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浅垂头丧气,“呃,基本上……”
最后,她光荣地下场,秦怡刚好端着水果走出来,无限同情地拍拍她的肩,“你已经算是不错的了,想当年我还痴迷于麻将时,人送绰号‘非常炮手’。”
微浅更郁闷了,“刚才穆伊诗也送了我一个绰号,叫做‘无敌炮灰’,你说哪个更好点?”
秦怡默。
晚上,微浅无聊,开始看书,突然想起给宝宝取名字的事。
她兴致勃勃地想了几个很好听名字,拿到书桌前让裴墨阳选。
裴墨阳看了良久后,轻轻一指,“这个好。”
微浅念出声,“裴蕴光……”
裴墨阳拥着她,浅笑说,“去掉中间那个字。”
微浅又看,裴光?
心下默默一想,裴光,赔光。
她默然,半晌才郁闷道,“那要不要叫裴钱……”
番外之景冉(上)
小时候我是在杭州姥姥家长大的,直到14岁爸爸妈妈来接我。
我知道一切都将是新鲜的,可我还是有淡淡的不安,毕竟在姥姥家的大院里还有梅君,晓玲,鹏飞这些一起长大的朋友,可是在这个即将去的新城市呢?连父母和哥哥都有些生疏,但是我不能怕,姥姥以前就说过,我早晚是要回到父母身边的,必须学会去适应。
庆幸的是我的适应能力不错,来到新学校的第一次期中考试,我就考了全年级第四名,爸妈看了我的成绩,非常满意。
爸爸仔细看了一下我的成绩单,笑着说:“嗯,就数学差点,让你哥给你补补,下次立马全年级第一。” 其实我每科都不错,唯独数学差了点,拉了不少分数下来。
“我哪行啊?我就自己能弄懂,要教别人可不成。让裴三教她啊,他可是公认的数学奇才。到时候不要说提高成绩,就是小冉想冲击奥林匹克大赛都有戏。”哥一边打游戏机一边分神说。
爸爸恍然大悟般一拍脑袋,说:“你看我怎么忘了?那小子数学可不是一般的好啊。一会儿你带小冉去找他辅导辅导。”
接着又对我说:“裴墨阳,你叫他三哥就行了,他是你裴伯伯的儿子,裴老司令的孙子,从小和你哥一起长大的。你以后有什么不懂的,就问他。那小子优秀得不得了,比你哥强多了。”
“我说爸,你褒裴三就算了,也用不着贬低我吧?”哥抗议说。
“我说得难道不是实话么?你这孩子,要实事求是嘛。”
我忙笑着打断他们,不然一会又是硝烟弥漫。“好,那哥你快带我去吧,我正好有两道数学题不会。”
他家离我家并不远,只隔了一条街。
刚一进门,就看到裴老爷子坐在大厅里看报喝茶,看到我,愣了一会儿,马上拉出个大笑脸来对我说:“是景冉小丫头吧?啧啧,长得可真水灵,以后大点了,肯定是个美人胚子。我说景慎,你们老宁家这基因还真不赖啊。”
我哥笑:“那是啊,必须的。不然把景冉这丫头以后嫁给你们家裴三,那可是强强结合,下一代的基因铁定是不得了。”
老爷子乐了,一拍桌子说:“对啊。我怎么没想到啊。成啊,我……”
我脸顿时一红,没想到两人拿我开起玩笑来。
“爷爷,你又在开玩笑了。”一个挺拔的身影从楼上走了下来,语气有些无奈。
“谁说我开玩笑来着,我是说真的。快看你景冉妹妹,长得可真俊俏。”老爷子还在乐呵起哄。
他并不搭腔,径直走到我面前,一张俊逸好看的面孔略带笑意,“景冉,你叫我三哥吧。”
第一次的见面的画面就这样异常清晰地被定格在我的记忆深处,以至于许多年后,我都能清楚地回忆起那个穿着淡蓝色休闲外套的俊美少年。
若有似无的淡然笑意,优雅从容的修长身姿,成了被时光掩盖下的小小秘密,被我牢牢地锁在记忆的深海里,怎么也无法磨灭。
那时候,在我小小的心里,就已经决定要把裴老爷子的话当真。
后来我有时候回想,觉得认真是件好事儿,可是太过于认真,就容易让自己无路可退了。
从此以后,我更努力地把一切都做到最好,因为只有这样,我才能靠他更近。
后来考高中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就填了他读的那所学校。每天能够看到他,哪怕有时候只是一个模糊的背影,都让我觉得开心。
经过长时间的相处,我逐渐了解到他很多习惯,比如说他很挑食,从来不碰甜食和辛辣的食物;比如说他早上习惯喝完全不加糖的黑咖啡;比如说他说话很简洁,不喜欢重复;比如说他做事非常有条理,绝对不会发生任何意外状况,即便是有,他也可以很快处理掉;再比如说他和所有人说话都很客气淡然,极少发脾气。
总之,他身上挑不出来一丝一毫的不完美。
可是我却忘了,他对所有事所有人都一样,仿佛天底下没有什么事情会解决不了,也没有什么人会与众不同,包括我。
我有时候会觉得有些沮丧,可是很快又会振作起来,因为如果没有人会特别,是不是就意味着其他人和我一样?这样我就稍稍放下心来。
后来在选择留学问题的时候,我毫不犹豫地选了美国的普林斯顿,甚至在选择科系时,挣扎再三最后还是放弃了自己最喜欢的美术,转而学了商科。这么多年他并不是没有过年少轻狂的岁月,只是一如我知道的,他从来没有认真过。
而到现在,起码我还在他的身边,所以我理所当然地认为我们以后在一起是顺理成章的事,直到有一天,我听到哥说,他准备结束掉公司,马上回国去。
当时我十分惊诧,因为那时候他研发的那款软件的技术已经相当成熟,只需要他花些时间好好运作,他可能就会成为这个领域在全球的开创者,前景不可想象,而美国在硬件,软件及政策上的优越条件正好能提供给他这个难得的机会。
可是他居然要回国了。
我不明所以,哥只是摇摇头说,你想知道的话,自己去问他吧。
我赶到他办公室,隔着玻璃窗,看到他正略微低着头,手上拿着一张纸,眉间微蹙地看了很久,又好似有些不甘心般放下了,目光沉沉地凝视着窗外,好像在思考什么事情。
隔了一小会儿,又拿在手上,指尖轻轻地摩挲着这上面的字迹,默默地望着出神。许久以后,他轻叹了一口气,拿起皮椅上的外套走出去了。
我当时心里已经隐约不安,所以没有开口叫住他,而是走到他办公桌前。
隔着几步的距离,我突然顿住,莫名其妙的恐慌攫住我的心,就象是有一个黑黑的重物突然向我心口压过来,有些透不过气来,我居然在害怕。可是深吸一口气后又仿佛横了心一般,不过是一张纸。
当看到上面字迹凌乱地写着“季微浅”几个大字时,我的心猛然一震,瞬间的剧痛顿时涌上心头,那时我就无比明白,有些事情已经改变了。
后来我和他一起吃饭,假装毫不知情地问他为什么要这么仓促地结束掉公司。
他当时拿着勺子的手微微一滞,很快又恢复了平常的神色,并没有直接回答,只是突然问了一句,如果现在有一件事情对你很重要,你会不会去做?
我当时有些疑惑,这和我的问题有什么关系?只是凭直觉地点头。
他淡淡地说,嗯,我现在只是要回去做另一件对我更重要的事而已。
我心一沉,苦涩在心底蔓延开来。
我知道,这世界上有一种人一生只认真一次,而他,已经找到了那个他想要认真的人。
很多年后,我半开玩笑地再问起他回国的原因的时候,他依然笑得很淡然,因为已经迟了,所以不能更迟。
我无限唏嘘,如此简单的理由,我却想了很多年。
伤口在时光的长河中,通常不是愈合,就只能溃烂。而我选择让它放任自流,所以它理所当然得慢慢腐朽,渐渐溃烂。
最开始的两年,我不敢回国,因为我害怕面对。那时的我仿佛只剩下一副没有灵魂的干瘪躯壳,里面遍地荒芜,寸草不生。曾经有个学弟在被我拒绝后,恼羞成怒,大骂我是不懂感情的动物,不了解爱着一个人时是怎么地受煎熬。
我默然,如果我不了解,恐怕这世界上就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了。
我依然笑容优雅,可是就在转身的瞬间,早已麻木干涸的心居然前所未有地痛得撕心裂肺。那是我第一次终于忍不住了,疾步跑回寝室倒在床上就嚎啕大哭,吓得我一干子外国室友惊慌不已。
可是又如何?当我发泄完以后,我还是会优雅地微笑,在众人的赞美声中光鲜地生活。日子依然浑浑噩噩地过,我哥终于看不下去,对我说,你还是回去看看吧,该面对的迟早都要面对,你总要重新开始你的生活。
于是第三年的时候,我选择了回国休假。
吃饭的时候,我和他聊了这几年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他有条不紊地帮我分析了最好的解决方法。
时光荏苒,他却依然出色如故。
席间,他没有谈到一丝一毫和那个女人相关的事情,他的所有一如我最初见到他时候的样子,我心中升起了一丝窃喜,或许他们已经分手了,再或许他并不是那么爱她。
到临末,服务生上了几道我并没有点的菜,我奇怪地叫住了他。服务生忙解释说,是这位先生点的。
那时他才突然好像有点恍惚,他轻点了下头说,搁下吧,我记错了。
如果说我原本还没有死心,那么在看到他轻舀一勺慕斯蛋糕放进口里的瞬间,连最后的一丝希望都破灭了。
因为她喜欢,所以他习惯性的点她喜欢吃的东西,甚至可以为她更改多年来不沾甜食的习惯。
我再次出国,因为我已经没有留下来的理由。
在国外的日子就这么不紧不慢地过着,其实时间之于我来讲,已经没有多大的意义,多一天少一天都没有什么分别。
为了麻痹自己,我把大部分的时间都拿来拼命工作,这样我也为自己一直单身找到一个合理的借口。
有一年情人节,周围的朋友,同事们都成双成对地吃饭,看电影。只有我一个人形单影只地在公司工作到晚上十一点过,直到胃疼发作,我才察觉到自己连晚餐都忘了吃。
同事betty因为要忘了带第二天出差要用的重要文件,所以看完电影回家途中折返公司。
看到我还在公司顿时大惊失色,她夸张地问,sunny,你不要告诉你整晚都没有去约会,只是为了对着这一大堆令人头疼的数据?
我半开玩笑地说,因为没有人约,才会这么可怜。
她指着我桌上的好几束玫瑰大叫,这叫没有人约?
望着桌上那些花,我突然有些寥落,轻轻回了一句,可是我最想要的那束玫瑰,永远都不属于我。
Betty有些同情地表示抱歉,我笑着说没关系。
临走的时候,她表达了一下自己的想法。
她说,sunny,你就是一朵耀眼绚丽玫瑰,但是你等的那个人只喜欢百合也说不定,你何苦一定要执着于喜欢百合的人,而不让其他喜欢玫瑰的人有机会采撷你呢?
外国人的表达方式向来直接,而这个略显委婉的措辞,让我不禁莞尔一笑。
不是不给别人机会,我连给自己机会都做不到。
不是不想,只是做不到。
就如同之前的无数个情人节一样,我依然是一个人度过。
第二天看到垃圾桶里已经枯萎的玫瑰,心里有些怅然,再漂亮的玫瑰都会枯萎,如果说我是一支玫瑰,那么还没有到花期,就已经提前凋谢了。
可是没有人在乎,包括我自己。
番外之景冉(下)
没过多久我又有一个回国的机会,公司派我到分公司那边去视察,同时要和大客户签订一个非常重要的合同。
这一次,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我父母。就算我的伪装再好,也始终是逃不过家人的眼睛,所以这几年,我甚少回家,也免得他们担心。
回国几天后,我要等一个重要客人,所以出现在一幢办公大楼的大厅里。
闲得无聊,我懒懒地坐在沙发上半侧着身子拿着当天的报纸,心不在焉地乱翻。
突然听到一个无比熟悉的声音有些冷沉地响起:“季微浅,你去哪儿?”
我循声望去,果然是他。一如既往的帅气逼人,这些年在商场上的磨砺,让他身上更多了一份成熟稳重的气质。
没回来前时常会想起他,可是当他真的出现在面前时,又觉得恍如做梦般不真切。
隔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我坐的位置刚好被前面的几个人挡住,所以我能看得见他们,听得到他们的对话,而他们却看不到我这里来。也好,我并不想前去打招呼,也许是依然害怕面对,也许只是想静静看一下他喜欢的女人是什么样子。
她回过头来,微怔了一下,看到是他,好似蓦地回过神来,快步走了过去。
我仔细地打量了她一番,要说漂亮,这个女孩确实不错,可是和我比起来,却并不比我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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