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啥好处?]
[……]
[没好处不给查。]
[要不……给你介绍个姑娘?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年轻貌美的未婚女教师。]
[身高体重三围?]
[……]
[不报数不给查。]
[和兄,和大爷!我又不是流氓,上哪儿知道人家三围去?]
[那先把照片发来我审审。]
[……明天一定给你挨个偷拍。]
[那好吧。]
[拜托了,真给查查。]
[咳,说正经的,你就那么不放心老二?]
[我不放心的是别人!我觉得你们那个同学不太对劲,怕老二那个傻子被人给诓了!]
[……好吧,我明白了。]
[偷偷查,别告诉老二。]
[明白。等我的信儿。]
凌冬至听见浴室的水声停了,连忙把刚才的几条短信都删掉,然后若无其事的把手机扔回床头柜上。其实他和庄洲之间从来没发生过互相翻手机的事儿,但凌冬至做贼心虚,免不了什么事儿都多想几道弯。还是删掉比较放心。
凌冬至手里捏着一本艺术概论心不在焉地翻着看,见庄洲从浴室出来,便扔下书拍了拍自己身边的被子,“过来,谈谈。”
庄洲有点儿好笑,“谈什么?”
“当然是谈林冕啊,”凌冬至瞪起眼睛,“要不还能谈谁?”
庄洲顿觉无力,“我说,你不会是玩着玩着入了戏,真的吃起醋来了吧?”
“什么叫入戏啊,”凌冬至不乐意了,“我不是想打听你的风流史。我就想问问,林冕当年跟你是什么关系?同学?普通朋友?暗恋对象?床伴?情侣?”
庄洲沉默了一霎,缓缓说道:“他当我是普通朋友,我当他是暗恋对象。”
“没出息的玩意儿!”凌冬至恨铁不成钢地瞪着他,“他有什么好?!”
“这还真说不好。”庄洲想了想,“我那时候还不像现在这么成熟,刚进入大学的时候对那个陌生的环境还是觉得挺紧张的。林冕刚巧跟我同寝室,他又是我高中的同桌,所以一开始我就看他比别人都亲近。而且客观的说,他这人还是有很多优点的,聪明好学、有礼貌、乐于助人。”
“你那点儿小心思他知道吗?”凌冬至觉得自己能理解那种朦胧的情愫,把一个人的存在当成了一种类似于希望或者温暖的象征什么的。
庄洲摇摇头,“或许不知道,或许知道了但是假装不知道。无论是哪一种,对我来说都没有区别。”
凌冬至听他说的可怜,忍不住伸手过去在他脸上拧了一把,嫌弃地骂道:“丢人死了!”
庄洲哎呦哎呦叫了起来,顺势扑过去将凌冬至抱住死命蹭了蹭,“这都什么陈芝麻烂谷子的事儿了,你还在这儿给我掉脸子。至于么,我怎么从来不知道你这么小心眼呢。”
凌冬至把他的脸掰一边去,气哼哼地说:“那他为什么大老远跑来勾搭你?你别告诉我你没看出来。”
庄洲不吭声了。别人都看出来了,他自然也看得出林冕的态度有些不同寻常。但要说勾搭,庄洲自问还没那么大魅力。
“当年他都没看上我,绝对不会都过了这么多年了,乍一见面又想起我的好来了。”庄洲轻轻拍了拍凌冬至的脸,安慰他说:“不会发生这种事的。再说我已经有你了,还能看得上谁啊。”
凌冬至其实满肚子不放心,但是转念想想,他只是一个生活在自己小圈子里的普通老师,庄洲却是一个见惯了风雨的商人。在人情世故方面,他远比自己更老练。
凌冬至挺不情愿地嘱咐他,“心里要有数。别被当年心尖上的那朵白玫瑰迷晕了头,掉进坑里去了。”
庄洲笑着吻了吻他的脸,“不会的,放心吧。”
庄洲不是心里没谱的人。他对自己一直有一种十分清醒的认识。这也是当年他为什么没有找林冕当面表白过的原因。他太知道自己,也太了解林冕。几年近距离的相处,足够让庄洲把这个男人看的很清楚。
林冕是一个很讲究的人。这种讲究表现在他生活中的各个方面。他的课业始终是全优,在生活的细节方面,他也近乎病态的追求一种令人咋舌的完美状态。在寝室里,他的床铺和书桌永远都收拾的干净而整齐,不会有一丝一毫的杂乱。为了这个,林冕没少跟同寝室的室友闹矛盾。一群半大孩子,在家的时候大都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谁会像林冕那样衬衣上连道褶子都没有?互相看不惯是必然的。要不是庄洲的回护,还不知会闹成什么样儿。
庄洲觉得林冕大概就是在一次又一次替他出头的时候猜到自己对他的心意的。
庄洲清楚的知道这样的一个男人不会看上自己。刚满二十岁的庄洲并没有特别突出的成绩,也没有显露出令人赞叹的能力,又因为某些必要的原因刻意隐瞒了自己的家世——至于林冕后来是通过什么渠道知道了他的底细,庄洲自己也不清楚。他只知道那个时候的他看起来是非常普通的。
即便他的外表确实非常的帅。
然而外表这种东西,在林冕的选择条件里是排在一个并不重要的位置上的。他不看重那个,或者他也看重,但是还有他更加看重的东西,这些东西远比一个小伙儿是不是长得漂亮更加重要。林冕一向自视甚高,因此他迫切的需要一个同样超凡脱俗的伴侣。出众的能力、显赫的门第、金钱与地位等等等等缺一不可。
庄洲没有告诉凌冬至的是,他当初没有去告白,并不仅仅是因为自己不够自信,而是那时的他已经懵懵懂懂的察觉了林冕在面对一个追求者的时候,最看重的并不是这个人本身如何,而是他的发顶之上有没有光彩夺目的冠冕。
这个认知曾经让年轻的庄洲非常失望。
于是,他的初恋被一次又一次的失望消磨殆尽,不尴不尬的无疾而终。
作者有话要说:
番外 小鱼,小鱼(四)
村子里并没有太多武器,能够对敌的最大依仗就是村外的几个陷阱。这原本是村民们挖出来防备山里的猛兽用的。毕竟是深山老林,天冷之后经常会有豺狼虎豹夜里出来觅食,万一窜到村子里的话,也是很危险的事情——并不是所有的猛兽都会对他们表露出友好的态度。特别是当它们受了伤,很难捕捉到猎物果腹的时候,村子里的人和他们饲养的家禽对它们来说就变成了无法抵御的诱惑。
摸上山来的匪徒比起上一次来要谨慎得多。而且这一次他们还花钱买通了山里的几个猎户做向导。这几个向导带着他们兵分三路,神不知鬼不觉地绕过了山神一族在山坡上设下的障眼法,一直摸到了村子附近。至于陷阱,张村的人也不可能知道。因此他们差不多是每一支小队当中最先掉进陷阱里的人。
掉进陷阱里的人发出的惨叫声像一个信号。
荣伯打了一个长长的呼哨。悠长的尾音还没有消失,事先埋伏在密林中的野兽们就接二连三地窜了出来。借着夜色的掩护,这些山林中的猛兽们神不知鬼不觉的逼近了偷猎者。随着惨叫声响起,空气中开始弥漫开令人作呕的血腥气。
动物们越来越多。
偷袭的场面开始变得拥挤。
荣伯觉得事情突然变得不大妙了。除了他事先带过来的豹子和山豺之外,更多的动物自大山深处窜了出来。盘羊、鹿、狍子、甚至是冬眠中的熊……一个个惊慌失措,明明听到了枪声和人类的争斗也不知躲闪,飞快地从他们身边窜过,头也不回地往山下的方向狂奔而去。
“事情不大对……”
荣伯一句话还没念叨完,就听夜色中响起一片惨叫声。那是恐惧到了极致的尖叫,撕心裂肺到令人头皮发麻。紧接着夜空中传来了另外的一种声音,沉闷如擂鼓,轰隆隆的自远处传来。似乎发自在头顶,又似乎来自脚下。
荣伯知道有大事发生在了自己的身边,然而夜色昏黑,周围全是逃命的野兽,他甚至看不见自己族人埋伏的地方,只听到自己的心跳,一下一下,焦躁而恐惧。
一蓬火光在远处突兀的亮了起来。
火光亮起的一瞬间,荣伯看见脚下出现了一条两三米宽的裂缝,如同电光一般从眼前瞬间横过,厮打在了一处的人还来不及分辨出谁是自己人谁是偷袭者,就被这突然出现的地裂吞噬了。
惨叫声被地震的轰响淹没,眼前的裂缝瞬息打开,又瞬息合拢。像一头横空出世的怪兽,吞噬了血肉的祭奠之后,飞快地遁入了黑夜。
荣伯发疯一般朝着那地缝合拢之处跑了过去。然而那一瞬间的景色变化太快,当他冲到近处的时候,刚才还站在地面上的几个人已经消失不见了。
就好像他们从来没有出现过一样。
不远处火光照不到的地方,再一次传来恐惧的尖叫。
恐惧到了极致,荣伯反而有了一种不真实感。
117、机会 。。。
庄洲开完会回到自己的办公室;还没来得及喝口茶水;李贺新带的小助理白露露就敲门进来;说前台打电话请示秘书办;有一位没有预约的姓林的先生想见庄洲,这人自称是庄洲的好友;问怎么处理。
庄洲端着茶杯愣住了,“这人是不是叫林冕?”
白露露点点头;“是这个名字。”
庄洲见真是这人,心里倒有些迟疑了。他昨晚还觉得凌冬至的警告太孩子气,什么白玫瑰、掉坑的;他只当是凌冬至心里泛酸跟他撒娇。但是看林冕这个架势,搞不好还真是来意不善。尤其这个时间,坐下聊一会儿就到中午了,人家是远道而来的客人,他怎么也得请人家吃一顿饭,尽一尽地主之谊。
可是这吃饭有时候还真不是一顿饭那么简单。
庄洲皱着眉头想了想,对白露露说:“请他到……到隔壁小会客厅。”本想说请他到办公室的,一闪念之间,又觉得还是在会客厅见吧。毕竟是自己的办公的地方,容不得一星半点的差池。
白露露点点头退了出去。
庄洲一边端着茶杯溜溜达达进了隔壁的小会客厅,一边琢磨林冕千里迢迢跑到滨海来的用意。要说是为了庄洲这个人,那庄洲是绝对不会相信的。林冕要真对他有那方面的意思,当年也不会一点儿表示没有就出了国。除了这一层的意思之外还能是什么呢?公司遇到什么困难了?缺乏资金?
都有可能。可是都不至于让林冕放下身段跑来向他求助。他是庄洲又不是李嘉诚,还没阔气到天下人都知道的程度。林冕的父母退休之后都回到上海定居,林家家里的亲戚朋友也都在那个地方,真有困难的话,不至于会让他拐了十来道弯跑滨海来找他这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熟人帮忙。
这里面必定是有一个原因的。
之前光想着别让凌冬至吃醋,得躲着林冕。这会儿庄洲的想法就变了,无论林冕为什么跑来找他,不找出这个原因,这事儿只怕就没个完。毕竟这世界上不怕没有跑腿的人,没了林冕还有张冕、李冕。庄洲想到这里,心里不免有些惆怅。这是他曾经喜欢过的人,没想到有朝一日,他要反过来跟他玩弄心计。
庄洲叹了口气。
身后的房门被人轻轻敲了两下,庄洲走过去拉开门,冲着站在门口的林冕笑了笑,“怎么今天有时间过来?”
林冕冲着他微微一笑,“今天约了客户在这边谈点儿事,听人说庄氏总部在这里,所以过来看看。看在老朋友的份儿上,庄总能赏脸一起吃个饭不?”
庄洲的意识有一刹那的恍惚。当初林冕离开,他以为那就是离别。没想到他们还有可能会见面,并且还是在这样的情况下。
庄洲回过神来,笑了笑,“有朋自远方来,我这个地头蛇当然要一尽地主之谊啊。”
林冕的五官并不是特别出色,然而一笑起来却有种孩子似的单纯可爱。算起来他们俩应该是同岁,但两个人站在一起,庄洲总觉得他比自己小。或许有的人就是有这样的特质,让看见他的人都从心眼里生出想要关照他的欲望。
“想吃什么?”庄洲从沙发上拿起自己的外套。
林冕想了想,“要不去吃川菜吧。我记得你那时候挺喜欢吃川菜。”
庄洲的眼神微微一闪,随即若无其事的笑了,“算了,还是吃点儿清淡的吧。最近几天有些上火。对了,和宽开了一家私房菜馆,去看看?”
林冕迟疑了一下,点点头,“好啊。”
和宽没在店里,服务员把庄洲和林冕带进小包厢,送上茶水点心就退了出去。
林冕是第一次来这里,四处打量的眼神里不可避免的带着好奇,“和先生怎么会想到要开这么个买卖?他会做饭?”
庄洲头也不抬地说:“他会吃饭。”
林冕愣了一下,笑得眉眼弯弯,“上学那会儿真看不出他有这方面的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