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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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色-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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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名:国色  
作者:梦溪石   
文案:
她爹造反了。
而且竟然还成功了。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
在此之前,咱们还是先来操心一下改善伙食的现实问题吧。
要知道,这还是一个连饺子都要三百多年后才发明出来的时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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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雷指南:
1、背景秦朝,秦以后架空,不会再有汉朝出现,考据党勿入。
2、有美食,但不是美食文,沿袭一贯风格,剧情为主。
3、更新时间一般为晚上8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内容标签:穿越时空 平步青云

搜索关键字:主角:刘桢 ┃ 配角: ┃ 其它:衣食住行,宫斗宅斗,随便吧,反正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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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1、第 1 章 。。。 
 
 
  春已近晚,初夏将临。
  空气中还带着点潮湿,但这种潮湿又不至于让人感到烦闷,呼吸之间反而有股草木的清新,从牖窗支开的空间往外探看,可以看见杏树上缀满累累的花朵,团团粉色如被抹了胭脂的雪,剔透可爱之极。
  尤其是再过一两个月,这些花朵就将变成沉甸甸的杏果,就让人忍不住欣喜起来,到时候,杏子可以直接吃,可以做成酸酸甜甜的杏脯和杏酱,杏仁可以敲开来吃,杏叶好像可以入药,那应该也可以当野菜吃吧。
  喔对了,还有现在的杏花,等摘下来,用开水烫一下,然后放入冰水中浸凉,再切点小黄瓜,拌点香油和盐,啧啧,那简直是人间美味啊!
  
  刘桢只消这么一想象,就控制不住口水快要流下来了。
  假如此刻有人从窗外路过,看到一个女娃娃支颐趴在窗边,定会以为她已经沉醉于满目的春景之中,绝不会猜到她脑子里转着的竟是这些念头。
  
  只是,当她回望案上那碗蒸熟的豆饭时,就忍不住惆怅地叹了口气。
  
  “阿桢!”喊她名字的声音伴随着脚步由远及近。
  刘桢直起身体,扭头应了一声。
  
  年轻的妇人跨过门槛,她的脚步并不快,一手还扶着腰,肚子则隆起微微的弧度。
  大襟窄袖,从她的穿着可以看出这个时代的鲜明特征,每次看到这样的衣服,刘桢总会一次又一次地被提醒:这不是她的南柯一梦,这是一个真实的世界。
  
  “阿母。”刘桢走过去扶住妇人。
  张氏摆摆手,一眼就看见那碗还没被动过的豆饭,嘴角微微一弯:“又不喜欢吃豆饭?”
  刘桢不以为窘,反倒笑嘻嘻地道:“阿母,我瞧外面的杏花开得正好,不如摘点下来制成凉菜,跟黄瓜拌在一起,也可配粥吃。”
  
  张氏不解:“黄瓜是何物?你说的可是瓠瓜?”
  刘桢可爱的笑容一僵。
  差点又忘了,别说这个季节没有黄瓜,就算有,那也是百来年后张骞通西域的事了,香油就更遥远了,貌似直到东汉末年,才会有芝麻油的产生。
  呵呵,醒醒吧少年,这个世界无比残酷。
  
  张氏说的瓠瓜,其实就是葫芦,也叫大黄瓜。
  “是吧……”刘桢的眼珠转了转,打着马虎眼。
  张氏一笑:“瓠叶味苦,我只听过可以入药,却未听说还能做成吃食,你若想要,倒可以拌些荠菜,只不过杏花的味道我也不曾尝过,阿桢,你却从何处学来的这些法子?”
  这会儿刘桢已经反应过来,想好了说辞:“是我听大父说过的,正巧咱们家有杏树,也不需到野外去采摘了,若阿母允可,我便去摘些下来,让阿父阿母和妹妹都尝尝味道。”
  小女孩的嗓音清脆婉转,让人分外舒服。
  张氏微笑着摸摸她的发辫:“既是大父所说,那就依你吧,或可等你阿父或大兄回来,再让他们帮你,我们今日还得到你大父那里去问安,你先将豆饭用了再走。”
  在这个时代,子女应该对父母尽孝已经成为默认的风序良俗,所以刘远一家每隔五天左右就会去向父母问安。
  刘桢:“谨诺。”
  
  张氏一走,她的肩膀又垮了下来,对着那碗被忽略已久的豆饭,再次叹了口气,认命地拿起木箸吃起来,一边想象着自己其实是在吃一碗美味的红烧牛肉面。
  实际上,现在的平民所食大多便是这豆饭藿羹,刘家虽然不至于家徒四壁,但也不可能像贵族那样每顿都吃粟米饭,再贫困一点的人家,甚至连豆饭都吃不上,只能吃麦饭或糟糠。
  刘桢虽然明白这个道理,但是明白归明白,如果你每天都吃这种大豆蒸出来的饭,一吃就是五年,任谁都受不了,这也难怪她一大清早起来就瞅着外面的杏花流口水了。
  
  说起来,刘家非但不是一穷二白的贫苦人家,在当地还称得上小有名望。
  刘家所在的地方是向乡,刘桢曾特意了解了一下,这地方现在属于颍川郡治下的长社县,战国时期是韩国的地盘,秦皇统一六国之后,在全国范围内设郡县制,向乡也就归到了颍川郡的管辖范围内。
  
  而刘蕴,也就是刘桢的高祖父,在世时曾任向乡的三老,放在后世,这就相当于一个乡长。
  当时可没有什么公务员考试,更加没有科举制度,国家任用贤能都是靠推荐,刘蕴这个乡长也就有了推选向乡贤良子弟当官的权力,所以刘家现在,除了刘桢的父亲之外,基本都有官职在身。
  像刘桢的祖父刘薪,现在是向乡的啬夫,类似于乡长的属官,劝农收税,调解纠纷,基本什么杂事都可以管。
  刘桢的伯父刘弛,则是县里的令史,负责掌管文书的,有点类似后世的文史馆馆长,但怎么说也是县城里的官,所以在刘家也算顶梁柱。
  
  虽然父兄都是下层官吏,但刘桢的父亲刘远并没有在政府里谋职,娶了两任老婆都还是商人家庭出身。
  他的原配周氏,也就是刘桢的生母,在生她的时候伤了身体,当年便过世了,如今的续弦张氏,却是刘桢的继母。
  虽说是继母,张氏对刘楠和刘桢兄妹二人却称得上和蔼可亲,恪尽职守了,彼此的关系也很融洽,即使刘桢对她不可能像对待自己真正的生身母亲那样亲昵无间,却必须承认,不是所有继母都是恶毒无良的。
  
  对于生母的印象,刘桢已经非常模糊,纵使她的记忆力比寻常孩童强上许多。实际上,她只记得自己原来的名字,本来是准备叫刘贞的,取女子贞洁之意,但那个时候,父亲刘远正好从外面进来,听到了周氏的打算,便抱起还在襁褓中的刘桢笑道:“桢者坚木,不如改贞为桢,正好与阿楠的名字应和。”
  阿楠正是刘楠,刘桢的同母兄长。
  
  自此她的名字就从刘贞变成了刘桢。
  从这一点来说,刘桢是很感谢自己的老爹的,虽然两个字同音,但不管是寓意还是字面,桢都要比贞好上太多了。
  除了刘桢之外,如今张氏所出的两名女儿,一名婉,一名妆,都与女字有关,刘桢私心觉得,还是她的名字比较好听。
  
  但是两任有着商贾背景的老婆,也为刘远带来不少的非议。
  因为在此时,商人的地位已经变得非常低。
  秦国自商鞅变法起,为了鼓励农耕,一反当时六国大流,推行重农抑商,即使后来吕不韦以一介商贾执秦国国政,也没有改变这种大方向的政策。
  等到秦始皇统一六国之后,一国之策变成天下之策,为了防止六国复国之心不死,与商人勾结,也为了防止人们全部跑去经商,他老人家再次强调了商人的卑贱,把商人列为最末等的庶民。
  
  刘桢虽然早就知道秦代的重农抑商很严重,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感触如此直观,正因为刘远一连娶了两个老婆都是商人之女,再加上他原本就是家奴婢之子,而不是正室所生的儿子,所以连带他在刘家的地位也非常尴尬,甚至被迫分家出来单过,沾不上父兄的一丁点光。
  
  但话说回来,刘远不受宠爱,又是庶子,如果不是娶了商人之女,经济情况绝对要比现在还窘迫数倍,之所以刘桢现在还能吃上豆饭,刘家也还能维持中等的生活水平,全靠生母周氏和继母张氏陪嫁过来的嫁妆。
  刘桢私下猜想,她那位老爹很可能也明白这种现实状况,所以非常聪明地选择了实惠的老婆,而不是去攀高枝求娶什么有名望之家的女子,毕竟吃饱饭比什么都重要。
  
  现在可不是明清,别说资本主义萌芽,连封建制度都才刚刚起步,女子陪嫁的嫁妆也不可能有什么庄园铺子,周氏和张氏娘家的家境都比较殷实,陪嫁过来的嫁妆就是一点钱财和牲畜而已,这些年为了维持家里的生计,别说周氏留下来的嫁妆,就连后来续娶的张氏也贴补了不少进去。
  
  食不知味地把那碗味道独特,带着淡淡咸味的豆饭用完,刘桢老气横秋地捶了捶那条稚嫩的小腰,从垫子上爬起来。
  不管再过多久,她估计还是没法习惯这种跪坐的方式,神啊,为什么不让她延后几百年再出生呢,起码去到椅子已经发明了的时代也好啊!
  刘桢的内心泪流满面。
  
  作为千古一帝,秦始皇无疑在后世拥有无数粉丝,由于汉武帝之后儒家独统天下,加上史学界大V司马迁同志的影响,史书对秦始皇多是褒贬不一,甚至贬多于褒,直到近代,又渐渐兴起一股为始皇平反的风潮。
  在她刚刚得知自己所处的朝代时,也小小激动了一把,万里长城,十二金人,秦皇陵,阿房宫,想想吧,这些伟大的创造,现在都还完好无损,正与她处在同一个时代,又或者即将在她的见证下矗立起来。
  
  不过几年下来,刘桢的满腔热情已经逐渐被消磨殆尽,原因很简单,第一,秦始皇再伟大,她又见不到真人,那就像一个天边的偶像,可望而不可即。第二,万里长城,秦皇陵,阿房宫再伟大……原因同上。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个原因——豆饭实在是太难吃了!而且请注意,这个时代的人们,尤其是平民,一般一日只吃两顿,而不是三顿!
  理想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即使不是吃货,在这里待了五年之后,刘桢也被硬生生地逼成了一个吃货。
  
  身为升斗小民,天大地大,吃饭最大,连吃饭问题都解决不好,其它问题就更没有心情去考虑了,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刘桢觉得这句话真是太有道理了。
  与其幻想什么时候能亲眼见到国家主席一面,还不如好好想想要怎么改善伙食质量吧。
  看了看窗外的杏花,刘桢第三次叹了口气。
  这个愿望,任重而道远啊! 

作者有话要说:  俺开新文了,请大家多多支持,希望大家阅读愉快!
  
  题外话:
  作为吃货大国,早在两千多年前,我们的美食文化就很丰富了,不过文中作为刘桢的角度,她不可能一开始就了解到这一点,所以咱们慢慢来,后面也会陆续介绍到。
  




2

2、第 2 章 。。。 
 
 
  当刘桢吃完饭过去会合时,张氏已经一手一边牵着她的两个妹妹刘婉和刘妆在那里等着,旁边还站着自己的大兄刘楠,以及不知道何时回来了的父亲刘远。
  “阿父!”刘桢的脚步不由加快许多,疾走几步,很快被弯腰朝她伸手的父亲抱了起来。
  “我家阿桢今日好看得很!”刘远哈哈一笑,摸了摸她发辫上插着的杏花。
  
  这个时候的小女孩经典发型是垂髫,压根就不束发,或者随便扎起来。刘桢当然不可能不束头发满地乱跑,她本来觉得不把头发梳成总角,实在对不起这张玉雪可爱的脸,但不知道为什么,被她梳起来的两个包包头,总是一大一小,看上去非常可笑,在尝试了无数次之后,刘桢发现自己确实没有梳头发的天分,这才悻悻放弃了。
  张氏对她再好,毕竟不是亲生母亲,更何况她自己也还有两个女儿要照料,刘桢不愿每次都去麻烦她,索性就经常把头发梳成麻花辫,清爽又好打理,反正这个时代对女子发型的要求不是很严格,更何况他们也不是贵族,没必要讲究太多。
  
  被父亲夸奖了的刘桢露出甜甜一笑,就像一个真正的小孩子那样,搂着父亲的脖子,脆声道:“阿父,上回你教我识的字我已经认完了,今日去大父那里,我想向大父借书来看,可否?”
  虽然祖父怎么说也算是个乡长,父亲和哥哥又在当秦国的小吏,但是刘远本人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半文盲,他本人不喜欢读书,当然,由于出身问题,父亲对他的重视程度也远远不如长兄,在有意无意的放纵下,刘远实在谈不上文化人,能给儿女们起名字,已经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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