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别之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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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别之殇-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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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前方传来了一阵吵嚷的声音,我驻足在楼宇之上向那吵嚷的地方看去。

    只见一些熙熙攘攘的人在经过一家名为青花楼的建筑旁纷纷出声议论。

    青花楼?据我一路的打听所知,貌似宇命最近确实常驻青花楼的。这么想着我眯着眼凭借尸族的能力终于看到了被那些人所议论的对象。

    终于看清后,我猛地一颤,全身的血液好像瞬间停止然后又瞬间逆流。

    一个赤身的,肤如白雪的女人静静地趴在磅礴大雨之中,而她的一条胳膊还有一条腿却不翼而飞,地上还残留着淡淡的血迹。

    而她的身后,那座名为青花楼的建筑,大门紧闭。

    那身影不正是……

    我不顾一切地冲了上去抱起了那个女人,撩起了她的长发,她大睁着一只漂亮的无神的眼睛,另一个眼睛却不见了,只留一个空洞的景象。

    “雪……雪尽!”我颤抖着嘶吼出声。

    那个女人正是雪尽,她身上一无所有,身体七零八落如垃圾一般被扔在了大街上,而这一切的主导者,一定是,一定是,宇命!

    我呆呆地抱着雪尽的身躯,为什么,我明明看见雪尽服下了那碗放了迷药的茶啊!

    雪尽,你这么费尽心思,难道就是为了帮我杀掉宇命吗?忽然,我想起了那个暗算我的人,当时,她一身白衣胜雪,朦胧之间我似将心事诉给她听。

    “雪尽,是我害了你!你为什么这么傻!啊————宇命,我定要你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我要把你千刀万剐!若不然,我定自毁其身!”我愤恨地在雨幕之中声嘶力竭。
48。命运…报仇
    大雨一直在下,下了好多好多天,好像天空流不尽的泪水一样。

    “这天气,看得人真心烦。”青花楼的老鸩看着店里稀稀疏疏的客人一阵抱怨。

    这时,店门外走过来了一个一身黑衣面目空洞的冰冷男子。

    老鸩一见立刻喜笑眉开地迎了上去,用她已略显下垂的胸部蹭着那个男子各种献媚地说:“哎呀宇公子,姑娘们可是等了你很久啊,自从上次之后您一直未来,可想死我们青花楼的姑娘们啦!”

    宇命皱眉瞥了一眼老鸩笑得挤成一团的脸淡淡说:“老规矩。”然后便往青花楼里那个最豪华的包间青月间走去。

    一进门,袅袅的檀香便扑面而来,绕过左边的镂空屏风,宇命径直坐在了那只有层层朱纱垂下的窗前,从这里可以鸟瞰全青花楼的风景,而后面则是占了大概一半的窗户,从那里可以看到整座城的风光。

    老鸩给宇命沏了一壶雪山毛尖,这位公子可是一个大主顾,她们的摇钱树,必须要好生伺候。

    还记得几个月前,他一身肃杀的黑衣,眼中充盈着热泪,他一言不发地走入了青花楼掏出了一大把钞票只淡淡地说了一句:“给我一间最好的包间,顺便叫你们青花楼所有美丽的姑娘都来!”

    那天,他喝了许多许多酒,眼底的忧伤隐隐约约,似有什么在他眼底幻灭。他醉生梦死般地与姑娘们纵情放荡,朦胧之间他睁着空洞的黑色双瞳痴痴地说:“找不到了,我再不找到了。”然后他便没了声音。

    其实楼里面许多姑娘暗地里都是喜欢这个公子的,就例如那个时常伺候宇命的小九,她经常趴在栏杆上等着宇命的每次到来,前几日宇命忽然没有不再来楼里,小九因此痴痴等了好久,人都等得有些许憔悴了。

    老鸩刚沏好了一壶茶,就有一个姑娘娉娉婷婷地走了进来,一见到宇命眼中便流出了一种深深的眷恋。

    宇命看在心里却并不做任何回应,因为他的心早被千鹤沉枫塞满了,容不下其他人了,纵使那曾经温柔叫他主人的那美好人儿已经香消玉殒。

    这世上有种伤,即使痊愈了,也还痛彻心扉。

    他忽然想起了前些天那个冒充千鹤沉枫的名为雪尽的人,在看到她轻笑着温柔地俯下身凑近的那一瞬间他竟完全陷入了其中,那一瞬间,曾在失去千鹤沉枫后的日日夜夜里一遍遍练习着的名字脱口而出。酝酿已久的名字:沉枫。可他清楚,这个人接近的他的目的并不简单,这是他身为尸族的本能,感官比人类要强上数倍。所以,他残忍地肢解了她,将她像垃圾一样扔在了大街上。想此,他低眼靠在了小九的怀中,听到了一阵少女羞涩的紊乱的心跳,宇命便更加邪恶地将手探入了少女稚嫩的双峰之间,惹得小九一阵轻声尖叫。

    楼下隐约传来了吵嚷的声音,宇命皱眉坐了起来向下张望。

    只见一个一身白衣胜雪,低着头赤着脚,头戴斗笠,斗笠上垂下的白纱挡住了她的面容。依稀看去,只见那人头发凌乱地披散在身后,面容苍白毫无血色。

    “我是来拿回我前几天落在这里的衣服的,你们将我衣服放在哪了?”那人冰冷僵硬的声音一字一顿地缓缓道出。

    青花楼的老鸩只觉这人奇怪并且让人有种害怕的气息,于是便嫌弃地挥着手帕说:“去去去,这里没有的你的衣服,你快走不要妨碍我的生意。”说着,老鸩献媚地看着四面八方那些议论纷纷并同时嫌弃地看着这里的客人们。

    那人这才抬起了头,一阵大风吹过掀起了她的头纱,人们这才看清了她的面容。

    “啪”,阁楼上的那位贵公子似将茶杯打翻。

    而青花楼的老板娘自是惊讶地说不出话来了。

    那个面容苍白的姑娘用她朱红的唇透出湿冷的话语:“是吗?我的衣服,可是被一个叫宇命的公子拿走的啊。”

    这时,阁楼上的那个贵公子终于忍不住揭穿来人:“虞婧!你何必装神弄鬼?”

    面容苍白的姑娘将斗笠拿下,一头如瀑长发层层滑落拖地,又有几缕青丝挡在了她的面前,她闭着眼大笑:“你在说什么?我可是雪尽哦,雪尽的冤魂。我来拿回我的东西啦,宇命,你准备用什么偿还啊?”

    宇命闻此,手已按在了腰间的匕首上。

    面容苍白的女子嘴角浮起了如罂粟般危险的笑容,她一跃而起,竟一下跳进了那豪华的阁楼之中。

    宇命只觉眼前忽然出现了一白色的大影子,他暗叫不好然后本能地一闪,却还是未能躲过剑刃刺伤脸颊的触感。

    满屋子的人见状纷纷尖叫了起来,狼狈地跑向了门外。

    面容苍白的女子冷哼一声再次提剑刺向了宇命,这一次,剑的速度堪称飞箭一般。

    宇命心知实在躲不过了,于是任命地闭上了眼睛,至今为止的一切都是他自作自受,只是以后再也服侍不了那个人了。眼前似乎又浮现了那个一览天下的男人的背影。

    但是,剑刃刺破空气的嗡鸣声一直在响,始终没用将那刺破心脏的痛楚带给宇命,取而代之的是温热的,人类的红色液体。

    宇命缓缓睁开眼睛,目瞪口呆。

    “小九?”

    鲜红色的少女的液体侵染了那修罗一样双眼血红的女子,使她一袭胜雪的白衣看起来可怖之极。

    她无情地冷哼了一声抽回了刀刃随手将染血的刀刃在空中一甩,血便被尽数甩了出去,只见她嫌恶地垂下眼睑居高临下地看着小九说了两个字:“下贱。”

    宇命将小九紧紧抱在怀里:“小九,为什么?”

    小九将染血的手慢慢抬起,张了张嘴:“因为我喜欢你很久了,宇公子,快跑。”话未说完,小九的手便垂了下去,双眼无神地看着白衣染血的女子。

    面容苍白的女子抬起了刀刃,刀锋直指宇命:“呵,你这样的人,竟也配一个女子献上生命吗?”

    宇命缓缓将小九的尸体平放在了地板上,他缓缓站起,双目因愤怒而泛起了血光。

    “哦?”女子似乎对他怒极而爆出的尸族力量饶有兴趣,她看着宇命将那两把短刀直指向她轻叹:“你不是很喜欢千鹤沉枫吗?那我如今就成全你,顺便也带上那个叫小九的姑娘的份,你看如何啊?”

    话音未落,“住嘴!”,宇命已冲了过来。
49。命运…番外。离尘
    犹记得,那些黑色的记忆。

    说起来,他以前的名字并非宇命而叫离尘。寄托着他母亲的美好愿望:远离紫陌红尘,只远他平平安安逍遥自在风月无边地生活着便足够了。

    但命运决定了他的歧途。

    他,一个废物般存在的尸,从睁开眼的那一瞬间,黑色的瞳孔便换来了家族众人鄙夷的眼神。

    “这个孩子的瞳色居然是人类的黑色,跟他母亲一样,真肮脏。”

    他还尚在襁褓之中,懵懂无辜地看着家族的冰冷向同样拥有黑色眼珠的母亲伸出了幼稚的手掌。

    那时候,只有母亲温柔地将他稚嫩的小手握在手里,默默替他挡去伤害。

    母亲是尸王的宠妾,长得十分美丽:白得透明的皮肤,红的能滴血的嘴唇,油光的云发如绸缎一般被高高挽在头顶,有种世纪末般的美感,虽然总穿着一身简单的紫色纱衣,但在芸芸之中也是最夺目的一个。

    可虽如此,父王对她的暴虐却从未减少过,真奇怪,明明是父王的宠妾,但父王却对她如此刻薄,既然不喜欢她的话,又为什么要去理睬母亲?或许虐待是因为母亲低贱的黑色眼珠,或许恩宠是因为母亲是少有的美女。

    后来,渐渐地长大了,他终于懂得了那些兄弟姐妹们向他投来的不友善的目光称作鄙视。

    至于为什么,他从母亲那里知道,在尸族有这么一个不成文的规定:看一个尸的高贵低贱是从看瞳色来决定的。比如天赋强的尸族瞳色会是红的,并且越红代表天赋能力越强,其中最厉害的就是西方尸王继承人千隐风,恐怕尸族之中再也没有谁的天赋有他之高了。相反,瞳色越深越像人类的则代表天赋会越弱,像离尘的瞳色便是黑色,则代表他的天赋极其差。

    “母亲,天赋到底是什么?”

    母亲温柔的笑容缠绕着离尘的眼睛,她柔柔地回答:“天赋啊,就是指一出生便拥有的某种特长的东西。作为尸,天赋越强,所涉及的古老咒术就越多,最后几乎无所不能。不过没关系哦离尘,母亲不奢求你有多强,只希望你能快乐健康地成长!”

    离尘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在母亲的怀抱里安心地闭上了眼睛陷入了熟睡。

    离尘的父亲是东方尸族当时的君王,残暴不仁,并且还虐待离尘的母亲。

    每当他站在尸王殿外听着母亲的惨叫和父王凶暴的声音他都默默地握着拳头默不作声。

    离尘从来不叫他的母亲为母后,因为他觉得那样十分生疏,就像他经常面无表情声音冰冷地叫他的父亲为父王的时候他都觉得,那只是一个高高在上的王。

    由于他的黑色瞳孔,他经常受到同族兄弟姐妹的欺负,但母亲总是替他平息了纠纷,哪怕母亲自己被伤的遍体鳞伤。终于有一次,他忍无可忍地在与一个同伴打斗中失去了理性,愤怒使他咬断了那人的脖子,尸族冰冷的赤黑色血液流入了他的嘴中。他第一次尝到了鲜血的味道,那么甘甜,让他一时忘了自己身在何处。而在饮用的过程之中,离尘猛然觉得有一股隐隐约约的力量渗入了自己的身体,与自己融在了一块,美好的无法自拔。

    而就是那一次的意外,让他无意中撞破了尸族后来一重要的壮大前提。

    尸族靠喝血液可以增强自身的能力。

    得知这个消息的他欣喜若狂,也就此开启了他的不归之路。

    那之后,尸族王城里经常有尸神秘地失踪,或是尊贵的尸或是无名的尸

    每当母亲担忧地提醒着离尘尽量不要离开寝宫,但离尘每次都只是微笑着点点头,然后用灿烂的笑容回应着母亲。

    如果没有后来的那一次,估计他会永远永远跟他的母亲怀揣着那个秘密走到世界尽头。

    那一天,父王再次来找母亲,听着那一次次母亲的哀号,他终于忍不住了。

    “砰!”,他一脚踹开了母亲紧闭的大门然后将一直施在眼睛上的幻术撤去,众人大惊失色。

    因为他本来漆黑的眼瞳居然变为了浓重的紫色。

    他不顾一切地御驾起了咒术,无数光刃在他指尖飞扬,然后他弹指之间刀刃奇奇射向他的父王。

    残暴的尸王并起双手硬硬地接了这一招,可还是未能避免那其中凛冽的杀气,于是他捂住了胸口喷出了一口鲜血。

    就在他洋洋得意的时候,母亲突然冲上前扬起手扇了他一个清脆的巴掌:“你这下贱的东西,居然敢伤你父王?滚!”那一声滚响彻大殿。

    他不可置信地呆了几秒后脱口骂出:“你才滚,你才下贱!”

    然后他便不顾一切地奔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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