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可不可以不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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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不可以不爱我-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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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凌力听了用手摸了摸下巴,坐起身子,伸手端起茶杯呷了一口,抖着双腿望着他妈问,“那你的意思是也让我去码长城?”
  “你少跟我贫!这些年我和你爹由着你在外面胡闹,你别以为你那些风流韵事我们不知道。”
  凌力心想这哪儿和哪儿啊,于是不满地喊了一声,“妈,我什么时候胡闹了?”
  “你还敢不承认?别的就不说,你回国前一天晚上我给你打电话你那头是什么声音。你妈虽然老了,但还没老到耳聋眼花的地步——”
  凌力没料到自己母亲会当着他和他爹的面直接说起这个,他臊得无地自容,一口茶刚喝进去,呛得连连咳嗽,他脸红脖子粗地喊道,“妈——”
  “好,好,好,”凌文龙看儿子到底年轻面皮薄,一时脸上红得像猪肝,于是从旁不紧不慢地接过话茬说,“这也没什么,男人年轻的时候荒唐也是正常的,大好年华,总不能早早吊死在一棵树上。”
  凌力以为父亲会说出多么高深的见解,一听这话,不由尴尬到了极点,到了这份上他反而吃吃笑起来。
  凌文龙却不以为意,仍像在讲什么人生大道理似的继续说道,“不过你现在也老大不小了,眼看要二十七了,在外面玩也玩够了,见识也见识够了,是时候成家立业了。”
  凌文龙这后半句说得一本正经,语重心长,一旁素来以夫马首是瞻的秦岚听着不住地点头。
  “我看玲玲这丫头就很不错,最难得的是她对你有心。冯玲玲有多挑剔在咱们这个圈子里是有目共睹的。不喜欢的人,她连眼皮都懒得抬一下。你看她今天晚上对你多温柔,任谁都能看出她对你有意思。”
  凌力看父母这个阵势,心知多说无益,于是装聋作哑,只管嗯嗯点头。
  “这么说,你也赞同你爹的看法咯?”秦岚最终问道。
  凌力旁顾左右而言它,“我们明天已经约着去看电影了。”
  秦岚一听喜出望外,“真的吗?”
  “真的啊,”凌力说着便站了起来,“父母亲大人,你们看现在也为时不早了,既然明天我还要舍命陪佳人,那我就先去睡去了。”说完拔腿就走。
  凌氏夫妇心里一高兴连连点头说,“好,好,好,早点儿休息,养足精神,明天去看电影。”
  。。。。。。
  第二天吃过早饭,凌力就开着他那超长林肯去冯府接冯玲玲了。他今天一改昨晚的西装革履,穿了件淡蓝色衬衣和灰色休闲裤,显得帅气又青春。他进门去和冯仁唐打了声招呼,就带着冯玲玲出来了。
  冯玲玲今天穿着件米黄色短连衣裙,裙摆上镶着细细的流苏,走动时随步轻摇,无比飘逸,玉脖上挂着一串贝壳项链,和裙子的颜色十分搭,昨晚盘起的长发放下了,波浪般披在肩上,凌力一看,顿感耳目一新。她不再是冯氏千金,而是娇俏的邻家女孩。
  二人走到车边,凌力充分发扬绅士风格,主动绕到客座边,给她拉开车门,冯玲玲却不上,而是把一边俏脸朝他递过来,凌力一时发愣,不解其意。
  “呵,好歹你也是在美国呆过十年的,外国的礼仪怎么一点都没学到。”冯玲玲斜睨他说。凌力这才恍然大悟,敢情她这是在索贴面吻。他尴尬地笑了笑,没想到中国的女孩现在也这么开放了,只得把一边脸贴过去,嘴唇在她脸上轻轻碰了碰。一抹红晕便悄悄染上冯玲玲的粉脸,她心满意足地上了车。屁股才坐住眼珠子就咕噜一转,突然咯咯笑了,她重新解开身上的安全带,说,“咱俩换个位置,我来开吧,你这林肯车我还没摸过,手痒得很。”
  凌力一听不禁失笑,他无可奈何地摇摇头,解开了身上的安全带,说,“你不早说。”
  冯玲玲撒娇似地白了他一眼,“我这不是才想到吗。”
  两人迅速下车换了位置。凌力本还担心她的车技,没想到她一坐上去就手脚麻利地发动了,把那车开得像飞机似的,上了路更是惊险万分,几次眼看就要撞到人,吓得凌力一阵阵地冒冷汗,他暗忖,没想到身边这个女人媚起来像水,狠起来像刀,看来也不是每一个女人都需要男人捧在手掌心呵护的。至少这个女人不用。


☆、6为他人作嫁衣

  车子绕了无数条路,终于吱嘎一声停在了梅利亚城市广场。凌力暗自吁了一口气,庆幸自己这条小命总算无虞。他们把车停好后,凌力就跟着冯玲玲走进了商场。
  华星影院设在商场五楼。《绝恋》这部电影正在火热上映,他们的时间刚好对上十点的那场,离电影开始还有二十来分钟,两人在候等区找定两把软垫椅后,凌力像在等电影的其他人一样去买了一大桶爆米花和两瓶可乐,刚坐下就见冯玲玲猛一拍脑袋,“我差点儿忘了。”说着便站了起来,朝购物区走去。不消片刻,凌力就见她拿着两包纸巾回来。
  “你买这个干什么?”凌力好奇地问。
  “待会儿你就知道了。”冯玲玲诡秘一笑,顺手递给他一包。
  两人坐在候等区有一搭没一搭地鬼扯。
  “你在美国也经常看电影吗?”
  “看过,但不多。大多都是些大片,比如《变形金刚》这类的,像这样的爱情片我从不看。”
  “难怪。”冯玲玲故装轻蔑地一撇嘴。
  “难怪什么?”凌力一头雾水。
  “难怪你那么不解风情。”冯玲玲情意绵绵地拿眼斜着看,“我看你应该好好补补情商。”
  凌力差点儿没笑出声。他暗想:如果你知道我在美国的那些风流帐你就不会这么说了,没准儿你还会骂我“臭流氓”。
  到了进场时间,他们随人流朝检票区走去。虽是上午场,但5号厅依然座无虚席,而且清一色的恋人。冯玲玲很满意这种暧昧气氛,在她看来,这就是约会。
  他们找到座位坐好后,银幕上还在放广告。凌力看到身旁的一个年轻女孩从背包里掏出几包纸巾递给她左边的小伙子说,“给他们传过去。”就见小伙子接过去,一个一个往后传。原来是一伙儿结伴来看电影。又听小伙子问,“发这个干嘛?”“笨蛋?听说这部电影是催泪弹,好多人一包纸巾还不够用呢。”凌力想起冯玲玲刚才的神秘举动,这才恍然大悟。冯玲玲悄声问他说,“这下你明白了吧?”他前后一张望,笑得肩膀直抖。他发现但凡女人手里不是拿着纸巾就是拧着条手帕,敢情大家不是来看电影的,而是来哭丧的。正忍俊不禁,昏黄的灯光忽地灭了,电影开始了。
  随着一支童谣响起,画面上出现了一树树怒放的桐花,层岚叠嶂,白得耀眼,空气中仿佛都流淌着清雅的花香,稚气的童音不停在幕后吟唱:“梧桐树,梧桐花,梧桐树下吹喇叭”……
  突然,像被一把沉重的铁锤当胸击中;悠闲靠在座位上的凌力猛地坐直了,伸进爆米花桶里的手一滞,浑身僵住,一动不能动。
  那村庄、那小路、那河流、那学校,尘封了多年的记忆如潮水般扑面而来,他无处可躲,瞬间没顶。
  “这部电影是在哪里拍的?”他蓦地问,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声音有多大。
  “什么乡来着,我在报纸上看到过,一时想不起来,简直就像世外桃源对不对?”冯玲玲凑到他耳旁耳语道。
  凌力这才回过神来,想到这是在影院,他尴尬地复靠回到座位上,眼睛死盯着幕布,不敢错过任何一个画面。
  剧情徐徐拉开,黑暗中的凌力仿佛在同时观看两部电影,一部在眼前变换着色彩不停晃动;而另一部则在他的脑海里,它没有色彩,像是一部过时的黑白剧,它的画面不时和面前的彩色重叠,合二为一,冲击着他的视线,震撼着他的灵魂。
  他本以为时光如土,能把痛苦的记忆深深掩埋,每过去一寸光阴,心中的痛便会减少一分,直到最后,你甚至不记得有过那段经历,以为那不过是一场梦,一场来无影去无踪的梦。然而他错了,这么多年过去了,他始终摆脱不了记忆的魔爪。它如一道伤口,一道貌似弥合的伤口,,哪怕是不经意的触及,都会再次血淋淋地崩裂在你面前,让你无所遁形。而此刻,那伤口就露出了狰狞的面容,在他眼前变得血肉模糊……
  年少无知时,他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小恶霸,整天像无头鸟一样从村东冲到村西。他的生活中没有烦恼这两个字,只除了两件事,一是人家管他叫没爹的孩子;另一个便是有人欺负那个捡破烂的小女孩莫桐。但凡有人触犯了这两条,他就会像发了疯似的跟人拼命。
  那时候他不懂为什么自己没有爹,而那个捡破烂的女孩却既没有爹也没有妈,而是和连走路都颤颤巍巍的奶奶一起生活。
  电影背景中的那条小路于他再熟悉不过,它就在他们村头,那上面留下了他无数脚印,也就是在那里,他小小年纪收获了平生第一次英雄救美。
  。。。。。。
  那一天,骨瘦如柴的莫桐一如既往一身破衣烂衫,左手拎着个大塑料袋,右手提着根棍子,蹲在路边的垃圾堆旁拨弄。突然来了一群小混蛋,为首的那个拿着根棍子指着她哈哈大笑,“你们看她,像不像个小叫花子?”
  他身后的那群虾兵蟹将一起起哄,“像。”然后哄笑成一团。莫桐一如既往不搭理,继续埋头在垃圾堆里翻找。她发现了一个塑料瓶,眼睛一亮,高兴地用一只脏兮兮的小手拿起来,正要放进左手拎着的袋子里,突然,为首的那个小男孩用棍子给她打掉了,塑料瓶咕噜噜滚到他脚边,他用脚踩上了,又是一阵哄堂大笑。“哦——哦——哦。”莫桐气得对他怒目而视。
  “瞪什么眼,有本事你过来拿呀。”他满脸得色,挑衅地说。
  莫桐不知所措,突然他手里挥舞着一条鞭子从她身后冲了过来,嘴里嚷着,“小爷我抽死你。”
  说着鞭子被他挥得眼花缭乱,如雨点般落在那群土匪身上,为首的那个用棍子抵挡,但根本就不是他的对手,他左右开弓,一连抽了十几鞭,把他们打得落花流水,哇哇喊娘,最后这群小流氓气极了,蜂拥而上把他抓住了,按在地上。夺过他手里的鞭子,十几个人围着他拳打脚踢,莫桐见他吃亏,于是着急地挥起棍子去抽这群小流氓,却被一个小男孩给推倒在地。最后匪头一脚踩在他背上,问,“服不服?”他却还是死鸭子嘴硬,“不服,一群人打我一个算什么英雄好汉,有本事你我单挑。”匪头听他下战书却畏缩了,又看到他脸上流血,有点害怕,于是命令手下,“算了,别打了,咱们走吧。”
  倒在地上的他却不知死活地摇摇晃晃爬起来,牛气哄哄地说,“你们要再敢欺负她,我就跟你们没完。”
  俗话说:凶的怕横的,横的怕不要命的,没想到后来那群小流氓还真没再敢找他们麻烦。黑暗中的他想到这里一如当年一样洋洋自得。
  。。。。。。
  再后来他们上学了,同班,而且同桌。就是电影里的那所破旧的小学,没想到十年过去了,它还和他记忆中的一模一样,就连白色墙面上的黑色脚印都原封不动地保留着。他无可救药地陷入了更深的回忆。
  小时候的他心理很奇怪,一方面,他不容许任何人欺负她,另一方面他自己却最爱欺负她,甚至以欺负她为乐。
  他没事就喜欢拉她辫子,藏她课本,她走路时用腿绊她,每次得逞他都开心得不得了。而最绝的是他喜欢拿流鼻血来骗她,而她几乎每次都上当。想到这里,当时的情景便栩栩如生地浮现在他的脑海里。
  。。。。。。
  “阿桐,我又流鼻血啦,好难受啊,快点帮我捂住啦。”他捂着鼻子大声叫,一脸痛苦。
  “你忍一下,我在找手帕。”莫桐慌张地在口袋里找手帕。
  “阿桐,我觉得我要晕过去了,肯定是血流得太多了。”他说着故意往她身上靠。
  “那你快把头抬起来,这样才能止住血。”莫桐终于从口袋里掏出一条皱巴巴的小手帕,掰过他的头,然后又去掰他捂在鼻子上的手。“把手松开。”
  胜利的一刻到了。
  “哈哈哈,”他突然放开手大笑着喊道,“傻阿桐,你又上当啦,你真笨。”
  “我再也不理你了,哼,老是骗人!”莫桐气得嘟起嘴,扭过头去不理他。
  ……
  他笑了,开心地笑着却不自知。
  其实莫桐之所以会反复上当是因为他曾今流过一次鼻血,那是他第一次流鼻血,它来得莫名其妙,来得毫无预兆,而且说来就来,气势汹汹,如黄河决堤,血流不止,把她吓坏了。从此后她一听到他说流鼻血便如临大敌,分不清虚实。
  。。。。。。
  这些都不算什么,真正让他们决裂的是他五年级时给她和班上的吴军牵线。
  那阵子,大家都被《济公》迷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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