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免有染/沉欢迫爱 作者:大杯卡布奇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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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免有染/沉欢迫爱 作者:大杯卡布奇诺- 第9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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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若不是他故意阻拦,现在陪在他身边的,该是那个女孩儿才对吧,他也就不会到现在为止都不愿意在他这个做爷爷的面前提起安至的身世,不会决然拒绝了他一切有意无意安排的相亲会面……
  这孩子从小到大都倔,看样子,他是根本没有打算这辈子再娶妻生子。
  他却无法责怪他,因为要说是谁断送了他的幸福,那第一个该责怪的便是他这个做父亲的……
  他想的有些出神,蒋晨浩似乎是感觉到了来自身后的注视的目光,扭过头来看他。
  “爸,你来了。”他语气平静地打招呼,缓缓转过身来,脸上的表情笼罩在一片阴影里,叫蒋贤重无法看清。
  他连连点头,有些僵硬地提起唇角,语气和蔼地对他说:“我看你还没回去,就心想能不能跟你一起走,坐一趟你的顺风车,你知道的,我最近手臂不太舒服,开车不是很方便……”
  “你手臂怎么了?”他话还没说完,就被蒋晨浩打断。
  他脚步急切地往他身边走过来,蒋贤重抬起头,便见他正眉头皱着看他,语带责怪:“怎么不早说?我找中医帮你做推拿……”
  说着,便拿起手机拨号码,却是被蒋贤重伸手拦下了。
  蒋晨浩疑惑地看他,便见他慈祥地笑着,说:“没事,我上次去健身房,举哑铃的时候伤着了,休息一段时间就行。”
  “那也得找人来看看才行。”蒋晨浩没有理会他的阻拦,还是拨通了医生的电话,在他注视的目光里,安排了时间,这才挂断电话。
  “既然不方便,这段时间都别自己开车了,让司机来吧,省心也安全。”他又补充说了一句,随后从办公桌上拿了车钥匙,便往外走,“走吧,我开车送你回去。”


☆、许你一世欢颜(蒋晨浩番外2)

  两人上了车,车子驶了出去,从上高速到下高速,一路车厢里都是寂静无声,连呼吸似乎都跟着凝重起来。
  下高速经过收费站的时候,蒋晨浩拿出皮夹来付钱,蒋贤重随意的一眼扫到他打开的皮夹,最上层那张泛黄了的小照片便映入眼帘,他的视线立马在那上面定格。
  蒋晨浩付好钱,正准备收起皮夹,不经意间看身边自己的父亲一眼,见他正目光直愣愣地盯着某处看,他顺着他的视线望过去,手上的动作立马僵了僵。
  这么些年了,他换过无数个皮夹,有自己买的,也有曾经在他身边的那些女人送的,千帆过尽,唯一不变的是放在皮夹里的照片,始终都是那一张小小的泛了黄的童年回忆。
  照片上是两个孩子,紧紧挨在一起,脸上都带着灿烂的笑容,小女孩只及身边小男孩的肩膀,头上戴着高高的生日帽。
  蒋贤重几乎是第一眼就认出来了。
  又怎么可能认不出来呢,他是看着安染和蒋晨浩一起长大的,蒋晨浩十岁以后、直到十八岁之前,每一个生日都是那个女孩儿陪他一起过的,而安染每年的生日也会邀请他们去,这张照片,正是拍摄于某一年安染的生日。
  安染当时具体是多大年纪?十岁,还是十一岁?
  他费力的去回忆,却还是想不起来,但他可以肯定的是,这照片现在的主人一定记得很清楚,只要关于那个女孩子的事情,他就没有哪一件是不清楚的。
  蒋贤重觉得自己真的老了,老得连以前的事情都快要记不清,他的人生,所能记住的,不过是一轮明月,一个人,仅此而已。
  她的女儿现在都已经这么大了,而她离开,又是多少年了呢?
  那一年,皎洁的月光,月光下那一张清秀又略带青涩的脸庞,那个月明星稀的夜晚,他与那个像月亮一个美好的女孩的相遇……
  一切的回忆,似乎,早就已经被吹散在了这些年的夜风里,又似乎,从未离去,时不时地就蹦进他的脑海里。
  蒋晨浩强压下心里的波澜,平静地收起了皮夹,换挡,开车,目不斜视,表情亦是丝毫无恙,蒋贤重看着他冷峻坚毅的侧脸,恍惚间,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
  二十多年前,他在酒吧门口第一次遇见那个叫安锦年的女孩儿,从此这张脸被他记了一辈子。
  而现在,他的儿子,又死心塌地地爱上了那个叫安染的女孩,那个和她长相有着六七成相似,虽然被她的哥哥养大、却实际上是她亲生女儿的女孩……
  多讽刺的巧合,多心酸的相似,他甚至忍不住自嘲地想,他们蒋氏是不是前世欠了安家一大笔债,所以这一辈子,安家的女人,都来跟他们姓蒋的男人讨债?
  沉思中,时间总是过得飞快,等到他回过神来,便发现车子已经开进了自己住的别墅小区。
  车很快就在他住的那一栋别墅门前停下了,蒋晨浩将车熄了火,扭过头看他:“到了,既然身体不舒服,那晚上就早些睡吧。”
  他的语气淡淡的,平静无波,仿佛刚才蒋贤重看到的,不过是幻觉一场。
  蒋贤重却是没办法做到像他这样冷静,在他淡如水的目光下,沉思半晌,终于皱着眉头开了口:“晨浩啊,你要是实在放不下安染那丫头,就把她娶回来吧,我不会再阻拦。”
  他的声音很轻,语气却是坚定的。
  他已经想明白了,这个始终是他的亲儿子,你叫他怎么忍心看他这样一辈子冷着感情,过得那么辛苦?不管安染的身世如何,他都不想自己和安染母亲的悲剧,在自己儿子的身上重演。
  蒋晨浩听到他这话,却是没有丝毫激动开心,没有任何蒋贤重预料中的反应,只是看着他,微微提起唇角一笑,随后很快地摇头。
  “她出国了。”
  蒋贤重听他这么说,语气没有一丝波澜,就像在说着一个不相干的人一样。
  他正想接话,告诉他可以等那女孩回来,不想,他却已经抢先一步又开口:“她以后都不会再回来了。”
  她已经找到了毕生所爱,他们会在大洋彼岸定居,从此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哪里还会回来这里呢?他也希望,她再也不回来,离这块是非之地越远越好。
  “怎么会这样……”他刚扭过头看前方,就听到自己的父亲在耳边轻叹一句。
  于是他又笑了,却是笑得有几分凄凉,平静的说:“没事的,我不怪你,这件事,我早就已经不怪你了。”要怪,也是在十年前他初到美国那会儿,现在,她心里已经有了别人,再怪父亲,还有什么意义?
  他说完这句话,车厢里就再度陷入了安静。
  过了许久,身边的人都没有再开口,蒋晨浩正想扭过头提醒父亲该下车了,却就在这时,耳边又传来他雄浑的声音:“晨浩,你不是一直不明白我为什么要那样对韩伟邦,那样对安染,我现在就告诉你。”
  他听父亲这么说,身体立马僵了一秒,过了半晌,才动作有些僵硬地转过身来面对他,皱着眉头,一言不发地等他说下去。
  蒋贤重收回了投在儿子身上的视线,眼睛直直地望着前方,目光似乎穿过挡风玻璃、穿越街道、穿越时光,回到了二十多年前……
  那一晚,他在酒吧门口遇见穿着一身酒吧工作服的她,正被喝的烂醉的客人强行抱在怀里揩油,她挣扎哭喊,周围满满的是行人,却无一人应答,大家看她这打扮,心里便下意识地将她归入不正经的那一类女人。
  他不知道自己是受了什么蛊惑,也许是因为她水汪汪的大眼睛扫过他的那一瞬,他的心跳顿时快了几拍,又或者是因为,她是他二十多年生命里遇见的最美的一个女人。
  反正结果就是,他孤身一人跑上前去,凭着年轻力壮和矫健的身手,将欺负她的那个醉鬼打得落花流水。
  在这样一场英雄救美的戏码之后,他和她,算是正式认识了,他送她回去,那时候还没有轿车这样高级的代步工具,于是,在那条月光铺满的小路上,两人就这么说说笑笑,往回走。
  就是在那一晚,他从她口中得知,她叫安锦年,是酒吧的卖酒女。
  他知道这样做很不礼貌,但还是忍不住问出口,为什么她要在这种地方工作?
  她听他这么说,漂亮的眸子立马就黯淡了下来,过了好久,才小声告诉他,是因为要支持哥哥读大学。
  他们的父母早逝,哥哥平时做兼职,已经影响到了学业,她看不下去他这样,便辍学开始赚钱支持他。
  说到这里,她突然抬起头,眼睛亮亮地望住他,满脸自豪地告诉他说:“我哥哥叫安牧年,在最好的T大学医哦,他以后可是要做医生的!”
  她一个人说着,忍不住就眼角弯弯地笑了起来,仿佛已经看大了哥哥学医出来之后,他们两个人的生活变得有多美好,她再也不用在这种地方受人欺负,再也不用被寻常人唾弃……
  可她有哪里知道,他的哥哥后来却是是学业有成,很有本事,成了市医院的主治大夫,可她,却已经没有幸运目睹这一切发生。


☆、许你一世欢颜(蒋晨浩番外2)

  从那一晚认识她开始,蒋贤重几乎便成了她工作的那间酒吧的常客,他家里有钱,所以经常是悄悄地托别人从她那里一整箱一整箱地买酒,暗地里帮她。
  他以为自己掩藏得很好,他以为她并不知道自己为她做的这一切,直到有一天,在他和平时一样送她回去的路上,她突然转过身来捂着眼睛说自己的眼睛里进了沙子,他立马手忙脚乱地帮她吹眼睛,却不想,就在这时候,她突然毫无预兆地踮起脚尖吻了一下他的唇。
  似乎有一股电流从身体里穿过,他的身体似乎瞬间就变成了一尊雕塑,僵在了原地,他瞪大眼睛难以置信地看着她,一动也动不了。
  她却在他惊讶的目光里,调皮一笑,附在他耳边低低地说了一句:“蒋贤重,你这个傻瓜,真是傻得可爱,你以为你暗地里买我酒的事情我不知道吗?”
  说到这里,便停了下来,他以为这就是她要说的全部了。
  好吧,他当时虽然有些震惊,但更多的却是窘迫,有一种做坏事被抓无处遁形的感觉,但谁知,她接下来的一句话才是真的叫他惊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了——
  “怎么办,我好像是喜欢上你这个傻瓜了……”
  他眼睛瞪得如铜陵一般大,呆呆看着她朝自己抿着唇坏坏地笑得开心,愣是连一个字都说不出来,脑子里也是一片空白。
  她说,她喜欢他,她喜欢他……
  他不敢相信,这一切美好的事发生得太突然,他一时间难以接受,他一直都以为,自己对她的感情时一厢情愿,却不想,她也喜欢他,这样的幸运,竟然就这样降临在了他的头上。
  时间过去了这么久,很多事情都已经被岁月洗得褪了色,但他却依然清楚地记得,那一晚,在开满白色玉兰花的小路上,他开心地快要发疯一样,抱着她转了一圈又一圈,而她在他怀里惊呼又忍不住大笑,笑声浸染了岁月,连时光都跟着温柔起来……
  自从那一晚之后,他们之间算是确定了正式的男女朋友关系。
  没有哪个男人能忍受自己的女友子啊酒吧那种鱼龙混杂的环境工作,他也一样。于是他跟她提了这样的要求,辞去那份工作,以后缺钱了就尽管问他要。他是打算要娶她的呀,他的钱就是她的钱,她想要多少,他都愿意给。
  而她也不是个死要面子活受罪的人,听他说的有道理,就接受了他提出的这个要求,只是在他怀里眯着眼笑着跟他撒娇说,让她把这一周做完吧,这样也算是对老板有个交代。
  他见她这么听话,又做出那副楚楚可怜的模样,又怎么忍心拒绝?于是便默认了。
  她开心地抱着他又猛啃猛亲了一顿,末了,还含情脉脉地看着他说:“贤重,等我不工作了,我们就住到一起好不好?”
  他是一个男人,自然明白她所说的“住到一起”是什么意思。
  在一瞬间的怔愣后,心里的快乐立马爆炸开来,他笑着点头,坚定地跟她承诺:“好,锦年,我会娶你,这一辈子都不会辜负你。”
  可他若是有未卜先知的能力,知道在接下来的一周里会发生怎样残酷的事……他想,他当时是怎么都不会答应她的要求。
  饶是她撒娇也好,哭闹也罢,都不会答应,就算是她跟他闹脾气,甚至提出分手,怎样都好,他都,不会答应。
  若不是他愚蠢的心软,她根本不会继续去那家酒吧,也就不会,遇见韩伟邦那个禽兽。
  *
  那一周的时间,他正好出差去了,走之前他跟她约好,最后一天他会像往常一样,去酒吧接她下班,然后帮着她搬东西,从此住在一起,然后再是结婚……
  这一辈子,他们都要在一起,永远不分离。
  可是,等到一周的时候过去了,他如约来到那酒吧门口接她下班,一直等到天边泛白,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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