然,仿佛他们从来没有分离过!
茶水间
在十字路口,陌桑叫叶尘薰停车:“我就在这儿下。”
这次,叶尘薰没有问为什么,只说了一声“小心,注意后边的车。”她已经双脚落地,“砰”地关上车门。
离公司还有一段距离,沿着人行道慢慢走,看着那辆白色BMW没入车流中。
虽然叶尘薰刚才向她示爱,她仍然没有勇气和他一同出现在公司大门。她不愿意面对那些双醋意的眸子,那些或羡慕或嫉妒或怀疑的目光。
她只是一个平凡的女子,胜任不了女主角的光环。或者,她只适合作王子耀眼光环下最渺小的女配角,只要远远地望着他就好。
到了公司,她打开电脑,挂上QQ,然后查收邮件。将例行的公事都做完后,忍不住摸鱼。
陌桑在新浪开了BLOG,点击率很少,只有寥寥十来个,留言的更少。但她仍然乐此不疲,就像中学时写日记一样,每天更新。
她今天这样写道:
“他终于非常婉转迂回地向我告白,但我却没有想象中兴奋,反而觉得有一丝惶恐和失落。难道这么多年来,我爱的不是他,只是披在他身上的那件耀眼的外衣?也或者,我享受的是暗恋的过程?”
中午到餐厅吃饭,陌桑去得晚,只剩下一个菜,还是她最讨厌的洋葱。
端着空空的餐盘,皱着眉头回到座位上。算了,今天吃白饭吧。正埋头艰难地吞咽着米饭,一只饭盒出现在她面前。
抬头,是那张熟悉的俊脸:“你不知道午餐很重要吗?光吃米饭,肯定营养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