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人……她叹了口气,醉眼微醺仰望着夜空,这两个字对她来说就如同天边的星星一样可望而不可及。越是渴望,越是失望。
这一天夏瑾在不安中渡过,同样的,齐誉跟沈逸珲也乱了套。
齐誉最先得到消息,当他赶到夏瑾店铺的时候,已经没有了夏瑾的踪影,店子里的胖大婶慌里慌张地说老板娘是被一个骑机车的人拖走的差点要报警了。齐誉反应快,制止了她,叫她直接挂出暂停营业的牌子。他推测能有这么快的行动力并且带走夏瑾的只有叶秉兆了。
他带着怒气也不待秘书小姐的通报直接进了沈逸珲的办公室:“为什么你跟诗菲两人的事情会扯上夏瑾!”他重重一掷,一份最新报纸摊在沈逸珲的面前。
偌大的版面,上面都是夏瑾骑着小电动车在市场上奔忙的照片,夏瑾在店铺里杀鱼剁肉的照片,完全一副小市民的样子,还有那场相亲宴的照片也摆上了,更离谱的是上面配的文字:“麻雀女攀高枝不成被打回原形”、“某女离婚后生活混乱,与多人交往”、“某女继续纠缠南朝富商,pk时尚女王”,要多不堪就有多不堪。
沈逸珲盯着报纸,脸色大变,怎么会这样!
“夏瑾现在人呢?她怎么样?”他站了起来,急着出去。
齐誉拦住了他道:“她已经不在这里了,我想应该是叶秉兆的人带走了她。”
沈逸珲身形顿了顿,步子一转,颓然坐下,他抬起头盯着齐誉,浓黑的眼睛里有着太多看不清的情绪,不甘、害怕、被背叛的伤,还有很多很多看不清道不明的情绪,半晌才道:“阿誉,你爱上她了,对不对?不然你不会这么着急跟愤怒。”
齐誉呼吸一滞,心事被看穿有些窘迫。逸珲是他最好的朋友,他知道这样做很不道德,尤其是从头到尾,他都清楚逸珲还是爱着夏瑾的。但想到夏瑾的境况;他一再隐藏对夏瑾的心意,一再退让,可逸珲始终在诗菲跟夏瑾之间摇摆不定,终究给夏瑾带来了伤害,他心一横索性也坦白开来:“对,我爱上她了。这样的女人,我有什么理由不爱?”
☆、第七十四章 轻轻的一个吻
齐誉停顿了会儿,声音低了些接着道:“我想我们都看错了她。爱睍莼璩她不是你眼里微不足道的小女人,也不是我们想的那样,即使再平凡,她也有她自己独特的魅力,我承认我是被她吸引了。
从前她爱着你也爱她自己。因为她爱你,所以在知道诗菲的存在后,心甘情愿成全你们,因为她爱自己,所以她保留了自己的自尊,自动退出。你该庆幸你遇到的人是她。
现在,你后悔了不是么?你没有想象中那么爱诗菲,可也没有挽回夏瑾,更糟糕的是你令夏瑾再次要面对你所造成的伤害,如果是这样,那么也请你潇洒一些,夏瑾我不会再退让。”
他后悔没有早些表明心迹,如果早一些,那么他就可以光明正大的保护她,而她或许就不会受到媒体的攻击。
沈逸珲敛下眼眸,脸色发白,嘴里发苦,齐誉都说对了。跟诗菲复合只是对过去那段戛然而止的爱情的遗憾,是一时的错觉,直到夏瑾的猝然离婚给了他当头一棒,可他却还在企图欺骗自己,到后来才明白,什么是越欺骗越清醒,到再也不能压抑对夏瑾的渴望,却为时已晚。他明明爱着她,却不能像齐誉那样直接地跟人说出他的爱,请求她再给一次机会,不但如此,还成了她的负担跟困扰,这样的他,还有什么资格再去责怪齐誉的不仗义?
沈逸珲握紧了拳头,他无法说出放手的话来,做不到潇洒地放手,一面是爱情,一面是友情,他做不到……他的不甘、痛苦全流露了出来,手背上青筋毕现。
他盯着眼前的报纸,眼睛发红,脑袋发涨,深吸口气,闭了闭眼,再睁开,已经平静下来,恢复以往应对突发事情时的冷静跟果断:“我们之间的事情,以后再说。现在先摆平媒体的事情才是首要的。”
齐誉一口气发泄完了,散了些火气,淡淡“嗯”了声,接着分析起来:“这件事情的起因是因为诗菲在访谈上透露你们好事将近,而你也没有正面表态。我想媒体是嗅到了什么才会去做追踪。再来你那天在餐厅放话,直接在外人面前说夏瑾是你的前妻,再高级的餐厅也是公众场合,怕是被有心人散布出去了。你的身份再加上诗菲本就是个公众人物,现在又是媒体面前的红人,正是媒体追逐的目标。”
沈逸珲摇摇头表示疑惑,他将报纸摊开,指着上面的文字道:“餐厅那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差不多一个月,怎么会不马上报道出来,而是在这会儿,赶上诗菲从巴黎回来?如果媒体的目的是想抓住时机提高发行量,可主标题却都是夏瑾。再看这些报道看上去劲爆,但是很明显只针对夏瑾一人,并且从某种角度上看是恶意捏造,当下我会叫人先压制下去,再马上收回所有已经发刊的报纸杂志。但是这不是长久之计。阿誉,夏瑾是不是得罪了什么人?”
齐誉闻言皱了皱眉头:“我能想到的只有诗菲,毕竟她在媒体方面很有影响力,可是你不是说她还不知道夏瑾的存在吗?”
说起这个,沈逸珲沉默了会儿,而后才缓缓说:“她请侦探查过我,我叫陈阳做了些手脚,对夏瑾,她应该只是疑惑。”
“什么?她请侦探查过你?”齐誉吃惊不小,“怎么从没听你说过?诗菲是个聪明的女人,她怎么可能会不知道夏瑾,你以为你能瞒得住?”
他冷哼一声,一脚踩两船,从来没有哪个人能全身而退的,最后都落了一个船沉人湿的下场。
沈逸珲想起那晚宋诗菲的话,她说她听过他酒醉时候叫过夏瑾的名字,当时他已经被她怀孕的事情弄得心烦意乱,并未多想。毕竟他的确酒醉过,为着夏瑾的冷漠拒绝。他的黑眸黯了黯,这一错,他再也不能挽回夏瑾了,如果时光可以倒流,他一定不会喝酒……
“就当是她已经知道夏瑾跟我的关系了,可是她没理由攻击夏瑾啊。誉,我们跟诗菲相处时间不短,而你向来观察入微,对她的了解不比我少。现在版面上都是夏瑾的新闻八卦,诗菲俨然成了配角,我想这不符合她的个性。
诗菲好强,一向不喜欢做人陪衬。如今她又刚从巴黎展回来,正是大幅宣传自己的时候,不至于这样错过机会。再者,如果是她透露出去,刻意误导媒体,同时她也会冒很大的风险。假如媒体笔锋一转,她就成了破坏人家庭的人,必定被人唾骂,她的事业也会大受影响,她冒着这样的风险去攻击夏瑾,那她的目的是什么?”
说话间,办公室的门再次被推开,宋诗菲眼圈绯红,俨然要落泪的样子,咬着下唇委屈不已,见着沈逸珲,一颗眼泪就那么落了下来:“逸珲,为什么?为什么不告诉我,你跟她有过婚姻?”她的声音带着颤抖,满含哭意。
“她就是你梦里叫的那个女人,对不对?”
沈逸珲默认,无言对上宋诗菲的眼睛。
宋诗菲转开脸看向齐誉,带着不可置信:“你跟安泽肯定也知道,是不是?”
齐誉拧眉点头。他们一手促成了逸珲跟她的复合,将夏瑾摈弃在外,对谁都是个错误。这个世界上最不能追回的就是“如果”两字。
宋诗菲的泪汪汪的大眼里满是无辜,哭叫了出来:“你们怎么能这样!那我成什么了?我成了破坏别人家庭的坏女人,你们怎么能这样……呜呜……”她颓然坐倒在地上:“如果你们早说,我一定不会跟逸珲重新在一起的……叫我怎么办……怎么办……”
她一手捂着肚子,一边哭。沈逸珲看她的姿势,地上寒凉,她怀着孕又哭又闹的,忙上前扶起她,将她安坐在沙发上。齐誉自知自己有错,沉默着一张一张给她递纸巾。
宋诗菲坐倒在沈逸珲的怀里,哭得好不伤心:“逸珲,你爱着她怎么能够再来招惹我呢?我再也离不开你了,你叫我怎么办?”
齐誉听着哭声心意繁乱,事情未有头绪,宋诗菲来一闹,更加无果,唯一能做的只有压下媒体。他看向宋诗菲想着夏瑾,现在夏瑾一定躲去了浦海,她会是什么心情?叶秉兆,他一定在她身边安慰着她,想到这里,齐誉不免心里苦涩,终究他都是迟到的那个人,不能保护她,在她最危急的时候不能做她的盾牌。
……
夏瑾也许是因为喝了些酒,也许是因为晚餐时候冥夜弟兄们的玩笑话放松了不少,也许是午间时已经发泄过,有了抵抗力,总之没有噩梦纠缠,一夜好眠,睁眼时已是天大亮。待她洗漱起身时,叶秉兆已经等在门外。
夏瑾脸微红:“叶哥,早。”这么晚起还是第一次,又是在别人家里,她觉得很不好意思。
叶秉兆还是一如既往地摸摸她的发道:“去吃早餐,过会儿带你去骑马。”誉着足知独。
夏瑾闻言,雀跃起来,骑马,她从前连近距离摸过马都没有呢。
叶秉兆在夏瑾离开后,收回视线,勾起的嘴角放下,脸上已是全无笑意。以他对夏瑾的了解,她只不过是不想让他们担心,面上装作无事而已。沈逸珲用他的手段将事情全面封锁,可是浪已经起,他这么一来,只怕是反而激起了公众的好奇心,要彻底淡化这次事件,只有用更大的新闻来平息。
季淳风从走廊尽头走过来在叶秉兆身边站定,透亮的镜片一闪,漆黑的瞳仁平定无波,他薄唇一动道:“叫她回来吧。”
叶秉兆侧头看看他:“你准备好面对她了?”
……
出门的时候,罗澄突然冒出在夏瑾面前,欢喜道:“夏小姐,叶老大收我加入冥夜了。”他不禁上前抓住夏瑾的手一阵晃荡,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
夏瑾被他兴奋的样子感染,扬着笑脸说恭喜,两个人说说笑笑的。
叶秉兆走出来,见到两人抓着的手,脸色一沉:“小罗,你还不去洛特那里报到?”
罗澄听见冷冷的声音一个激灵,立马松手,冲夏瑾做了个鬼脸,兔子一样跑得无影无踪。
夏瑾瞄着他消失的方向,嘴角笑意未淡,罗澄就像个刚出大学就被世界一百强的公司录用一样的兴奋,加入冥夜有这么值得高兴吗?:“他为什么这么想加入冥夜?”
叶秉兆将手上的外套递给夏瑾道:“先把外套穿上,早上山间比较凉。”
夏瑾依言穿着,一双眼睛还盯着叶秉兆等他接下去说。
“罗澄十二岁的时候,他的父亲欠了很多赌债,后来,他的母亲不堪被人天天追债,点了家里的液化气跟他父亲一起死了。他成了孤儿,被福利院的大孩子欺负。后来,他从福利院跑了出来,过着流浪的生活。
有一天我遇上了他,帮了他一把,从那以后,他就一直说要跟着我了。不过当时我说等他满十八岁了再来做这个决定。
我看这个孩子挺聪明,就资助他上学,去年他从美国理工大学毕业告诉我还是想要加入冥夜。
以前的冥夜已经成了现在走正道的御风,再不是打打杀杀的冥夜了,需要的是新鲜的血液,他精通电脑,又通各国语言,能在御风能大展拳脚。再者,他的偶像是洛特,当然更想能在洛特手下做事。不过每一个正式加入御风人必须要受点考验,即便是我看上的苗子也不例外。”
夏瑾听着耳畔低沉磁哑的声音,假装低垂着头看路,耳边头发掩住了脸颊,叶秉兆看不到她的眼眸湿雾雾的。
罗澄,一个跟她一样没有父母的孩子,在黑暗中成长,难得的是他的乐观向上,幸运的是他遇上了叶哥,就如同她一样。她为他高兴着。
两人边走边说,转眼就到马场。叶秉兆去换衣服顺道去选马,而夏瑾换好了衣服提前来到跑马地。
立在马场前见着眼前场地的夏瑾,眼睛不由瞪大了。虽然鼻子尖的味道不是那么好,但是当她看到俊美有力的马匹在场地上欢跑时,不由觉得心也跟着欢快起来。叶秉兆一身骑马装出现时,她看得不由呆了下。
眼前的男人高高大大,酷劲十足,又有着成熟男人的韵味,不管是t台上的男模还是镁光灯下的大明星都没有他来得具有震撼力,一旁高大的骏马服帖地立在他身边,看上去就跟个帝王一样有气势,简直叫人移不开眼了。
受伤时候的叶秉兆,带着戾气跟愤怒,她见过;悼念亡妻时候的叶秉兆,深情哀伤,她见过;大哥一样的叶秉兆,温和谦诚,她见过;工作时候的叶秉兆,认真专注,她见过;跟兄弟们一起时候的叶秉兆,她见过,手足情深,重情重义,她见过……
眼前的他是另一面,高贵冷峻,夏瑾摸摸自己身上的衣服,纵然自己穿上了水晶鞋,依然是个灰姑娘,想想自己所拥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