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菁拿出一根烟,点上,深深吸了一口,没有说话。
“那么你说,你要怎样才肯接受我?”少卿在尽力克制他的脾气。
此刻,我觉得我应该默默退下了。结果刚走到洗手间门口,就被人一把拽了回来。傅菁居然用力抱住我的头,强吻了上来。她捏住我的鼻子,努力想把刚才吸的那口烟渡给我。
我的脑子一片混沌。
我只是想,我这才刚吐完,嘴里的味道她受得了吗?
下一秒,我听到一声暴喝。少卿冲上前来像拎小猫一般拎开傅菁,对着我就是一记重拳。傅菁在一旁镇定自若,冷笑一声:“你打他没用。我喜欢他,不喜欢你。他又没有错,他不喜欢我。”
少卿拎住我的领口,红着眼问:“说!你到底喜不喜欢她?”
一股强烈的怒火登时从我胸口升起,少卿啊少卿,你没看见我鞍前马后为你俩制造机会吗?我韩京做人虽然不靠谱,但是兄弟的女人从来不会碰,你就这样不信任我?
嘴角慢慢渗出血迹,我望着少卿喷火的双瞳,笑了。
“我喜欢她。”我道。
“我艹韩京!老子今天要宰了你!”少卿狂吼着将我从地上拉起,对着鼻梁又是一拳。
洗手间里的声音太剧烈,有人关停了客厅的音响,匆匆赶来。拉开我和少卿后,大家都兴趣索然,纷纷告别,仅留下我们当事的三人。
少卿点上一根烟,坐在沙发上缓缓抽起来。傅菁手上的烟已经被她掐灭了,烟蒂留在茶几上。我洗了一把脸,也坐下。除夕夜竟以如此糟糕的结局收场,是我万万没有想到的。
沉默。
沉默。
沉默。
谁都不愿意第一个说话,但总需要一个人打破僵局。
“少卿,今天的事,其实跟我没有任何关系。我说我喜欢傅菁只是气你不信任我。事情到此为止,我走了。”我说完拿起大衣往门口走。
“你回来——”少卿低吼了一句。
“让他走吧,没他什么事。”傅菁头也没抬,淡淡道了一句。少卿不再多言,于是我就走了。
那一夜除夕,我不知道他们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我只知道,我走在冰冷的大街上,头上又覆了一层雪,我突然开始恐惧。
因为,我发觉我的生活是如此没有意义。
我迷惘,彻底的迷惘。
☆、chapter 3
后来,傅菁在一次聚会上明明白白跟我说,那次圣诞派对,她从推开门看到我的第一眼起,就中意我了。
为什么?
因为我长的帅。她这样描述我:当时我一个人靠在角落,一只手插在口袋里,另一只手拿着高脚杯慢慢地饮酒。仅仅这样她就沦陷了。
如果有朋友对我说:韩京,我表白被拒绝了。
我一定会问两个基本问题:一,丑?二、你太木了?
这个世界,颜值总是越高越好,会抖机灵、能耍坏也是一种本事。
不要说我残酷,现实比我还要残酷。
我对于傅菁来说显得有些分量,还因为认识的第一天晚上,我借了她钱。天知道当时的我只是不想她这样的人将生活过得太难堪。
因为少卿,我没对傅菁动过一点心思。除夕夜那天发生的事成了大家圈子里的禁忌,谁都没再提。少卿和我的关系也恢复正常。这天夜里,少卿在我的公寓里喝闷酒。他从包里掏出几瓶香水摔在桌上,道:“都还给我了。”
我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回答,只是默默仰头喝酒。
少卿五官里最漂亮的是眼睛,他有一对很深的双眼皮。可惜,除去双眼皮,他的五官再无可圈可点之处。许是饮酒的缘故,他的眼珠上布满了血丝,定定看我,然后重重拍着我的肩膀,道:“兄弟,我喜欢傅菁,真的很喜欢。可是她喜欢你,我没有办法让她喜欢我不喜欢你。与其看着她这样不幸福,还不如你跟她在一起,让她幸福。”
我推开少卿,皱着眉,道:“别说了,你今天晚上喝多了。刚才的话,我就当没讲过。”
“什么没讲过!”少卿一把拎住我的领口,道:“老子让你爱!你就爱!别跟老子说那些有的没的!傅菁那妞腿长腰细谁见了不想上!别跟我说你不喜欢她、不想上她!”
我愣住了,并有些薄怒。
诚然,原始的冲动在我体内从来都是清醒的,但我异常反感他这样的口气,这让我觉得肮脏而恶心。
后来我想,可能因为他谈论的对象是傅菁,而我根本无法想象傅菁被他压在身下的情景。又或许,从比那更早的开始,我就喜欢上了傅菁,只是连我自己也未曾发觉——我想占有她。我容不得别的男人谈论她、幻想她。
古典希腊神话中,战神阿克琉斯有一个女奴名叫布鲁塞斯(特洛伊的小公主兼女祭司),被希腊王阿伽门农赐给阿克琉斯,他对这名女奴异常喜爱。后来阿克琉斯和阿伽门农产生分歧,阿伽门农声言要从阿喀琉斯帐下抢走他心爱的女奴,阿喀琉斯感到自己荣誉和尊严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如果不是智慧女神雅典娜的及时阻止,恼羞成怒的阿克琉斯差点直接杀死阿伽门农。
这段神话后来被拍成电影,名叫《特洛伊》。当时刚上初中的韩燐被布拉德皮特饰演的阿克琉斯迷的死去活来。作为哥哥,我很想告诉她:那只是电影,真正的原始神话故事中,女人都是物品,是战利品,经常被抢来抢去。电影不过是为了迎合女性观众的需求而添加了一些桥段,但是这种原始的、占有的、追逐的冲动却是没有一点错的。
通常一个女人有一两个追求者,紧接着她的追求者就会变得多起来,这都是追逐的本性惹的祸。这也是为什么,柯景腾会那样追沈佳宜,到了一定程度,追她这件事已经成了执念。
既然少卿已经放手,既然我已经醒悟过来对傅菁的感情,那么还有什么理由阻止我追逐自己的幸福?
我有一种感觉,我和傅菁都是个中高手。她即便剖白了自己对于我的心意,我也没见她对我有多不舍、多情意绵绵。她的面色永远是平和沉稳的,她的笑容永远是精致完美的。看到她的时候,我常常会想起我的妹妹,韩燐。
韩燐是一只欢乐的、滚烫的山芋。她的爱憎都写在脸上,笑是最纯粹的笑,哭是最难看、最伤心的哭,讨厌是最不喜欢、最避之无不及的讨厌。你会很喜欢她,很想亲近她,很想和她做朋友,但作为男生你也许并不喜欢这样烫手的山芋做你的女朋友。因为,日子久了,你会觉得很烦。韩燐的脾气很大,但度量也非常大,她的爱恨来得快去得也快。
明显的,傅菁这样颇具独立意识、本身又带点神秘感的女神比韩燐清纯重口的邻家小妹更具市场竞争力。作为哥哥,我很替韩燐日后那点可怜的自尊心担心。
你瞧,傅菁深谙男女情爱的道理,哪怕再想见我,哪怕再想跟我聊天,她都会克制。对,就是克制。她永远在恰当的时间,选择恰当的地点,说恰当的话。她就这样小心翼翼地观望着我,好像我是她的猎物。
当然了,我也不能怂。傅菁,是需要追的。并不是她告诉你她喜欢你,你就真的以为自己一招手,她就会乖乖过来。她跟你表态,并不说明她跟你低头。
我们互相加了社交网站。翻也不用翻,我知道她的页面上除了一些分享、转发外,空无一物,跟我如出一辙。我们做了一些恋人间该做的事。比方,一起吃饭,一起看电影,互送些小礼物,送对方回家。
爱情,是□□,容易降低智商,可两个人因为爱情而产生的快乐与兴奋却无比真实。不过,谁都没点破,谁都没想进一步下去,我们都很享受这种在确定关系前的暧昧。两个人你推我往,乐得津津有味。
只是,就像黑暗终将褪去、阳光终将照耀大地一般,我们总会迎来这样的一天。冰雪消融后的纽约,开始展露勃勃的生机。春天到了,又到了动物□□的季节。
从酒吧出来,我扶着傅菁跌跌撞撞地走在大街上。她吐得很厉害,每走一段路,她的身子就条件反射地弓起来,从胃里搅出些胃液,吐在街角。
“想去哪里?我送你回宿舍吧。”我问她。
傅菁漆黑的长发打着卷,蓬松地划过我的手臂,落在我的胸前。她勾上我的脖子,醉酒让她凝视我的眼神显得格外迷离而诱惑。
“你家。”她轻声说。
“你确定?”我问她。
“嗯。”她嬉笑着用指尖划过我青色的胡渣,然后,踮起脚尖,在我脸颊上亲亲印了一个吻。
我也笑了。
我扶着她的肩,在她额前印了一个干燥的吻。
回到家后,我从抽屉里找出醒酒药,喂傅菁吃下去后,又帮她脱了鞋和外套放进被褥里,她一沾着枕头就蜷着身子睡过去了。
我洗好澡,挨着她躺下,静静听着她的呼吸声。
我曾经无数次怀念纽约的夜晚并回想起这一夜。在一切刚刚开始的这夜,它如同婴儿的呼吸一般,无比纯净,令我在之后的日子里,。
我将熟睡的傅菁揽过来抱在怀里,怀中立刻充满了她混着酒味的气息。体内的冲动撞击着我,拼命想要撞碎我的理智。
你不能这样,韩京。
我对自己说。
我将手臂从她的脖子里抽出,转过身,深吸了一口气。冰凉的夜色透过薄薄的窗帘洒进来。我望着那亮光渐渐平静,直到,疲惫开始占据我的思维。
我迷糊地睡了过去。
大约凌晨四点的时候,我被傅菁推醒。她似乎已经打理过自己,眼睛上的烟熏妆没了,头发湿湿的。傅菁扭动身子往我怀中钻,而我适时地伸出手臂接住她,让她枕着。
“韩京,你套路太深。”她低声道,我鼻子周围全是她的发香。
我笑:“那你打算用真情来还吗?”我手臂一弯,将她搂地更紧了,两个人贴着呼吸。黑暗中,她纤细的五指滑进我衬衣纽扣间的缝隙,顺着胸膛一路往下滑。我听见她在咯咯笑。
“没用的。”我道。
“那这样呢?”傅菁的手调皮地伸进我的咯吱窝,使劲儿挠。
“也没用。”我道。
“那这样呢?!”傅菁一路直下,挠在我腰上。要命,这是死穴,笑得我肝颤。
“看来不给你点颜色,你就不老实!”总是被动挨打的我打算主动出击,一个翻身直接压在她身上。
傅菁也不是好对付的,她居然一使劲儿,又骑到我头上,嘴里说着:“你看,我这是翻身做了主人!”
两个人就这样在床上翻来覆去,被子好几次甩到地上又被我给捡回来。傅菁发觉了我怕痒,总是对着我的腰部猛挠,这大概是我见过傅菁最活泼的时候了。
疯了,都疯了。
最后,我无奈地对着天花板喊了一声:“你不冷吗?你不累吗?”
“哦。天快亮了,赶紧把事儿给办了。”傅菁说着就劈头吻了下来。
☆、chapter 4
确定关系后,傅菁搬出了学生宿舍,住进了我的公寓。我们一起养了一只猫,取名大福。大福是一只流浪猫,被傅菁在一个雨夜捡回来。我素来对带毛的动物缺乏爱心,但是陷在美好的爱情里,我不容许有一点点的矛盾。
我们给大福洗澡,然后带它去宠物医院,打针驱虫。大福的毛色非常正,很有冒牌纯种猫的气场,这更加奠定了大福在家里的地位。
我和傅菁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的时候,大福总是喜欢用它的猫屁股贴着我的头。适当的时候,放一个屁。这厮的屁能帮我把隔夜的饭都吐出来。
大福是一只很贼的太监猫,它超高的智商异于常猫。
我在洗手间安置了一个报刊架,我习惯在马桶上关心国家大事或者看书,时间通常没止境。每次我准备如厕时,大福都会一个灵子起身,屁颠屁颠跟我进去。待我在马桶上坐定,大福就收起它的后腿和臀部,前爪规规矩矩地撑着地,抬起大饼脸盯着我。这导致我每次如厕都需跟一只猫对峙。
待我将手伸向一旁的报刊架,取下一份报纸准备好好研读时,大福就会细细叫一声,然后利用它的种族优势跃上我的膝盖,非常惬意地平躺下来,露出它的肚皮让我抚摸。
你能想象一个男人上个厕所,裤子脱了一半,还必须在大腿上瘫了一只猫的场景吗?
总之,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怀疑大福的嗅觉有问题。
大福被傅菁喂的很肥、很沉,毛很厚。通常等我如厕完毕,腿多半是麻的。大福只看过我一次冲马桶,但在以后的日子里,它都会严肃认真地为它父王履行冲马桶的义务。当大福伸出它那雪白的、覆盖着长毛的前蹄,与此同时整只猫的其他三条腿站在马桶圈上,濒临滑进马桶那一池浊水的危险,在那走钢丝般微妙的一瞬间成功触到