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风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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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风华路-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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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的太穷,得赶紧挣点快钱。”
  “那也不用五五分啊,我们太占你便宜了,这样不好!”
  “我都说了,这东西仿造容易,留给我们的时间也就十来天。这么短的一点日子,就算我和小豆豆不吃不睡,又能做出几盘?又能卖出多少?但是加上田大叔和大婶你就不同了,产量至少翻三翻。所以说呢,这事其实是你们在帮我,是我在占你们的便宜。”
  韩跃这话倒不是乱说,毕竟田大叔和田大婶都是壮年劳力,而自己和豆豆都是少年,无论干活的速度还是干活的耐力,人家两口子肯定完胜,有他们加入产量翻三翻还是往少了说的。
  “行了,事就这么定了!大叔,这里还有八盘蚊香,本来我是想自己去给村里人送。现在想想,不如请你去做这个事情。记住,今晚所有送蚊香的人家都跟他们说好,过明天咱们就雇佣他们去各个集市卖货。怎么样,这个任务能完成吗?”
  田大叔听不懂任务这个字眼,但是并不妨碍他听明白这话里的意思,眼见韩跃如此坚决,他也就不再推辞。当下重重一点头,道:“放心吧,我一准都给你办好了。”
  “那就成了!”韩跃哈哈一笑,将剩下的蚊香全都交给他。抬头看了看天上的月亮,道:“豆豆还在家呢,她怕黑,我就先回去了!”
  “回吧!快回吧!可不敢让小丫头自己一个人,又得吓得哭。别磨蹭了,快回吧!”
  “好的!”韩跃从善如流,几步出了院子,朝田大叔一摆手,趁着月色急匆匆往家奔去。
  后面,田大叔和田大婶送到院门前,遥遥望着韩跃的方向,相视一眼,各自都很诧异。
  这孩子,怎么短短时间忽然就变了,难道老天爷真的有眼?


第7章 谁能振兴罗家
  大漠烽烟,天山耸立,热风似刮骨的钢刀,吹得人皮肤干裂。
  夏日炎炎,行人难见,然而在大唐北疆的地域,却有一十八骑如风卷残云,急速奔驰。
  黑发黑盔,长枪闪亮。十八位骑士面色如水,人人脸上写满了疲倦,然而他们纵马的速度却没有一丝一毫的减缓,他们眼中的凝重也没有一丝一毫的衰败。
  他们的身上都有伤,他们的战马干瘦,他们的征衣破损。
  这是大唐最后一支罗家军,十七骑,有十六人都是中年汉子,唯独最前面一人是个弱冠少年。他背负长枪,手挽马缰,整个人如同标枪一般扎在马背上,任凭那马四蹄飞扬,起伏颠簸。
  从大漠到草原,再从草原到长安,这一路茫茫无际,路途何止千里。他们经历了塞外的风沙,也忍受了草原的燥夏,水里火里,刀兵战阵,没有什么能够阻挡。
  杀出一条血路,此去直奔长安。
  画面拉近,仔细观瞧。这旋风般的一十八骑,其实早已人困马乏,有好几个骑士都已摇摇欲坠,只是凭借一股坚韧不屈的精神在坚持。
  “父亲的荣耀,容不得任何玷污。罗静儿,坚持,坚持,你身上流淌着白马银枪罗士信的血液,罗家的振兴需要你努力。”
  这一刻我们才发现,原来领头的弱冠少年,赫然竟是个女扮男装的女子。她面容秀丽,剪瞳如水,谁能想到这样一个渺渺佳人,竟然满身环绕着浓厚的血气。
  这是杀出来的血气,尸山血海中才足以培养。
  她才不过十六七岁,正是春光尚好的年纪,谁又知道她曾夜战八方,在突厥人的马阵中三进三出,死在她长枪之下的亡魂足足数百。
  “父亲的荣耀,不容玷污,罗家的崛起,不容懈怠……”这个念头再次在罗静儿的心头闪过,她忍不住将马背上的身躯挺得更直了一些。
  “只是,可惜了那些死去的将士。”
  少女心思,毕竟温婉如水,哪怕她表面再怎么坚强,骨子里仍是个女子。此去草原大漠,足足五百罗家军葬身那里,只剩下她们最后十八骑归来,这种伤痛,一度让罗静儿接近崩溃。
  若不是心中还抱有振兴罗家的志向,她真想自刎在那茫茫草原之中,就那么静静陪着死去的将士们,一睡千年。
  可惜的是,她还不能死,肩头还有沉甸甸的责任。身后十七个老兵的衣食家小,都需要她来承担。
  十八骑,这已是大唐最后的一支罗家军。
  跃马纵横,遥望长安,罗静儿不知道此时的太极宫是否廷议喧嚷,也不知道朝臣们是否正在讽刺不屑,她唯一知道的是,自己这一次出征失败了,回到长安之后,罗家将会迎来骤风暴雨一般的打击。
  此次是私自出征,不属于朝堂的派遣,虽然罗家军横穿了大漠草原,却没有得到应有的战果,反而落得个全军覆没的下场。
  罗静儿能够预见到自己的惩罚,罗家必被夺爵,仅留自己一命。
  人在人情在,人死情已了,自己没有父亲那般战功卓著,所以皇帝陛下也就不会法外开恩,朝臣们也不会雪中送炭。
  秦琼表舅也许会照看自己,但是那并不能振兴罗家。
  “父亲啊,我到底还能怎么办……”
  ……
  大鹏一日乘风起,扶摇直上九万里,韩跃的蚊香产业,这几日变得很是红火。
  田大婶干活果然是一把好手,再加上豆豆这个勤劳的小蜜蜂,一大一小两个女人每日割艾草做蚊香,日产竟然足有万盘,远远超出了韩跃的预算。
  当然了,这产量暴增和他后面一个小发明也是分不开的。
  说是发明,其实说穿了也一文不值,就是弄了个简陋的模具,然后把掺杂黏土的艾草药泥往里面装满,再然后往地上一扣,一盘蚊香赫然生成,美观程度尤胜手工搓制……
  要不怎么说机械是第一生产力呢。
  至于销售方面,压根就没有出现韩跃担心的那种冷场局面。
  蚊香上市第一天便被市场迅速认可,这其中无烟效果和耐烧程度占了大部分原因,价格便宜也是一大优势。
  每天一早,田大叔便带着八个汉子出发,有去集市的,有去长安的,也有去地主家门口蹲守的。总之一句话,充分发挥了游击战的精髓,将蚊香这种新型事物迅速在周边推广开来。
  韩跃给蚊香的定价真心不贵,一文钱一盘,却能整整点上一夜,没有烟气熏人,唯有淡淡药香。这样物美价廉的东西,销路怎能不好。别忘了,在长安城里一碗面都要两枚大钱呢。
  短短十天,收入竟然过了十万,刨去开支的工钱和田大叔的分成,家里净入八万钱。
  有人要问了,你这只有十万营收,怎么会有八万净入?这不胡扯的吗,莫非想欺骗读者们不是专业会计出身?
  主要原因,是田大婶被狂飙的收入吓坏了,说好的五五分成死活不敢同意,最后只要了一万钱。而家中悍妇的决定,田大叔当然不敢质疑,事实上他也被吓坏了。
  “给钱都不要,田大婶真是好人呐!”韩跃扬天长叹,下意识便遗忘了田大婶曾骂他小王八蛋的深仇。
  足足八万枚铜钱,整整装满了一个大柜,应小豆豆的强烈要求,韩跃决定将家产整理一遍。
  他终于找到了一点数钱数到人抽筋的感觉。
  列位,看清楚了,是人抽筋,不是手抽筋。
  “尼玛壁啊,谁定的臭规矩,要是让老子知道了非打死你不可。”韩爷手拿一根麻绳,无语望天凝噎。
  小豆豆在那边正欢快的忙活,闻言甜甜一笑,激励道:“相公,快点穿钱,快点穿钱,穿成了贯钱才好用。”
  原来,古代的货币计量单位没有大额一说。比如你平日里上街赶集买点小东西,那么花个十文八文的无所谓。但是一旦钱超过八百之数,那就必须要用绳子串起来,计作一贯钱,也叫一吊钱。
  没有错,八百文钱就是一贯,并非一千文,这里涉及到一个民间默认和官定价值的冲突。历朝历代均规定一贯钱必须是一千文,但是老百姓自有一点小聪慧,我就穿八百文了,全天下一齐这么干,就算皇帝老子不服气,哼,那也只能干瞪眼。
  事实上,连朝廷用钱之时,开支出来的也是八百文一贯。俗话说,贯八百,吊八百,这些名词都是从这里来的。
  数钱是个人人喜爱的事情,但是你要让人一枚一枚用绳子串起来,那可就是个痛苦的工作了,偏偏这种事还不能假手他人,非得自己动手不可。
  韩跃的愤怒正是来源如此。
  古代铜钱铸造工艺不高,中间那个小方孔十分狭小,为了保证穿出来的钱串子持久耐用,绳子又搓的很粗。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口小家伙大,想要进进出出,哼哼,除非你够硬。
  眼望着足足一大箱铜钱,色泽闪亮,厚重十足,中间那方方正正的小孔,恰似那蓬门今始为君开的密道,美丽动人。
  再看看手中搓好的麻绳,软不拉几,时粗时细,那种捅了半天插不进去的感觉,比之七十老汉的老二尤有不如。
  这种心有余而力不足的难受,唯有经常吃蓝色小药丸却仍然不举的哥们才能懂得。
  “老子不干了。”韩跃终于烦了,双手一扔,哼哧一声,喝道:“豆豆,别弄蚊香了,过来穿钱。”
  “相公别闹,人家要干活!”
  “哼,爱穿不穿,爷腰疼,需要出去走走!”
  “又腰疼?”小萝莉狐疑的看着他,试图从韩跃脸上找出偷懒的迹象,看了半天,最终还是心疼相公的情绪占了上风,只好抛下手中的活计过来穿钱。
  “这才对嘛!真是个乖丫头……”韩跃嘿嘿一笑,起身怕了怕屁股上的尘土,又顺手摸了摸小丫头的脑袋,道:“好好干,天黑之时,我回来检查。”
  说完,洋洋得意出门,背着手游逛而去。
  “相公,你去哪里?”小丫头望着他的背影,遥遥追问了一声。
  “不是说了吗?爷腰疼,出去溜溜!”
  “哦!”乖丫头就是这点好,相公说什么就是什么,哪怕明知道他是在偷懒,也会觉得天经地义。
  “相公发明蚊香那么累,是该好好歇歇了……”
  小豆豆这么想着,手里却不停下,欢快的开始串起钱来。
  田大婶忽然凑了过来,满脸神秘,状似大仙,道:“豆豆,他三叔腰疼可不是小事,女人的头男人的腰……”声音越说越小,渐渐嘀嘀咕咕,小丫头脸上慢慢便布满了红霞。
  ……
  俗话说得好,腰缠十万贯,骑鹤下扬州,这是怎样一种土豪的风光。
  家里有了钱,腰板自然就硬。
  “哎呀我的妹啊,亲你的嘴啊……”韩跃施施然出了家门,一路上哼着不着调的小曲,遇见猫狗打架便上去踢上一脚,看见小孩撒欢便上去抽一巴掌,只觉得浑身轻松,生活好不自在。
  期间碰见好几个村人,个个点头哈腰面带恭敬,全然没有了往日翻皮瞪眼的架势。
  对于村里人,韩跃倒也不会拿架子摆谱,穷人乍富挺胸瓦肚那种事只有傻逼才干,邻里关系和睦还是很重要的。
  一路漫无目的闲逛,渐渐便来到村头。
  放眼而望,但见天高云阔,田野纵横,几个追着他的小屁孩在一旁嬉笑打闹,又有过来想搭话的村民站在旁边迟疑,一种说不出的感慨油然而生。
  嘿,此情此景,怎能不让爷装一回逼?
  回忆着书中描写的那些装逼犯,韩跃忍不住模仿起来。
  嗯嗯,先得负手而立,然后仰首望天,光是这样还不行,嘴里还必须得有诗句,就锄禾日当午吧,毕竟占了一个“日”字,贴近乡农气息嘛。
  清了清嗓子,找了个准调,这就开始吟了。
  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
  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
  四周忽然就寂静无声!
  无论哪朝哪代,读书人在乡民眼里都是高端大气上档次的,更何况还会作诗?这一刻,连打闹的小屁孩们都默默消声,不敢说话。
  “嘿嘿,要的就是这种感觉……”
  韩跃终于找到了装逼的快感。感觉自己一首诗下来,应该能算上是盈盈而独立,扶清风而洒脱,有一种众人皆醉我独醒的气势了。
  你甭管是不是抄的,反正这个逼装的太爽了,清新,脱俗,酣畅,淋漓。
  奶奶滴忍不住了,爷还要再来一回。
  眼望着村民的憧憬,再看看小孩的吃惊,韩跃终于忍耐不住,顺手折下一根树枝,扬天一声长笑,道:“各位相邻,且看我以剑做歌,再吟一首。”
  树枝一挥,潇洒的挽了个花式,蹦到路中间便开始撒欢。至于以树枝做剑究竟能使出什么路数,连他自己也未可知。
  偏偏这还有叫好的,几个村民拼命鼓掌,小屁孩们欢笑跟随,惹得老装逼犯更加得意。
  这一刻,天高云淡,夏风习习,但见一个俊秀的少年手持树枝,挥动如雷如风,浑身兴奋抽搐,宛如磕了药之后又开始跳大神,越发显得欢快。
  谁也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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