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还有我和你吗?幸亏当年妈妈将你超生了出来。”
我弟是超生,因为我爸不愿意让我妈打胎。我爸因此失去了他在这个普通中学所有的提升机会,连我弟上户口都大费周章。我们在爸的抽屉里找到几个存折,里面的钱全部加起来了,有两万块。这大概是我们家的全部存款。我们用这笔钱给爸选了一个比较好的墓地。
漫长的暑假,小冬只住了半个月就回学校了。我觉得精疲力竭,于是继续留在个旧。想稍作修整,应付未知的人生。七月的时候,高中同学过来约我到以前的学校去聚餐,顺便看望一下老师,我心情不好,推三阻四,同学硬劝:“别人都可以不去,你这个全校最高分不去,熊老师会伤心的。”
无奈,傍晚时分,我骑着自行车来到南池中学的大门。守门的张大婶认得我,认得我弟,更认得我爸。我爸原来就是南池中学的老师,因为超生被降职,发配到更低一级的小镇中学。张大婶远远地向我招手:“小秋!暑假来这里玩儿?”
“是啊,同学聚会。”
“听说谢老师……”她摸了摸我的脸,“唉,好好的一个人,怎么说走就走了呢。”
她不提则已,一提,我的眼泪就在眼眶里打转。我低下头,眼泪掉在地上。
“哎哎,是我不好,好不易过去了,又提这事儿。”她拉着我的手,硬塞给我一个苹果。
我于是边吃苹果,边在大门口等我的同学。
过了一会儿,张大婶忽然又问:“对了,几年前,曾经有一个人到学校来找你,我告诉了他你的住址,他找到你了吗?”
我的手一抖,问她:“什么人找我?大婶您还记得他长的什么样子吗?”
“怎么不记得。小伙子长得太俊了,直把刚进门的几位年轻女老师看痴了过去。不过,他好像腿不大方便,走路有点跛。”
我强装镇定,又问:“您还记得那是什么时候的事儿吗?”
“唔……三年前吧,春节之前,寒假之后。他还问我这里有没有地方卖南池中学的纪念品。我说,你当这是北京故宫呢。什么纪念品。门口只有个文具店,卖些纸笔之类的东西。然后,他还问我,门口的大街,是不是叫作西门大街。”
真是不能对伤心人提伤心事,我的泪又往外涌。
原来,沥川来过这里,我的家乡。
“他问我记不记得你。我说,怎么不记得。她们一家人我都记得。小秋上小学就调皮,动不动被老师罚站。哪里想到她后来成绩那么好,成了我们这里的状元。”她还以为我是为我爸的事伤心,赶紧把话往轻松处说。
我擦干泪,向她笑笑:“他是我的一位朋友,北京来的。”
“也许是我说的话让他高兴了。那时,我孙子正在地上爬,他给我三百块钱,说是给我的孙子买糖吃。”因此,孙大婶牢牢地记得沥川。
这没来由的一番话,勾起了我的一腔心事,那一晚,和同学们聚餐,自始至终,我一言不发,只顾喝酒,喝得酩酊大醉。醒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睡在一大堆呕吐的余沥中。沥川不理我,已过了整整三年。我为什么还想着他,为什么还要给他发邮件,明眼的人都知道我在自作多情。我真是又笨又傻,无可救药。
想爱一个人,没运气;想恨一个人,没理由。
想逃避,没地方;想堕落,没胆子。
我居然一直是好学生。
父亲去世之后,我身心俱灰,整整三个月没跟沥川写email。回到学校,我忍不住又去了网吧。收件箱上还是一个0字。我于是写了一信极短的信:“Hi沥川,我爸爸去世了。他得了严重的心脏病,需要手术。我借了你二十五万块钱,等我一开始工作就会逐渐还你。也许你早已不用这个信箱了。但我还是要说,谢谢你,在这要紧的关头帮助我。我很感激。小秋。”
这封邮件发出后的两个礼拜,有一天,我收到我的导师冯教授的一个电话。他说他手里有一封信,是寄给我的。但地址上写是“S师大英文系办公室”,所以就寄到了系里。正好他认得我,就替我收了起来。问我什么时候方便去他的办公室拿。
我有点怕见冯老师,原因是他特别喜欢我,多次暗示我要考他的博士。而我对学习已产生了厌倦。暗暗打算以最快的速度读完硕士,毕业找工作。
沥川能说很流利的中文,也认识很多汉字。但他说,他会写的汉字并不多。因为他爷爷教的是繁体,他嫌笔画太多,太复杂,没用心学。所以我从没见过他写中文。信封上的字果然是繁体,果然不流畅,所幸笔画还全,大小相当,所以也不是太难看。最重要的是,谢小秋的谢字,那个言字旁,是简体,却是我教给他的。我还就,虽说是简体,其实,草书的言都是那么写。
信封上面虽没有回邮的地址,贴的却是一张瑞士的邮票。我满怀希望地打开它,发现里面是一张很精致的卡,微微地带着薰衣草的气味,淡紫色的背景,当中手绘着一丛白色的百合。没有字,没有落款。什么也没有。
那么,我所有的email,他全部收到了。
我拿着那张卡,心事重重。系里的女秘书笑着问我:“小秋,你集邮吗?这邮票还要不要?”
我还沉浸在自己的思绪里:“哦,什么?邮票?”
“是啊。我儿子集邮。小孩子什么都不懂,就喜欢外国的东西。”
“喏,给你,我不要邮票。”我把信封递给她。
“哎,这信封里面的卡,香喷喷的,你也不要了?”
“不要了。”我笑了笑,“如果你儿子喜欢,就一起送给他吧。”
那一天,我去了一家首饰店。在自己的耳朵上打了五个耳洞,加上原来的两个,一共七个。左边三个,右边四个。那个给我打洞的小伙子说:“唉,好端端的美女变成了太妹。”然后我去了另一家店,在肚脐上穿了一个金环。
我把自己原来喜欢的衣服都扔了,去买了一大堆长统袜。网状的那种。每天早上起来,我花一个多小时画妆,用紫色和黑色的眼影,把眼圈画得深不见底。平日我要么穿皮夹克,要么穿小马甲,露出肚脐上的那个小金环,觉得自己很性感。我喜欢料子很厚,样子很夸张的裙子。 我学会了抽烟,瘾越来越大,我周末去酒吧喝酒,常常醉倒。扶我的男人趁机在我的身上摸一把,我笑笑,和他打趣,无所谓。
自从收到了沥川的“慰问”卡,我再也没有给他写信。
两年之后,我成绩优秀,提前一年硕士毕业。我的导师看着我,一脸的惋惜。
我将自己的简历递给五家翻译公司。五家都请我去面试。
我自然选了本市最大、待遇最好、资历最强的那一家:九通翻译公司。
作者有话要说:先告诉大家,结局是HE,所以,就不要再求我了。我已经按照大家的意愿把这个愁苦万分的故事变得阳光普照了。
还有,谢谢大家的支持。我写东西比较随意,人也比较懒散。所以,全靠大家用力催文啦。呵呵。
第21章
七月一日,我参加了九通翻译的第一次笔试。九通公司座落在东城区的永康大厦,占了十一层和十二层的全部。大厦的背面有个巨大的高尔夫球场,空气清新,环境优美,车马稀少,是我心目中理想的工作场所。显然,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看法,和我一起参加笔试的有五十人之多。听说报名人数上百,这是人事部根据履历第一轮筛选的结果。其实他们只要两个英文翻译,竞争之激烈,可想而知。笔试挺难,考完出来,很多人抱怨做不完。我勉强做完,不敢保证质量。出来时,有个北师大的女生问我:“那个‘霜皮溜雨四十围,黛色参天两千尺。你是怎么译的?”
“The rimy bark; slippery with rain; is forty spans around。 And kingfish…blue hues; high up into the sky; two thousand feet above。”我说。
她看着我,抿嘴笑:“为什么用kingfish…blue? 不就是blackness吗?”
“黛色不完全是黑色吧。黛色其实是青黑色,也就是blueblack。”
“那你为什么不用blueblack,而用kingfish…blue?”
我没回答,淡笑。
“明白了,”她叹了一口气,“炫技,是不是?嗯,我倒和你译得差不多,不过我没有完全遵守原诗的词位。”
“古诗好就好在对仗,所以我尽量不改动词位。我比较喜欢直译。”
我们一起走过长廊,她忽然低声说:“你觉不觉得这次的题出得挺怪的?前面要我们译标书,后面要我们译那么难的古文。又不是考博,犯不着吧?”
我举手:“严重同意。出题的人肯定是虐待狂,我从没见过这么郁闷的试题。”
说完这话,我看见她悄悄地向我递了一个眼色,低低地咳嗽了一声。我一回头,看见一个西装笔挺,打着黄色领带的年轻人站在我身后,手里拿着一个文件夹,正用一种奇怪的目光打量我。
我嚼着口香糖,对他说:“这位同学,你也是来考试的吗?”
他冷冷地说:“不是。”
然后,他不理我,径直地走进电梯,消失了。
目送他离开,那女生很夸张地“哇”了一声,作花痴状:“刚才那位先生,好酷哦!”
我笑笑。
和沥川相处的时日虽然不多,已令我对所有的俊男免疫。我爱他如此痴狂,经常半夜打开台灯,悄悄地看他熟睡的脸。
第二天,公司来电,通知我和另外九个人参加一对一的口试。我的口语本来就是强项,和沥川相处时,经常受到他的点拨,变得越来越强。再加上我还有好几年在咖啡馆打工与外国人闲聊的经验。
我笔试的成绩并不是最好,但九通对我的口语很满意。两天之后,我和最后三位竞争者去见了他们的总经理,萧观。
我对翻译界的情况并不太熟,但萧观这个名字,我还是听说过。他出生于学术世家,父母都是北大英文系的教授。父亲毕业于牛津大学,母亲是我的导师冯介良教授的师姐。他们的名字常双双出现在英文教材上。萧观早年在国家通讯社的驻外分社,作了很长一段时间的翻译。之后从商建立了这个公司。听说商运亨通,没几年就发了。当然,除了翻译,在他叔父——一位香港巨商——的支持下,他还涉足房地产等其它投资。目前九通在全国各地有二十七家分公司,业绩非常突出,是去年本市十大优秀“青年企业家”之一。
我第一次见到萧观,心里暗暗气馁。原来他就是那天在我身后打量我的人。他看上去二十八九岁,清峻、沉稳、神态闲雅,一脸诗书气,不像个企业家。正如冯老师说的,是个做文化生意的。
“你就是谢小秋,”他坐在大班椅上,缓缓地说,“冯教授打过两次电话推荐你。”
这我可不知道。我只是在一次闲聊中告诉过冯老师我要申请九通。果然是好老头,不声不响地替我张罗。
我看着他,知道笔试的考卷,肯定出自他手。便在心底盘算自己还有几分希望。我说:“我无意走后门。”
“冯教授说了你很多好话,但他也提醒我,你的专业过硬,但有些个人的毛病。究竟是什么毛病,他不说。不过他说,我一看见你就知道了。”
我知道萧家和冯家是世交。两家携手历经了文革。冯静儿从小就赶着萧观叫哥哥。
“我没什么毛病。”我说,“我的毛病您绝对可以容忍。”
他从自己的办公椅上站起来,走到窗边,打量我:“有没有人告诉你,面试的时候应当穿什么衣服?”
我穿的是一套便装。其实也是我最近买的最贵的一套衣服。颜色是鲜艳了些,和下面的毛料长裙一配,很像当年的三毛。我觉得,我这身打扮,挺符合我所追求的波西米亚的气质。其实前几次我都穿着一本正经的西服西裤,就这一次,因为要和最后几位名校的高材生竞争,我的资历、水平和他们相比,都不是特别突出。故尔出此险策,想以奇制胜。
“人事部的王先生说,这个职位的主要工作是笔译,一切都在计算机上完成,基本上不用和客户当面打交道。再说,”我咬咬嘴唇,“我只有一套西服,次次都穿它。你们天天看,难道不厌吗?”
大概觉得我的解释特实在,他放下了这个话题。
“还有,为什么,你的耳朵需要那么多耳环?我看着都麻烦,难道你戴着不麻烦?”
你是选材还是选美?那话冲到我喉咙,被我咽了下去。我的回答简短扼要:“我近几年时运不济,命途多舛,找人算了命,说是五行缺金。”
他沉默片刻。我以为,他终于可以饶了我了,不料他又说:“谁告诉你,面试的时候,可以嚼口香糖?”
“我紧张。”
“你,紧张?”他不冷不热地说:“你第一个交卷,对吧?”
这话又戳到我的痛处。那天试卷上明明写着考试时间一百二十分钟,我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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