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好欢不迟 作者:郁思辰(vip2014.01.21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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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好欢不迟 作者:郁思辰(vip2014.01.21完结)- 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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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池眨着眼睛,默声与书韵对话,有些话难以启齿。
    那边凌琪已坐好,翘着二郎腿,看好戏一般,看着两队人的表演。
    或者说,其实就是三个人的表演,还有一个蒙在鼓里。
    他是最局外的一人,事到如今,他连参与这种蹩脚戏的机会都没有了。
    。
    人生终有舍得。五年前,他选择听从父亲的安排出国游学,就注定了默认今生只有一个妹妹书韵。
    妹妹!从他八岁那年,爸爸把她带到西塘,他背着妈妈去看了一眼传言中爸爸的私生女以后,就再也没有敢忘掉过她。
    那么小小的一个小女孩,分明是还不懂生离死别的年纪,却刚刚经历了一场至亲骨肉的生离死别。
    她清澈的眸翦黑如曜石般闪亮,浑然不解人世沧桑巨变。
    西塘别墅是凌氏家族的一处休假物业,八岁那年的凌琪对休假没什么概念,只是有点不明白爸爸既然承认了在外有个女儿,为什么不带回家来而是送到西塘去。
    那段时间父母争吵得极度剧烈,姐姐似乎也加入了这场家庭的纷争。
    在小书韵被接近来的前夜,凌琪在妈妈的房门外听到母亲跟姑姑的谈话。
    母亲手里握着一包药,交给姑姑的时候,她说:“你每天给她的饭菜里添加一点,三五年以后,她就会变为一个傻子。我倒要看看,一个傻子如何能在凌氏刮风下雨?哼!践人的女儿,凭什么来占据我家的席位?”
    姑姑默声接下母亲手中的药包。
    凌琪在姑姑出来之前,匆匆跑回了自己的房间。
    身为凌氏的独子,凌琪从小清楚家族所从事的行业是干什么的。熟话说,是药三分毒,是救命的药,也能是害人的毒药。
    在自己家里出现能让人变傻的药并不稀奇,但稀奇的是,不过一个六岁的小女孩,母亲为何要下死手?
    第二天下学以后,凌琪吩咐司机带他去到西塘别墅。
    书韵始终记得,她在西塘别墅内见到的第一人是商怀桓,但她忘了,在商怀桓来到西塘作客以前,凌琪早进来别墅 内,并且跟她打过招呼后去了厨房。
    他在厨房里溜达了一圈,跟姑姑招呼了声会留下吃饭后,就回去二楼书房。
    对他而言,上学不过是休假,放学回来后的专业知识强化培训才是他的正经职业。
    凌琪对书韵的感觉,他至今都连自己也说不清楚。
    书韵的身份摆在那里,即便美若天仙,凌琪也不可能对她一见钟情。
    况且,书韵的出现对他的家庭造成了不可磨灭的损伤,凌琪其实从一开始是打心底里讨厌这个小女孩的。
    但是,听说妈妈要对她下药以后,他第一时间反应过来的是,要是事情败露的话,妈妈可能会遭到法律最严厉的制裁。
    他虽然是男孩子,从小不必姐姐多受妈妈的宠爱,但是,他是个小男子汉,要保护妈妈不受伤害。
    爸爸出轨是爸爸的错,不能用爸爸的错来惩罚妈妈。
    他当时唯一的念头就是,阻止继续再错下去,保持这个家庭的完整。
    那个年纪的小男孩能想到那么遥远的地步,长大后,连凌琪自己都觉得自己当时可能是小老头附身了,才会去管书韵的闲事。
    等到了西塘,凌琪跟书韵不过匆匆一瞥,实在谈不上有什么感觉。
    那女孩除了眼睛好看一点,人无辜一点,他真看不出还能有什么优点。
    晚上用餐的时候,他倒是发现她跟变了个人似的,专注的眼神直直地看向商怀桓,分明是情人间才会有的爱腻。
    凌琪当时想,果然是践人的女儿,连坯子都没长成就学会勾搭男人了。
    为这样的人背负法律的责任,凌琪觉得母亲实在不值得,于是当晚,就跟姑姑做了个谈判。
    他其实什么都没说,只是告诉姑姑,他会天天来西塘吃饭。
    第一次用餐,他就盯住了书韵的伙食,凡是她碰过的,他就是抢也要抢上一口,包括她碗里的米饭、杯里的果汁。
    他知道,姑姑不会去爸爸或者妈妈面前告他的状的,为人处世,将自己撇在一个局外是凌家人最擅长的。
    后来书韵只记得凌琪什么都爱跟她抢,却不知,他这也是保护她的一种。
    对这种被误解,凌琪丝毫不放在心上,因为他从来都不是为书韵而来的。
    不过领凌琪不解的是,明明不喜欢一个人,为什么看着看着就看顺眼了。
    不得不承认,书韵的魅力在于她的寡淡。她看起来对什么事情都无所谓,总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
    从进入西塘以后,就从来不在乎姑姑给她穿什么、吃什么,甚至连父亲安排她上什么学都毫无意见。
    姐姐偶尔过来欺负她,她傻呵呵地也以为这是姐姐表达爱的方式。别说到大人跟前去告状了,凌琪经常看到她被欺负后还傻乐地堆着张笑脸,自己跟自己傻笑。
    逆来顺受得简直逆天。
    如果她不是缺根筋的乐天派,就是一个隐藏极深的腹黑份子。
    凌琪当初想,这么一个小女孩,绝对不可能是后一种。
    也不知道是出于同情还是怜悯,这个妹妹,他就在日积月累的相处中默认了下来。
    真心谈不上有多喜欢,却在上大学离开家时,离开了与她争锋相对的日子,他忽然感觉心上面好像空了一块,少了什么东西似的,左右就是不痛快。
    周末回趟家以后就会感觉好一点。
    但是,一到周三,那种毛病就又开始复发。
    每周都是如此。
    二十岁那年,凌琪终于深刻认识到,他中了一种名叫“亲情”的毒。
    书韵虽然是他爸爸的私生女,但是私下相处时,却从来不会碍于他是凌氏未来继承人的身份,对他客气分毫。
    相反,会因为他突然加入她和商怀桓之间而产生抵触情绪。
    小女孩发脾气一向没的好,一怒怒上他老半天,不跟他说话,无理取闹,对他的可以套近乎视而不见,等等。
    凌琪也是到了发现自己有问题以后才发现,原来,这样子的磕磕碰碰才叫一家人的生活。
    哪像他的那些在老宅里住着的爸爸妈妈和姐姐,平实说话都要斟词酌句一番。
    亲情啊,他哪里知道,竟是从一个“敌人”一样的“妹妹”那里的来的。
    五年前,父亲的一个疏漏让他知道了更多的秘密,他也从父亲那里知道了她这个妹妹原来并不如她表现的那般无动于衷的,竟然十六年从来没有间断过对父亲的调查,对自己生母死亡真相的抽丝剥茧。
    凌琪感觉自己像是受了奇耻大辱。被一个自己玩耍了十六年的小姑娘玩弄了这么些年。
    所以,当确定书韵与商怀桓定下婚约以后,他心灰意冷地选择了出国游学。
    游学其实是一种好听的说法,白了的说,就是去国外旅游、散心。
    当然,他一出去就是五年,也不可能真的就是去玩了五年,心情收拾好以后,他又重新注册成了学生,在欧洲某大学里,学习了药剂和工商管理两个专业。
    也许成绩未必能如商家子孙那么优秀,但是,至少,他也用功学过。
    回来后,凌琪常常想,书韵什么时候能把心放到他身上,哪怕一点点,就一点点就好。
    姐姐和妈妈都说他犯贱,为了那摸不着看不见的所谓“亲情”的感觉,他就敢对书韵百分百地掏心掏肺,小心被她利用殆尽了都不自知。
    后来一不小心,她们的话果然就应验了,为了避免黎池与商怀桓正面交锋,书韵拜托他接手黎池的股份和工作,被赶鸭子般推上了风商银行总经理的位置。
    而在这之前,他从来没有管理过任何一家公司,哪怕他是凌氏制药未来的掌门人。
    凌氏以技术服人,医药公司靠走在行业最尖端的科学依据吃饭,凌氏子孙一向都是现在医药界混出个名号再回头加盟家族产业的,哪怕没有IBM的文凭,照样管理着旗下所有经济学博士。
    对他们的行业来说,只要你技术天下无敌,就无人敢跳出来对你指指点点。
    他们这个行业就是这样,哪怕你今天因为得罪人而丢了一个一本万利的订单,而只要你的药是无可替代的,第二天,照样有人会拿着钱追着你跑。
    但是,银行业、金融圈可不带这么玩的。
    所以说,书韵其实是挖了一个坑,给他这位哥哥跳来着。
    。
    凌琪跳入书韵的坑,谈不上说是来学习的。连帮忙都谈不上,在他心里其实有许多说不出口的话,从亲情而来,可能演变成的一种不可收拾的东西。
    每次看到书韵和黎池和商怀桓眉来眼去甚至争锋相对,其实凌琪每一次都心如刀剜般地不是滋味。
    商怀桓已经给他腿上的女人喂完了一整盘的甜点,书韵照样也吃完了一盘,眼睛还贼溜溜地看着桌面上盛满食物的盘子。
    凌琪拨动着手指,将靠近书韵的盘子一点点推离她。
    晚餐其实已经吃得七分饱了,以她的身子骨,吃太多就又要闹上了。
    说是不想爱,其实恋得深呐!
    连从他的角度都能看出来商怀桓腿上坐的是谁,书韵是眼睛蒙了尘了才没看出来?
    他不过在莫宅与莫冉冉有过一面之缘,回家后听书韵提过一次莫冉冉是谁的女人。
    耳提面命般,一再向他要求莫冉冉的身份不可以曝光,自己却竟然都可以忘掉这么一个重要人物的背影。
    不得不说,钟情书韵的男人一个更比一个没个性。
    黎池是凌琪从认识以来就没见过主张的男人。
    凡是书韵想要的,他没有不满足她的。
    明知道书韵晚间不可以贪吃,偏偏还顺着她的性子毫无节制。
    商怀桓在对面耍过来一个嘲讽般的眼神,黎池也毫无脾气地接着。
    书韵就跟个没有大脑的任性女孩一般,甩着脸怒瞋着凌琪。
    原本凌琪可以跟书韵说明情况的,原本凌琪也可以舔着脸跟她一样无理取闹的,原本凌琪也一样可以学着黎池当不知情的。
    但是今晚他有点不能自制,莫名地心烦、火燥,又嫉妒又吃味。
    要不是因为是她的哥哥,今晚他也一样可以成为商怀桓与黎池当中的一员。
    他恨透了这层兄妹关系,跟犯了忌似的,恨不得拔掉这层关系。
    甩了脸出门,这是凌琪第一次甩书韵的脸,不是五年后的第一次,是真真正正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以前跟她甩脸,多半是小孩子过家家的性质,过一阵子自己会主动跑上去跟她和好。
    但这一次,他都这么大的人了,回头怎么去跟她和好呢?
    最要命的还是,书韵已经不是以前的书韵这个认知,太沉重、太压得人踹不过气了。
    要是以前的书韵,她需要借由爱情滋润她受伤的灵魂,她爱上商怀桓爱得死去活来他也认了。
    可现如今的书韵,生活再怎么不济都足够她风生水起了,和需要爱情来调剂?黎池虽好,好得几乎不沾染一丝尘埃,可那清爽的气度,与少年时候的商怀桓又相差多少?
    爱一个人,爱上一个人的影子或者品质,这样的爱,那什么可以去替代或拯救?
    也许曾经他也曾默许过黎池与书韵,也许曾经他万千不愿意看到商怀桓和书韵,但是,在他看到了这些以后,他该做怎样的选择?
    如果爱一个人,可以无所顾忌地给她提点意见,或者可以左右她表里不一的想法,那该多好!
    凌琪莫名其妙地想着,更莫名其妙地愈发接近那一个不可触摸的雷,浑不觉地走入了礼堂。
    恨不能用金子装点的高级会所的礼堂,每一个灯光都是刺眼的。
    但人来人往中,像凌琪这样的富有书卷气质又长相标准的高富帅,想不引人注意却是难的。
    无意在宴会中猎艳,却一不留神,成了别人的猎物。
    当凌琪回过神时,只觉得眼前一个酒杯,杯中酒色如琥珀,抬眼见时,妖妖娆娆一位美女正觑眼相邀。
    好多年不在风城了,眼前这位,她是谁?
    。
    礼堂偏厅的休息室里,书韵正疑惑着凌琪好端端地冲她发什么脾气?
    莫冉冉已施施然从商怀桓的腿上转过身,冲着书韵甜甜一笑:“干妈!”
    莫冉冉忽地从商怀桓膝头跳落地,扑进书韵的怀里,浑不管中间的黎池存不存在。
    她身上散发着淡淡的烟味,闻起来就不像是冉冉的,书韵省着鼻子细细嗅了一遍,不禁皱眉,他什么时候开始吸烟了?
    一向是洁身自好的人,从小又认识了她,压根就没想过吸烟的人,什么时候染上了烟瘾?
    是这五年当中吗?可回来相处的这段时日也没见他吸过呀!
    “冉冉,你身上什么臭味?”书韵试探着问向莫冉冉。
    “臭吗?”莫冉冉抬起手臂细闻,“我忘了喷香水了。”
    “干爹,你讨厌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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