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默默的被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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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姐,默默的被吃吧-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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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这话唐荞一点也不同意,像她,她只是个寄人篱下的可怜虫,既不富也不贵,更与富贵不沾边。
  半个小时的车程之后,唐荞到达天麓园,付了钱下车,唐荞看了看手腕上的陶瓷表,那是唐小舅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晚上十点钟,应该还没有到吃夜宵的时间。唐荞苦恼的瞪了一眼已经心安理得的自动关机的手机,朝住所走去。
  不能说近乡情怯,但事实上,唐荞的确是怯了。
  上了楼之后唐荞在家门口站了好一会,吸了无数口气,最后深深的吐了一口气之后,拿钥匙开了门。
  屋里灯亮着,周澍就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有些慵懒靠沙发背上,腿上放着笔记本电脑。准备作深情表演的唐荞在看见周澍腿上的笔记本电脑时,理智瞬间就扭曲了。
  他妈的,那是她的电脑啊。
  “你干嘛用我电脑。”
  唐荞原本没打算一进门就一副兴师问罪的模样的。
  但是……
  **,**!**他懂不懂啊?
  “回来啦,做饭吧,我饿了。”
  如果动了动能算做抬头的话,那么周澍只是略微的抬了抬头,视线在唐荞脸上停留的时间完全没有超过一秒钟,然后便开口使唤起唐荞来。
  好吧,电脑的事一会再说,先给他做饭吧。唐荞既使再怎么不开心,也没有忘记某人胃不大好,饿不得撑不得,辣不得酸不得。他妈的,侍候他就跟侍候月子似的啊,那嘴挑的,唉。
  唐荞放下包系上围裙,然后准备从冰箱里取点食材,一打开门箱门,她愣住了。
  真的,她十分确定以及肯定,她又被算计了。
  冰箱里满满放了一大堆的东西,而且,还全是周澍爱吃的。
  这是一个不准备吃晚餐的人的冰箱吗?
  唐荞在想,如果她不回来给他做饭,这冰箱里的东西他是不是都准备生吃了。
  可是,他妈的,他就是算准了她会心甘情愿的屎回来给他做晚饭!她真真真的就是一老妈子!
  唐荞随便挑了几样菜出来,顺便将自己不爱吃的芹菜偷渡出来,准备扔进垃圾筒。
  “芹菜留着明天包饺子吃。”
  这男人背后长了眼睛吗?而且,明知道她不喜欢这味,还要买,唉,这就是昨天强吻她的那个男人吗?唐荞真为自己感到悲哀。这男人喜欢她的程度,还不如对一棵芹菜的眷恋。
  唐荞极不情愿的将芹菜放回原位,明天包芹菜饺子是吧,他会吗?反正她肯是不会给他包芹菜饺子的。
  唐荞花了二十来分钟,炒了三菜一汤,速度还是蛮可以的。将最后一个汤端上桌的时候,周澍已经放下电脑像个大爷似的坐在餐桌前准备用餐了。
  脑袋无力的垂下,唐荞老妈子泪流满面的驼着背任命的去给周大少爷乘饭。
  周渝那破乌鸦嘴啊,当年她说她会成为没人要的孩子,结果一语成谶。后来她又说,这辈子她都别想翻出周澍那丫的手掌心,看来又一语中的。她应该要好好建议她改行的,天桥上算命去吧,人类已经阻止不了她乌鸦嘴的功力了。
  唐荞没有站着看人吃饭的兴趣,所以,周澍解决晚餐的时候,唐荞赶紧去解救自己的电脑。
  但似乎……为时已晚。
  “周澍,你干嘛登我QQ!”
  怒啊,他要是再这样,她真的要学国外的形为艺术家了,她要裸奔抗议!
  “我只是开了你电脑,你的QQ是它自己登上去的。”
  是,他妈的他说的一点都没有错,她电脑里的所有东西要么就是设置自动登录的,要么就是设置记住密码的。其实,这些本没什么,她错就错在没有设开机密码。她凭什么就认定自己的东西就不会有别人用了呢?
  可是,周澍自己明明有好几台电脑,谁会想到他会用她这犹如老牛车似的电脑啊。
  她……忍!
  唐荞没有再跟周澍多说什么,因为她觉得,她越说,也只会另自己越生气,而且还并不能改变什么。
  唐荞将主界面打开,然后刷到最近联系人的界面里。
  周渝的名字躺在第二的位置,唐荞记得,那是周末晚上的时候,她们两一起聊天的。
  但是……
  那个排在第一的白白,唐荞认定,最后一个用这个QQ与白白聊天的那个人绝对不是自己。
  唐荞抖着手,将聊天记录打开。
  如果她也有青筋的话,她的青筋一定会暴开的。
  “周澍,你怎么能随便帮我答应别人的婚宴邀请!”
  她都没有想好去还是不去,他怎么可这样,随随便便就破坏她计划。
  “反正你红包也准备了,不去吃一餐太划不来了。”
  吃完一碗,周澍又给自己乘了一碗。并且还以唐荞十分不爽的态度挑毛病,“今天的青菜淡了一点。”
  行,明天用盐给您老拌上,保证你吃完立马变木乃伊,唐荞恨恨的想。她真的很想去屎,为什么周澍总要用自己的思想来臆测她的想法呢?
  她去吃那一餐才会太划不来好不好,如果她不去,那么她损失的仅仅只是包红里的那一点点金钱,但是,她如果去了,那就不仅仅只是损失一点钱的事了。她的身体,她的心理,她的从里到外,每一个部位,无不受着折磨。
  结了婚的女人总会很有默契的统一阵盟,从老公到孩子,从妈妈到婆婆,家长里短的问题,总是会另她崩溃。
  这就是女人,强大的女人。
  第二十九章 悼念,粉得冒泡的青春
  因为勾搭周渝失败,唐荞现在在公司的地位是一落千仗,好吧,她本来就没什么地位。
  问题是,现在连买泡面这种活都轮到她了,她真的很想冲到朱大老板面前去拍桌,然后告诉他:老娘不做了!但是仔细一想,什么工作不是做呢,苦逼的打工一族,上哪不是受压迫呢。唯今之计,只有在受不了的时候想想,连周澍那丫的她都能忍,还有什么是不能忍的呢?
  随着六月的临近,唐荞觉得日子一天比一天过的痛苦。
  第一件事当然是白白的婚礼,据说白白的那个啤酒肚老公,是位精英,至于是哪方面的精英,唐荞没有多问。但这精英,至少让白白在唐荞面前好好的得瑟了一下。唐荞将这种得瑟称之为内伤,她就是那隐隐的伤患。
  如果这个世界从明天开始大同,唐荞绝对会带着周渝一起去参加大学同学白白的婚礼,但是这个世界前进的脚步还没有跟上唐荞飞跃的思想,人们仍然停留在女子为好的时代,所以,她的痛苦来自于,她根本没有那另外一边的人可以带过去。
  谁说过,女人只有得到了异性的爱,才能得到同性的尊重。就唐荞目前的这种情况而言,她就算被人唾弃至死,也是正常的。
  白白的婚礼定在六月一号,唐荞在接到那份红色的纸质喜贴时,眉毛不自觉的跳了次针,这日子,选的真是他妈的好啊。
  为了参加这场婚礼,唐荞特意从上个月底,饿到这个月初,为的就是能挤进那身白礼服里去,她与那群妇女相比,唯一的优势大概就是那平坦的小腹了,她要合理的利用这点,也要让她们知道,结婚并不是每一件事都是好的。当身材开始走样,当发型几个月都不改变一次的时候,女人,已经心甘情愿的蛰伏在婚姻之中了。
  给自己化了个淡妆,看着镜中的自己,唐荞觉得自己还是有些好看的,不过,会不会显得太隆重了?思量了一翻之后,唐荞又觉心安理得多了,她不是去参加婚礼,她是去战斗,战斗啊!一切弄好之之后,唐荞坐在家里等虞舟。
  为什么要等虞舟?
  因为她要虞舟陪她一起去参加婚礼!
  唐荞认识的男人并不多,虽然个个都是精英中的精英,但如果硬要让她在这群精英中挑出一个可以拿的出手,带的出门的男人,唐荞觉得,就只有虞舟了。
  至于是什么原因,打死她也不说!
  门铃响起,唐荞乐了乐,对于虞舟的准时还是比较满意的。
  “你挺准时的嘛。”
  唐荞边说边拉开门,待见到门外的人之后,却再也没法乐了。
  “怎么是你?”
  门外穿着一身白西装的周澍摆了个POSS,冲唐荞扬扬下巴。
  “为什么不是我。”
  唐荞黑面,周澍身上那套白西装是她花了一个月的工资给虞舟买的,为的就是让他陪她去参加同学白白的婚礼,虽然被虞舟那资本家嫌弃劣质,但至少也没至于丢人,只是为什么它现在穿在周澍身上!
  “虞舟呢?”
  “被他爹拎回去受教育去了。”
  “为什么?”
  好端端的,他又犯什么事了?
  她明明都已经跟他说好了,而且他还答应了。
  “你再不出门就要迟到了。”
  周澍没有回答唐荞的问题,而是冲她晃了晃右手腕上的手表,好心的提醒她时间不多了。
  无奈之下,唐荞也只得一边在心里偷偷诅咒虞舟那个小难民办事不牢靠,一边不情愿的拿上手提包跟着周澍出门。
  唐荞即使不情愿,便她也不得不说,这套白西装穿在周澍身上还真是比穿着虞舟身上好看多了,虞舟那小子太瘦了些,周澍则刚刚好,将西服衬得笔挺的,传说中的白马王子啊。
  周澍的车上一直放着唐荞的外套,路上的时候唐荞便披着外套,闭上眼睛假寐。要不然她的眼睛总会不由自主的流连在周澍的身上,这样不好不好。
  “荞荞,最近工作怎么样?”
  周澍似乎有意与唐荞聊天,但却是哪壶不开提哪壶。
  “我失业你会很高兴吧?”
  唐荞闭着眼睛没好气的道。
  这绝对是个陷井,挖陷井的人有很多,但那个推她入井的人,约对是周澍!
  “你失业了倒也好,可以来我们公司啊。”
  “去你们公司做什么,你们公司全是一群男人,让我去给你们端茶倒水,扫地冲马桶吗?”
  唐荞越说越不像话,很显然,这个陷井另她十分的不爽。
  “你不是学会计的吗,你可以去我们公司做会计啊,总比你现在在这公司打杂的好。”
  周澍对唐荞的了解超过了唐荞的预想,居然连她现在在公司打杂都能知道,果然是一家人啊,他应该跟周渝一起去天桥上摆摊算命的。
  “别提会计,一提就头痛。”
  唐荞皱着眉,脸上是明显的嫌恶。说到这个,唐荞不得不又对当年的唐婉深恶痛绝起来。她美好的青春啊,粉的冒泡的青春啊,周澍给她毁了一半,唐婉又把另一半给毁了,于是,她的青春便惨不忍睹了。
  人值青春的时候做些什么?
  读自己喜欢的书,做自己喜欢做的事,喜欢自己喜欢的人,谈自己喜欢谈的恋爱……这才是青春啊。
  可惜,她一件都没做成。
  一半,是因为唐婉,另一半,则是因为周澍。
  每每想至此,唐荞都会忍不住叹息。现在的工作,每天对着数字、报表,她就有种泪流满面的冲动,这是个悲剧。
  但是眼前这人,明显不懂她的悲哀。
  她太悲了,简直就悲到不行。她想出家,做和尚去,这悲凉的世界,真另人呆不下去啊。要受人欺负不说,还要在受人欺负后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
  第三十章 路人甲,得瑟吧
  白白的婚礼定在宝福大酒店,很福气的一个酒店名,跟白白一样有福气。如今,唐荞只能想到这两个字来赞美了。原谅她语言贫瘠,词语匮乏,如果你在短短的两年时间内连续接到了四十五份结婚请誎,送了四十四个红包,已经说了四十四次过年话后,你也会只剩下这两个字的。
  一身黑色西服的新郎与一身粉色婚纱的新娘站在门口迎宾,见周澍与唐荞走来,立马迎了上去,只是新娘脸上的笑容不知道是因为今天人太多还是因为别的什么,笑容看上去似乎有些僵。
  “唐荞来啦,男朋友吗?”
  白白的眼睛在周澍身上走了一圈,嘴角不可察觉的往下塌了塌,连唐荞也觉得周澍太不厚道了,把新郎的风头都给抢光了,当然,前提得是如果新郎还有风头可出的话。她终于知道今天的主角新郎先生是什么精英了,那绝对是外貌协会的精英,人生啊,果然还是柴米油盐比较重要。
  “你好,我是周澍。”
  周澍伸出右手与新郎新娘握了握手,唐荞立马将准备好的红包双手奉上。参加别人的婚礼不一定要带着一个谦卑的心,但绝对不能带着一个谦卑的红包。
  “恭喜恭喜,百年好合,早生贵子……”
  唐荞继续说着第四十五次过年话。
  “谢谢谢谢,里面请里面请。”
  新郎作了个请的动作,将周澍与唐荞请进酒店里面。
  唐荞挽着周澍的手臂入场,脸上挂着僵硬的笑,背挺的直直的。
  “荞荞,轻松点,你又不是来打仗的。”
  周澍不可置闻的轻笑一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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