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驶至家门口,大哥倒车。
“你跟妈说我待会再回来。”
“吃不吃晚饭?”
“不了。”
蓝色小轿车飞驰而去。快六点了。
快乐或恐怖的事,通常必须复述多次。跟大哥说一次,回家姨妈又问一次,姨丈下班再一次,而且姨丈向来不信任国术馆的接骨师,全家出动到外科挂急诊,折腾到九点多,我倦极啦,捡了一个好梦。
次日,心满意足的醒来。睡得饱饱的,佣懒的赖在床上,什么都不想,享受与世无争的宁馨。脑袋空空也是一种幸福。
下了地,现实的不方便如影随形。梳洗、换衣服比平时多化一倍的时间。吃早餐时,姨妈递给我一个信封。
“我的信?”我问,信封上一片空白,无字。
“你老板送来的慰问金。”
姨妈帮我把钱抽出来,三张簇新的千元大钞。
我睁大了眼。
“这么多?他什么时候来的?”
“昨天晚上,我去叫你,你睡着了。”
“太多了,不要啦!”
“我也这么说,但路先生声明是医药费,让你去照张x光片,以防万一。他很欣赏你的字,怕你的手坏了……”
见鬼啦,他有一次还批评我的字像蚂蚁在爬,命令我放大。
姨妈说:“他一番好意,你收下好了。”
“收了不要紧?”
“老板慰问员工,也是人之常情。”
姨妈这么说,我才感到上丝暖意。他重视我的工作能力不是?
“姨妈,他还有没有说什么?”
“你姨丈跟他聊了一会,很投机的样子,不过那时候我忙着洗衣服,也没去听。后来克坚跟我说,他约了路先生礼拜六来吃晚饭……”
噗,一口牛奶差点打我口中喷出来。
“明天晚上?他答应了没有?”
“你姨丈亲口邀请,他当然答应啰!”姨妈对丈夫之有信心,数十年如一日。
我的情绪陡地往下滑。请客不比家常便饭,不仅时间拖长,而且三杯酒下肚,男人们开始口若悬河,万一,路华把我做过的“好事”抖出来,那我……
“爱丽丝,”姨妈还问我:“路先生有什么不吃的吗?”
“我怎么知道,他又没告诉我。”
“那你去打听一下。”
“怎么打听?”
“打电话问公司的人啊!”
“有必要吗?随便做几样,总不会样样都不吃。”
“你这孩子真不懂事,老板不比亲戚朋友,我们是不要紧,可是你呢?”
我怎么啦?路华将因吃一顿好吃的便善待我?不可能的。不过我向来听话,还是打了电话,在姨丈书房里。
“喂,奇峰征信杜,你找那位?”
好运!是路华先拿起话筒。
“路先生,是我。”我心跳得好快。
“哦,爱丽丝,你的伤要不要紧?”
“不要紧,扭伤而已,很快好的。”
“你是怎么出车祸的,又闯红灯是不是?”他真会猜。
“我……没有,也没跟人相撞,不算车祸。”
他嘀咕:“我怀疑!”
“什么?你曾经说过……就是昨天吧,你自己说有不满要大声说出来,不要嘀嘀咕咕的。”我跟谁借的胆?
“很好,我喜欢你的坦白,再说你的口气柔和,不咄咄逼人,教人容易接受。唉,愈扯愈远了,你有什么事吗?这是你头一次打电话找我吧,你无事不登三贺殿的。”
“对,姨妈要我谢谢你的好意。”
“不客气。爱丽丝,说出主题吧!”他真厉害!
“明晚你来我家晚餐是不是?”
“你家人的好意,你不喜欢?”
唉,由不得我作主,何论喜恶?
“没有,这是姨丈的事,而将由姨妈下厨,她要我问你有那样菜不吃的吗?比如宗教因素或其他……”
“通通没有。”
“有特别喜欢的吗?”
他沉默一下。
“一时之间想不起来。随便做做就行了,不用太麻烦,反正我已领教过你的手艺,相信你姨妈也差不到那儿去。”
“嘻,你会吓一跳,我姨妈才了不起呢!”
“名师出高徒。”
我哈哈笑。他也真会捧人。
“还有事吗?”他问。
我迟疑。
“可不可以……约法三章?”
路华轻哼一声。
“说上正题了。说吧,你在担心什么?”
“你不可以向我家人提我的事哦!”我请求。
“那件事可提,那件事不可提,你说明白。”
“你和樊小姐的事不可提,要不然咱们交易取消,我也不帮你打扫家里了。”
“原来你担心这个,放心,”他奸笑。“我还没有那么卑鄙,何况说出来对我没有好处。”
“你必须说话算话,不能骗人。”我叮咛。
他口气一变。“我给你的印象这么坏吗?”
“没办法,你总是占上风,现在又是我老板了。”
“我要挂电话了,再见!”他的口气好怪。
我援缓放下话筒,一颗心也落实些。接下来打给凡凡,程春野刁难着不肯叫人,彷彿怀疑我和凡凡将共谋盗走他的设计图,很不客气的说:“我不欢迎不相干的人主动打电话来。”
“程先生,我只要跟凡凡讲几句话就好,请她来我家吃饭也不行吗?你不太讲理哦!”
我好脾气的说。
“你是服装界的人吗?如果不是的话,就少来打扰她,她需要有用的朋友,能够帮助她的朋友,你行吗?”
我兴起一阵排山倒海似的失落感。他干嘛这样瞧不起人?我好歹兼了二份差事,就因为都不是重要的工作,他使认定我不配和他的学生交好?
才挂了电话,走出书房,凡凡就出现在我面前,我笨笨的说:“你怎么来了?”
“昨天遇见你大哥.他跟我说你受伤了,正好给我一个借口溜班啊。”她又提一袋零食来,推着我往房里钻。“从事自由业有个好处,就是时间自由些。”
我不急着吃零食,先把方才程先生的话复述出来,凡凡冲着我鬼叫:“你知道他是那种人,不要理他就好了。”
“他为什么要那样说?”
“还不是工作、爱情两不得意,”凡凡很快的说。“上次他卖几张设计给一家成衣厂,结果衣服做出来销路不好,给他的打击不小,他一直盼望打响知名度,好早日拥有自己的公司,像香奈儿之类的。”
“我在杂志上看过香奈儿的服装,很简单大方的。”
“对对对,”凡凡猛嚼夹心饼。“可是一个还没打响名号的设计师必须先使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才容易在消费者心坎上印上‘程春野’三个字。”
“可是,凡凡,奇装异服很难引起共呜耶。”
“只要造成流行,就不是奇装异服。”
“追求流行已经落伍了。如今是讲究个人风格的时代,你没看杂志在写吗?”我一口一片巧克力,干脆俐落。
她哼哼。
“我没你优闲。”
“这种巧克力薄片真好吃!”我同意她的看法。
“说说你受伤的事。”
我很乐意,也不隐瞒丝毫,说到“正义使者”出现的时候,凡凡不信的问:“蝙蝠侠吗?”等我说出是唐冬远时,她不响了。
“怎么样?”我得意的说:“他很棒吧!”
凡凡竟然没有钦佩的样子。
“有钱又有闲的人,当然可以见义勇为。”
“你到底怎么了麻,凡凡。”
“嫉妒有钱人,我现在很嫉妒有钱人。”她重复着说。
“为什么?”
“程先生的爸爸发出最后通牒,在程先生三十五岁之前如果没闯下名号,不能自立的话,他也不再支助儿子,甚至不分财产给程先生,因为这些年来程先生向家里要了很多钱,其他兄弟早已在不满他乱花钱了。”
我计算着,房租、生活费、设计所需费用、薪水……一笔天文数字!
“也难怪。”我说。
“你根本不了解程先生的痛苦,”她对着我发泄。“他一直那么努力,只是他太前进了,那些厂商都不能了解他的前卫作品,不肯长期支助,他真是太可怜了,众叛亲离,如今只剩下我支持他了。”
我目瞪口呆。凡凡在瞬间像换了一个人似的,刚才叫我别理程春野发神经的话,如今自己却说起这种话来。
“对不起,爱丽丝,”她抱歉。“这些天我陪程先生不断接触厂商,饱尝碰壁的滋味,心里就好气那些有钱人,为什么不试一试?为什么不尝试就否认程先生的才能?如果我有千万财产,我就不用这么烦恼了。”
“你烦恼?”我天真的说:“为什么?你只是跟着他学,以前不是说过学不到什么吗?何不乘机改行?”
她双眼冒火的瞪着我。
“你当我简凡凡是那种人?在程先生最困难、最无助的时候离开他,他将心灰意冷,就此断送设计天才也说不定,我要留下来帮他度过难关。”
“没薪水也不在乎?”
“不在乎。”她义无反顾我简直不敢相倍我听到的,她真是简凡凡,不是狐仙变出来骗我的?
“凡凡,”我好佩服。“我真没想到你追求女权的另一面是如此讲义气,而且是对一个神经质的大男人。”
她叹气。
“相处久了,觉得他可怜,一个得不到赏识的天才。”
“从前你不喜欢他呢!”
“是啊,是啊,人总会改变的。”
“没想到你也会多愁善感,真不像新女性。”
她挥手。“女强人这名辞也落伍了啦!”
我微笑。“你一向嚷嚷做人要讲究实际,结果事到临头,自己却乱了。老说要离开程先生,现在反而护着他。凡凡,你没有发现自己很矛盾吗?”
她撇撇嘴。
“只有头脑简单的人,才不会有矛盾的时候。”她是在说我吗?“人本来就是感情的动物嘛,感情是复杂的,喜、恶端在一念之问,就像今天我得罪你,你很讨厌我,过了明天,你想到我的好处,还会恨我吗?”
我拍手。
“好棒的演讲!”
“爱丽丝!”她笑骂。“你老是长不大的样子。”
“少胡说,我有二份工作哦!”
“哼,你没看小说写的:一个人不曾经历大悲、大喜、大难,是不足以成为一个成熟的人。现在,我看尽商人丑陋的一面,明白人世间有无穷无尽的烦恼,我帮程先生的同时,也将令自己成为一个成熟的人。”
我傻了眼。
“人生在世真的要经过那么多苦难吗?”
“想成为大人物,我必须这样。”她笃定的说。
“我周围没有大人物,我不知道。”
“唉,我不跟你对牛弹琴了。”她真不客气。“我今天是来问问你以前说的话是不是真的。”
“什么话?”
“有一次你跟我说,你大伯在开成衣厂,有没有?”
“对啊,还代理法国高级服装,暑假时信实在那儿打工,回来还带几件衬衫、洋装给我呢!”我掩不住得意。
我爸爸没有兄弟,所谓“大伯”是信介哥他们的大伯,从小跟着叫惯了,虽然彼此没有血缘关系,蔡大伯也不比姨丈亲切,但男人威严不表示他就是坏人。
凡凡急急从皮包翻出小册于和原子笔。
“公司名号、地址、电话,快告诉我。”
“做什么?”
“这是我和程先生最后一个希望了。”她企盼着我。
“凡凡,别傻了,你和程先生要去找厂商前,应该先搜集资料,投其所好才能够成功。程先生的设计图我以前看过,我知道不行。我大伯最讨厌奇装异服,他的成衣厂大都生产高级服饰,中价位,适合二十岁至五十岁的人选购。你要不要看看他送我的衣服?”
我打开衣橱,捡出一件苹果绿的洋装,三件衬衫,分别是白色、粉红、淡蓝,一条蓝色格子裙,一条碎折复古裙子,还有一件冬季的红外套。都是这二年前后送我的,大伯妈没有女儿,对我比较大方。
“一般人都是穿这种衣服,有的人讲究精致、昂贵的好料子,有的人随便一点,但都不出‘大方、协调’的原则。程先生所钟意的前卫服饰,我在服装杂志上看过更怪异的呢,可是那都用在表演场合,吸引人而已,厂商不会买。”我没有说服人的大道理,只好将大伯、大妈或那个人在谈论服装时说过的零星记忆搬出来。
“对对对,”凡凡兴奋的说:“我就是想替程先生找一家赞助厂商,办一场服装秀,打响知名度,什么都好办。”
“程先生的主意?”
“我的主意,但是他也不反对。”
“程先生不是有个有钱的爸爸,为什么不找自己人?”
“唉唉,如果几年前还可行,现在别想了。”
“办一场服装秀要多少钱?”
“少说要几百万吧!”凡凡算计怎着。
我咋舌。
“吓死人!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