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动地跟着她走过去。
我的脚软软地,已经完全不是我自己的了。
恍惚中,我听到童妙因软软的声音:“子默,这是我们系老师,林汐,才从G大研究生毕业分配过来没多久,林汐,这是我男朋友,秦子默。”
我下意识地抬头,接触到的是一双平静的眼眸,他淡淡地,如同一个陌生人一样看着我。
他……已经完全不是当年那副样子了。
一身剪裁得体的亚曼尼西服,外罩一件黑色风衣,显得颀长而不失优雅,头发梳得十分整齐,线条分明的脸,干净,成熟,一望而知生活优裕。
他先是看向童妙因,微笑了一下:“我等你有一会儿了。”再平淡地,很有礼貌地说了一声:“你好,林老师。”
我有点想笑,或者,我应该说,人生如戏,不是吗?
深吸一口气,我努力微笑:“你好,秦先生。”
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女孩了。
六年来,无数次的午夜梦回,残酷地教我学会了什么叫做自制。
所以,我客套而不失礼貌地再加了一句:“常听妙因说起你,很高兴今天能看到你。”
童妙因热情地,在一旁补了一句:“子默,你知道吗,林汐和你还是大学校友呢。”
“哦,”他看向我,可能是我的幻觉,我似乎看到他眼中,掠过些许复杂,还有转瞬即逝的痛楚。他朝我投来深深的一瞥,他的声音顿了顿,但依然那么悦耳,“……是吗?”
我垂下头,嘴角微微一牵,真是很讽刺,不是吗?
但我继续保持微笑:“是啊。不过,G大太大了,好几万人,能相遇的概率实在太低。”我看着妙因,我听到自己的声音,轻轻地,“不认识很正常。”
或者,人生又何尝不是,时时刻刻,都宛如初相遇?
我看到自己抱着教案的手,一直在微微颤抖着。
但是,看着他们,我一直在淡淡地,礼貌地微笑着。
妙因看了看手表,略带歉意地:“林汐,我们约好了朋友一块儿吃饭的,快要迟到了,不好意思……”
我浅浅一笑:“没关系,别耽搁时间了,赶快去吧。”
他看着我,有礼地向我颔首:“抱歉,先走一步。”
“好的,再见。”我回礼。
永远,永远,永远,不要再见。
他动作轻柔地给童妙因打开车门,接着,他看了我一眼,也坐了进去。
车渐渐开远了。
我收回目光,我昂起头,再昂起头。
泪水流回到眼眶中,心就不会那么痛。
古人说得很对。哀,莫大于心死。
又或者,七年来,萌芽,生长,而终将湮灭的那份哀伤,所等待的,正是这样一个句点。
于是,我一如既往地做着手头上大大小小的事情,留在教研室加班的时间也越来越多。
学期刚开始,准备教案,讲稿,写提纲,做PPT,琐碎的事情实在太多了。
只是,从那天开始,秦子默经常等在我们教学楼下。
每每,童大美女都在大家善意的笑声中娇羞无限地奔下楼去。
除了我自己,没有任何人发现我的异常。
或许,我也并没有太多异常的情绪。
所以,某天,又一次在楼下碰到他们的时候,我居然还可以自如地微笑。
“嗨。”我愉快地跟他们打招呼。今天忙了一天,明后天都可以睡懒觉了,要不是因为晚上还有事,再加一个晚班我这一星期都可以高枕无忧。
妙因朝我扬起声音:“林汐,今天晚上嘉湖公园有嘉年华会,跟我们一起去玩玩吧。”她抬头似是征询地,看看秦子默。
后者不动声色地,瞥了我一眼:“当然没问题。不过,你要看看林老师自己的意思。”
我轻快地笑,拨一下头发:“我才不去当你们的电灯泡呢,好好去玩吧。”顺便抬腕看一下手表,“我还有事,先走一步。”
妙因恍然大悟:“怎么,主任又介绍你去相亲了?”
我苦笑,谁说不是呢,举凡中华女性,大学毕业还没有男朋友,一定是三十岁至七十岁亲戚朋友师长同事重点关心的对象。我上研究生期间已经深深体会到了,没想到,刚到工作岗位,从第一天起,主任的热情,比起师母来,就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昨晚,系主任,那个热心然而不容忤逆的老太太,在我屡次三番推辞拒绝,变尽花样临阵脱逃之后,在电话里给我下了一个极其严厉的最后通牒:“林汐,这个人条件真的非常好,前面那几个根本没法比,你一定要见,不见是你的遗憾。如果这个还不成,我保证从此不再管你!”
大有壮士断腕的悲壮和我不识明珠的慨叹。
老太太脾气上来,可得罪不得,我无奈:“好吧,您安排吧。”
于是,我今天就必须去赴鸿门宴。
妙因同情地看着我:“你还真的必须要去呢,主任一吼,地都要抖三抖。”
我点点头:“理解万岁。”
有人一瞬不瞬地紧紧盯着我。
同事的男朋友而已。
我挥手,作别。
这顿饭吃得还算愉快,而且,有意外之喜。
照例,介绍一下彼此,介绍人功成身退,留下我们两个人大眼瞪小眼。
不过,我压根就没听清楚,我只顾埋头吃。如果这种方式对我管用,早三年就有人天天给我画眉了。
对面有人低低地笑。
我横他一眼,没见过人吃饭啊,笑什么笑。
说真的,从坐下来到现在,我还没来得及仔细看他。
一张娃娃脸,一双细细的笑眼。似曾相识。
他朝我又一笑,居然有点捉狭的样子:“嘿嘿,果然是你,我还就怕是同名同姓呢。”他像变脸似的,瞬间一副极其恐怖的表情,“如果唐同学知道我来跟你相亲,啧啧……”一副小生怕怕的样子。
我记起来了,杨帆,唐少麟班上的同学,当年那个把下课跑来取笑我们当作每日一省的必修课的小男生。
也是我研究生时代的亲亲室友,丁叮小姐的噩梦。
我心里有了点数,这个人,籍相亲之名大老远跑来见我,醉翁之意不在酒,简直是绝对的,肯定的,万失无一的。
怪不得屡次被我拒绝见面,还如此锲而不舍。
他还在津津乐道:“抗战也只要八年吧,你怎么就忍心这么折腾我们举世无双的唐同学呢?啧啧啧……”
我举起手指,不慌不忙地晃了晃,轻轻说了两个字:“丁叮。”
对面这个人立时噤若寒蝉。
而且还是一只浑身上下红得可疑的寒蝉。
我满意地笑,Bingo,丁美女,果然是他的罩门。
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我,脸色红了又白,白了又红。
想必有不少事先打好草稿的精彩台词还没来得及慢慢铺陈就胎死腹中,滋味一定、十分、非常地不好受。
半晌,他停止脸上变化莫测的色彩转换,恨恨地瞪着我,又过了半天,才对我说:“你是怎么知道的?”
我慢条斯理地看着他:“你最好不要知道我是怎么知道的。”
以丁大美女一贯的伶牙俐齿,她口中的噩梦,能有什么好形容词,为了他的心脏安全起见,还是不知道为妙。
不过,我当时就直觉他们会是一对欢喜冤家。
成人之美的事,我向来做得很干脆。
不知道为什么,心蓦地痛了一下。
杨帆沮丧:“她搬家了,也换工作了,没有给我留任何联系方法,她是存心的,一定是。”说完,泄愤似地喝了一大口水。
我从随身的包里拿出一张纸,写下丁叮的地址和手机号码,递给他:“解铃还需系铃人,自己去找她吧。”
我想,丁叮是不会怪我的。
无视对面笑得有点痴呆的人,站起身来,往外走,走了两步,我回头一笑,“你不能怪她,毕竟,对无意中夺走她初吻的人,她没有拿把刀往他身上捅几个窟窿,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不出意料听到杯盘落地的声音,我忍不住笑得开心,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唔,好久没这么开心了。
一路心情颇佳地回到宿舍,走进大楼的一瞬间,我还是觉得身后有人。奇怪,怎么回事,最近总是疑神疑鬼地。
我转身回头看,一个人都没有,只有树影在晃动。
摇了摇头,我下定决心,过两天去拜拜佛求求签,据说C市南山寺的菩萨还是很灵的。拿出钥匙,我进了电梯。
上了十楼,打开门,室内寂无一人。
大姐又到上海探亲去了,说起她为交通部门作的贡献,绝对是可歌可泣。
洗了个澡,我擦干头发,嗯,又长长了,过两天该去修剪一下。
我开开电脑,好几天没上网了,又顺手打开MSN。
一行字迫不及待跳出来:“林汐,林汐,月球呼叫地球。”
我失笑,再一看,LION,那头狮子。
我问:“这么长时间了,还在美国摸鱼呢?”
飞快地有了回应:“嗯嗯嗯,乐不思蜀。”
“那就别回来了,在那边好好找一个工作吧。”我漫不经心地打,“以后我失业了好去投奔你。”
那边突然停了半天。
我狐疑地看了又看,还以为网络断了。
突然,又跳出一行大大的字:“没良心的家伙,你就一点都不想我吗?”
我笑,胡乱地打:“想死了想死了想死了。”
那边发过来一个大大的笑脸:“嗯,不早了,好好睡觉,下次再聊。”
飞快下线。
我愕然,这个人,还是这么不按牌理出牌。
不禁又想起从前。
当年……
都过去那么多年了。
唐大哥和木兰早已相偕去了新加坡,据说在那边已经生了一对双胞胎女儿,极像木兰,一大两小,想想就觉得恐怖,可怜的唐少麒,但于他而言,恐怕也是一种甘之如饴的甜蜜负担吧。
我安然入睡。
第二天一早,有人敲门。
我一看表,才七点,不理,我要睡觉。
敲门声很有耐心,一直持续。
我无奈,我的起床气一向十分惊人,何况是被敲醒的,火大地跑过去:“最好有什么天塌下来了不得的大事,否则……”
拉开门,一看到来人,我的话陡然湮没。
我擦擦眼,再擦擦眼,确信自己不是在做梦。
赫然是那个应该在美国摸鱼的唐少麟,旁边还有两个洋鬼子,一男一女。
峰回路转
自从那恍若南柯一梦的夜晚之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秦子默。
倒是沙沙,除了练琴排舞之外,偶尔还会粘在我身旁,跟我和唐少麟去上自修。
她口中的秦子默,还在忙着复习,而且,似乎身体微恙。沙沙一向是个善解人意的好女孩,曾经跑到他宿舍去看望了他好几次,回来的时候,也总是有些若有所思的样子。
我直觉有什么地方不对,但是,我想了又想,最终,什么也没问。
我没有那个立场。
面对单纯而快乐的沙沙,我总是有一种深重的罪恶感。
我想,或许,时间会冲淡我不应该拥有的一些情感……
我的生日快到了。
沙沙十分歉疚,小心翼翼看着我:“汐汐,我刚好二十八号那天要在大礼堂彩排,对不起,晚上没有办法给你过生日了。”
她的神情非常非常地懊恼。
我心中一阵暖意,捏捏她小巧的鼻子:“没关系,小生日而已,你安心去排练,吃完晚饭我去看你彩排。”
她感激地一笑。
其实,我跟唐少麟早就约好了,和我们宿舍的小白兔、欢欢一起去吃个晚饭,然后大家再浩浩荡荡一起去给沙沙捧捧场,打打气。
她一直就是那个我们疼爱的小妹妹。
不是没想过也许会碰到那个人,但是,我别无选择,从一开始就是。
二十八号,又是一个周末,一大早沙沙就去排练了,要整整一天。
下午,我在宿舍洗衣服,刚刚去澡堂洗了个澡,又接到妈妈的电话,心情大好,情不自禁地边哼歌边洗衣服。
桌上,放着欢欢他们送给我的一束鲜花,我最爱的洁白色百合花。收音机里流泻着悠扬的音乐,很老的一首歌,CARPENTER的YESTERDAY ONCE MORE,我正跟在后面瞎哼哼。
电话铃响。欢欢不情愿地放下书去接,一会儿,朝我叫:“林汐,找你的。”
我擦干手,快快乐乐去接:“喂,请问哪位?”
电话那头显然没有感染到我欢快的情绪,一个似乎在哪听过但冷淡的声音:“喂,请问是林汐吗?”
我一怔:“是我。”
那个依然冷淡的声音自报家门:“我是向凡,你记起来了吗,”他顿了顿,“子默的老乡。”
我愕然,向凡?那把剑?他会有什么事找我?
我“哦”了一声:“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