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霖也静静地站在玻璃前望着里面的孩子。刚出生的孩子并不是特别好看,可是当你清楚地看着他们脸上每一个变化着的细微表情,握着拳的小手,轻轻挥舞时,你的内心也会变得柔软,心里的任何阴霾都会逐渐被那些小家伙取代。小小的人儿触动了沈霖的最隐秘的内心。她想起某个黄昏进超市买东西,收银时看到一个男人拎着五罐“贝因美”奶粉,脸上的笑和站在她旁边这一对夫妻的笑一样。她至今还清晰的记得当时的心情,内心涌动着一股从未有过的温情,因为包装盒上的孩子的笑而变得温情,因为男人揣着赠送的育儿书的那份小心翼翼而温情……
如果说过去的二十几年时间,她都没有发觉自己有母爱的一面,那么那一天涌现出来的温情又是什么呢?而今天她内心突然的柔软又是什么?过去的婚姻中极少考虑到孩子,那时候她以为魏嘉文总有一天会想要孩子的,等二人世界的甜蜜消失,需要亲情来滋养时,自然就会要一个孩子。
她一直是在等,因为自己也没有真正想过要孕育一个生命,一直觉得结婚了生孩子是件必然的事,也是人生必经的过程,却从来没有认真思考过这个问题。
她很自然地想起了那个快要忘记的签,“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
她不知道以后还有没有思考类似问题的机会,还有没有规划人生的激情与智慧。总是很盲目,也很茫然,没有方向。充实的生活掩盖不了内心的空虚,可却不愿意承认。
往往看着旁人的幸福,她才觉得形单影只的自己孤独。就如此时和她一同看孩子的父母,他们看的是自己的孩子,她看的却是别人的孩子。这一切她也会渴望,她的心并没有腐朽。
天气闷热得让人烦躁不堪,沈霖却心静如水。
回病房的路上,她碰见了程亚通,坐在轮椅上,被看护推着。她起先没认出他,他们面对面地走进,程亚通的目光一直停留在她身上,让她不得不注意这个缠着头纱,手掉绷带,腿打石膏的男人。
没有打招呼,两人只是淡淡地点了个头,擦肩而过。沈霖竭力忍着没笑,他的形象居然没让她母性大发,想去安慰他,内心反而有些幸灾乐祸,她觉得自己有些缺心眼,但想到那条项链就让她哀伤不起来,虽然他的遭遇非常值得同情,住院还得请看护,连个照料的人都没有。
“碎镯子!”
从背后传来的有些沙哑的叫声,沈霖下意识地回过头,程亚通轮椅距离他四五米远,她看不清他的表情,却让她坚定了声音的来源以及这个称呼的含义。她在他面前没有姓名,或者已经忘记,所以用“碎镯子”来称呼她。
她慢慢走向他,看着他脸上似有似无的笑,沈霖的脸倏然之间变得严肃,眼神变得忧伤。这个称呼让人不得不想起那次不愉快的碰撞,以及碎了一地的玉石。
“你是在叫我吗?”沈霖问他。
“当然,这里还有人叫碎镯子的?”程亚通说完还四处张望了一番。而他脸上的笑意更盛,似乎是有意在作弄,这让沈霖更加恼怒,真想破口叫他“暴发户”,最终还是忍了。心里诅咒他,怎么不把他的脸给撞破相。
“我叫沈霖,有名有姓。”
程亚通还是那样笑着:“嗯,我知道。”
这回答让沈霖彻底无言,翻了翻白眼说:“你还有事?”
“嗯,想问你借本书看,打发一下时间,医院很无聊。”
“没有。”如果他有礼貌一点,沈霖兴许会把枕头旁边的两本言情小说借他消磨一下时光,也好让他见识一下什么是精品男人。她微微扬起下巴:“以后看见我请不要叫我名字以外的称呼,否则我会不客气的。再见!”说完头也不回地走了,礼貌的再见很虚伪,他是灾星,见到他就意味着倒霉,希望永不再见。
和她一个病房的大妈刚刚做完手术两天,她做的是结石手术,听说刀口很疼,每天晚上都能听到她的压抑的呻吟,当时的沈霖自然也不可能入睡。小小的病房里除了病人,还有两个陪床的亲属,一共四个人,对于每过院的她来说实属拥挤。与读书时感受过的拥挤不同,身边陌生并且让人缺乏安全感的呼吸让人分外难受,恨不得立即出院。
隔壁的床头柜上放着一本《知音》,这杂志真的久违了,沈霖大约还是在刚上高中时翻阅过,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汗颜,当时还看得颇有兴致,常常去买,和同学轮流着看,还有一些《少男少女》、《青年文摘》之类的。用温岚的话说,《知音》也就是厕所读物,说得虽然有些不堪,但是很多人上厕所还未必看《知音》呢,怎么也得看看《小说月报》之类的。
“阿姨,你那本《知音》看完了吗?”沈霖试探着问了问,其实前几天就看她翻阅了。
“看完了,你要看?拿去吧。”一个动作,书就已经在沈霖床上了。
沈霖看着斗大的标题“XX的幸福生活”说了声“谢谢”。XX是著名导演,据说二婚还是三婚了。
“不用,反正看完了,送给你吧,作个纪念。”
阿姨豪爽地把书送个了沈霖作纪念,沈霖看着手中的纪念品,多有意义啊。书还是刚出炉的,下半月刊。沈霖不知道《知音》什么时候变半月刊了,发展得真快。装模作样地翻阅起来。脑袋里想的是那天在走廊上,程亚通问他借书的情景,心里决定了,把这本纪念读物借给他,既然是打发时间,他应该不会嫌弃。知音、知音,意义深远,想着程亚通看着《知音》发愣的神情,嘴角开始往上扬,中午就让护士小姐捎过去了。
出院那天上午十点就办好了出院手续,婆婆说魏征会来接她,她自己有事,早上六点半就走了。沈霖坐在病房里左等右等都没来,电话一直处于通话状态,说好九点就到,并且等他来办手续,结果还是让温岚给办了。
到十一点,还是没到,沈霖决定自己打车回去,的士费让魏征报销。吃力地拎着一堆东西,医院外烈日炎炎,她还站在大门处观望了几分钟,最后只得催头丧气地走向计程车。
正打车门,有人拍了她一下,她以为是魏征,没想到回头一看是沈遨,惊讶之极。
“你怎么会在这里?”
沈遨接过她手中的东西,本想要去扶她,却被沈霖灵巧地躲过。他闷闷地解释着“我正好路过,就过来看看。”然后皱着眉问:“没人来接你吗?”
“接我的人没来,我实在等不及了。”事到如今,沈霖不得不再次审视他们二人的关系,似乎除了同事没有别的,沈遨既没有表示过什么,也没有做出什么出格的举动。而现在的他们差距显而易见,他没有理由对她花心思。介于那段旧情,陷进去的只是沈霖自己,能说走就走,连个招呼都没有的男人怎么能说他真的动了心?
“温岚不是在医院,让她帮你把东西拎上车不会,真是笨!”
被人说笨,沈霖显得很无辜,“温岚又不是来医院闲逛的,她也有工作啊,帮我办好出院手续就进手术室了。”
沈遨慢慢地走着,没说话。他的车就停在离他们不足二十米的停车场,沈霖踌躇了一会开口说:“我还是自己打车回去吧,总耽误你时间,我心里愧疚得很,不知道怎么报答。”看似说笑,其实是心里话,虽然打的费用很高。
沈遨并未停下脚步,只是淡淡地问:“现在几点?”
“大概十一点半吧。”
“嗯,十一点半,也就是中午了。公司十二点下班,我现在回去路上如果不堵车的话,大概半个小时左右,你觉得我会开这半个小时的车回公司,像你们一样去打个卡,然后再开半个小时车去杏林吃饭?”
沈霖惊诧地看着他,又是去杏林吃饭?杏林的突然冒出一家有名的菜馆?还是杏林的饭菜便宜到能让他赚到油钱?
“你最近在杏林开了家菜馆?三五天就往杏林跑。”沈霖调侃地问。
“怎么,不行吗?”
“当然可以,什么名字,改天我去捧场。”
“嗯,好,等开了再告诉你。”沈遨的嘴角抽搐。
沈霖白了他一眼,切,谁稀罕。对了,她想起来了,温岚上次说过有个气质美女伴他左右,是他女朋友的可能性占了百分之九十以上,这样推理,那美女很可能住杏林,所以三天五天跑杏林?
刚刚还觉得该审视二人关系,现在却觉得是太高估自己了。
上车,沈遨把座位稍稍倾斜了一点,沈霖半躺着,很是舒适。舒缓的轻音乐随之响起,闭眼,犹如置于苏格兰的草原之上。湿润的空气,闲散的羊群,放牧人吹着风笛,一切都是如此美好而安静,心境也随之变得平和。这是喧嚣中难得的片刻宁静,她恣意地享受着。
当她睁眼时,车子已经过了厦门大桥,正往拐弯往杏林方向走。每天都能看见的种植了海蛎的浅海被抛于脑后。
到家时,婆婆正在准备中饭,看到沈霖独自拎着东西回家,心疼地问道:“魏征呢?你怎么自己拎了一大袋东西回来?”
“电话一直没打通,就自己回来了。”
婆婆解下身上的围裙,嘴里骂着:“这个臭小子,这个臭小子,明知道你今天出院也不能守时一点……”往洗手间走去,给沈霖装水洗脸。
说话间门铃就响了,沈霖一看是魏征,不情愿地把门打开,魏征站在门口盯着她,足足有两分钟,看得她手心里冷汗直冒。那样的两分钟不同于平常意义的两分钟,两分钟有一百二十秒,而每一秒过得尤其的慢。
沈霖没好气地回瞪他:“你看着我干嘛?”
“你打的回来的?”魏征开腔。
“我走路回来的。”
魏征冷哼着冲她点头微笑,越过她,换下鞋进了客厅。沈霖不知道自己哪里又得罪了他,明明是他不守时,还有理了。
婆婆在卫生间里喊:“霖霖,过来洗把脸,我们吃饭。”
“好,来了。”
沈霖也没看魏征一眼,就进了卫生间。
餐厅里,婆婆在絮絮叨叨地数落魏征没去接沈霖,魏征一句话也没应,婆婆唱着独角戏。
她和魏征永远都是敌对的,成不了亲人或者朋友。
第七章 离家
沈霖在家休息了一个礼拜多礼拜才开始上班,这一次休息唯一的遗憾是她的体重增加了不少,虽然也白了不少。
这一段时间魏征从没给过他好脸色,就连梅梅来,大家在客厅里说笑,只要沈霖一插嘴,他就立马变脸。让沈霖觉得莫名其妙,后来想想问题应该是出在出院那天。莫非是她看到了沈遨的车?可是即使是看到也没有必要这样吧?小家子气。假设她和沈遨真的是在交往,也是人之常情,两人都是单身,她不是在偷情。魏嘉文已经不在了,难道还真让她守一辈子寡不成?
继续上着班,生活并没有太大改变,公司里似乎也没有听到什么流言蜚语,至少是没有传到沈霖的耳朵里。一向令人讨厌的黄思思对她的态度有所改变,变得客气了,至少把她当个上司看待。沈霖不管她是缘何而改变,有所改变总归是好的。
和沈遨的关系恢复以前的状态,似乎刚刚过去那段频繁联系的日子不存在过。从来不会联系,没有电话也没有短信,他们也无事联系。工作上没有交集,生活上也没有。他经常出差,两人见面一般是每周的例会。
发工资时,沈霖的培训费一份没有少,而且还涨了工资。她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沈遨也太过了吧,只是玩笑而已,居然当真了。不过她得感谢许曼妮,她的功劳最大。
想起培训那天魏征胡子拉碴地送她上班,并且想过要送他礼物,补的士费的。虽然最终上个月的奖金还是泡了汤,但改感谢的还是要感谢,顺道改善一下关系。
上百度搜了一下,送打火机、剃须刀、领带、钱包之类的居多,魏征抽烟,最后选择了打火机。买了个zippo普通版,沈霖觉得够档次了,但是魏征那家伙不太领情。给他时脸臭臭的说了声“谢谢”,没问她为什么送他礼物,拿着东西转身就走了。沈霖当场愣在那里。
这么多年来,他们只有在这个夏天相处得还凑合,这还是托梅梅的福。现在似乎一切都是假象,即使是梅梅也没能消融他们之间的隔阂,更不必说区区一个打火机了。
沈霖很无力,她当时真想质问他,凭什么给他脸色看。她是他大嫂,不是他的下属,也不是他佣人,就算心里再厌烦,表面上施舍一个微笑就那么困难吗?就算是路人甲也没有这样的吧!她真后悔送他什么打火机,好心当成驴肝肺,早知道把那两百多块钱给乞丐,还能积点德。
中秋过后,魏征的婚事正式提上日程。两家父母见面、吃饭,选日子、讲彩礼、嫁妆。中国人嫁女儿似乎明码标价,所有关于金钱方面都要在婚前谈妥,像是做生意,如有不满意,还可以讨价还价。沈霖一想到当时的场面,就觉得好笑,更有些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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