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总裁 追回前妻生宝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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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万总裁 追回前妻生宝宝-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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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似乎是纸片人一般,宽大的工作服像是挂在了一根竹竿上在微微的颤抖,林诗看的心里一酸,伸手想要拉她,知知却又飞快的闪开,眼泪却已经挂在了长长的睫毛上,晶莹剔透,摇摇欲坠…… 
“你不要抓我,求你了……”知知瑟缩在墙角里,小巧的贝齿咬着下唇全身都在发抖,她不怕被人辱骂,责打,却偏偏最怕妈妈不分青红皂白的指责,那些话语是她的噩梦,每一天每一刻都无法摆脱的噩梦…… 
林诗愣愣的看着她的样子,蹙紧了眉心,也不敢再过去吓到她,只好开了口:“你走吧。” 
这话就是不再追究的意思了,知知一下子长舒了一口气,她微微仰起脸闭了眼睛,一行眼泪倏然的滑落下来,在瘦小的脸上淌下一抹光亮的湿痕:“谢谢您……” 
知知转过身走的很快,走了几步,又扭头看看没有人追她,这才飞快的跑了起来,她小小的身子很快就消失在了楼梯那里,林诗有些愕然站在那里,直到知知已经走了许久,她才缓缓的转过身来。 
那个女孩子,怎么就胆小成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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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绍轩衣襟半敞,几乎大半个胸膛都裸露在了外面,他的肌肤不像是两个哥哥那样,是健康的古铜色,相反,却极其的白皙,只是,胸口里露出来的部分很清晰的可以看到几个手术留下的疤痕,在那样单薄而又色泽迷人的肌肤上,越发的让人看了怜惜。 
他手指里夹了一支烟,另一手高高的撑在窗台上,间或的会吸一口,然后吐出漂亮的烟圈。 
烟抽的越多,他的眉心就蹙的越紧,声音真是像,他发誓他绝不会听错的,可是…… 
孟绍轩一旦想起几年前在孟家时和静知初遇的那一幕,就一阵的心神恍惚,有生之年,第一次触到一个女人柔软芳香的身体,虽则狼狈,却是旖旎无比。 
那时他眼睛看不到,跌倒在她的身上,情急之下手掌按在了她的胸口,那一份奇特而又让他心襟动摇的触感,他永远都忘不掉。 
而方才那个女人,太瘦弱,虽然声音几乎和记忆中的那个声音重叠,但是手掌心的清楚的触感告诉他,绝不是一个人。 
他梦中的傅静知,没有这样的干瘪,也没有这样的……小。 
一想到过去,孟绍轩就是一阵的烦躁,心里像是燃了一团火,烧的他口干舌燥坐立难安,不知道多少个夜晚,他总会做那种梦,梦中的她看不清脸容,却是温婉可人的望着他笑,她的手抚在他的脸上,让他在一个一个漫长的夜晚中,得到最满足的安慰。 
离开孟家去国外治病的几年中,他不是没交过女朋友,只因为她是他的二嫂,就算他狂放的有邪念,也总要顾及二哥的面子,无奈何只能将她搁在心里,不敢和任何人说。后来听说他们离婚了,他就动了心思,只是因为病情反复,一直拖到今年,才动身回国。 
回国后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以自己好友的名义注册了一品静轩房产公司,这也算是,他脱离孟家所作的第一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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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而老天还算庇佑他这个不学无术的“混混”,当然更多的是因为他的死党乔子锡是商界天才,所以他这个大少爷只用见天的去公司转一圈,然后笑眯眯的等分红就成。。 
可是,回国已经一年了,却还是没有她的消息,傅家一夕倾覆,走的走,死的死,根本就没有人知道,傅静知到底去了哪里。 
那个小小的软软的女人,像是水滴没入了大海中,让他思念到发狂,却偏偏连看一眼都没有可能。 
知知神思恍惚的乘公车回家,靠窗的位置上,她脸望着窗外,眼泪一直都没有停过。 
这些年,她穿最差的衣服,做辛苦的工作,受尽世人的冷眼和嘲讽,自始至终都是咬咬牙就忍过去了。可是今天,当真的有人这般轻薄她的时候,她发现自己还是会没有骨气的流泪,她曾经以为自己的眼泪在离婚那一夜就干涸了,她曾经以为自己的心在静园被强拆的时候就已经死了不会再痛,可是现在,当无可预测的事情一件一件发生的时候,知知才知道,她骨子里其实是那么的脆弱。 
公车很简陋,颠簸着缓慢的很,却还是可以把她送回家,知知其实真的很不想回家,那个家不像家,那个妈妈也不像是妈妈,她拖着疲累的身躯回去,听不到一句暖心的话,她蜷缩在床上彻夜的失眠,头发掉的一把一把,没有一个人温柔的对她笑一笑。 
妈妈认定了她是个不知廉耻的女人,认定了是她的不三不四丢尽了傅家的脸面,丢尽了爸爸的脸面,害死了爸爸,所以不许她再姓傅,所以恨她入骨,如若她不是妈妈的亲生女儿,她真的认为妈妈会在哪天半夜拎着菜刀砍死她。 
她没有错,却被所有人认定是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她从来洁身自好,却还是会在走过人群时听到别人骂她下贱,婊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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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不了(三千字)

她从来洁身自好,却还是会在走过人群时听到别人骂她下贱,婊子。。 
这个世界,向来是颠倒的,她此刻不再是千金小姐,不再是孟家的少奶奶,她只是住在简陋出租屋里的宋知知,一个有着干净的灵魂肮脏的身躯的卑微的女人。 
好在,她心气向来不高,富贵也罢,贫穷也罢,她都可以很快的适应,并不会自怨自艾,以前的优越生活,已然是逝去的镜花水月,何必还要苦苦的流连呢? 
她去抱怨,或者是哭诉,追忆过去的光鲜,有用吗?天上不会掉支票给她,妈妈的病也不会一夜好转,她照旧不工作就要饿肚子。 
知知有一个最大的优点,也同时是一个致命的缺点,她很认命,所以在老天安排了这些苦难之后,她一句抱怨都没有,默默的听从了命运的安排扩。 
知知下车的时候,正是初秋的黄昏,如血的残阳密布了天空,勾画出瑰丽动人的画面和绚丽光芒,知知默然的站在路边站台那里,今天下班比较早,她可以有一点充裕的时间留给自己。 
一个人沿着离家相反的路走,步子是轻快的,低垂着头走的很慢,偶尔的汽车喇叭声会把她吓一大跳,呆立在路边许久,直到车子走的看不到了,她才平息了心跳继续向前。 
她是那样的胆怯,害怕人群,害怕车流,害怕一切突兀的响动菏。 
记得刚刚搬到那最便宜的出租屋里时,每晚知知都害怕的睡不着,窗外任何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她吓的一身冷汗,因为她的名声早已传开,那些混混或者是地痞见了她都想过去骚。扰一下,甚至晚上还有人会去敲她的窗子。 
每当这时妈妈都会疯子一样拿了菜刀跑出去骂人,骂的那么粗俗,那么难听,那些男人吹着口哨逃跑了,知知就坐在床上捂着被子无声的哭,她不敢发出声音,哭的几乎都要虚脱了,哭的真想就那样死了去找爸爸算了。 
可是她没法死,她死了也不敢去找爸爸,死了也进不了天堂,她只能当一个孤魂野鬼,受尽欺凌。 
爸爸临死的时候嘱咐她一辈子对妈妈好,她若是连爸爸的遗愿都无法完成,她自己也不会原谅自己。 
所以,这些年来,她几乎快要撑不下去的时候,就会跑到爸爸的墓地上坐一会儿,只是说一说话,看看爸爸的照片,就会重新的注满勇气。 
那么长的路,那么多的路,那么复杂的城市街道,那么大的世界,她却是走到了那里。 
曾经和他欢爱的酒店,早已经变成了一栋极大的写字楼,而酒店斜对面的那家咖啡厅,已经成了一个充斥着声色犬马的夜店。 
她和他所有的纪念,一点点的消逝,被这个飞速发展的城市给淹没,抛弃。 
知知就安静的站在那里,自始至终浅浅的笑着,她笑的很小心,笑的很美丽,拔地而起的高楼掩盖了摧毁了她记忆中最后的幸福,她竟然没有心痛的感觉,一颗眼泪也没有掉。 
在爸爸面前,在傅家面前,在静园面前,她的一点点卑贱的强求的幸福,还有什么意义呢? 
不如忘掉,不如忘掉。 
到了下班的时间了,街道上开始嘈杂热闹起来,知知背道而驰,繁华的街景是她落寞的背景,她低着头,那么瘦小的身躯,却是打不垮的,就那样缓慢而又坚定的走着。 
头发剪的短短的,却更衬的脸小而精致,因为瘦,一双眸子越发的大起来,黑亮黑亮的,她穿的衣服很普通甚至很旧,可是她就那样怯弱的走着,这世界却好像就她一个人一般,在人群里,一眼就可以看到她的存在。 
知知走的毫无留恋,她再也不会出现在这里了,就算是必须要路过,她再也不会看一眼那写字楼和夜店了。 
** 
这是洛杉矶早晨的七点钟。 
庭院中的花园里,各色娇艳的花卉间种着一簇一簇的栀子花,白白的,小小的,在暖风里微微的摇曳着,羞涩可人的模样。 
沈曼君手里拿着一把小小的喷壶,身上只披着白色镂空的蕾丝晨褛,她有一头很漂亮乌黑的长发,收拢在一侧垂在胸前,没有化妆,脸上是有些慵懒而又迷人的神情,专注的望着那些花,唇边绽出美丽的笑靥。 
孟绍霆洗漱完毕,裹了浴袍出来,透过巨大的玻璃墙,就看到曼君的身影,他眸色稍稍的顿了一下,就转身去衣柜里面取衣服。 
黑色的衬衫都被曼君换成了她喜欢的白色,孟绍霆还是微微的皱了眉取了一件出来套上,他站在镜子前打领带的时候,曼君从后面抱住了他的腰。 
脊背微微的一僵,孟绍霆眼底流泻出温柔的一抹笑靥,照旧娴熟的打领带,缓缓说道:“起这么早,休息好了?” 
曼君的脸一下子就红了,她两只小手在他腰际狠狠的掐了一下,嗔道:“绍霆……” 
孟绍霆低低笑起来,那笑声像是从他的胸腔里流泻出来的一般,他打好了领带,转过身来,曼君看到一张如斯俊逸的脸出现在自己的面前,那样的清晰。 
她心中涌上强烈的幸福感,却又伴随着微微的惶恐,这个男人,终于,是她的了吗? 
孟绍霆看到她脸上幸福的红晕,眸子里依旧是那种懒散的笑意,他伸手捏住曼君的下颌,低了头去吻她,曼君欣喜的一颤,小手柔软的缠上他的身躯,温柔的回应…… 
孟绍霆吻着,却是微微的恍惚了一下,曼君的身上,带着栀子花的浅浅香味,这香味,他记得很清楚,是某个人最喜欢的味道。 
他略一迟疑,曼君就羞赧的颤动着睫毛睁大了眼睛望他:“绍霆?” 
孟绍霆回过神来,温柔笑了一下,复又低下头吻她,曼君的唇长的很好看,色泽亦是娇艳动人,她柔若无骨的倚在他的怀中,原该是让他心动怜惜的,可是再吻下去,却是无论如何都没有感觉了。 
将她轻轻放开,就看到曼君眼底潋滟的光芒,她的唇被他吻的有些肿,却是可爱的,孟绍霆伸出手指轻轻抚了抚她的唇,爱怜开口:“我去上班了,你若是无聊,就去找琳尼一起逛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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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疼宠的动作,还有这般关切的话语,让曼君心花怒放,窝在他的怀里连声的撒娇不肯放开:“今天太阳好大,我可不想出去逛街,晒的慌,再说了人家喜欢的纪梵希还没有出新款,不想逛街嘛。”。 
孟绍霆依旧是浅浅笑着,握了她的长发在手里把玩:“你前几天不是在看菜谱要学做菜吗?” 
曼君嘟了小嘴,把自己葱白一样保养的白皙柔软的手指递到他的面前去:“你看嘛,人家洗菜做饭,手指都变粗了,再说啦,有厨师烧饭呢,不用我!” 
曼君笑的像是一个孩子,孟绍霆却是愣愣的站在了那里。 
他望着面前曼君伸出来的手,纤长而又动人横陈在他的面前,他忽然想起几年前那一次宴会上,她喝醉了,领着他去爬墙,夜色是那样的柔软迷人,她坐在高高的墙上,裙子旁边盛开着一丛一丛的蔷薇花,她笑着对他伸出手,眼睛明亮的像是天上的星星。 
他还记得,她很爱做饭,而且做的都是他喜欢吃的菜色,他说他不喜欢吃番茄和红萝卜,当真的,以后的餐桌上再也看不到这两样。 
时到今日,孟绍霆才恍惚的记起,他从未问过她喜欢吃什么,或许,她最爱吃的菜,就是那两样他讨厌的。 
曾经她洗手作羹汤,日日不嫌烦,可是他从未放在眼底。 
而如今,再去回想那些自己视作是束缚的生活,再去回想,那些自己厌恶到极点的光阴,竟是止不住的一阵心酸。 
她笑语妍妍的样子,她娇俏的歪着头冲他撒娇的样子,她惨白了脸在离婚协议上签字的样子,她坐在那里,慢悠悠的告诉他,孩子已经堕掉了的样子。 
四年了,为什么还是会时不时的出现在他的脑海里,提醒着这世上还存在着一个叫傅静知的女人。 
他向来知道他从不曾爱过她,包括现在,可是他更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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